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
[开发区]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赣州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D2024-KF-G001)品目二电子化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赣州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D2024-KF-G001)品目二电子化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ZD2024-KF-G001品目二
二、项目名称:
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任嫚嫚
供应商联系电话:0558-3281818
供应商地址:安徽阜阳市颍州区润河路501号皖新翡翠庄园26#商业楼29#开闭所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58291440.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
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照生,辜仁顺,万立宏,徐锋,朱海芳,沈志华,马文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779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81600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赣州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
联系方式:0797-837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联系方式:0797-8275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瑞昌、周瑾、刘姿熳、陈欢、邹浩龙
电话:1877073950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77790.0元
标段编号:GZZD2024-KF-G001品目二
评委姓名:王照生,辜仁顺,万立宏,徐锋,朱海芳,沈志华,马文鹏
中标通知书.pdf
品目二中标公告附件: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doc
品目二中标人拟派人员、荣誉及业绩清单.docx
品目二中标人总得分.pdf
GZZD2024-KF-G001品目二.JXC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成交通知书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ZD2024-KF-G001品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数位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经财购2023F001073958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项市容管理服务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8291440.07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日期:2024年04月09日日期:2024年04月09日公告附件:(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覆盖辖区内现状及服务期内建成的市政道路(绿化带)、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建成区道路(含绿化带)约1464.57万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约816.89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道约90.01万平方米、人行道约380.72万平方米(含人行道退红线至墙根)、绿化带约176.96万平方米;公共厕所106座,垃圾中转站12座,交通护栏约52.37公里。1、范围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品目,对应为四个标段;其中二标段为华坚路(不含)以西与黄金大道(不含)、工业路(不含)以东围合范围,面积约为379万平方米。二标段现状道路(最终以区域范围内实测和实际数量为准)服务项目数量备注服务项目全长度(m)全面积(㎡)备注中心城区一级道路81409.55604947.23滨江大道、金岭东大道、金岭西大道等9条道路,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二级道路36167.02307859.31宝福路、赣通大道(华坚路到黄金大道)、工业路等5条道路,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三级道路124627.30941450.90凤凰路、赣通大道(松下山路到黄金大道)、岗边大道等27条道路,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四级道路42623.62242738.53朝阳路、富康路、谷雨路等29条道路,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道路护栏8.01Km金岭东大道、金岭西大道、金潭大道等11条道路,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绿化带555741.54具体详标段二附表中心城区公厕管理28座金赣中转站、中盛公园、田心中转站等28座公厕(以实际运营时的数量为准),具体详标段一附表中心城区中转站管理1*50吨章贡王路中转站1座垃圾压缩机(以1台压缩机(≤50吨)计算)(其他根据辖区内产生的垃圾量就近原则分配)2、范围调整:(1)所有道路面积,交通护栏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未来新增面积、长度以最终中标单价进行核算;所有公厕、垃圾中转站以实际运营时的数量为准,未来新增公厕、垃圾中转站以最终中标单价进行核算。(2)在服务期内,如有新增服务范围(新增道路、开放式小区、交通护栏、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等)的,新增范围的服务要求、作业标准、考核办法应同样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未来所有新增保洁服务费不得超过中标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10%。超出本中标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10%的新增服务范围,由中标人无条件根据本合同服务要求及作业标准做好保洁工作。(3)在服务期内,规划的道路、开放式小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以最终建成为准。(4)在服务期内,所有道路等级可根据道路功能、保洁标准的转变或国家、地**策的更新等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出适当调整。(5)新增服务范围按照位置就近的原则分配给相应标段的中标人。(6)由于部分中转站存在老旧情况或在中标人出现管理严重缺失的情况下,中转站实际管养运行情况调配以实际需求由采购人进行增减,各品目中标人无条件接收采购人调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7)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以下道路仍属于PPP项目运营单位运营管养期内,采购人拥有合同履行的管理职责,管养服务费用由PPP项目运营单位支付。具体道路名称及作业数量详见下表:道路名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合计面积道路名称道路长度宽度面积道路长度宽度面积道路长度宽度面积合计面积洋田路1002151503010027701410025501027054章潭路18052341515180559025180561083061370洋田组团朱坊河路3437240134382744343310296174洋田组团樟木河路3547247835482832354310626372洋田组团南顶山路5397377353984312539316179702洋田组团瑶湖路55673892556844485563166810008旭日大道10682324564106855340///29904车都大道3081.452164710.453081.45927733.05///92443.5车都大道3081.453081.452164710.453081.45927733.05///保税大道(飞翔大道-金岭西路)6832114343683747816838546424588龙岗路(工业路-西凤山路)2560.452153769.452560.45717923.152560.45820483.692176.2章良组团渥江路67215100806721067206725336020160章良组团黄沙河路67474718674853926743202212132其中龙岗路(工业路-黄金大道)划分至品目二。注:以上道路实际作业面积按实测为准。如招标后PPP运营单位不同意上述方案,以上道路不列入本项目管理、付款范围内。(二)服务内容:城区道路可视范围内无主区域和公共区域现状及服务期内建成的主次干道、支路、商业街、绿化带的清扫保洁,交通护栏的清洗,果壳箱的清洗,各类垃圾的收集清运(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相应公厕、中转站管理及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等服务。(1)道路清扫保洁①主次干道(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桥梁)和背街小巷按照墙到墙、可视范围内(除小区、社区、村居及企业外的公共场地)路面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花圃(台)内、道路绿化带的垃圾捡拾和保洁;②上述范围内行道树树下的垃圾、杂草及路沿石边杂草的清除;③道路墙到墙范围内垃圾桶、果壳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保洁、投放及更新。(2)交通护栏清洗定期运用人工和机械方式进行作业,对交通护栏进行擦拭清洗。护栏周边地面应清洁,外观应干净整洁,护栏应呈本色。(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①将道路清扫作业和沿途垃圾收集容器清掏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转运站;②将服务范围内开放式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转运站;③服务范围内无主生活垃圾清理、运输至转运站;④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终端场所;⑤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有主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调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市本级标准。