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2024)



项目名称

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30011372413

标段(包)名称

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130011372413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08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姚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21-2855693

招标人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26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421-2927315

邮箱

zbb@cyhospital.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梁鑫培

电话

024-23383567

邮箱

lngcdxm@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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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0
772561.82元
合格
51

2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781086.66元
合格
51

3
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
781836.30元
合格
51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成功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091014572)

2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玉凯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111116372)

3
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郝文静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1202120220110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3
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130011372413联系人梁鑫培电话024-23383567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lngcdxm@163.com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421-2927315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26号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26号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26号招标人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邮箱zbb@cyhospital.com监督部门联系人姚女士监督部门电话0421-2855693监督部门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其他公示内容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4月08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4月11日标段(包)编号202421130011372413001202421130011372413001202421130011372413001标段(包)名称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2421130011372413202421130011372413202421130011372413项目名称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朝阳市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服务建设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3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08781836.30元合格512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25781086.66元合格511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95.72772561.82元合格51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3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郝文静[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12021202201109)2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玉凯[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111116372)1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成功[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091014572)责人)姓名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朝阳永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2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1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室基础装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