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其他终端设备 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施中标结果公示(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69

二、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易莱优悦(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华侨城创想中心A座607室
505,6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易莱优悦(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终端设备
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施
易航通、卓比、博实结、天地伟业等
V1.0、M7、GF06T、TC-H556S等
1(批)
505,678.00
505,67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家才、丁文杰(采购人代表)、刘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货物收费标准执行,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成交供应商:易莱优悦(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8280243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泸州市泸县云龙镇和平街南段19号
联系方式:18090874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
联系方式:0830-666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玥、卢文凤、卢康林
电话:0830-6668813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谈判文件(2024040202).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69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四川(泸州)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2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八章评审方法........................................................-58--2-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692.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项目类型:货物。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0元。八、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九、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开标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时(北京时间)。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4-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地址:泸州市泸县和平街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809087474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联系人:刘玥、卢文凤、卢康林联系电话:0830-6668813(项目咨询)-5-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7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谈判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602160.00元。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60216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6供应商质疑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递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戴女士。联系电话:0830-6668813。开票信息发送电子邮箱:605260262@qq.com。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13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12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1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谈判文件约定执行。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2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1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要求划分为:工业。20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9成交服务费1.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货物收费标准执行,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2.交纳方式: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收款单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临园口支行银行账号:22240201040003307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泸县财政局地址:泸州市泸县玉蝉街道花园路268号电话:0830-819172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低功耗版400万智能球机。