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工业建筑修缮中标结果公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4-SQGC-T2024-0017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伟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913MA20BM2H2Q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楼7015室
660000.00元
6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采购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韦仁君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苏2321314103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娟、赵畐海、沈书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代理合同相关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中标人评审价为66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一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55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1596299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伟
电话:159629903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工业建筑修缮
采购单位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大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09: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总成交金额
¥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大丰
项目联系电话
15161958266
采购单位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131038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7005-7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大丰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4-SQGC-T2024-0017采购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3月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02第二章谈判须知………………………………………0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0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代理部))获取谈判文件。于2024年0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4-SQGC-T2024-0017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999423.30元5、最高限价:850000.00元6、采购需求: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采购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7、工期:3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标准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谈判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4)本工程提交响应文件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2024年04月03日18时00分00秒。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件和计价软件版本的计价成果文件,载体采用U盘)。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章印齐全的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正2副以及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PDF扫描件和计价软件版本的计价成果文件。七、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无须缴纳谈判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沈书荣联系电话:0515-83555306联系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佳伟联系电话:0515-83529686/15962990376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第二章谈判须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承担。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谈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代理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最高限价确定依据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附件(苏建价(2016)154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费用定额》)、苏建函价〔2019〕1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盐市建价字[2018]29号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2024年02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工程预算价999423.30元,工程预算价下浮一定比例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50000.00元。一般计税方法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利润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2、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3、其他项目费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环境保护税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费率6、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2024年02月份大丰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信息价,该信息价缺项部分执行同期《盐城工程造价》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信息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价格。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24年02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信息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中相应单位工程的标准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取。二、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按图纸和《计价表》的计算规则计取;(二)总价措施项目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文件规定足额计取。根据《费用定额》的规定,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经核定的费率计取,未经核定、考评不得计取。计取方式详见大建【2020】117号文“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夜间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3、二次搬运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7、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计算。8、赶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9、工程按质论价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计算。10、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11、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第19号文计取。二)专业措施项目(1)非夜间施工照明(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上述各项措施项目费用,招标人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按计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考虑或计取,同时要求各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自行考虑上述所有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费用。中标后所有措施项目费结算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约定。三、其他项目费用: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余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四、规费:1、环境保护税: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的盐市建字(2009)128号文、盐市建价字(2018)29号文。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标准执行。五、税金: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9%。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名或盖章。2、响应文件构成2.1谈判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资信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等部分。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报价清单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清单。每项清单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有关费用处理谈判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在承诺工期内,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特殊条件施工、地方矛盾处理、直接和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风险费、材料损耗、劳务、现场施工围栏、竣工面的清理、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以及各种管线、建筑物、招标代理费、构筑物的加固围护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竣工结算时均不调整。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5、谈判保证金5.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谈判保证金。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1.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招标代理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招标代理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3.1招标代理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四、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招标代理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招标代理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个人居民身份证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招标代理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2.2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招标代理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和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6.1谈判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与单一或全部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自身上一轮次的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1.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6.2成交原则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最低报价有并列者,在并列者中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1.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招标代理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4.4提起质疑的日期;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代理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代理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招标代理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代理将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代理应当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交章印齐全的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正2副以及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PDF扫描件和计价软件版本的计价成果文件,招标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C202304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大丰港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发包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约定内容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实际工期自发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采购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施工签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9]112号)、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地方法规和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政策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和江苏省以及盐城市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合同协议书第六条。