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034595(元)
牵头供应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全过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咨询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止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继军,胡卫玲,欧成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黄云海,梁明昌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
71.7
74.1
65.5
64.0
72.5
69.56
20.0
89.56

1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
74.1
76.2
71.5
78.0
75.5
75.06
8.67
83.73

1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
60.8
73.4
66.0
63.0
71.0
66.84
8.32
75.16

1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
56.2
66.7
61.0
67.0
67.0
63.58
8.49
72.0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007566
质疑联系人: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00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13968389688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OK.doc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647.2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政企区本级审计服务,1政企区本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1政企区本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4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1034595(壹佰零叁万肆仟伍佰玖拾伍元整)33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2485676.2(贰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柒拾陆元贰角)22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2387297.8(贰佰叁拾捌万柒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11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2436487(贰佰肆拾叁万陆仟肆佰捌拾柒元整)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10:002024-04-0309:10:00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3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2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1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10:00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3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2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1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符合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10:00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签名:1/1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NBITC-202410228G)1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2436487元(贰佰肆拾叁万陆仟肆佰捌拾柒元整)63.588.4972.0743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2485676.2元(贰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柒拾陆元贰角)66.848.3275.1632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凯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2387297.8元(贰佰叁拾捌万柒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75.068.6783.732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1034595元(壹佰零叁万肆仟伍佰玖拾伍元整)69.5620.089.561√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4月07日1/22/2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采购人: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3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3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2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商务条款45第七章附件47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项目概况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559460.00最高限价(元):255946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全过程咨询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55946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1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1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欧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007566质疑联系人:颜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590075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13968389688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林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保险费、设备设施费、管理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报告打印费、差旅费、办公费、税金、利润及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A6、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资格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采购需求响应表;B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B8、项目业绩表;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B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3)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4)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22434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规定。(3)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7)第一阶段开标记录在线签字确认;(8)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9)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在线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2559460.00元;预算价仅作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2、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含):即折扣系数报价区间为0%(不含)~100%(含),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折扣系数保留到整数(例:XX%)。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向中标供应商收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由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A5、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A6、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供应商评分明细技术商务分80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现有情况了解熟悉程度、规划实际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议(5分):现有情况及项目规划了解透彻,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现有情况及项目规划有基本的了解,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现有情况及项目规划不了解的得0.9-0分;5技术商务分80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招标代理的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工作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议(6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工作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议(6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工作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议(6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评议(6分):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难点有全面的预计,应对措施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6-4分;对服务过程中常见的重难点有基本预计,应对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得3.9-2分;对服务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 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进度以及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进行评议(6分):工作流程划分细致、时间安排明确、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多 样且针对性强的得6-4分;有较为合理工作流程划分及时间安排、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到位的得3.9-2分;工作流程划分不明、时间安排不合理,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类服务承诺进行评议(6分):服务承诺内容与项目需求关联性强、可行性高的得6-4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合理、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关联、可行性较高的得3.9-2分;服务承诺内容单一、可行性差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8、根据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沟通对接方案以及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议(6分):沟通对接方案详实、响应时间短、对项目实时情况能及时了解跟进的得6-4分;沟通对接方案基本合理、响应时间较短、能基本跟进项目情况的得3.9-2分;沟通对接方案有缺陷,响应时间长的得1.9-0分。