(4)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将零星建筑垃圾(服务区域范围内清扫保洁和道路可视范围内城市居民随意倾倒的建筑装潢装饰垃圾)清理并运至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及垃圾清运后的地面清洁。(5)大件废弃物清运将大件废弃物(服务区域范围内城市居民随意丟弃的废旧家具、电器、废弃物品等无主垃圾)清理并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及大件废弃物清运后的地面清洁。(6)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日常运营及除臭、除尘、病媒生物防制、消防设备等维护管理。(7)公厕管理维护①公厕有专人管理,向公众24小时免费开放;②公厕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纸巾、洗手液、除臭、除尘、病媒生物防制、消防设备等维护管理,保持良好正常使用;③公厕卫生标准不低于国家二类标准;④保证公厕用水、用电。(8)化粪池清掏清运服务区域内所有开放式小区、公共厕所的化粪池。①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并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②化粪池发生漫溢或淤堵的临时应急清掏。(9)环卫应急保障中标人应负责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服务,包括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环卫保障、扫雪铲冰等,中标人根据应急保障要求进行落实。(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服务期间的服务范围及保洁标准可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做适当调整。(四)服务要求:1、整体要求:必须符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囯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若有更新则以更新后的标准执行)2、人员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为根据现状道路测算的最低配置要求,环卫作业一线人员450人。服务期内应根据增加的道路面积作相应调整(中标人可提高机械化水平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适量减少保洁员)。(2)中标人自行聘用人员形成劳动关系,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其中,环卫作业一线人员的月薪最低工资不得少于2100.00元。(3)中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缴纳或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并报采购人备案。(4)投标人在承包期内优先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原农村环卫保洁员(其劳务关系、工资发放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政府及采购人没有连带关系),投标人对所有聘用职工有自主管理权。(5)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及劳动关系纠纷由中标人负责。3、车辆设备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配备为根据现状道路测算的最低配置要求,服务期内应根据增加的道路清扫面积和垃圾量作相应调整。车辆设备配置清单详见下表:车辆设备配置表项目车型(总质量)单位二标段清扫保洁车辆高压清洗车(≥15吨)辆2清扫保洁车辆洒水车(8吨)辆4清扫保洁车辆洒水车(≥16吨)辆10清扫保洁车辆洗扫车(≥8吨)辆2清扫保洁车辆洗扫车(≥16吨)辆9清扫保洁车辆护栏清洗车(≥6吨)辆1清扫保洁车辆路面养护车(≥3吨)辆7深度洗扫车(道路污染清除车)(≥20吨)辆1垃圾收运车辆压缩式垃圾车(≥8吨)辆10垃圾收运车辆转运车(配垂直站)(≥25吨)辆2垃圾收运车辆平板收集车(≥7吨)辆1垃圾收运车辆电动清运三轮车(带挂桶功能)辆30垃圾收运车辆电动清运四轮车(带挂桶功能)辆10垃圾收运车辆快速保洁车辆40合计:129(2)餐厨垃圾车、有害垃圾转运车可不在项目进场时配备,但必须保证各区域内的垃圾快速及时清理到位。(3)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中标人必须报采购人备案。(4)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所有垃圾收运车辆必须全密闭、防滴漏。且所有运输车辆车身标志标识必须符合《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一标识的工作方案》(赣市垃分办〔2023]38号)要求。(5)中标人必须安装智慧环卫系统1套(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车辆、作业人员全面实时监测管理,作业轨迹全程跟踪)并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且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在保证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无条件的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机构。(6)采购人在服务期内不再另行采购果壳箱、垃圾桶等,由中标人根据文明、卫生城市标准并结合道路实际情况进行配置采买,配置、采买及质量方案必须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7)中标人须将服务范围内所有环卫设备涂装配置方案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8)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设备必须为原装、符合质量标准且出厂日期均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并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正式进场前投入使用或到达服务后勤场地,完成上牌且全部进入智慧环卫系统。在服务期内,所有车辆必须符合交管部门的机动车管理相关条例并能正常使用,如遇有车辆在服务期内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申报备案并补足最低车辆配置数量以保障作业。中标后中标人不履行承诺的,视同中标人无履约能力,承担违约责任,报请同级财政部门取消采购合同并按法律法规严厉处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项目管理要求:(1)中标人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给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2)中标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3)中标人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4)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组长及组长以上的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以便联系和沟通。(5)中标人须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计划生育,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做破坏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事,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6)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必须制定并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防范设施的配备,保证日常工作中的有序性及安全性,如果承包期内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接省市卫生检查评比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及大型活动等有关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8)如区域范围内有重要接待、考察、参观等各类活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对途经的相关道路进行全面的保洁。(9)积极配合采购人迎接各次卫生检查。中标人必须在每次卫生检查的24小时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否则,采购人将雇请工程队进行突击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10)如遇到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突发事件或上级检查、调研等特殊情况,需要调用中标人的车辆或人员的,或需要增加临时保洁清运工作任务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5、其它要求:(1)服务后勤场地(项目部):中标人在相应中标品目范围划分内须具有用于人员办公、休息和环卫车辆停放、充电、维修、维护等功能的后勤工作场地。中标人在进场验收前15天需提供场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原件给采购人查看,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交采购人留存。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的,视同中标人无履约能力,承担违约责任,报请同级财政部门取消采购合同并按法律法规严厉处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所有中转站无条件免费接收经开区辖区内生活垃圾。(3)所有中转站的垃圾渗滤液等站内污水必须进行除臭、达标排放,且须安排专人专管。(4)本项目服务范围所有中转站、公共厕所(含新增)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第一时间上报至采购人处备案。注:上述所有中转站配套转运车辆根据实际需要由采购人统一进行调配,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并按以上要求做好车辆年检保险、油费、人员工资、车辆维修等工作。