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 太阳能杀虫灯中标结果公示(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2024)



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4000067

二、项目名称: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银锦路60号5幢2-6
3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农业和林业机械
太阳能杀虫灯
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LH-FX
150(个)
2,280.00
34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芳、邬远茂、曾祥瑞、陆宏才、赵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为中标金额的1.5%,招标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按6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3883458407。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二郎镇二郎滩社区街村
联系方式:0830-751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
联系方式:0830-6665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0830-6665156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招标文件(2024031401).rar

评审情况.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52520240000672024-04-083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28.5261367.5002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是/否27.641741.886.4401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302642.498.400第一中标候选人: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2000(元)(叁拾肆万贰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1250(元)(叁拾柒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30分)技术要求(26分)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44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第1页-招标编号:N5105252024000067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泸州)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附表3二、总则51.适用范围52.有关定义5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5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6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6三、招标文件76.招标文件的构成7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四、投标文件8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8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8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8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8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814.投标文件的组成915.投标文件格式10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0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0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1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120.投标文件的递交11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五、开标和中标1222.开标1223.开标程序1324.开评标过程存档1325.评标情况公告1426.中标通知书1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427.签订合同14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5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530.补充合同15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532.合同公告1533.合同备案1634.履行合同1635.验收1636.资金支付16七、投标纪律要求1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7九、其他1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0二、承诺函21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3四、投标人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4五、投标服务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5六、投标函27七、开标一览表28八、分项报价明细表29九、商务应答表30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1十一、技术要求应答表32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3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4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5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6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7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9一、项目概况39二、项目清单(实质性要求)39三、技术要求39四、方案要求40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40第七章评标办法421、总则422.评标方法433.评标程序434.评标细则及标准475、废标486、定标49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9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0第八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511.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5252024000067。二、招标项目: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十、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二郎镇二郎滩社区街村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0-7511080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2024年03月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37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7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4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1版)》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查询)。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无,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2、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中标(成交)结果栏中予以公告。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12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13投标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的范围。14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古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0-7203041地址:泸州市合江县少岷南路49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古蔺县财政局备案。1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17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为中标金额的1.5%,招标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按6000元计算。2.2.二、总则2.2.1.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2.2.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及相应货物的供应商。2.2.3.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2.2.4.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5.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太阳能杀虫灯。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三、招标文件2.3.1.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2.3.2.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投标人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自行查询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3.3.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次招标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4.四、投标文件2.4.1.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4.2.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2.4.4.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5.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6.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4.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方式。(2)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3)服务要求应答表;(4)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按照第五章的要求提供);(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按照第五章的要求提供);(6)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按照第五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9)商务应答表;(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4.7.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8.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4.9.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4.10.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18.2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额外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内。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必须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否则视为选择性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18.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8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2.4.11.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2.4.12.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4.13.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5.五、开标和中标2.5.1.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开标程序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5.2.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2.6.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4份)送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5156。2.7.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8.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1.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2.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9.4.34.履行合同3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5.35.验收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到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剩余采购资金。2.9.6.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一年后无质量无问题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10.七、投标纪律要求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2.11.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2.12.九、其他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xxxxxxxxxxxx项目资格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XXXXXXX包号:xxxxxxxxxxxx投标时间:xx年xx月xx日格式1-23.1.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xxx。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33.2.二、承诺函xxxx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本页无正文)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格式1-43.3.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格式1-53.4.四、投标人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以及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63.5.五、投标服务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xxxxxxxxxxxx项目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XXXXXXX包号:xxxxxxxxxxxx投标时间:xx年xx月xx日格式2-2六、投标函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2-3七、开标一览表包件号:/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交货日期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1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报价承诺:我公司的报价合计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服务实施、机械设备损耗、人员培训、税费、保险、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注: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未分包,包件号填“/”。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格式2-4八、分项报价明细表包件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项价格(单位: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格式2-5九、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1234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格式2-63.6.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每个业绩需要提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格式2-73.7.十一、技术要求应答表包件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应答情况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格式2-83.8.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包件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格式2-9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10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X单位的X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4.