6技术商务分80分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人员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考核方案、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技术商务分80分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资料档案管理方案、保密制度安排是否合理的情况进行评议(4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4-2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1.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4技术商务分80分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廉洁方面的控制措施、廉洁自律承诺的合理性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技术商务分80分1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证书计分)4技术商务分80分1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计分)3技术商务分80分1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团队人员,在最低人员配置基础上,每增加1名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4分;每增加1名交通运输专业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证书的得2分,最高4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计分)8技术商务分80分15、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造价咨询相关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县区级的得0.5分,满分2分;(不包含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证书计分)2技术商务分80分16、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接过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类内容的项目,每个得0.5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计分)2合计8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2559460.00元;预算价仅作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2、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含):即折扣系数报价区间为0%(不含)~100%(含),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折扣系数保留到整数(例:XX%)。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报价得分(2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招标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NBITC-202410228G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节通用条件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下列词语除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赋予定义如下:(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工程咨询的项目。(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项目投资责任和委托工程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3)“工程咨询人”是指承担工程咨询业务和工程咨询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4)“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全部或部分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并承担相应工程咨询责任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策划、规划、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结(决)算、试运行过程及项目范围、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5)“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投资咨询、设计技术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专业化咨询服务。(6)“工程咨询机构”是指由工程咨询人组建实施具体工程咨询工作的机构。(7)“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工程咨询人任命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8)“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的工程咨询工作。(9)“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由委托人另行补充协议增加委托工程咨询人的工作内容或由于委托人项目决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项目停、缓建及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工程咨询人的工作。(10)“日(天)”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2)“参建单位”是指委托人选择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专业咨询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或营业许可的单位。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工程咨询人义务第四条工程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工程咨询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第六条工程咨询人应组建能够满足工程咨询服务需要的工程咨询机构,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工程咨询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工程咨询规划或工程咨询专项计划,完成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工程咨询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条件约定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咨询工作。第七条工程咨询人应按批准或同意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咨询,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项目成果。工程咨询人不得在工程咨询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如需超出范围变更,应遵循建设程序办理并报委托人决定。第八条工程咨询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第九条工程咨询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竣工资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移交,配合做好竣工结(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工作。第十条工程咨询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工程保修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咨询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工程咨询任务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委托人移交。第十二条工程咨询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十三条在工程咨询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十四条在委托的工程咨询范围内,委托人或其他参建单位对对方的意见或要求甚至出现争议通过工程咨询人协商的,工程咨询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有效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当双方争议由政府监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进入司法审判时,应当协助委托人收集作证的事实材料。第三章委托人义务第十五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策划和建设实施,并主持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第十六条委托人应为工程咨询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十七条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金额向工程咨询人支付工程咨询费。第十八条委托人应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与管理,并承担项目建设开支,向所有参建方支付参建合同款项。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工程咨询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工程咨询人。第二十条委托人需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对工程咨询人的请示和建议做出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批复。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工程咨询人的管理权利,以及工程咨询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各参建单位。