(五)作业标准:为加强环境卫生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江西省以及赣州市相关规范标准,并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若国家、江西省及赣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提高,本标准则相应提高。编制依据如下:(1)《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2)《公共厕所卫生规范》(GB/T17217-2021)(3)《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4)《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5年8月;(5)《囯家卫生城市标准》(全爱卫发〔2014〕3号);(6)《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环办[2011]3号);(7)《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0)其他环境卫生作业相关规范标准。1.综合清扫保洁1.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1.1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1)一级保洁等级:①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②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③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④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路段;⑤市区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2)二级保洁等级:①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②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③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④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⑤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3)三级保洁等级:①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②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③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④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4)四级保洁等级:①城郊结合部的支路;②居住区街巷道路;③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1.1.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1)作业方式:普扫+保洁(2)普扫时间:①人工清扫:5:00至7:00、14:30至17:30;②机械化清扫:0:00至6:00、14:30至17:30。(3)人工保洁时间:①一级保洁:全天巡回保洁应不少于16小时;②二级保洁:全天巡回保洁应不少于16小时;③三级保洁:每天巡回保洁应不少于14小时;④四级保洁:每天巡回保洁应不少于10小时。(4)保洁车辆:①保洁车辆应配挂安全标志牌;②保洁车辆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③保洁车辆应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5)保洁作业人员服装:①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②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要色调明快、醒目,穿戴应整齐、干净。(6)机械冲洗、洗扫时间及频次:①冲洗时间:0:00至6:00;②白天洒水时间:8:30-11:00、14:30-17:30;③一级道路保洁:每日至少冲洗1次、每日洒水至少4次、每日洗扫至少4次、人行道每周冲洗至少3次、护栏每2天清洗至少1次;④二级道路保洁:每周冲洗至少3次,每日洒水至少4次、每日洗扫至少4次、人行道每周冲洗至少2次、护栏每3天清洗至少1次;⑤三级道路保洁:每周冲洗至少2次,每日洒水至少3次、每日洗扫至少4次、人行道每周冲洗至少1次、护栏每周清洗至少1次;⑥四级道路保洁:每周冲洗一次。(7)冲洗作业: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堵塞。省、市、区相关政策需要增加作业班次的,不另行计费。1.1.3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含人行天桥)、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等整洁干净,路面见本色;“墙到墙”之间应无垃圾、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杂草、树叶、树枝和废弃物等;“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六以下范围内应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等;路段上的砖头瓦块、垃圾堆、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滴洒漏污物等应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边、行道树及人行道树池杂草应及时清理;垃圾要倒入指定收集地点,不准随意倾倒,禁止焚烧。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小区物业和企事业单位等有交叉的地方,无主生活垃圾等,服务单位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和处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向外可视范围内所有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服务单位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和处理。(2)具体道路等级质量标准道路等级质量标准一级道路1.整体清洁,道牙无尘、路无杂物、无污渍和积水;2.道路边角部位清洁,无积存垃圾;3.路面呈现本色(含人行道);4.垃圾箱清洁,无破损,无满溢,周围无垃圾,投放口无堵塞;5.排水口及周围无垃圾、泥沙和积水;6.发现散落抛洒物,10分钟内清除;7.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二级道路1.整体清洁,道牙无尘,无成片垃圾、污渍和积水;2.道路边角部位清洁,无积存垃圾;3.路面呈现本色(含人行道);4.垃圾箱清洁,无破损,无满溢,周围无垃圾,投放口无堵塞;5.排水口及周围无成片垃圾、泥沙和积水;6.发现散落抛洒物,15分钟内清除;7.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三、四级道路1.整体清洁,小街巷无成堆垃圾,小区内无卫生死角;2.道路边角部位清洁,无积存垃圾;3.路面呈现本色(含人行道);4.垃圾箱清洁,无破损,无满溢,周围无垃圾,投放口无堵塞;5.排水口及周围无成片垃圾、泥沙和积水;6.发现散落抛洒物,20分钟内清除;1.1.3.1“蓝天保卫战”工作①机扫率(机扫率=实际机扫面积/可机扫面积)需大于95%。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战”的要求,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增加洗城频次,且费用不再另行增加。1.1.3.2其他道路保洁标准①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保洁等级果皮(片/1000m2)纸屑、塑(片/1000m2)烟蒂(个/1000m2)痰迹(个/1000m2)污水(m2/1000m2)其它(处/1000m2)一级≦4≦4≦4≦4无无二级≦6≦6≦8≦8≦0.5≦2三级≦8≦10≦10≦10≦1.5≦6四级≦10≦12≦15≦15≦2.0≦8②一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达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杂草、无塑料袋、无烟头积水、无积泥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路沿石净、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带及周边净。落叶季节加强道路清扫,路面无明显落叶。③二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达到“六无”、“四净”。“六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积泥积水积尘、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杂草、无塑料袋;“四净”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下水篦净。落叶季节加强道路清扫,路面无明显落叶。④三、四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路面、地面基本无漏收垃圾,无积泥、积水、无堆积落叶,无小广告,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倾倒或直扫,也不得扫入河道或下水道。⑤其它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道路清扫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等由服务单位负责清理、收集清运,不得遗留卫生死角。清扫作业时严格按规定使用清扫保洁工具和设备,清扫工具、设备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机械清扫作业时应杜绝“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路段若遇突发情况,服务单位应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理、清运,并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1.1.4果壳箱清掏质量要求(1)果壳箱等垃圾收集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掏和清洗,发现破损及时更换。(2)箱体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3)—、二级保洁道路设置的果壳箱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三、四级保洁道路设置的果壳箱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每两天清洗一次。