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贰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如有要求增加套数且经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按实支付晒图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人透露图纸的相关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应在工程或相关部位施工前14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应在承包人使用前14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相应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本工程施工将对现有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承包人需在项目实施前自行将施工方案、交通分流方案及临时设施搭设方案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含交通保证金、交通疏导牌、道路桥梁限宽限高限载及其加固等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自行勘察出入施工现场及场内外运输情况(场外要特别考虑的是:超大件、超重件、道路和桥梁限宽、限高、限载等特殊情况),发包人按现状交给承包人,场外道路承包人负责加固、保护并修复,同时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在影响主要道路交通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并听从发包人安排,由发包人协调交警、城管等部门解决问题;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施工。上述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出现偏差,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处理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隐蔽工程签证;②审核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工程中间及竣工验收,工程款项的拨付;③合同及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后的工程量认定。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承包人在本工程开标前已自行到施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主动向发包人了解地形地貌、土质及现有地下管线(包括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和设施(包括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承包人已将上述费用(包括地方矛盾处理)及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考虑到的可预见费用已考虑到签约合同价中,结算时发包人不另行结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设施进行保护,所有费用(包括发生的保护或迁移费用、手续办理及与相关单位协调等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如管线与施工有冲突,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发包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编制专业施工方案报发包人、监理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保护性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在本工程开标前未对施工场地踏勘,且未向发包人了解地形地貌、土质及现有地下管线、设施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资料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或迁改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本工程开标前提出但发包人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性的,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协调电源、水源,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入点,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须自行将临时用电、用水接至工地施工现场,相关接电、接水费用与供电、供水部门对接办理相关用电、用水手续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将水、电路接至接入点时,或发包人提供的变压器电源负荷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等原因,为确保工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备用电源(如发电机)发电、架设临时用电等措施费用的,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结算时按签证台班量、定额功率,仅计取发电机组租金,油费及进退场费用不计,相应定额台班中电费不扣除。本工程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由承包人代为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按规定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肆套、电子档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配合做好有关周围居民等可能的协调工作。承包人须提供建设、监理、跟踪审计、设计等单位满足办公要求的场所及各类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除外),上述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承包人搭设、布置的临时设施等应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影响发包人后续专项工程的施工,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拆除、重建或者变更线路等,且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应注意安全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标准化现场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6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一切责任、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途项目经理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岗的,向发包人承担1000元/人/次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途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之外人员)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要求承包人承担每人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注: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现行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所有人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如有任何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发包人将有权要求更换此人员,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的人员为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如发生,发包人则视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分包合同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对其完成的施工现场成品移交给发包人前进行保护,不得随意破坏已完工的工程。如破坏需及时按原状修复,如承包人不能及时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场修复,所发生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安排的施工单位报价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按2倍的价格在承包人结算总价中扣减,且承包人无任何理由拒绝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提交方式:保函;保函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提交时间: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7日内,否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效期限: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30日。采用保函时,承包人应保证保函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提交方式:现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0%,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发包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30日内无息退还。(3)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险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保单结束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30日。承包人可以选择上述任意一种履约担保的形式。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全面地组织发包人、承包人及三方的协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以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无偿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现场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工期延误。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⑴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另向发包人承担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⑵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报告并做好防护,如因承包人没有及时报告和保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⑶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足够数量的红色安全帽,每顶安全帽按发包人要求印制专用logo,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⑷施工前,承包人自行到建设、城管、绿化等主管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缴纳押金和办理备案,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⑸承包人已自行勘察现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施工矛盾、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与发包人无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⑹关于有关施工相应的费用计取要求:本工程各种方案评审费用、各种验收费用、产品考察费用、资料入档费用按相关规定确认承担方。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大建【2020】117号文执行。6.1.6关于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大建【2020】117号文“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三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书面方案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修订的书面方案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监理工程师的错误指令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剥离检查且验收合格。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3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⑴在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对部分要求较高材料和设备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承包人选择,承包人必须选择推荐品牌中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⑵因项目特殊要求,发包人主动要求变更材料和设备品牌的,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进行询价(同档次材料、设备不代表同等价格,所有同档次材料也需要询价确定差价,下同),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⑶因承包人原因无法采购招投标要求材料设备,经发包人同意的,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设备进行询价,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原则上材料、设备单价均不核增。导致工期延长的,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另行处理。⑷未经发包人同意变更的材料和设备,由发包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是否认可变更后的材料设备,若不认可,则不予结算,并由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提出书面处罚意见;若认可,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设备进行询价,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原则上材料、设备单价均不核增。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现场发包人代表及工程监理的指令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条款10.1范围还包括:由承包人实施的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专业工程。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下述“专用条款12.1款A.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规定调整。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依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招标控制价计价程序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组价方法组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确定结算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02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大丰区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计取,大丰区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缺项的按2024年第02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盐城市区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计取;上述两项均缺项的材料的价格、品牌,由承包人于工程实施前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购买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自主确定材料价格及品牌。