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负责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外环境协调,如建设过程中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与当地居民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系协调等工作均以委托人为主完成,工程咨询人予以配合。第四章工程咨询人权利第二十三条工程咨询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咨询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参建单位的建议权。(2)关注项目进展,应委托人所需,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外环境协调享有知情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起草、参与洽商或审核项目参建合同。(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委托人组织监理或相关单位审批建设组织或技术方案(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咨询人应按照兼顾质量、工期和投资、安全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6)委托人主持各参建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咨询人应当予以协助。(7)委托人通过监理实施或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咨询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出相关意见。在涉及施工安全或人身健康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停工的,应向委托人报告并提出建议。(8)委托人通过监理或独立行使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时,咨询人可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建议。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建议委托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建议委托人实施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委托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委托人通过监理或独立行使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咨询人应提出相关建议。(10)征得委托人同意,按参建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参建单位工作进度款项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参建合同结算的复核确认权。未经工程咨询负责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参建单位款项。第二十四条工程咨询人有权按工程咨询合同取得相应报酬。第五章委托人权利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有订立所有与项目有关合同的权利,对工程咨询人在建设过程中负责起草及参与洽商的项目参建合同拥有最终审定权。第二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工程咨询人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七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八条工程咨询人调换项目负责人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九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工程咨询人提交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三十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工程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工程咨询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就适应工程咨询需要提出增加工程咨询人员的合理要求。第六章工程咨询人责任第三十一条工程咨询人应当履行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委托人可以从工程咨询应付款项中扣除。第三十二条除因工程咨询人违约需承担违约罚金外,确因工程咨询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工程咨询人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咨询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三十三条工程咨询人对其他参建方违约或过失所影响建设质量、工期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工程咨询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咨询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工程咨询人不承担责任,且就相关事项应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解决。第七章委托人责任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就工程咨询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咨询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与工程咨询人进行协商解决。第八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才正式生效。第三十九条除不可抗力外,由于非工程咨询人的原因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工程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工程咨询的时间相应延长,工程咨询人可要求附加工作报酬。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如果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工程咨询人不能完成后续工作的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导致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经协商,工程咨询人可暂停执行后续业务或经协商双方可终止合同。如暂停执行后续业务六个月后,工程咨询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第四十一条当工程咨询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工程咨询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工程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经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四十三条当工程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且委托人支付完所有工程咨询费用(包括正常工程咨询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九章工程咨询报酬第四十四条工程咨询报酬包括正常工程咨询报酬、附加工作报酬等,除正常工程咨询报酬金额在工程咨询合同协议书内明确外,附加工作报酬等计取条件与方式应由合同专用条件另行约定。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应按照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方式、时间、分类、分期支付工程咨询报酬。工程咨询费的计算调整应在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第四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咨询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工程咨询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七条支付工程咨询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八条如果委托人对工程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7天内与工程咨询人协商。第十章其他第四十九条经委托人同意,工程咨询人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第五十条委托人要求工程咨询人进行的,或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委托人负责的材料、设备、工程实体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第五十一条工程咨询人及其工程咨询机构成员不得接受本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任何非法报酬或非法经济利益。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指定仲裁机构仲裁。(2)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工程咨询履约担保按双方约定方式无息退还。第二节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相关内容。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1)负责优化、调整本项目招标规划及招标进度计划,并报采购人审定。(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每个项目招标启动前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并报采购人审定。(3)办理项目招标申请。(4)起草招标公告,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负责发布招标公告。(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有)。(6)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负责组织资格预审会议,协助采购人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公示(如有)。(7)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8)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如有),补遗文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9)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协助采购人抽取评标专家。(10)负责准备评标辅助表格和资料,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协助评标委员会询标、统计及评标报告的打印录入工作,负责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移交、备案公示。(11)负责评审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等费用的发放。(12)协助采购人决标,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放中标通知书。(13)如有投诉举报,协助采购人配合招标监管机构的调查处理,未能按期决标时负责办理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4)协助采购人谈判、签订合同。(15)协助采购人按约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16)每项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该项招标代理完整成果的纸质资料。