1.2江堤景观带及室外公共休闲场所清扫保洁(1)路面基本无漏收垃圾,无积泥、积水、无堆积落叶,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倾倒或直扫,也不得扫入绿化带及周边水体。江堤、河堤观景平台每3天洗刷一次。(2)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3)路旁广场按照相邻道路保洁等级执行。(4)护栏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护栏每3天擦洗至少一次。(5)硬化的护坡无垃圾、无牛皮藓。(6)绿化带、护坡岸脚无积存垃圾、砖块、果皮和人畜粪便等,保持环境卫生。1.3交通护栏及各种隔离设施保洁质量要求(1)交通护栏、路障墩柱、桥梁扶手等道路隔离设施应整洁,并定期清洗,无明显灰尘污物。(2)道路隔离设施底部应无散落垃圾和明显尘土。(3)—级保洁区域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等隔离设施每2天清洗至少—次。(4)二级保洁区域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等隔离设施每3天清洗至少一次。(5)其它区域每周清洗至少一次。1.4环卫应急保障1.4.1重大活动应急保障(1)遇有重大活动响应及时,能够有力保证作业人员、设备按需到位。(2)环卫作业质量达到活动发生地所对应的各服务项目的相应质量标准。(3)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高环卫服务质量标准的,能够按需完成。1.4.2扫雪铲冰应急保障(1)主干道、重点街道、桥梁:降小雪做到变下边清、雪停路净,降大雪24小时内清除干净。(2)扫雪工作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白天降雪应随时清扫,夜间降雪应在次曰早7时前完成除雪铲冰作业。(3)主路以机械、融雪剂除雪为主,人行步道以人工除雪为主、机械为辅。(4)融雪剂使用适量,树池、绿地中严禁投放融雪剂,投放融雪剂的雪严禁堆放在树池、绿地内。2.各类垃圾清运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各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2.1生活垃圾收集清运(1)收集作业①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污染城市环境。②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在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③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收集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④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⑤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做到无苍蝇、老鼠、蟑螂、蚊子等。⑥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率应达到100%。⑦收集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⑧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⑨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和清运。(2)果壳箱、垃圾桶的设置要求①果壳箱和垃圾桶设置的样式应与市容景观建设和周围环境相协调。果壳箱和垃圾桶的结构应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安装牢固,有防雨、防腐、防火功能。果壳箱要有内套桶,实行垃圾袋装密闭收集,便于清掏保洁。果壳箱、垃圾桶等收集设施标志标识必须符合《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赣市垃分办[2023]4号)。②果壳箱和垃圾桶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③繁华重点地区果壳箱间隔按50-80m设置,一级保洁道路果壳箱按间隔50-100m设置,二、三级保洁级道路按间隔100-200m设置,四级保洁道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对于不符合上述设置要求,应按要求无条件进行补齐果壳箱、垃圾桶等设施。④市政道路公共汽车上落站点要单独设置果壳箱,人流量大的站点要设置两个以上的果壳箱。⑤果壳箱和垃圾桶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良好,外体干净,箱内垃圾无漫溢。⑥果壳箱和垃圾桶保洁应达到外观整洁,无满冒外溢、无痰迹、无污迹、无蚊虫、无老鼠、无蟑螂、无苍蝇,周边环境干净整洁。⑦对陈旧、破损的果壳箱和垃圾桶要及时维修、更新,完好率应不低于98%。⑧垃圾桶、果壳箱的设置标准最终以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标准核定。(3)运输作业①城市生活垃圾必须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②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垃圾转运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酒漏。在垃圾处理场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瓣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③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免扰民。④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⑤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⑥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⑦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2.2零星建筑垃圾清运(1)及时将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零星建筑垃圾清理运送至政府方指定的收纳处理场所,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建筑垃圾清运后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3)发现超出零星建筑垃圾范畴的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大规模超量建筑垃圾等),应及时上报政府方,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导清运责任主体完成垃圾清运,并进行垃圾堆放地的清扫保洁作业。2.3大件废弃物清运(1)及时将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大件废弃物清理运送至政府指定的收纳处理场所,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大件废弃物清运后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2.4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1)垃圾转运作业①有异常垃圾进入转运站时应作好记录。确保全年全天候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转运站要求。②垃圾转运站清运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运输车辆箱体或压缩设备内,不得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全面实施垃圾压缩箱转运方式。③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按工艺要求运送到相应后端处理厂,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做好台账记录。④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捅、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明显异味。⑤垃圾转运车及集装箱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沥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⑥设有渗滤液的收集设施设备,当日产生的渗滤液要当日处理。⑦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2)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的维护、卫生及安全生产①按规范设置垃圾中转站,站点做到硬底化,有给排水设施,并有专业人员管理。②转运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站内无臭味。③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配套消防器材、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④垃圾转运车等作业设备完好,定期维修保养,做到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电力保障措施完好,运转正常。⑤站点有规范标志牌,并公布站点名称、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⑥室内通风良好,无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⑦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灭蝇蚊药物。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蚊子等。⑧卸料点设有吸风除尘、喷雾降尘、密闭系铳。⑨保证垃圾转运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⑩中转站污水处理。乙方对中转站污水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3)中转站运营管理乙方需无条件根据甲方要求执行。3.公厕管护及化粪池清掏3.1公厕管理维护(1)公共厕所作业标准①所有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臭味。②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公厕外墙面整洁。③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④洗手区平台、水盆、镜面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⑤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⑥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⑦公厕内照明灯具、挂衣钩、冲水设备、厕间门锁无积灰、无污物、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完好。