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53
二、项目名称: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7号
3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软件开发服务
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4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骏、张远民、卢以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按下浮比例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乙方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330023210200001535[2024]00059;2、监督投诉单位:甘孜州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6-283452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
联系方式:0836-287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28-81132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李奇钰;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1.项目负责:028-81132550;2.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甘孜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14:57
评审专家名单
李金骏,张远民,卢以微
总中标金额
¥34.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1.项目负责:伍毅、李奇钰;2.技术审核:刘洋
项目联系电话
1.项目负责:028-81132550;2.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采购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康定市西大街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6-287036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113255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售后服务方案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关于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三、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2.3响应费用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3响应货币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我单位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5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7响应报价要求;九、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8响应有效期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5.1三、解密响应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6.2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要求;十六、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七、我单位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技术指标及配置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响应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3章-“3.2.2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要求对应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项目实施方案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11{项目名称}//{}{}{包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3.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应答表序号3.2.5其他要求和3.4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响应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23注意: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3.2.5其他要求”和“3.4其他要求”带“★”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项目基本情况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采购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一项,本项目分为1个包。2.服务内容(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1、XXXX;2、XXXX;3、XXXX.……3.服务费用及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2.服务费付款方式: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5.其他要求XXXXX6.报价及合同价XXXXX7.售后服务要求XXXXX8.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及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1.1验收方案1.1.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1.1.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30日内组织验收。1.1.3验收组织方式:单位内部验收专家评审会其他1.1.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1.2履约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1.2.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2.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2.3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2)系统总体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3)已提供了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4)已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试运行测试。1.2.4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协商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5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果由于前述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者追究侵权责任,乙方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至少包含甲方支付或应支付第三人的款项、律师费),并且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但乙方原享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知识产权仍归乙方,不因本合同而转移给甲方)。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乙方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乙方在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无条件将系统源代码及数据库密码提供给甲方。10.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11.反商业贿赂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1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合同金额。