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不予允许联合体参与。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0-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本次谈判采购须在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66-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67-(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68-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9-(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70-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委托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乙方为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二、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1、付款方式: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三、合同时间、交货地点1.合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2.交货地点:泸县云龙镇。四、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2.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乙方谈判文件承诺。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71-交付给甲方据。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谈判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谈判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6.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1.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在小时内更换相同型号产品)。2.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3.乙方在谈判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1)(2)(3)……(逐条填入)。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见证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72-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见证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指派人员:,电话:6.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7.乙方有义务按谈判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派人员:,电话: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资格,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73-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2)-74-(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见证方(印章):见证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75-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见证方(印章):开户账号:见证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69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四川(泸州)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2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八章评审方法-58-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692.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项目类型:货物。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泸县云龙镇市政设施提升工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0元。八、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九、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开标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时(北京时间)。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地址:泸州市泸县和平街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809087474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联系人:刘玥、卢文凤、卢康林联系电话:0830-6668813(项目咨询)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60216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602160.00元。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谈判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谈判文件约定执行。8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2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13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戴女士。联系电话:0830-6668813。开票信息发送电子邮箱:605260262@qq.com。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0830-6668813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 号16供应商质疑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刘玥 联系电话:0830-6668813。递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 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泸县财政局地址:泸州市泸县玉蝉街道花园路268号电话:0830-819172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9成交服务费1.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货物收费标准执行,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2.交纳方式: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收款单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临园口支行银行账号:22 2402 0104 000 330720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21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要求划分为:工业。2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低功耗版400万智能球机。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不予允许联合体参与。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注: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谈判时间前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适用)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16.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实质性要求)16.2本项目有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首次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仅供参考,以现场最终报价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U盘制作(含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4.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由代理机构现场提供),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4.3验收方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及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验收流程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功能性检测,检测报告数据必须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如低于采购文件要求,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并视为成交服务商虚假响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谈判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36.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36.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办理流程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查询)。十、其他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已在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中规定。(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则可不提供。)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是否允许购买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备注1智慧环卫系统1.1环卫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套1否否1.2作业管理子系统套1否否1.3人员定位管理子系统套1否否1.4视频监控子系统套1否否1.5巡查上报子系统套1否否1.6考核管理子系统套1否否1.7大屏定制套1否否1.8移动端管理子系统套1否否1.9AI对接-流程自动化套1否否1.10其它对接套1否否2人员管理系统硬件2.1人员定位工牌套703车载4G视频定位终端3.1车载4G视频定位终端套3否否3.2车载高清摄像头个6否否3.3DSM智能摄像机套3否否3.4固态硬盘1T个3否否3.5流量卡张3否否4中转站处理厂视频监控4.1网络硬盘录像机个2否否4.2摄像机个6否否4.3硬盘个2否否4.4网线项2否否5垃圾AI识别5.1低功耗版400万智能球机套130否是5.22.5M立杆根110否否5.3网线项130否否5.4网络接入处/年130否否5.5太阳能供电系统套110否否5.6硬盘个12否否5.7路由网关个6否否5.8边缘网关硬件(4卡)套3否否5.9边缘网关计算平台(长尾算法)套1否否5.10安防平台套1否否5.11存储服务器套1否否5.12服务器机柜套2否否6公厕6.1异味监测传感器套14否否6.24G物联上网卡张14否否二、技术参数要求(一)参数要求序号名称内容单位数量1智慧环卫系统1.1环卫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对环卫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实现对设施信息的维护、统计;主要功能:环卫单位、环卫人员、车 辆、垃圾桶、公厕、垃圾中转站、垃 圾填埋场、垃圾分类点、垃圾亭、商 户信息等进行维护管理,包括新增、 修改、删除、查系统级等。