⑧公厕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公厕四周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⑨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公共厕所内无异味。⑩吸粪车清吸作业后及时盖好丼盖。化粪丼周围整洁无粪迹。行车不遗洒,按指定地点倾卸、作业后搞好车辆卫生、保持车辆清洁。(2)公厕设施的维护标准①公共厕所的通风、冲水、洗手、照明、除臭等设施及门板、便器完好,正常提供使用。②公共厕所的内外墙、天花板保持完好,无剥落,地面无破损。③公厕管理间不得改变使用功能。④公厕标识牌整洁、规范,设置明显。(3)公厕文明服务要求①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②公共厕所要24小时免费开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文明作业、礼貌服务。③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④供洗手用的水龙头不得用于保洁作业。⑤管理人员工作室、工作台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人员居住。⑥不得占用或妨碍残疾人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⑦公厕每天应全面冲洗两次以上并随时保洁。(4)公厕粪便清除作业质量要求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有污水管道且下游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应定期清除公厕贮(化)粪池内的粪便或粪渣,具体作业标准见“化粪池清掏作业标准”。3.2化粪池清掏(1)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应保证每座化粪池完成一次彻底清掏作业。其后根据化粪池实际数量,每年上报清掏计划,每个月须充成总任务量的10%以上,同时做好台账记录。(2)化粪池“时淤时清”,淤积化粪池清掏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收集和运输容器应密闭性好,无滴漏。(4)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理场地和清掏工具。(5)清掏出的粪便污物应运送至政府方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输车辆需保持车容整洁。4.洗城作业行动常态化开展“洗城行动”,每月有计划、有落实,道路覆盖率100%。提升“洗城行动”精细化作业水平,开展“人机联合作业”保障机械化作业效率。每组配备洒水车、洗扫车、冲洗工、湿扫工(携带大刷子或大竹扫)。作业前对作业面进行积土清铲作业和洒水车高压冲洗作业,之后湿扫工配合冲洗工将人行道泥沙冲至辅道或机动车道路沿石下,洗扫车进行收泥沙、收水作业,达到“路见本色”。(六)考核办法为规范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提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科学评定环境卫生质量,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检查考评办法(试行)》(赣市容指字[2018]1号)制定本考评办法,并根据评议结果对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开展绩效评定,给付乙方作业经费。具体考评办法如下。1.考评范围和内容1.1基础要求:主次干道夏秋季凌晨6点以前,冬春季凌晨7点以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实现“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表面畅通干净、果壳箱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其中,一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0分钟保洁制;二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5分钟保洁制;三级道路实行14小时(6:00—20:00)20分钟保洁制。四级道路实行10小时(7:00—17:00)1小时保洁制。1.2考评范围。城区环卫保洁服务管理区域所有环卫设施、公共道路(合同中包含绿化带)、保洁道路外可视范围内(除封闭的园区、小区、公共场所等“墙到墙”外),新改建道路自验收移交15个工作日起根据片区就近原则按照道路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道路评级标准经审核后纳入管理和考核范围。1.3考评内容。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道路保洁质量情况、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公厕设施维护管理情况、中转站设施维护及转运作业情况、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2.考评方式及方法城区环卫保洁服务由项目甲方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考评评分表》进行考评。(如有新考评标准出台,根据新标准进行考评)由甲方组织对城区环卫保洁服务开展综合考评。每周组织督查考评小组,对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考评评分表》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道路环卫设施、生活垃圾清运、公厕卫生管理等进行监督查与量化评分,并结合对乙方考评情况,形成对乙方的综合考评。2.1日常督查。由甲方组织督查力量,对乙方开展道路保洁、机械作业、中转站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每日开展流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微信、电话、书面交办等方式,交办乙方按规定时间整改并将情况报甲方,超时未完成的,纳入专项考核并建立档案台账;2.2专项考评。由甲方组织督查人员,对乙方开展道路保洁、机械作业、中转站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每周开展1次专项考评,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书面及图片档案;2.3结果汇总。由甲方对每周专项考评结果、结合对乙方考评情况,形成对乙方考评报告;甲方每月对周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综合(综合得分根据每周考评平均分值核定),形成月报后通报乙方,甲方按考核结果拨付保洁费用。2.4数字城管、12345、问政赣州等平台交办案件处理情况考核。根据乙方处理率和回复率按平台工作要求纳入环卫督查工作一并考核。2.5重大事项考核。2.5.1因工作成效明显,受区级以上领导会议表扬或文件通报表扬,重大活动支持保障得力,先进人物、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市级以上检查情况良好等,在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予以加分奖励。2.5.2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区级以上领导会议点名或通报批评、市级以上检查失责等相关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2.5.3乙方未落实投标文件中关于“环卫作业一线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月薪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逐年上调比例”承诺的(如有),在未落实的时间内,每月从考评总分中扣减本月未上调工资总金额对应的分值。2.6乙方可在考核结果通报送达3日内,对检查结果进行申诉;甲方对乙方申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核拨清扫保洁经费的依据。3.考评奖惩办法考评1000分为考评总分。3.1月实际支付费用=月全额服务费-月考核扣款3.2月考核扣款计算方法当月末综合考评得分达到1000分时,则不扣减当月服务费。当月末综合考评得分未达到1000分时,则该作业标准的付费主体对中标人扣减该部分服务费。900(含)—1000(不含)每分扣除服务费3百元;即900-1000分区间的100分每分按300元考核。850—900(不含)每分扣除服务费1千元;850-900分区间的50分每分按1000元考核。其他扣分区间以此类推。750—850(不含)每分扣除服务费2千元;700—750(不含)每分扣除服务费4千元;700分以下,每分扣除服务费4千元,另扣除服务费50万;服务期内第一次得分低于700分的(不含700分),给予警告;服务期内第二次得分低于700分的(不含700分),进行约谈,并扣除道路面积10%(具体根据道路实际面积核定),扣除道路保洁及保洁经费给予年内连续二次考评第一的其他标段中标人;服务期内第三次得分低于700分的(不含700分),解约退场。如:考核分为889.25分,即扣分110.75分。其中:900-1000分区间的100分每分扣300元=30000元,850-900分区间的10.75分为每分1000元=10750元,合计扣款40750元。4.评分标准见附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考评评分表》,按省市区保洁标准进行调整,高于我区按照新省市区保洁标准执行、低于我区按照我区标准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考评评分表检查项目分值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按照保洁分类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一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0分钟保洁制;二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5分钟保洁制;三级道路实行14小时(6:00—20:00)20分钟保洁制。四级道路实行10小时(7:00—17:00)1小时保洁制。主次干道夏秋季凌晨6点,冬春季凌晨7点前完成第一次大扫。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每条道路每次扣10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按照保洁分类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一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0分钟保洁制;二级道路实行16小时(6:00—22:00)15分钟保洁制;三级道路实行14小时(6:00—20:00)20分钟保洁制。四级道路实行10小时(7:00—17:00)1小时保洁制。主次干道夏秋季凌晨6点,冬春季凌晨7点前完成第一次大扫。