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4.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在软件系统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上线运行等过程中以及项目验收后,供应商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所有资料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15.其他商务要求1、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4、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16.违约责任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外,采购人还将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和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外,采购人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4、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到场,成交供应商除支付完成该项工作产生的费用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完成该项工作所产生费用的三倍违约金额。5、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款项,直到违约事件妥善解决为止。6、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至少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开展完成服务工作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且拒付服务费,已支付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退还给采购人,并再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8.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团队人员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正文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5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3月22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53二、项目名称: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三、磋商项目简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采购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一项,本项目分为1个包。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邮编:626000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369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邮编:610036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李奇钰;2.技术审核:刘洋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028-81132550;2.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0,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按下浮比例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乙方支付。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 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2)系统总体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3)已提供了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4)已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试运行测试。2.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协商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响应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369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邮编:626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113255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邮编:61003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采购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一项,本项目分为1个包。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健康体检管理系统1.00350,000.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总体技术要求●1.1.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至少支持体检中心独立应用、体检中心分科应用、体检中心和HIS关联应用以及分科应用和HIS关联应用混合应用模式。●1.2.健康体检管理系统支持多维度、可配置的访问授权控制体系,体检科可对不同业务场景、不同角色、不同访问方式进行权限控制。▲1.3.支持与采购人现有HIS系统病人信息建档一体化、费用一体化;支持直接调用采购人现有HIS系统内的病人基本信息、支持医院目前在用的所有支付方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4.支持体检各业务流程操作日志的全记录,含时间、地点、操作员、操作动作,操作内容;支持接口操作日志的全记录,含入出参数,转换前、转换后的记录;支持基础数据的数据修改痕迹全记录、支持签字或审核后的数据修改痕迹全记录。●1.5.支持体检业务范围内的位置(楼、楼层、层区、房间)的注册管理、支持体检业务范围内的服务点(电脑、设备、服务窗口)的注册管理、支持操作人员位置及服务点管理。▲1.6.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所提供的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与国产数据库兼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7.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所提供的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与国产操作系统兼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2.健康体检管理●2.1.提供体检团队管理,支持新增、修改、删除、启用、停用团队;新增、修改、删除、启用、停用个别团队人员,查找定位个人或团体,支持设置可预约人数。●2.2.提供团队任务管理,支持新增、修改、删除团队任务,查询已登记团体任务,体检分组设置,可根据不同体检类型、不同体检套餐等条件设置分组规则,团队人员批量导入。▲2.3.系统支持通过导入EXCEL文件方式导入团队体检人员信息,设置导入条件分配人员所属分组。▲2.4.支持导入职业分组、职普混检导入、职职导入、导入自动校验、导入时根据分组条件自动分组,单个和批量新增分组人员,新增人员时,支持刷身份证录入人员基本信息,分组项目和个人项目的统一控制和独立控制,支持单位结算、个人结算和单位外个人结算。●2.5.支持控制单位人员是否允许替检、是否允许混检,支持调整单个项目和整体项目金额或折扣,团队新增/退预交金、支持设置分组签约金额、支持同步分组签约金额。●2.6.支持锁定任务,支持查询人员统计信息情况,可根据报到时间、体检号、姓名、部门、体检状态、收费状态、性别和婚姻状况查询、导出人员,支持团队人员复查任务自动建立复查分组,支持批量打印人员指引单、条码、申请单、支持补打人员条码。●2.7.提供体检登记,支持刷身份证自动填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联系地址和照片文本框,支持拍照功能,支持历史任务查询,可通过刷身份证、录入姓名、身份证号查找数据库存在的信息。●2.8.支持根据套餐设置不同规则,显示不同套餐,支持复制他人、上次、单位的体检项目,支持调整单个项目和整体项目金额或折扣。●2.9.支持计费后自动打印指引单、健康检查表,支持打印申请单、缴费单、条码。●2.10.支持实时自动计算采集费并展示采集费明细,支持vip客户先体检后付费。▲2.11.