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务车中标结果公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内容为: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9日12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招标工作计划,于2024年03月13日向广州元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广物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州金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三家具有汽车销售资质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邀请其参与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投标,至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4月03日上午10:00),共收到有效投标文件3个。
公司按规定组建了招标组织机构,由公司经营部、董事会事务部、财务部、党群人资部、综合部派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全部评标过程,公司审计部派员组成监督小组监督评标全过程。
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评标办法》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3家单位进行了资格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全部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最终,广州元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价格最低,为352800元,佛山市南海区广物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评审价格次低,为359800元,广州金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评审价格第三低,为370800元。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第五条“根据有效投标人(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排名,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共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推荐广州元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2800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佛山市南海区广物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9800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粤电广场B座南塔3608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5138040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招标人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务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