2清扫保洁人员脱岗,路面不见保洁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道路全线未见保洁人员扣5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5分,整条道路未完成普扫的扣10分;普扫不到位,完成普扫的路段路面有垃圾的每处扣2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规范垃圾收集转运。4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清扫时垃圾长时未归拢、归堆长时未清除的每处扣5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规范垃圾收集转运。5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绿化带、园区围墙内等非道路保洁区域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10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竹枝扫把、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6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如衣冠不整(纽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等)、服装不洁、未穿着安全工作服的每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手套每人次扣2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竹枝扫把、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7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捡拾垃圾的每人次扣5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8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5分。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情况100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9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5分,未及时转运处理树叶的每次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0保洁不到位,路面10㎡出现果皮1-2片、纸屑(烟盒大小)1-2张、塑料1-2个、烟蒂1-29个情形之一,扣2分;路面10㎡出现果皮≥3片、纸屑(烟盒大小)≥3张、塑料≥3个、烟蒂≥30个情形之一,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1发现下水道堵塞的应及时上报,雨水井沟眼、路牙石、人行道等有积泥堵塞的(嵌石)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2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3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的每处扣2分,≥5米每处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4树圈、人行道板间、墙根杂草≤1㎡每处扣2分,≥1㎥的每处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5建筑垃圾(装潢垃圾)<1㎥的每处扣2分,≥1㎥的每处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6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的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7人行道、路牙石下、下水道井口路面积水,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8水沟垃圾未及时清扫、堵塞,水沟腐臭等,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路面干净。19雨水井、电线杆等有污垢,每处扣2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道路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20道路绿地内出现垃圾(杂物)0-3㎡,每处扣2分;出现垃圾(杂物)≥3㎡的每处扣5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道路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21路面有散落垃圾,情况严重的按有暴露垃圾堆的处理,每处扣10分。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150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地下人行通道、地面人行天桥路面见本色,无污迹。22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迹<1㎡的每处扣2分,≥1㎡的每处扣5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90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壳箱无破损、歪斜现象,箱门要关闭;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果壳箱、垃圾桶套袋并及时更换。23道路两侧的果壳箱破损、歪斜、箱门未关闭的每处扣2分。果壳箱、垃圾桶未套袋发现一组扣2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90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壳箱无破损、歪斜现象,箱门要关闭;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果壳箱、垃圾桶套袋并及时更换。24垃圾桶破损的每处扣5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90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壳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交通护栏干净本色。垃圾收集容器统一规范使用《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赣市垃分办[2023]4 号)规定的颜色和标识,清晰醒目。25沿街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箱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2分;垃圾桶爆桶并向桶外散落扣10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90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壳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交通护栏干净本色。垃圾收集容器统一规范使用《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赣市垃分办[2023]4 号)规定的颜色和标识,清晰醒目。26交通护栏未见本色,灰尘厚,扣10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90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壳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交通护栏干净本色。垃圾收集容器统一规范使用《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赣市垃分办[2023]4 号)规定的颜色和标识,清晰醒目。27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每处扣2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每处扣2分。分类标志不清晰每处扣2分。四、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100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统一规范使用符合《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一标识的工作方案》(赣市垃分办〔2023]38号)颜色和标识,清晰醒目。28生活垃圾收集未定时定点、日产日清,造成堆积、滞留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四、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100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收集点周围2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29垃圾收集容器摆放不整齐,周边2米内有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每发现一处扣5分。四、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100收集过程中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透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中转站运送垃圾的过程中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30收集过程中有遗漏、撒漏、渗透液滴漏现象,转运送垃圾的过程中无覆盖密闭,造成二次污染的每发生一次扣15分。四、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100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和清运。31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家具、杂物等未及时清运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产生堆沤渗液、异味的扣10分。四、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情况100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垃圾未按照分类要求收集和运输,每次扣2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监管人员跟班作业,如实记录转运压缩台账、环保设备运行台账、病媒生物防治台账、安全生产台账、工作表等并及时上报。