支持人员关键信息加密,采用门诊号唯一,体检号独立规则;支持体检流程进度图表查看、单个项目退费、卫材发料明细查看。●2.12.支持团队人员费用补差,支持一览人员历次体检登记情况。●2.13.支持根据选择不同问卷模板,录入人员健康问卷情况,支持接入签字版,支持多院区等级费用。●2.14.体检预约管理,支持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微信预约多种方式对体检人员进行预约服务,支持预约信息一览查看。●2.15.支持多平台分时段预约号源共享,支持根据院区、科室、部门查询可预约号源和预约信息查询,支持查询人员预约信息。●2.16.支持查询微信体检人员预约情况,支持通过读就诊卡、身份证查询体检人员,支持录入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查询。▲2.17.支持体检替检,支持个人替检、团体人员替检,支持部分项目替检,替检者报告与原体检人报告分开出。●2.18.提供分检医生站,支持分检医生对体检人员检查后,填写项目结果、体检结论建议等,支持分科录入体检结果,支持正常结果一键录入。●2.19.支持单个或多个执行项目,支持体检结果缺省值填充、结果模板导入、获取设备项目结果。●2.20.支持异常结果显示提醒,并能按日按月进行汇总显示,支持查看人员的历史检查结果及趋势对比,支持根据指标结果在评估规则条件里自动生成结论建议。●2.21.支持设置LIS、PACS项目匹配码自动生成结论建议,支持模糊搜索结论、自定义修改结论,支持对项目延期操作。▲2.22.支持查看体检人员在本院就医的历史病案信息。●2.23.支持通过参数控制未收费是否允许分检,支持对体检人员进行批量分检,支持根据选择不同问卷模板,录入体检人员健康问卷情况。▲2.24.支持分检医生审核对录入的项目结果、结论建议进行审核操作,分检结果的信息审核,分科检查中分科结果及结论等错误进行纠正,保留修改痕迹记录。●2.25.体检理单对分科医生审核后的结果,检查数据正确性和完整性,对体检结果手工补录,支持结果默认值,词条选择,保留修改痕迹记录。▲2.26.支持采集LIS、PACS系统回传检验、检查结果,支持记录体检理单过程,支持危急值查询。▲2.27.支持查看体检人员检验报告单、PACS图片、心电图预览,支持根据指标结果在评估规则条件里自动生成结论建议,支持一览人员体检状态、理单状态。●2.28.支持将已经分检完成的人员分配给总检医生,支持查看理单完成和分检完成的人员,支持单个人员分配和批量分配、扫码分配,支持取消分配、重新分配。●2.29.支持总检医生对分检医生录入的结果进行校验,修改、汇总结论建议操作。●2.30.支持查看LIS、PACS系统回传的结果,支持自动收集分科检查结论,支持按规则、匹配码自动生成总检结论。▲2.31.支持总检医生在总检过程中将新增的总检结论更新到总检知识库。●2.32.支持自定义修改结论、合并结论、拆分已合并的结论,支持根据结论按照规则自动排序。●2.33.支持根据总检结果结论通过知识库生成健康建议,可自定义修改建议,系统现有总检建议不低于4000条。●2.34.支持查看当前体检人员历次检查结果及趋势对比,支持异常指标深色显示,支持增加随访管理、随访计划和结果通知。●2.35.支持查看当前操作人员当前科室的工作量统计,支持预览人员体检问卷情况,支持增加人员复查任务,支持自动打印复查凭证,支持查看人员复查项目;支持预览人员体检报告,支持总检完成后自动打印人员体检报告。●2.36.支持查看体检人员危急值查询、危急值处理情况,支持历史结果对比。●2.37.对总检结果进行审核,保证总检结果的正确性,支持体检报告多级审核,保留修改痕迹记录,支持审核完成后,自动生成人员体检报告。●2.38.团队人员总检完成后,对团队下人员结论进行汇总处理,以方便后续团队出报告,支持按团队体检类型总检。●2.39.支持按年龄段、性别等人员信息统计,支持按阳性结果统计,支持生成团队报告,支持可视化编辑。▲2.40.支持人员完成体检或离开医院,将指引单放到签离点,护士进行签离操作;支持查看人员体检流程进度,支持查看人员全部项目和未执行项目,支持对人员项目进行拒检、弃检、延期操作,支持体检完成确认及签离,支持人员批量签离。●2.41.提供体检报告管理,用于审核、打印和补打人员体检报告,支持自定义个人及团队报告显示样式,支持展示有危急值的项目,支持生成报告、审核报告、打印报告、PDF输出、Excel导出。●2.42.支持单页打印、双页打印报告,支持补打报告,支持查询打印记录,支持报告文件多格式输出,支持报告多客户端查看,支持体检报告批量打印、支持按照顺序打印、循环打印。●2.43.提供体检报告签收,报告后,根据医院内部管理模式,对打印的报告进行签收;支持对个人/团队报告单个或批量签收;支持对个人/团队报告单个或批量撤销,支持展示个人/团队报告代签收数量,支持根据不同体检类型分类展示。●2.44.提供体检报告发放,将已签收的报告放到发放点,发给体检人员;支持对个人/团队报告单个或批量发放;支持对个人/团队报告单个或批量取消发放,支持展示个人/团队报告代签收数量,支持报告代领。●2.45.支持体检团队结算,针对团队任务进行费用结算、退费操作,支持分任务结算、部分结算、全部结算,支持混合支付结算,支付方式可选择现金、支付宝、微信、预交金;支持退费操作和退费查询,支持已结算查询,包含结算状态为全部、开始结算、部分完成,支持根据体检状态、未检项目、体检分组、体检类型、报到/登记时间过滤,支持一个账单拆分多次结算。●2.46.提供统计查询工作站,支持指引单流向查询,支持已签离未总检查询,支持体检人员情况查询,支持项目执行情况查询,支持体检人数统计查询,支持报到人数统计。3.职业病体检●3.1.系统支持基础数据职业数据字典知识库、危害因素维护。●3.2.支持职业体检登记时,录入检查阶段、危害因素根据规则自动获取体检项目。●3.3.团队任务支持职业团检名单批量导入,支持根据分组的检查类型、检查阶段和危害因素在导入名单时自动分组,支持职业体检问卷录入、打印,问卷在报告中体现。●3.4.支持职业体检专项工作站:提供纯音测听工作站,支持职业总检,展示人员职业病信息,生成职业检查结论等。●3.5.支持职业体检复查,历次复查项目在报告体现,支持职业个人报告、职业团队报告并支持个性化设计报告;支持对职业团队的人员进行总检,支持预览、打印职业团队总检报告。●3.6.支持职业病上报,提供与中卫信职业病平台交互直接上报接口。▲3.7.支持根据体检机构、体检时间、危害因素、在岗状态等查询职业病上报情况。4.体检微信端●4.1.提供体检微信端服务,支持接入医院现有微信小程序;支持根据体检人员填写问卷调查内容,系统自动推荐体检项目;支持选择体检套餐并显示该套餐的项目,支持用户自定义添加体检项目,支持预约体检;支付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和到医院支付,支持退款功能。●4.2.支持在线领取报告和查询历史体检报告,支持通过套餐、或单个项目新增,支持个人、团队人员预约体检,支持团队人员新增项目时“补费”模式;支持个人体检报告下载到手机,支持手机扫码填写健康问卷。5.体检自助机端●5.1.提供体检自助机应用系统,支持已预约的体检人员在自助机上报到;支持打印指引单、条码、健康表,支持在自助机上自主拍照,支持身份证号、就诊卡、体检号、门诊号检索预约信息。6.数字化报告共享●6.1.提供如肺功能、碳13、碳14、宫颈细胞涂片、人乳头病毒筛查、骨密度测定、脑电图等单机版报告转化生成电子报告功能,体检中心无需手工收报告。支持单项体检项目,如胃幽门螺旋杆菌、丙型肝炎等的结果查询和批量导出。7.系统集成●7.1.提供从业人员体检数据上报接口,中卫信职业病平台交互直接上报接口,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平台接口对接;提供体检排队叫号系统接口集成服务;提供与医院现有HIS、LIS、PACS、EMR、心电系统、微信小程序系统的接口集成服务,实现业务互通、数据共享。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按项目实施情况及采购人需求,进行人员配置。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按项目实施情况及采购人需求,进行设施设备配置。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1.其他相关要求:(1)供应商所建设的系统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国标(GBZ188-2014)要求,职业病符合度推荐规则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定义。(2)供应商所提供的健康体检管理系统,需满足三级等保测评要求,若不满足三级等保测评要求,则按采购人限定测评期内整改至满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负责对接在实施过程、质保期、运维期中涉及需要接入数字化报告共享的单机仪器。(4)安装服务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应用软件系统,不限制端点数、不限次数的安装,同时无限期的使用。同时提供相应身份识别设备:多功能身份证读卡器(支持读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电子居民健康卡,需能接入甘孜州医保平台)4台、扫描盒子10个。(5)系统升级方式:自服务器升级,各客户端自动升级,不需要对每台终端进行升级;数据库优化:对数据库进行不断优化,保证大量数据的在线浏览和查询,在不进行数据移植的情况下,不影响使用的速度。支持服务器缓存技术以规避软件长期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卡顿问题。(6)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项目实施中,对接HIS、LIS、PACS、EMR、心电系统、微信小程序系统时,不得对上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失,并愿为此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实施期间涉及到需要第三方系统对接的接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7)严禁虚假响应,如验收中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上线,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8)健康体检管理系统应兼容国产化服务器,国产化CPU,国产化中间件国产化系统软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2.