(17)法律、法规或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招标代理应提供的服务。(二)造价咨询服务1、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前期资料、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结算方式等内容。(2)“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招标时,编制招标控制价。(3)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4)了解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5)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避免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投标承诺进行对比,工程量误差在±10%(含)以上,必须书面告知采购人,以书面资料汇总工程量出入的情况,并计算差价,与证明材料一并交给采购人以便日后结算备用。(7)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8)及时提醒采购人可能发生的费用索赔问题,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及反索赔咨询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利益。建设方、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咨询意见。(9)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11)提供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采购人另行委托的咨询服务。2、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根据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组织召开工程造价审核相关的会议。(5)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明细表、汇总表。3、竣工财务决算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概况、竣工财务决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金情况明细表、利润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三)动态跟踪审核服务(1)及时了解项目生产、加工、销售等情况,审查开采量、销售量是否合理。(2)核定各矿产品的销售计量,统计销售费用,并出具生产、加工服务费的支付建议。(3)对矿产品销售单位实际销售价超过分成销售价后的超额收益分成的审核,并出具支付建议。(4)对矿产品销售单位实际销售价未达到兜底价的,须由其补差部分价格的核算,并出具索赔建议。(5)及时了解县、市及周边各市地区的相关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并做好统计工作。(6)当启动调价机制时,参与采购人的相关调价机制评价小组会议,并向采购人及时提供相关调价依据和建议。(7)了解并掌握矿山相关安全设施及相关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情况。(8)核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设施及相关安全文明措施使用情况,并对该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审核。(9)跟踪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进度情况,及其相关费用的审核。(四)审核编制时限(1)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报表资料齐全后7工作日内完成。(2)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7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3)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资料齐全后4个月内完成。(4)其他由委托人合理确定。第五条工程咨询人应按工程咨询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提保,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及提交时间约定为:/。第六条造价咨询管理负责人为:,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报送资料、报告工程咨询工作要求为:按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报送。委托人有权要求调换工程咨询人选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工程咨询人更换造价咨询管理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须事先征求委托人意见,其他人员变更须报委托人备案。委托人提出更换要求的,工程咨询人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先人员的资质,变更后的人员经委托人认可,并不得影响工程咨询人应提供的管理服务和项目工程的进度。第八条资金使用计划要求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报送。第十二条在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工程咨询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的时间和方式为:工程竣工后及时归还。第十六条委托人为工程咨询工作提供条件:委托人须及时向工程咨询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立项批复等原始资料及背景资料,及时提供委托人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对由工程咨询人协助管理的各种待签合同,于合同签订后提交副本一份给工程咨询人。上述合同中与工程咨询人协助管理有关条件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争议处理均需征求工程咨询人意见并将结果通告工程咨询人。对工程咨询人代表委托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所需的授权,委托人应及时明确地以书面委托书形式或以在相关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形式对工程咨询人做出授权。工程咨询人自行负责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第十九条委托人授权常驻代表及授权:委托人指定作为全权代表,对工程咨询人的各种建议作出回复,对工程咨询人的请示作出批示,对工程咨询人进行授权,对工程咨询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需要委托人确认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确认。上述回复、批示、授权和确认等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作出。第二十条委托人对工程咨询请示、申请、计划与报告的审批或作出决定,其形式及主要内容明确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二十一条工程咨询人在委托人委托工程咨询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按通用条件约定。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有订立所有与项目有关合同的权利,对工程咨询人在建设过程中负责起草及参与洽商的项目参建合同拥有最终审定权。项目建设所需的合同授予、工程变更、价格确认、重要材料及设备选择等的决定和确认是委托人不容弱化的权利,不经委托人同意或明确授权,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就上述问题及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筑功能等原则问题进行确认或变更。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单位确定办法等,均需经过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一条因工程咨询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咨询人应当履行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委托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工程咨询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也可以从工程咨询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中索赔,不足部分,有权追偿。(1)因工程咨询人原因未按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自逾期之日起,每天违约金为500元,累计金额不超过造价咨询费的30%。(2)造价咨询成果,如政府部门或集团审定结论与工程咨询人的审核结论误差率(造价成果文件中审查出的编制错误的累计金额与最终修正后造价总额的比率)≥3%的,违约金为造价咨询费的30%,比3%每多1%的增加违约金10%(如为5%,则违约金为50%),直至造价咨询费的100%(除去税金)。(3)咨询人出具的石料销售额核对成果资料出现错误的,处违约金1000元/次。(4)咨询人擅自更换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25000元/次。(5)工程咨询人不得接受所有第三方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工程咨询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工程咨询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6)对委托人提供的或因与委托人在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非本合同的目的,未经委托人书面特别授权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工程咨询人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如工程咨询人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7)工程咨询人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或其它不良行为的,每人次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8)工程咨询人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每人次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其他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咨询人承担,并处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9)工程咨询人相关人员应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未到达的,处违约金1000元/次。(10)由于工程咨询人管理人员明显不到位、工作力度严重不足,经委托人书面催告两次及以上的;或因工程咨询人原因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导致工程进度明显更不上工期进度要求,经委托人书面催告二次及以上的;或工程质量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经委托人书面通告拒不进行整改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其他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咨询人承担,并处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咨询人责任赔偿:工程咨询人应按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委托人相关费用(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咨询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委托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工程咨询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也可以从工程咨询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中索赔,不足部分,有权追偿。