32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每处每项扣2分,未建立相关台账每项扣2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作业人员坚守岗位。33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每人每次扣2分,造成转运车辆垃圾积压,每次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压缩机设专人管理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保证安全。34违反其中规定每项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作业人员必须着装上岗,衣帽整洁,佩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35未按规定穿着服装、服装不干净、佩戴佩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的每人次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确保场区、站内、车间设备整洁干净。36违反其中一项每次每处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中转站工棚,工具、物品摆放有序整洁。37未使用统一工具或工具达不到要求的每人每次扣5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中转站工棚用电线路(含搭接线路)布置整齐,安全防护设施得当,照明及机械用电设有规范使用指示,无室内车辆、大型电池充电现象。38违反其中一项每次每处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垃圾中转规范卫生,无滴漏污水及污渍,无散落垃圾,污水预处理、无偷排。39垃圾中转有滴漏污水、污渍、散落垃圾、偷排污水的,每处发现一个问题扣10分。五、中转站、工棚设施规范管理运行、安全生产100中转站工棚周边整洁无杂物,工作用房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40每发现一处扣10分。六、公厕设施维护管理情况100公共厕所内无臭味、蚊蝇,地面无痰迹、烟头、污物。41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扣3分。六、公厕设施维护管理情况100厕所内外墙面、门窗、隔离板等洁净、无积尘、污迹、小广告、蜘蛛网,公厕四周3—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41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扣3分。六、公厕设施维护管理情况100化粪池周围整洁无粪迹,粪便、粪渣、粪水不溢;粪槽、便槽和管道无破损、无堵塞;公厕内自然通风、光线无遮挡,有照明设施并正常使用。公厕标识整洁、规范,设置明显;公厕内水管、水龙头、冲水器、灯具、洗手盆(池)、隔板、门窗无损坏并正常使用。公共厕所内卫生纸、洗手液、喷香、蚊香等耗材充足,满足市民基本使用。41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扣3分。六、公厕设施维护管理情况100公厕实行专人专管,公厕管理人员衣冠整洁,佩戴口罩、手套;不得占用或妨碍残疾人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41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扣3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及时根据要求机械化清洗交通护栏、隔离带,不得有污迹、积砂、污物。42交通护栏、隔离带有污迹、积砂、污物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道路清扫(含机扫)时不扬尘。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机扫质量达标。43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每次扣2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44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的,每处扣5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45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1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46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的每处扣5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河内、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47在前往中转站转运过程中以及在中转站内发现跑冒滴漏的、乱排污水的一次扣5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每日凌晨道路普扫前要落实洒水作业,交通早晚高峰期间(上午7:15—8:45,中午14:00-15:00,晚上17:30—18:45),禁止洒水(有特殊情况除外);48凌晨普扫前未安排洒水作业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压,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49交通高峰期安排洒水作业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压,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50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少、破损的,每车次扣2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压,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51在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压,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52洒水车作业超过规定车速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中午12:00-14:3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压,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53冬季洒水使路面结冰发生有责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导致交通事故的扣10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扫路车作业时车速≤10km/h,清扫时必须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54洗扫车(扫路车)清扫时超过规定车速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未开启警示灯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未喷水压尘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清洗道路时高压冲洗车速度保持在5km/h—10km/h。55高压冲洗车作业超过规定时速的,每次扣2分。七、机械作业执行情况100 环卫专业车辆(含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无污水偷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调离我中心管理项目作业。56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每次扣5分;无故调离我区项目作业,每次扣10分;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污水偷排等问题,每发生一次扣1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57未按要求完成辖区一线道路保洁人员安全生产全面轮训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未按时上报轮训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58新录用员工未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59环卫工人作业期间,每发生一起对等以上责任交通伤人事故扣10分、有责死亡事故扣20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60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61被交警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不遵守交通规则,每次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62路面管理人员、保洁员、车辆驾驶员工作时间未穿颜色鲜艳的反光安全服或安全背心的,电动三轮等车辆驾驶员未带头盔的,每人次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63保洁小车、垃圾清运小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的,每车次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力小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环卫作业设施及人员停靠作业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64设备停靠作业时未使用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路面的,每次扣2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中转站按照要求配备摄像头、监控等安全设施并正常使用。65中转站安全设施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每处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或扫路车、洒水车协同进行。66清除大片污染时,组织不周密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67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3人以上赴市以上信访或斗殴等)事件的,每次扣10分,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八、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0项目部、中转站、公厕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电气焊、病媒生物防治等要求68未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每次每处扣5分。