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且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次日起开始计算时间,期间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质保期满后,由供应商提供有偿维护服务,届时另行签订书面维护合同。(2)建设期内成交供应商指派实施交付团队根据医院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开发、调试、培训,确保系统上线使用。(3)项目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服务期间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对象至少包括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人员、系统操作员,培训效果应使系统使用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和日常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地安排可另行约定。(4)技术客服人员:供应商提供固定至少1名技术客服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技术响应处理: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工作日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保证20分钟内响应,远程服务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其中,远程无法解决的,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完成故障处理;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保证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期间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5)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还包括每个月一次的巡检、性能调优等,用户回访与半年一次向采购人进行维护报告,期间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质保期后的维保费用不超过合同费用的7%。质保期及维护期内产品出现任何非人为造成的系统问题,更新升级、维护、修改以及对应的接口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若因产品系统运行质量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实施整体策略(含系统现状、应用环境、体系结构需求、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②总体规划(含技术架构设计、业务和数据库模型设计、软硬件平台方案);③组织与管理(含项目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管理、风险控制、人员控制);④开发策略(含系统技术路线、体系架构、标准规范);⑤应急预案措施(含系统故障紧急预案、系统维护)。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团队体系、②服务人员配备、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系统切换方案。5.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技术客服人员要求后,额外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注:以上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完全满足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自合同签订后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所有软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上线,正式运行一个月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且正常运行(期间运行无问题或问题已解决)满1年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违约责任:(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外,采购人还将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和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外,采购人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4)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到场,成交供应商除支付完成该项工作产生的费用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完成该项工作所产生费用的三倍违约金额。(5)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款项,直到违约事件妥善解决为止。(6)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至少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开展完成服务工作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且拒付服务费,已支付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退还给采购人,并再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2.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并提供上线前培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系统固化原因,3.3.1服务期限不适用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2.支付方式和支付约定:(1)自合同签订后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所有软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上线,正式运行一个月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且正常运行(期间运行无问题或问题已解决)满1年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纸质版付款申请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因系统固化原因,3.3.4支付方式及3.3.5支付约定不适用本项目,支付约定及支付方式以此为准)。★3.报价及合同价:(1)报价应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系统建设、系统上线、系统接口及第三方接口改造、培训、验收交付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2)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4.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在软件系统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上线运行等过程中以及项目验收后,供应商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所有资料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其他商务要求:(1)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4)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6.知识产权(以下内容中“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成交供应商)(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果由于前述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者追究侵权责任,乙方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至少包含甲方支付或应支付第三人的款项、律师费),并且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但乙方原享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知识产权仍归乙方,不因本合同而转移给甲方)。