第三十五条因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四条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计取条件与方式分别为: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投资节余分成不计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分类、分期分批支付工程咨询报酬:各项费用分开支付。支付前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招标代理费(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矿山项目爆破生产安全监理代理等)由相应中标人支付。(2)咨询服务范围“3”、“4”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条件及时间支付比例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0%2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实计量、付至总价的85%后暂停支付)按实结算3出具审核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90%4服务期满后100%(3)咨询服务范围“5”的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费财务竣工决算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条件及时间支付比例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0%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90%3服务期满后100%(4)咨询服务范围“6”、“7”、“8”、“9”、“10”、“11”的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等工程的动态跟踪审核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条件及时间支付比例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0%2每半年服务期满后支付一次(最后一期服务费8%待服务期满后支付)8%(5)咨询服务范围“12”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条件及时间支付比例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0%2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100%第四十七条支付工程咨询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约定为按人民币计取报酬。第五十二条争议协商不成的解决方式:向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工程咨询履约担保退还约定为:/。附加协议条款:1、诉讼费由诉讼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包括:律师费用、执行费用、车旅费等。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协议书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工程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咨询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安造价:。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二、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50%向中标单位收取。2、“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监理(含爆破、生产安全、水运工程、矿山基建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50%向中标单位收取。3、“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施工图预算(不含设备购置费)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2000吨级临时码头工程、航道疏浚工程、外运航道回淤维护、矿山开采系统、生产加工及厂房工程、生活管理设施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等)。4、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对购置的所有设备(包括生产加工设备、供电设备等)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5、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所有矿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后的建设投资以及外运航道疏浚回淤维护费由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对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包括对其竣工结算及重新组价的生产、加工服务费进行审核确认。6、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在生产加工销售开始后,每月核定销售计量,并出具生产、加工服务费的支付建议。7、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矿产品销售单位超额收益分享核算,以及其实际销售价未达到兜底价的补差核算,并出具支付建议。8、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所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进行支付审核。9、启动调价机制时,协助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调价依据和建议。10、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审核。11、每一期的石料生产、加工费支付均需造价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每年度出具项目跟踪年度报告。12、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13、除上述服务内容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内容均应包含。三、工程咨询服务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建设单位批准的投资目标工程费用投资内。2、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程咨询人提出报委托人同意,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投资控制金额可做调整:(1)不可抗力;(2)国家重大政策、技术规范调整;(3)因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内容、标准等有重大调整;(4)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施工图设计时有重大技术调整;(5)符合有关工程变更相应规定且经委托人确认的相应变更;(6)符合相关规定可作调整的情形。四、工程咨询报酬根据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正常工程咨询报酬约定如下:签约合同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结算审核费+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动态跟踪审核费+竣工财务决算费=元。本价格中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结算审核费为暂定价,最终价格按根据相应的审定价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其中:(1)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合同价为元(大写:圆整),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圆整)、税费元(大写:圆整);本价格为暂定价,最终价格按根据相应的审定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进行调整。(2)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费财务竣工决算费合同价为元(大写:圆整),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圆整)、税费元(大写:圆整);本价格为暂定价,最终价格按根据相应的审定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进行调整(3)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动态跟踪审核费合同价为元(大写:圆整),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圆整)、税费元(大写:圆整),即元/年;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4)竣工财务决算费合同价为元(大写:圆整),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圆整)、税费元(大写:圆整),结算时,不作调整。注:上述费用包括了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动态跟踪审核费用、竣工财务决算等内容的所有人工费、办公费、公司管理费、各种税费及利润等费用。除上述正常工程咨询报酬外的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等不另行计取报酬。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和设备等清单。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为本合同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如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等)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六、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为完成所有管理内容的历时,暂定自年月日始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七、双方承诺1、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工程咨询人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2、工程咨询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承担工程咨询任务。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委托人:(盖章)工程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附件二:廉政责任书格式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建设监理和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五)严格遵守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监理、勘察设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单位公章)乙方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单位公章)乙方监督单位(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规模: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约为996.73万立方米(2581.04万吨)及采购人指定的矿区附近的工程石料开采加工,最终以实际为准。