套11.2作业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车辆的运行状态、车辆信息、车辆轨迹查询、报警、车辆作业视频监控等进行管理;1、作业班组管理:添加班组名称,作业时间段、可设置冬夏班还是固定班;支持4个班组的设置;2、作业规则管理:可自定义车辆停留、作业速度限制(速度区间)、离岗、晚到超时未完成等作业规则;支持通过规则名称查询作业规则;▲3、清运排班:根据预先规划好的线路,选择对应的车辆,作业规则进行计划排班,可设置作业班组、作业规则、作业周期、作业时长、有效时段、作业车辆等要求;支持按照清运模式、线路规划、车牌号或计划名称查询清运排班计划;4、完成率计算:▲(1)支持根据里程、路径、点位三个维度进行计完成率的计算;▲(2)可结合勾臂箱经纬度信息与清运车辆的经纬度信息重合度的方式进行清运统计,以判断勾臂箱是被哪辆车在什么时间清运的;▲5、支持按照勾臂箱的清运历史经验,自定义设置勾臂箱的清运预警阈值;▲6、支持在地图上按区域展示垃圾收运完成情况(百分比),垃圾清运总量统计;7、支持通过前端视频监控的满溢监测数据的统计预警提醒;8、实时显示垃圾清运正在作业、已完成、晚到、未作业的数量,并可通过树形结构查询各个部门的对应数据,切换历史记录,可查询过去已完成的班次的历史清运统计情况,点记地图清运跟踪,可显示清运路段的路径完成情况,异常情况;支持在地图上以不同颜色展示的方式,分别展示清运作业车辆行驶、作业、违规的轨迹;9、支持查看垃圾清运作业车辆班次信息;10、支持在地图上,分色显示项目部网格及垃圾清运作业车辆工作区域,并通过不同颜色展示勾臂箱的清运状态;11、支持展示行驶列表,内容包含:车牌号、速度、状态、方向等信息;12、支持垃圾收运车辆轨迹回放;13、支持垃圾收运车辆实时运行数据回放时,同步展示车辆实时速度、油量;14、支持在回放过程中切换1倍速、2倍速、4倍速的回放速度,支持对车辆的定位明细进行查询,车辆图标自动跳转到查询到的当前轨迹详情处;15、支持对轨迹回放进度进行拖动;16、支持地图视角切换为平视视角及俯视视角;17、统计生成垃圾收运报表,包括车辆维度、网格作业维度,其中:(1)车辆作业维度:统计内容包括作业汇总和作业明细数据,作业汇总包括每日收运车辆类型、应收运收集点数、实际收运收集点数、清运桶次、违规次数、报警次数等;作业明细具体到每躺作业计划的具体完成数据统计;(2)网格作业维度:统计内容包括作业汇总和作业明细数据,包括网格名称、所属机构、计划名称、作业周期、实施计划天数、完成数、未完成数、完成率、应清运点数、实清运点数、清运桶次等数据,作业明细具体到每躺作业计划的具体完成数据统计;▲18、支持清运达标统计:以日历形式通过不同颜色展示当月清运的达标和未达标情况,包括清运点、设施类型、所属机构、清运频次、日期、达标情况、车牌号、清运时间、清运桶次;点击日历的某天可以查看当天的清运达标完成情况。套11.3人员定位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定位轨迹、出勤统计、违规监管、设备使用异常、救援列表等。通过看板直接可直观查看目前人员到岗情况和到岗率,以及人员异常情况,能实现实时状态和当日出勤情况的统计和查询,实时状态包括在岗、离岗、停留、聚众、离线、出网格、定位失败等信息,能快速定位人员位置及信息;当日出勤情况包括正常、迟到、早退、缺考、旷工、离岗及其他违规情况,同时支持对各类工作属性的人员情况查询;排班计划:实现计划和网格的添加;新增排班计划可通过手动和自动排班的方式实现,平台自动显示可纳入新增排班计划的项目部、班组和保洁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新增作业规则的方式对排班计划进行绑定;新增网格可根据网格类型的不同,支持按照区域、线路和路段的方式进行网格类型的新增:1、其中按区域新增网格可通过标记点、行政区域、圆形区域、矩形区域和多边形区域进行绘制,可通过不同颜色进行区分,且能录入网格面积数据;2、按线路新增网格可选择实时线路,通过不同颜色区分,并能自定义描边宽度和作业面积数据;3、按路段新增网格可通过自定义路段、路段规划和行驶轨迹规划路段,可通过不同颜色进行区分以及线宽的自定义。并可选择作业等级和规划里程;4、作业班组:支持新增和删除或修改作业班组,新增班组时可自行新增上下班时间段,并可自定义考勤规则,如允许上班提前多少时间,迟到或严重迟到的定义标准等,并支持备注信息的录入;5、作业规则:可新增、修改、删除或禁用作业规则,新增作业规则:根据实际情况可新增如离岗、停留、聚众的自定义作业规则;支持修改作业规则:作业规则不适宜当前实际情况时,可实时修改作业规则;▲6、支持对人员作业时长的统计;7、考勤记录:具备汇总、明细和纠正记录统计(可快速查询上周、本周、上月、本月的出勤情况,并能一键重置选择的时间段条件),且能通过网格名称、计划名称或姓名快速查询所需信息。记录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属机构、网格名称、作业计划名称、应出勤天数、出勤天数、休息天数、迟到天数、早退次数、缺考次数、旷工次数、旷工天数、加班次数和加班时长的统计,并在每天的考勤记录显示中对异常情况或请假通过显著标识进行展示;同时支持出勤记录纠正的明细记录查询,应包括纠正人、纠正理由、纠正备注、纠正时间等信息;8、请假记录:包括汇总和请假明细记录(可快速查询上周、本周、上月、本月的请假情况,并能一键重置选择的时间段条件),可通过姓名快速查询请假情况。请假汇总应包括姓名、所属机构、累计请假次数、累计请假工时等维度信息,请假明细中应记录请假时段、请假时长和请假类型等具体信息;9、顶岗记录:根据实际顶岗情况,记录顶岗人、所属机构、被顶岗人、顶岗日期、顶岗时段、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可快速查询上周、本周、上月、本月的顶岗情况,并能一键重置选择的时间段条件),同时能快速通过被顶岗人、顶岗人查询顶岗记录;10、加班记录:统计加班汇总信息和加班明细数据,可快速查询上周、本周、上月、本月的加班记录情况,并能一键重置选择的时间段条件,加班汇总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属机构、计划名称、累计加班次数、累计加班时长字段信息。同时能通过姓名快速查询加班记录信息,包括违规汇总和违规明细统计,可快速查询上周、本周、上月、本月的出勤情况,并能一键重置选择的时间段条件。违规汇总信息应包括姓名、工种、所属机构和合计违规次数;同时能快速通过违规类型、工种、姓名和时间范围等信息查询违规数据。套11.4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内容:实现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棚亭、垃圾分类点、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全天候视频监控。1、统计当前视频中的车辆、人员、设施等环境视频设备信息;▲2、支持视频对象直接拖拽到视频窗口显示;▲3、支持直接弹窗预览,也可以将视频发送到固定窗口显示,可单独放大查看。4、在视频播放区域提供视频监控入口,点击可进入视频监控管理,视频监控管理可以查看视频资源列表及进行视频操作。5、支持在同一页面实时查看多个来源的多画面视频,包含:车辆、压缩站、中转站、勾臂箱监控、垃圾填埋场监控视频。6、支持展示视频名称、视频通道和视频地点。