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扣除招标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投标报价(扣除招标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招标预算价(扣除招标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招标预算价(扣除招标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下浮率=1-×100%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须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虽列入签约合同价,但不属于承包人所有,暂列金额结余归发包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⑴材料价格调整: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执行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7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分类:主要建筑材料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信息价与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的材料信息价的差额,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的材料信息价为谈判文件规定的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格执行月份的信息价。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信息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信息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信息价)/同类材料总用量。“每月实际使用量”原则上按实际施工期当月监理、发包人确认的“月计量”工程量计算。设计变更、签证(联系单)事项等按监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发生量计入同期“月计量”的工程量内。当施工期间因非施工单位原因未对每月实际使用量进行统计且从其它资料上也无法统计时,按此材料施工期间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与合同工程基准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计算差价。材料费调差期按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不含桩基)确定材料费调差期,大于等于半月的按整月份计算,小于半月的不计算,材料用量按不同专业工程计价定额含量计算。⑵人工费调整=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数量×(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中标下浮率,人工费调整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是指合同工程基准期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参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精神,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时,人工费用不调整。承包人投标时未套用定额组价而采取独立费报价的清单,人工费无法分析时,人工费用不调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该部分人工费不调整。特别提醒:涉及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联系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按文件调整的时间节点办理已完工程量书面确认签证手续。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约定内的施工期间的材料、机械、人工市场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约定内的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结算价=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变更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并计取相应规费和税金+承包人实施的专业工程结算价。(1)上式中“变更工程量”是指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设计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清单工程量±15%以内(含)的工程量增减。(2)上式中“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调整的价格”包括以下1)-7)种情况:1)发包人签证使用的暂列金额、承包人实施的专业工程实际发包价。2)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暂估价格表》(如有)中的材料价格调整。3)因招标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结算时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时,需发包人同意后,以经济签证形式对变更事项予以确认。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相应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程序并经发包人确认(套相应计价定额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如无适用定额的(异地补充定额原则上不执行,结算时仅可参考)或定额套用严重偏离市场价的(真石漆、防水、涂料、门窗、外墙保温等需询价确定,不套定额),则按市场询价后进行结算。4)在招标清单±15%以内的清单工程量,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对超过±15%以外的清单工程量,其结算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当中标单价不存在不平衡报价时(不平衡报价分析办法详见专用条款21.9款,下同),增加/减少超过15%工程量按原中标单价执行;当中标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时,按以下结算办法执行:a.招标清单内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1.15×中标单价+(实际量-招标量×1.15)×重新组价并下浮后的单价。b.招标清单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0.85×中标单价-(招标量×0.85-实际量)×重新组价并下浮后的单价。备注:重新组价如无适用定额或定额套用严重偏离市场价的,则市场询价。同时为有效控制不平衡报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不平衡报价可调增、调减甚至倒扣,但原则上不平衡分析总体不核增。5)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招标清单工程量计算有误、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等原因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约定:A.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费率进行调整,当一个合同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经考评的措施费核定单仅显示主要单位工程考评费率时,其它单位工程基本投入费率全额计取,标化增加费率按项目所达标化标准进行计取,基本综合评价费率按比例计算。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时,由发包人出具无法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确认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足额投入后,审计部门按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率的60%结算(投入费率)。)B.其余措施项目费用参照“苏建价〔2014〕448号”文件精神结算。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按原招标措施费清单单价调整原设计方案与新设计方案措施费差值,如工程量偏差超过±15%,另按相关约定执行。如原招标单价措施费清单缺项的,按原设计方案和相应计价定额计算缺项清单的措施费用与新设计方案措施费的差值再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新设计方案组价涉及到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均按基准单价(为合同工程基准期价格,基准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下同)执行。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该方案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同意),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按上述发包人原因变更的方法调整原设计方案与新设计方案措施费差值,且不核增。6)材料价格调整:调整办法见专用条款11.1款。7)人工工资单价、税金方面的约定: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单价发生变化,并由省级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政策性调整,影响工程造价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工程价款:A.人工费调整调整办法见专用条款11.1款。B.税金调整方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税金税率进行结算,因政策性税金税率调整时按文件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承包人组织进场施工,经发包人验收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等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承包人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入不低于进度款20%的资金,应发工资高于进度款20%的,则按照实际工资数额存入工资专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1)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承包人组织进场施工,经发包人验收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规发〔2021〕4号)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0%(包含预付款、发包人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农民工工资);(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一次性结清(但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本工程由发包人委托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发包人依法依规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能如期完成,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依法追偿。承包人送审结算额核减率在5%以内的,结算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在5%(含)以上的,结算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注:(1)、签约合同价款指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及其规费和税金后的价格。(2)、按上述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3)、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4)、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期中支付时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和变更签证的价款审核、确认工作。(5)本工程竣工决算最终按发包人委托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工程结算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作为双方工程结算依据。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在本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清运出现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结算资料中承包人必须提供有发包人、监理人签名确认的临时设施拆除(包括塔吊基础)的工程签证单,如未提供,经核查发现承包人未拆除的,一律按相关计价定额计算(不下浮)并按2倍在结算总价中扣减。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同专用合同条款7.5.2。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完成承包内容且验收合格,接发包人退场通知后,5天内完成退场。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十四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按工程款审计结算总额3%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该条例未明确项目的保修期按2年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承包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且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20%违约金。承包人严禁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如有违反,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解除合同后10日内将已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无条件移交发包人且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20%违约金。发包人将已建工程报送竣工结算审核,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单位的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结论作为与承包人的结算依据。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符合相应规定和标准。如有问题,除必须整改到位,另外监理每发一次书面整改意见,结算时扣1000元;发包人每发一次书面整改意见,结算时扣2000元,从到期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工期违约按本合同专用条款7.5.2条执行。安全施工违约按本合同专用条款6.1.1条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不承担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含发包人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另列项目计算该项费用给承包人。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21.1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吊装机械费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红线内无法安置的须自行租借场地等)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相关费用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1.2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21.3项目组成员变更本工程中标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但发生下列情形的,经发包人同意后项目组成员方可变更:1、项目组成员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项目组成员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相应岗位资格的;3、项目组成员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4、项目组成员变更工作单位的;5、项目组成员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注:更换项目组成员,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承包人每更换一次项目组成员,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属于第3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组成员的通知,该通知应当经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监理的,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工程师签署。