3、项目地点: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田嘴头山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止。二、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1、“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50%向中标单位收取。2、“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监理(含爆破、生产安全、水运工程、矿山基建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50%向中标单位收取。3、“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施工图预算(不含设备购置费)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2000吨级临时码头工程、航道疏浚工程、外运航道回淤维护、矿山开采系统、生产加工及厂房工程、生活管理设施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等)。4、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对购置的所有设备(包括生产加工设备、供电设备等)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5、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所有矿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后的建设投资以及外运航道疏浚回淤维护费由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对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包括对其竣工结算及重新组价的生产、加工服务费进行审核确认。6、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在生产加工销售开始后,每月核定销售计量,并出具生产、加工服务费的支付建议。7、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矿产品销售单位超额收益分享核算,以及其实际销售价未达到兜底价的补差核算,并出具支付建议。8、根据“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合同约定,对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所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进行支付审核。9、启动调价机制时,协助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调价依据和建议。10、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审核。11、每一期的石料生产、加工费支付均需造价部门和会记师事务所盖章确认,每年度出具项目跟踪年度报告。12、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13、除上述服务内容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内容均应包含。三、具体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1)负责优化、调整本项目招标规划及招标进度计划,并报采购人审定。(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每个项目招标启动前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并报采购人审定。(3)办理项目招标申请。(4)起草招标公告,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负责发布招标公告。(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有)。(6)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负责组织资格预审会议,协助采购人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公示(如有)。(7)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8)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如有),补遗文件报采购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9)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协助采购人抽取评标专家。(10)负责准备评标辅助表格和资料,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协助评标委员会询标、统计及评标报告的打印录入工作,负责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移交、备案公示。(11)负责评审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等费用的发放。(12)协助采购人决标,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放中标通知书。(13)如有投诉举报,协助采购人配合招标监管机构的调查处理,未能按期决标时负责办理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4)协助采购人谈判、签订合同。(15)协助采购人按约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16)每项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该项招标代理完整成果的纸质资料。(17)法律、法规或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招标代理应提供的服务。(二)造价咨询服务1、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前期资料、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结算方式等内容。(2)“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发包项目”招标时,编制招标控制价。(3)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4)了解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5)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避免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投标承诺进行对比,工程量误差在±10%(含)以上,必须书面告知采购人,以书面资料汇总工程量出入的情况,并计算差价,与证明材料一并交给采购人以便日后结算备用。(7)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8)及时提醒采购人可能发生的费用索赔问题,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及反索赔咨询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利益。建设方、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咨询意见。(9)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11)提供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采购人另行委托的咨询服务。2、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根据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组织召开工程造价审核相关的会议。(5)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明细表、汇总表。3、竣工财务决算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概况、竣工财务决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金情况明细表、利润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三)动态跟踪审核服务(1)及时了解项目生产、加工、销售等情况,审查开采量、销售量是否合理。(2)核定各矿产品的销售计量,统计销售费用,并出具生产、加工服务费的支付建议。(3)对矿产品销售单位实际销售价超过分成销售价后的超额收益分成的审核,并出具支付建议。(4)对矿产品销售单位实际销售价未达到兜底价的,须由其补差部分价格的核算,并出具索赔建议。(5)及时了解县、市及周边各市地区的相关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并做好统计工作。(6)当启动调价机制时,参与采购人的相关调价机制评价小组会议,并向采购人及时提供相关调价依据和建议。(7)了解并掌握矿山相关安全设施及相关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情况。(8)核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设施及相关安全文明措施使用情况,并对该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审核。(9)跟踪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进度情况,及其相关费用的审核。四、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岗位人数人员最低资格要求专业一、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二、造价咨询团队1造价咨询负责人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2安装专业负责人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3交通运输专业负责人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交通运输4建筑专业咨询员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土木建筑5安装专业咨询员1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安装6财务决算人员2国家注册会计师/三、招标代理团队1招标代理负责人1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2招标代理专员1▲注:1、上表所列内容为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即人数、人员最低资格要求、专业均需满足表中要求),供应商可按实际工作需要增配其他工作人员,但不得减配,也不得出现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2、所有项目团队人员须为供应商的在职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作非项目团队人员。3、工程咨询人相关人员应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未到达的,处违约金1000元/次。五、费用组成及报价方式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动态跟踪审核费组成。招标代理费(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矿山项目监理代理等)由后期各中标人承担。造价咨询费、动态跟踪审核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供应商权衡各项服务内容后,在相应的最高限价基础上分别报出投标报价及折扣率(折扣率以%表示,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最终造价咨询费根据相应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并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最终的计费基数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造价进行调整。