7、支持对视频进行截图、暂停、全屏等操作。8、支持通过云台功能,对球机摄像头进行远程旋转、放大等操作。▲9、支持视频自动轮询播放,选择多个视频时可自定义轮询时间。10、支持在列表中按类别(车辆、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展示摄像头信息,并统计摄像头在线数量和总数量。11、支持多种格式的画面播放实时视频,提供多种布局选择。12、支持按名称、类型、时间对录像进行查询。13、实现事件AI自动抓拍、系统平台按层级自动分派、自动转办、自动预警、事件提醒、分层级限时办理、反馈、销号,实时汇总统计、考核。套11.5巡查上报子系统建设内容:完善日常环卫巡查巡查的工作流程机制,实现各类事件、 考核数据的建档留痕。1、支持对各类巡查上报内容进行归类汇总,待分派、待处理、待结案、已结案、废弃工单,并可根据事件处理进度滞后的情况申请延期。2、查询方式可通过责任部门、责任人、问题大类、问题小类、工单号、工单登记或时间范围进行查询,可快捷查询本月、上月、本周、近三天的巡查维护事件。3、可在WEB端进行巡查添加,可在地图上直接标注发生地点,选择紧急程度和限时,支持通过图片、语音或视频的方式上传添加,选择对应事件可归档、导出或其他批量操作。4、默认形成巡查事件报表,显示字段包括工单号、处理结果(不同处理结果的事件通过颜色进行区分)、问题类型、问题描述、问题地点、图片、语音、视频、工单等级、上报时间、上报人、责任部门及操作界面(立案、分派、改派、废弃、扣分等)。套11.6考核管理子系统建设内容:结合工作管理的实际要求,设定考核标准和要求,实现考核数据的公平、公正。1、考核记录:(1)根据日常巡查巡检督察记录,结合考核标准自动汇总统计考核记录信息;(2)记录信息包括考核人、考核方式、被考核机构、考核时间、扣分、问题类型、音频、视频、考核类、考核子类、扣分原因和考核标准;(3)可根据考核组、机构名称、考核方式和日期范围查询对应考核记录,并支持添加督查记录信息,导出和归档;2、考核统计 (1)根据考核记录形成考核日报表,包含机构名称、考核方式、日期、得分、扣分、扣分详情,以及月度考核汇总,并对各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支持排名统计,可根据机构类型和考评周期进行汇总查询。(2)支持一键导出考核报表。3、考核基础设置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自行设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后期可对该类考核基础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套11.7大屏定制建设内容:通过大屏的展示内容,让云龙镇的环卫工作运行情况能一目了然、更直观。1、支持对云龙镇的管理覆盖面积、服务人口、辖区社区、村数量等维度的数据展示和更新;2、支持要素综合数据的展示,按照管理维度,分别展示环卫、勾臂箱、视频监控、路灯、泵站的维度的数据,支持点击图标后跳转到已有的管理系统。3、支持按照专题的形式分别展示人员、车辆、清运各类作业类似的运行情况:(1)人员专题:显示人员在线情况、作业在岗情况、各工种人员的数量、出勤专题等。(2)垃圾清运专题:对当前勾臂箱清运的实况进行统计,包括完成数量、作业中、晚到数量、并结合智能监测垃圾满溢的数据,对勾臂箱的清运状态情况进行实时更新。4、支持对环卫要素的快速查询,包括车辆、人员、网格、公厕、中转站、垃圾桶、处理站、停车场、收集站、收集点等。套11.8移动端管理子系统建设内容:实现环卫管理工作的移动办公要求1、运行看板:对当前车辆、人员、设施的在线情况进行展示,以及可通过汇总数据点击查询明细数据;2、工作台:通过工作台能快速进入监控中心、巡查上报、新增督察等主要界面;3、事件调度:通过APP端实现巡查维护人员的巡查和维护上报工作,并能查询事件处理的全流程详细内容;4、消息提醒:对于分派下的巡查维护任务可通过消息界面及时查收,并能对通知公告、我的任务和上报事件进行快速查询;5、个人中心:主要实现信息推送设置及密码修改功能;6、设施信息采集:支持对设施点位的经纬度信息采集。套11.9AI对接-流程自动化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的勾臂箱满溢监测要求,实现对监测、事件、考评、申诉的流程打通。1、支持自动汇总AI监测的事件工单,包括工单号、处理结果、事件类型、上报相机、事件地点、上报时间、图片、处理人、限时等维度;2、支持对预警事件按照限时处理要求,对未完成处理的事件将自动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考核;3、支持对考核数据的申诉;4、实现自动流程流转。套11.10其它对接1、支持对接现有的路灯、泵站应用系统数据,并支持跳转;2、支持对接现有的视频资源并汇聚到环卫平台进行展示。套12人员管理系统硬件2.1人员定位工牌1、4G全网通模块、定位方式:GPS+WIFI+LBS多模定位;支持SOS, 支持拨打电话;2、定位精度:GPS 5~15米; 3、电池容量:500mAh人员考勤、实时位置查看、历史轨 迹查询、电子围栏、SOS紧急呼叫 ;4、带流量卡, 一年费用。套703车载4G视频定位终端3.1车载4G视频定位终端支持6路720P高清视频实时存储 与上传。▲支持内置打印机。▲支持远程对讲。▲可同时支持1块2.5寸硬盘(固态/机械)和2张SD卡循环存储。▲内置行驶记录仪,即汽车“黑匣 子”对事故责任判定提供重要依据。▲扩展接口丰富,可外接油杆、广 告屏、播站器等外设。▲终端集成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DSM驾驶员监测系统,对车辆车道偏离、车距过近、碰撞等危险驾驶行为进行语音预警提示并取证对司机实现危险驾驶预警,如:疲劳、抽烟、打电话、聊天等危险驾 驶行为进行语音预警提示并取证。▲盲区检测系统,扫除后视镜盲区 ,通过摄像头探测车辆侧边的后视 镜盲区中的行人,对驾驶者及行人 以提醒,从而避免在行驶过程中由 于行人移动到后视镜盲区而发生的事故。▲通过USB连接高级助手(APP)可灵活配置设备参数,标定主动安 全智能防控和盲区检测系统,方便 摄像头角度调整及故障查询。套33.2车载高清摄像头像素PAL/NTSC:1280(H)x 720(V)、 镜头标配3.6mm镜头、电源DC12V± 10%、功率消耗≤3W、工作温度-20 ℃ +60℃、红外灯数量φ518LED 灯。个63.3DSM智能摄像机1、通过算法采用深度学习技术,支 持人员打电话、抽烟、分心驾驶、 打哈欠、疲劳驾驶等AI智能识别和 报警功能。2、最大分辨率:960P。3、最低照度:0.00lux(红外补光)。 4、信噪比:大于45dB。5、镜头:6mm。