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沈阳地铁昊瑞置业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0171844
标段(包)名称
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017184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11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1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详见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监督部门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尹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327339
招标人
沈阳地铁昊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
联系人
董海
电话
024-24082122
邮箱
2528075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24-83733406
邮箱
sydtzx@126.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0
10408339.22元
合格
559
2
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10345726.41元
合格
559
3
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
10472902.12元
合格
559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孙立库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1212010201006393)
2
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兰鹤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1212021202200968)
3
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罗妍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京111201320132379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2
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3
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010010171844联系人李佳电话024-83733406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sydtzx@126.com联系人董海电话024-24082122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招标人沈阳地铁昊瑞置业有限公司邮箱252807567@qq.com监督部门联系人尹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24-24327339监督部门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其他公示内容废标情况详见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废标情况详见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废标情况详见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4月11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4月15日标段(包)编号202421010010171844001202421010010171844001202421010010171844001标段(包)名称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421010010171844202421010010171844202421010010171844项目名称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地铁青光街西地块房地产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3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1.8210472902.12元合格5592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3.9310345726.41元合格5591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95.9810408339.22元合格559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3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罗妍[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京1112013201323798)2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鹤[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1212021202200968)1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孙立库[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1212010201006393)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2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1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