相应的最高限价计算标准如下:(一)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3”、“4”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最高限价计算依据:按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费(即: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以及外运航道回淤维护费的审定价,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的收费标准,并根据象山县交通集团最新规定的中介服务计费相应最高限价。投标时,计费基数暂按1.5亿元计取,即暂定最高限价为65.206万元。最终的计费基数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造价进行调整。(二)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5”的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费财务竣工决算费最高限价计算依据:按经审定的建设投资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并根据象山县交通集团最新规定的中介服务计费相应最高限价。投标时,计费基数暂按1.5亿元计取,即暂定最高限价为5.74万元。最终的计费基数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造价进行调整。(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6”、“7”、“8”、“9”、“10”、“11”的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的动态跟踪审核费最高限价计算依据:按该6项服务总计最高限价为175万元。如超出开采期(5年)的,直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此部分服务费用不予增加。(四)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12”的竣工财务决算费最高限价计算依据:竣工财务决算费,按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包干,最终结算时不作调整。(五)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13”的结算依据:除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3”、“4”、“5”“6”、“7”、“8”、“9”、“10”、“11”、“12”以外的相关咨询服务,均不收取费用。说明:供应商对上述(一)~(三)项服务费的报价采用同比例下浮,即该三项报价折扣率须为同一折扣率,填报不同折扣率的,采购人按其中最低折扣率作为该3项报价的报价折扣率,并调整其投标总报价;结算时按该折扣率进行结算。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生产销售、闭矿审批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止。2付款方法和条件:1、招标代理费(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矿山项目爆破生产安全监理代理等)1.1由相应中标人支付。2、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3”、“4”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费用支付方式2.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合同金额的20%;同时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2每季度结算一次(按实计量,付至总价的85%后暂停支付);2.3出具审核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项结算金额的90%;2.4服务期满后付清余款。3、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5”的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费等的财务竣工决算费用支付方式3.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合同金额的20%;同时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3.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项结算金额的90%;3.3服务期满后付清余款。4、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6”、“7”、“8”、“9”、“10”、“11”的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审批完成的动态跟踪审核费用支付方式4.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合同金额的20%;同时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4.2每半年服务期满后支付一次;按五年期中标总价,每半年平均支付(最后一期服务费待服务期满后支付);如超出开采期(5年)的,直至闭矿结束期间,此部分服务费用不予增加。5、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12”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用支付方式5.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合同金额的20%;同时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5.2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项结算金额的100%。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4授予合同: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子包:(如有多个子包)(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A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过程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A5、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A6、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参与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所占金额的比例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所占金额的比例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八、因联合体其中一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子包:(如有多个子包)(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410228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授权代表)为联合投标授权代表,参加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NBITC-202410228G,其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采购需求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B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一)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本项目职责备注1项目负责人2345……注:本表后附相应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姓名性别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项目名称业绩内容备 注 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盖章):日期:B8、项目业绩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时间甲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方式合同金额123456…供应商(盖章):日期:C.报价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子包:(如有多个子包)(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项目名称: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报价折扣系数(%)报价(万元)1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3”、“4”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费65.2062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5”涉及的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费财务竣工决算费5.743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6”、“7”、“8”、“9”、“10”、“11”的生产加工销售开始至矿区生产结束后的拆除、平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闭矿等工程的动态跟踪审核费1754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12”涉及的竣工财务决算费10/10合计(序号1+序号2+序号3+序号4)投标报价(大写)备注:1、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2、报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含):即折扣系数报价区间为0%(不含)~100%(含),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折扣系数保留到整数(例:XX%),报价(元)保留2位小数。3、序号4报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供应商(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0228G)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象山爵溪小微企业集聚区石料(凝灰岩)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7A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过程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2949.4123万元,资产总额为4413.959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全过程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287.57万元,资产总额为1586.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全过程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757.87万元,资产总额为64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供应商:象山众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供应商: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日期:2024年4月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