套33.4固态硬盘1T1T SSD固态硬盘SATA3.0个33.5流量卡11G/月·卡,年卡张34中转站处理厂视频监控4.1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录像机,支持最大8路网络视频 接入,支持POE,支持H.265个24.2摄像机400万像素网络摄像机枪机个64.3硬盘4T监控硬盘个24.4网线电源、网线,接口,部署辅助材料 等项25垃圾AI识别5.1低功耗版400万智能球机400万像素,最低照度: 彩色:0.0005 Lux @(F1.2,AGC ON) ;黑白:0.0001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宽动态: 120 dB 焦距&视场角: 2.8~12 mm,水平视场角:114.5°~41.8°,垂直视场角:59.3°~23.6°,对角线视场角:141.1°~48.1°白光距离: 最远可达30 m防补光过曝: 支持防补光过曝开启和关闭,开启下支持自动和手动,手动支持根据距离等级控制补光灯亮度 最大图像尺寸: 2688 × 1520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 网络存储: 支持Micro SD(即TF卡)/Micro SDHC/Micro SDXC卡(最大256 GB),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NFS,SMB/CIFS均支持),配合海康黑卡支持SD卡加密及SD卡状态检测音频: 2路输入,3.5 mm JACK LINE IN; 1路输出,3.5 mm JACK LINE OUT 报警: 3路输入,2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DC24 V,1 A) 1个RS-485视频输出: 1 Vp-p Composite Output(75 Ω/CVBS)复位: 支持网络: 1个RJ45 10 M/100 M/10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电源输出: DC12 V,200 mA存储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启动及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供电方式: DC:12 V ± 20%,支持防反接保护; PoE:802.3at电流及功耗: DC:12 V,1.65 A,最大功耗:19.5 W;PoE:802.3at,42.5 V~57 V,0.34 A~0.46 A,最大功耗:19.5 W电源接口类型: 3芯接口套1305.22.5M立杆根1105.3网线电源、网线,接口,部署辅助材料 等项1305.4网络接入宽带处/年1305.5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板:尺寸700mm*680mm*16mm*2电池:锂电池12v40ah48电芯输出电流及功耗:DC12V,0.79A,最大功耗95W法兰:300*300预埋件:对角280*500质保:1年产品颜色:白色套1105.6硬盘单硬盘容量:8TB;硬盘接口:SATA;硬盘转速:7200RPM;硬盘缓存:256MB个125.7路由网关5个千兆电口,1个USB口,一个 Console口;可带机200终端,支持500M带宽;集成AC(无线控制器),可管理16个AP或32个WALL AP。个65.8边缘网关硬件(4卡)1.CPU inteli3-4160T 2.内存 DDR4-16G内存 3.显示 支持 VGA+HDMI输出 4.硬盘 128G SSD+1T 机械硬盘 7200转 5.输入电源 24V DC-IN6.3 个标准 RJ45 千兆网口接口 USB 接口 8 x USB2.0 7.支持 4 个 PCIe 插槽扩展 嵌入式无风扇工控机 支持扩展 5G 模块 8.重量 3.5KG 尺寸 220L x 227.5W x 175H mm10.9.系统含轻量化业务应用平台,可单独使用;也提供标准API,对接上级系统,推送相关事件告警信息。支持2次开发。套35.9边缘网关计算平台(长尾算法)1.支持算法:黄土裸露、易涝点积水、沿街晾晒、乱堆物料、烟火智能感应、户外广告检测、井盖异常、河面漂浮物、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乱停放、安全员检测、偷钓检测、游摊小贩、店外经营、经营撑伞、垃圾暴露、垃圾桶满溢 、货物滞留、人群聚集、电动车违规入户、人员闯入、孤童识别、电动车入电梯、未戴厨师帽检测、电动车未戴头盔、工地不戴安全帽、 孩单独乘梯、阻挡电梯门、未牵狗绳、公众场所抽烟、室内抽烟检测、防护服衣领敞开、工作人员玩手机、手摸口罩、隔离人员出现、大白出现、未戴口罩、穿脱区走回头路、翻墙预警、夜间老鼠检测、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人员徘徊、人员奔跑、人员跌倒、加油站打电话。套15.10安防平台软硬一体化部署,插电可用,7*24小时稳定运行;平台支持多终端(C/S客户端、移动APP、WEB)运行使用;支持大华协议\大华主动注册协议\GB28181协议\Onvif协议\海康协议;丰富的智能应用:支持丰富的智能应用检测,例如高空抛物、电瓶车入梯检测等,保障小区安全;多样化便民服务:业主移动端在线认证,人房车信息自助登记,降低物业信息采集人力成本。呼叫转移业主APP,语音视频通话复核一键开门,快速呼叫物管中心求助;平台一键上云:云边融合平台快速一键上云,体验更加丰富的云端服务应用,如云视频、云门禁等;操作系统:CentOS7.7 ;处理器:双核四线程高性能处理器(Intel Core i3-1115G4),3.0HZ主频;内存:DDR4内存条-16GB-2666-无ECC-SODIMM*2存储:1个 128G-SSD固态硬盘,1个 2T-3.5英寸企业级机械硬盘。套15.11存储服务器主处理器:64位高性能多核处理器;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控制器:单控;高速缓存:标配8GB,可扩展至64GB;视频直存(私有协议):320路(800Mbps)接入,320路(800Mbps) 存储,320路(800Mbps) 转发,32路(64Mbps)网络回放;硬盘接口:24个,SATA,单盘容量支持1~18TB,支持热插拔,支持CMR,支持企业盘。套15.12服务器机柜服务器机柜2米宽600深900套26公厕6.1异味监测传感器硫化氢、氨气监测套146.24G物联上网卡张14注:带“▲”为重要参数,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技术参数应答表中予以应答,若有特殊要求还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交货地点:泸县云龙镇。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3.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电话立即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6.本项目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电源、网线,接口,部署辅助材料等。7.验收标准和方法:(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泸州市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提供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检测报告。8.