齐齐哈尔市业务用印刷品中标结果公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2024)



项目需求详情

检察院业务用印刷品,宣传用条幅、宣传用传单、宣传用手册等。详见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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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业务用印刷品采购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 按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投标人综合能力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 三、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

竞采最低限制:¥999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育德街
: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20 12:49:1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25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3-20 09:49:13
采购编号:HLJGCYC2309019920241634587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结果公示内容: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5
公告日期:2024-03-25

状态
供应商名称
评审结果
公告日期
成交金额
优惠率
备注

现成交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中兴印刷厂
中选
2024-03-25
99900.01
0.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中兴印刷厂(非联合体)参加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印刷品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印刷品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中兴印刷厂,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5.56万元,资产总额为1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03月22日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印刷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齐齐哈尔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