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乙方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乙方在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无条件将系统源代码及数据库密码提供给甲方。★7.无产权瑕疵条款(以下内容中“乙方”指成交供应商):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8.反商业贿赂(以下内容中“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注:以上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完全满足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A-D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2.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5.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5.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其他要求“3.2.5其他要求”和“3.4其他要求”中标注“★”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应答表3商务要求“3.3商务要求”中标注“★”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商务应答表4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其他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实质性要求相关承诺函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7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8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5.4.2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及配置,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的经认证的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承诺提供的经认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5.3.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技术指标及配置完全符合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60分。 1.带“▲”技术参数要求得分=供应商满足带“▲”参数的数量÷采购文件“▲”参数总数量(共15条)×45分。 2.带“●”技术参数要求得分=供应商满足“●”参数的数量÷采购文件“●”参数总数量(共50条)×15分。 注:1.带“▲”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需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或白皮书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定。(具体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技术参数中的要求为准)。 2.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较多,若供应商本项分值扣完,不能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 3.数量的计算:采购文件第三章的“3.2.2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与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非实质性要求部分)”条款中:“1.”、“2.”、“3.”…或“1.1”、“2.1”、“3.1”…最末端标号作为计算条数。(注:以最低级别编号(例如1.1、2.1、3.1等)为一条参数,以此类推。60.00客观技术指标及配置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实施整体策略(含系统现状、应用环境、体系结构需求、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②总体规划(含技术架构设计、业务和数据库模型设计、软硬件平台方案);③组织与管理(含项目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管理、风险控制、人员控制);④开发策略(含系统技术路线、体系架构、标准规范);⑤应急预案措施(含系统故障紧急预案、系统维护)。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12.00主观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团队体系、②服务人员岗位职责、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系统切换方案。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6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16.00主观售后服务方案团队人员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技术客服人员要求后,额外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有一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每有一名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和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不重复得分。2.00客观团队人员价格分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10.00客观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扣除比例(C1) 说明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所有的评分、价格等涉及小数计算,先四舍五入再计算;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实质性要求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技术指标及配置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方案详见附件:团队人员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docx正文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5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3月22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53二、项目名称:自有资金购买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三、磋商项目简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采购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一项,本项目分为1个包。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第2页-(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邮编:626000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369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邮编:610036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李奇钰;2.技术审核:刘洋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028-81132550;2.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按下浮比例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乙方支付。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第6页-(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第7页-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第8页-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