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准;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准;11)履约验收标准: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在商务应答表中予以应答,若有特殊要求还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日期:XX年XX月XX日格式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2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1-3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日期:XX年XX月XX日格式2-1响应函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2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十二、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求。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银行行号(必填)供应商所属规模口大型 口中型 口小型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4技术参数应答表序号标的名称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应答品牌/规格型号响应/偏离………………………………注: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5商务应答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响应/偏离1234…………注意: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2-7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2-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格式2-10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格式2-11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第三部分报价响应文件内容1、报价函;(附件一)2、初始报价表;(附件二)3、最终报价表;(附件三)注:报价函和初始报价表单独密封,谈判时现场递交。最终报价表在谈判结束后现场密封递交。附件一:报价函格式报价函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编号:)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报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初始报价以《初始报价一览表》为准。2、我公司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公司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公司保证金或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5、我公司同意提供按贵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公司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8、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90天的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公司的谈判有可能成交,我公司将受此约束。9、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公司承诺:如果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贵公司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0、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11、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附件二初始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交付时间备注1...报价合计: 元 大写:注:1、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运费、保险、税费、利润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此表在该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现场密封递交。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件三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交付时间备注1...报价合计: 元 大写:其他承诺:注:1、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运费、保险、税费、利润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2、此表打印1-2份加盖公章后可在磋商完成后现场填报;3、最后报价不能超过初始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现场实质性变动的除外)。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第八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1.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评审程序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谈判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4.6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组成(含正副本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3)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本次谈判采购须在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其他终端设备 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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