更换属于第4项情形的,备案时应该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更换属于第5项情形的,备案时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或者项目组成员长期不在岗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需要更换项目组成员的,企业应当选派不低于原项目组成员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者。企业有不低于原项目组成员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21.4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且无签证或设计变更时,增加部分原则上不予结算。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承发包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减少部分在发包人书面确认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实调减。21.5对建设工程合同外发生的经发包人确认的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由发包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或签证后,根据签证按市场价结算。2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现场无法施工或工程量减少,且承包人此部分材料、设备已购买并运至施工现场,在结算申报时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移交单及明细、移交原因情况说明,但移交和实施的总数量不得超过采购文件工程量,结算价在扣除原清单综合单价后,按移交数量的市场价与响应报价的低值×本工程计价税率后进行计算,其它费用不计。21.7如不存在因位置、施工难度等情况,单位工程出现清单特征相同响应报价单价不相同。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总量±15%时,±15%以内的工程量按比例分摊,执行响应报价单价;±15%以外的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价下浮,有不平衡报价情况的按不平衡报价处理办法处理。21.8不平衡报价分析办法:当结算工程量变化超过招标工程量±15%,审计将响应报价与采购控制价参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相比超过±15%范围外的价格视为不平衡报价。21.9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书面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时,勾选“融资贷款”选项“是”,积极支持成交供应商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成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二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无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廉政合同发包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为强化抓源治本工作力度,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杜绝不廉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一、双方职责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具体工程建设行为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方式、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3、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承包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馈赠礼品;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评标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5、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接受承包人的宴请、请钓、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请吃、请钓、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6、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打“业务牌”等形式变相接受承包人的钱物;承包人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变相送钱物。7、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承包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领取报酬;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报酬。二、违约责任:1、发包人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2、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三年内不得参加辖区内的工程建设。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后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3jz格式)二、电子图纸一份(详见附件)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示范格式)3.1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造价采购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名或盖章)(名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名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名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3.2响应报价(总价表)响应报价采购人:工程名称:响应报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名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3.3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3.4工程计价汇总表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合 计3.5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合 计3.6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报标报价合计=1+2+3+4+5—3.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3.8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定额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其他材料费——材料费明细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号、名称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赶工措施工程按质论价住宅分户验收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3.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2暂估价2.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3.11-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列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目总金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3.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投标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差额±(元)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列。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3.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2.备注栏中应当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是否采用分包做出说明,采用分包方式的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3.11-4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劳务(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上述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设备,投标人计取的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在内的固定百分比:%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注:1.此表暂定项目、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2.投标时,子目和数量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3.此表总计的计日工金额应当作为暂列金额的一部分,计入表4.11-1中。3.1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合计3.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元)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1.1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1.3环境保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费率合 计注:环境保护税费率在招标时暂按0.1%计入,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环境保护税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谈判响应函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七、开标一览表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文件6法人授权书(原件)文件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文件8企业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文件10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文件1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文件1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可电子粘贴)(证明材料可另页,不限于本框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可电子粘贴)(证明材料可另页,不限于本框内)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工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8投标价格:不高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9法定代表人投标报价承诺函(按照谈判文件给出格式填写、签字、盖章)10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按照谈判文件给出格式填写、签字)11中小企业申明函(如不提供,不享受报价优惠,不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投标报价承诺函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投标报价已经过成本核算,我保证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在评标过程中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报价在合理期限内作书面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单位中标后若产生合同条款16.2.1的违约情况,招标人可没收我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将我单位列入失信。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我承诺本次投标截止前本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存在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情形,本人身体状况健康,具备项目负责人正常履约能力,若我单位中标,本人正常在岗履职,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接受除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将作为不良行计入盐城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影响后续参加盐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负责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谈判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工期付款条件其他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七、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工期: 项目负责人: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2.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谈判响应已标价的工程清单中总价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此表由供应商参加谈判人员手持带到谈判现场:()轮报价表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工期:项目负责人: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我单位承诺,工程结算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注:(1)暂列金额、暂估价的结算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暂列金额虽列入合同价,但不属于承包人所有,暂列金额结余归发包人所有;(2)上式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均按我单位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标准予以计算,后按我单位的最终报价(中标价)与首轮报价比例结算工程价款。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盐城市大丰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丰港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伟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00.274304万元,资产总额为497.467185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伟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工业建筑修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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