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投标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自拟承诺函,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自拟承诺函,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单位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以上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地方可将须承诺的内容合并至一份承诺函内响应。2.投标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6.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6.1.一、项目概况采购太阳能杀虫灯150盏。6.2.二、项目清单(实质性要求)招标编号:N5105252024000067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太阳能杀虫灯盏150进口产品不允许参与竞争6.3.三、技术要求▲1、太阳能杀虫灯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太阳能电池板功率:≥40W,产品符合IEC60904-1:2006标准,尺寸:≥长410*宽670*厚20mm,开路电压:≥21V,短路电流≥2.3A,最大功率点电压为≥15V,最大功率点电流≥2.2A,填充因子FF为≥75%,单体电池数量≥36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3、锂电池功率:≥24Ah,电压为12V,符合IEC62620:2014标准,放电性能满足25℃合格,放电性能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10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诱集光源:LED光源功率:≥10W,E27形灯管,灯管长度≤17cm,直径≤6cm,波长在320-680nm之间,至少包含2个波长:395nm、490n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5、防护等级:符合GB/T4208-2017规定的外壳防护等级IP55要求。机械强度:杀虫灯外壳的机械强度经试验后不应出现破、裂等破损现象。安全保护:绝缘电阻:≥2.5MΩ,灯体的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10396规定的安全标志。6、温度试验:在温度-40°C-70°C环境下存放后,不影响正常工作。湿度试验:在温度10°C-70°C、相对湿度不大于98%的环境下正常工作。▲7、太阳能杀虫灯专用控制器:具有一体化控制器,符合GB/T19064-2003标准,可附加物联网模块,应具有充电断开和恢复功能,充电断开点电压≥12.8V,同时具有欠压断开和恢复功能,控制器最大自身耗电不得超过其额定充电电流的1%,同时具有负载短路保护功能和具有极性反接保护功能,具有反向放电保护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雨控功能:杀虫灯在雨天应能自动进入保护状态,雨停后可自动回复工作。光控功能:在2Lx-20Lx情况下,诱集光源应自动亮起,杀虫灯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温控功能:当环境温度低于5±2°C状态下,杀虫灯停止工作;当环境温度高于10±2°C状态下,杀虫灯开始工作。时控功能:杀虫灯在设定时间范围内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9、风机的进风口风速≥5.0m/s,风机防卡死功能:风机防卡死实验后,应能正常工作。(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自动倒虫功能:每天杀虫灯开启前1分钟接虫盒开启自动倒虫模式,倒虫方式采用12v螺旋电机配置ABS材质螺旋挡板旋转倒虫,防止害虫逃逸螺旋叶数量≥8片。倒清虫时间≥20秒后自动关闭,循环倒虫。(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1、产品材质:主体结构(含灯体)采用金属材质,整灯高度:≥2800mm,需经过磷化或镀锌及喷塑处理,管径≥76mm,法兰≥260*260mm,结构牢固,性能稳定,整体造型美观,具备防盗功能。12、考虑到当地气候及风力原因预埋件基础采用直径≥12mm圆钢,预埋件高度≥30cm,挖坑深度≥30cm宽度≥25cm。6.4.四、方案要求(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②货源组织、③包装运输、④送货方式、⑤退货换货机制、⑥项目应急预案、⑦关键节点把控、⑧技术支持、⑨质量控制措施、⑩进度计划。(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②售后服务设备配置、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质量跟踪计划、⑤培训计划及方案、⑥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⑦应急处理方案。6.5.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中标人按需方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负责组织货物交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所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一年后无质量无问题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6、验收标准及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或由采购人制定验收标准,自行验收。7.第七章评标办法7.1.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2.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7.3.3.评标程序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3符合性检查。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二)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以招标文件中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故本项目不以此项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价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7.4.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4.3.2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分)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分因素2技术要求26%26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6分,每有一项带“▲”参数(共7条)不满足(负偏离)扣3分;每有一项非“▲”参数(共5条)不满足(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3项目实施方案30%3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方案要求中(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有错误的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编号、地点、实施时间等错误,方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项目特点、内容表述简略、内容表述错误、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共同评分因素4售后服务14%1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方案要求中(二)售后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有错误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编号、地点、实施时间等错误,方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项目特点、内容表述简略、内容表述错误、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共同评分因素7.5.5、废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7.6.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7.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8.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8.第八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N5105252024000067甲方: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采购人)乙方:(中标/成交人)见证方: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甲方委托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中标人)为(项目名称)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资金来源(万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预算内预算外自筹其他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交货完成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附:乙方报价表。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见证方(印章):见证方代表签字: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电话:0830-6665156日期:年月日二郎镇高梁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资格性审查表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采购项目编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号: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序号投标人名称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让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赔犯罪记录承诺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是否l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一yy3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业主代表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二郎镇高梁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符合性审查表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文件签署、密封、盖章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是否l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VVV3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V((V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5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监督人员签字:先永二郎镇高梁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评分汇总表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采购项目N51052520240000672024年04月07日11:00(北京时间)编号: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成员1评标委员会成员2评标委员会成员3评标委员会成员4评标委员会成员5总分1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7.5971007497.54662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67.567.567.541.567.5311.53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83.6482.6488.6471.6488.64415.2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仰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idc error#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经古蘭县财政局批准,古蘭县二郎镇人民政府拟对“二郎镇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2.招标公告于2024年03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提供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三)评分标准及权值。号序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分)评分标准说明I报价30%3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分因素2技术要求26%26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6分,每有一项带“”参数(共7条)不满足(负偏离)扣3分;每有一项非“”参数(共5条)不满足(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23项目实施方案30%303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方案要求中(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有错误的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注: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编号、地点、实施时间等错误,方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项目特点、内容表述简略、内容表述错误、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共同评分因素4售后服务14%141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方案要求中(二)售后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有错误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编号、地点、实施时间等错误,方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项目特点、内容表述简略、内容表述错误、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共同评分因素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序号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111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2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333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评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楼1102。(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3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五、开标情况(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04月07日11:00,在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楼1102进行了公开招标。(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11:00,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开标大会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蒲潇涵负责记录,郑永进行现场监督。(四)开标过程中,由郑永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顺利)六、评标情况及说明(一)评标过程情况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无。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否。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否。(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四)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3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无。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排序投标人名称总得分第一名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66第二名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415.2第三名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311.5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投标金额第一中标候选人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42,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安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71,25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至深科技有限公司360,000.00元推荐中标人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42,000.00元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监督代表签字:5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资格性投标文件(八)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古蘭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二郎镇高梁产业集群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阳能杀虫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85万元,资产总额为206.85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虚假,企业名称(盖章):利禾(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N5001120521日期:2024年04月07日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粱产业集群示范基地 太阳能杀虫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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