九、数字城管、12345、问政赣州等平台交办案件处理情况考核30根据服务企业处理率和回复率进行考评,处理率和回复率达到100%69服务企业每日回复率和处理率每低于2%,一次扣5分。十、智慧环卫系统运行考核20根据服务企业设备GPS定位及日常班次台账、上传照片,进行考评。70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道路作业覆盖率达100%,每少一条道路未覆盖扣5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道路保洁无通报批评、问题整改到位,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下检查不失责任分。71市民投诉的环境卫生问题,经确认有责的当月每件扣5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道路保洁无通报批评、问题整改到位,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下检查不失责任分。72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区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或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当月扣10分;反之辖区内在区级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当月考评加5分,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有关环卫新闻报道、工作动态、调研文章的,当月考评市级加20分,一般媒体加10分;省级主流媒体加30分,一般媒体加20分;国家级主要期刊、媒体加50分,一般期刊、媒体30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道路保洁无通报批评、问题整改到位,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下检查不失责任分。73未在规定限期内整改解决的每件问题当月扣10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道路保洁无通报批评、问题整改到位,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下检查不失责任分。74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每发生一次当月扣40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道路保洁无通报批评、问题整改到位,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下检查不失责任分。75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发生一次当月扣20分。十一、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及调度整改情况50建立区级以上领导重点交办问题督查复查机制,将当月领导督办的保洁质量差的道路纳入次月复查名单,将当月领导关注的典型保洁问题纳入次月重点检查项目。76在次月列入复查的道路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长效保洁不落实、典型保洁问题不解决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十二、上交材料、水电费、作业人员工资支付30各保洁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时上报所需材料,及时上缴水电费、及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77未按时上交所需材料、未按通知要求缴纳水电费,每发生一次扣5分。十二、上交材料、水电费、作业人员工资支付30各保洁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时上报所需材料,及时上缴水电费、及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78未按时上交所需材料通知未完成一次扣10分;拖欠作业人员工资达2个月的,扣10分;拖欠作业人员工资达3个月及以上的,扣20分。十二、上交材料、水电费、作业人员工资支付30各保洁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时上报所需材料,及时上缴水电费、及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79未按时上交所需材料督办未完成一次扣10分。十三、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情况考核30各公司应按要求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转运区内各中转站垃圾。80在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转运过程中以及在焚烧厂厂区内发现跑冒滴漏的、乱排污水的一次扣10分。十三、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情况考核30各公司应按要求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转运区内各中转站垃圾。81在经过检查点未停车接受检查、被扣车的一次扣10分。十三、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情况考核30各公司应按要求前往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站转运区内各中转站垃圾。82未能保证垃圾转运车辆表面干净整洁的一次扣5分。十四、道路扬尘治理作业情况20常态化开展“洗城行动”,每月有计划、有落实,道路覆盖率100%。83每月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洗城行动”计划扣5分;未按计划开展“洗城行动”扣5分。十五、自查督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情况30安排专职督察员对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自查管理机制落到实处。84市级部门通报扣2分,未整改问题加扣2分;区级部门通报扣1分,未整改问题加扣1分。注:1、考评扣分不超出单项总分;2、加分后综合成绩不超过满分1000分。品目二中标人(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拟派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编号:序号姓名职务(岗位)证号编号1刘超航项目经理鄂职改办〔2020〕14号、******************2杨彬彬垃圾处理人员A009201605163033聂培培垃圾处理人员HXPX190000000011744李银庆安全管理人员202110046650000004295熊晓林专职调解员Y0000411500882210001932.企业荣誉:(1)2021年10月,被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评为“2021年度合肥市‘环卫市场化服务先进单位’”;(2)2022年5月,被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评为“2021年度阜阳市‘优秀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公司’”;(3)2022年10月26日,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22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企业’”;(4)2023年10月,被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评为“2023年度‘环卫市场化服务先进单位’”;(5)2023年10月24日,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23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企业’”。3.企业业绩:(1)阜阳市颍州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1包段;(2)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2023-2026年道路保洁务项目;(3)微山县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服务采购项目(A包);(4)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1包);(5)广德市城区第五轮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6)阜阳市颍州区国、省道路清扫保洁与绿化管养市场化服务项目;(7)镜湖区荆山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外包项目;(8)湖州市环卫一体化(湖东片区、爱山片区、仁皇片区、仁北片区)服务采购项目(标项1:湖东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9)阜阳市颍东区S424(阜展路)沿线乡镇环卫市场化项目;(10)阜阳市颖东区S340沿线乡镇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11)第二轮颍上县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4.中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属于小型企业。序号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投标人名称综合得分1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6.19评标专家组负责人签字:新味来海湾评标专家组成员签2064年04月08日专家签名:JSC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创优质品牌铸一流企业形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赣州经开区城区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安微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8675.348176万元,资产总额为4982.6731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安徽佳士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7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3、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