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 其他信息化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宜君县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
二、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1号
1,089,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货物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宜君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华为(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中国电信(移动警务通讯套餐)信大捷安(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
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要求系统安全加固,兼顾工作和生活(详见采购文件)
1.00(批)
1,089,960.00
1,089,9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成切、张阳、安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1.598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为108996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8号
联系方式:18091907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号4栋1单元15层3号
联系方式:1999195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9991958101
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宜君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公安局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码:ZHXYZB-202400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089,96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目号1-1其他信息化设备宜君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要求系统安全加固,兼顾工作和生活(详见采购文件)华为(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中国电信(移动警务通讯套餐)信大捷安(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中国电信(移动警务通讯套餐)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深圳(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铜川(移动警务通讯套餐)郑州(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1,089,960.001.00批1,089,960.00品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12日-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要求协商响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需把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家、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在此表中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合同条款一、供货合同格式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在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宜君县公安局(以下简称“买方”)确定(成交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买方通过单一来源采购(货物名称),并接受了卖方以价格(成交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设备清单附件2—质量保证承诺附件3—售后服务方案附件4—培训计划3)成交通知书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5、付款方式:。5-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并终验合格后,卖方持《终验合格单》原件和发票在买方处办理货款的支付手续。5-2、自终验结束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后,在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在买方处办理百分之货款的支付手续。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历日。交货地点: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买方份,卖方份,宜君县财政局备案份。8、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电 话:传 真:代表签字:盖章:卖方名称: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帐 号: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部件或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场地。1-6、“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7、“买方”是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宜君县公安局。1-8、“卖方”是指提供本合同内的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即成交人。1-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卖方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承诺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3-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4、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技术规格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的标准。若卖方在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标准的,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6、检验和测试6-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产品及其部件,以确认所供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6-2、检验和测试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6-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产品或部件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产品或部件,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产品或部件,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6-4、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产品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验收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5、如果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含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向卖方提出索赔。7、包装及运输7-1、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7-2、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漏、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7-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8、伴随服务8-1、卖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五(5)天内向买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说明、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8-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条款”与“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软硬件升级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8-3、卖方应提供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8-4、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9、备品备件9-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9-2、卖方应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0、质量保证10-1、质量保证期为。10-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0-3、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所发现的缺陷。10-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修补缺陷,买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1、索赔11-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0.1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1-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超过未付货款的,卖方必须用已收货款进行弥补。12、变更指令1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1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3、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第12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4、转让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卖方履约延误15-1、卖方应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5-3、除合同条款第20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1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16、验收16-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终验:所有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个日历日后,由采购人、使用单位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16-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成交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成交单位。16-3、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所有货物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5)合同货物清单。(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货物的执行标准等17、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第1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预算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预算,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1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18、违约终止合同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预算。(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9、不可抗力1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9-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1-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双方可依以下一种方式解决:2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4、通知2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2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5、税款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2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11{项目名称}//{}{}{包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必备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格式,仅限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格式)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附格式)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7、提供2022或2023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说明:有格式要求的按给定格式提供,没有要求的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截图、承诺书或书面声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合法全权代表,就(项目名称)的递交响应文件、谈判、报价、文件签署及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我方的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说明:本授权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时无需提供。仅限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企业类型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资产总额(万元)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非联合体承诺函、申请人关联关系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要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资质指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非联合体承诺函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关联关系1、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2、申请人控股关系说明:(1)申请人下属控股单位:(2)申请人上属被控股单位:3、申请人管理关系说明:(1)申请人下属管理单位: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2)申请人上属被管理管理: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申请人:(单位公章)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相关事宜,在此郑重声明:1、我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2、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3、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4、我公司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5、我公司承诺在磋商或谈判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磋商或谈判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6、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声明均属实情,若有隐瞒或违反,一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万元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完成质量备注说明:“近年”是指“2021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说明:供应商根据对采购文件的理解,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格式自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宜君县公安局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4月02日-第1页-第一章协商邀请单一来源受邀供应商: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君县公安局委托,拟对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三、协商项目简介: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1批,该项目分为警务通讯终端设备和移动警务通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履约能力: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邀请参加该项目协商的供应商为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第2页-(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次协商邀请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送邀请书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第3页-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君县公安局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8号邮编:727000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8091907938代理机构: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号紫郡长安4栋1单元15层3号邮编:710061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9991958101采购监督机构:宜君县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刘亚莉联系电话:0919-599605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11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7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5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4协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1,100,000.00元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00,000.00元供应商的包件采购报价高于包件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5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3进口产品不允许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宜君县公安局和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采购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宜君县公安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协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协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采购文件2.3.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协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协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第6页-(七)拟签订采购的合同文本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采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在系统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五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第7页-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采购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协商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协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未成功提交或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协商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第8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4协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第9页-产品性能需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所有产品需安装到位能够正常使用,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对货物(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终验:所有货物(产品)完毕交货,并可正常使用7个日历日后,由成交单位提请采购人组织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2.验收依据及标准:(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产品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3)采购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5)合同货物清单。(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检验报告、货物的执行标准等。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协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第10页-第四章资格审查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7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6履约能力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业绩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5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第18页-第五章协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三、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四、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协商程序5.2.1协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2.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19页-5.2.3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4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份数提交;(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每轮)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5)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支付约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6)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响应文件封面产品技术参数表业绩商务应答表标的清单报价表项目实施方案响应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标的清单报价表项目实施方案响应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标的清单报价表响应函1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标的清单报价表项目实施方案响应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5.2.4协商一、协商会议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协商会议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二、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第20页-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协商承诺函,承诺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四、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五、提交协商承诺函、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使用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5最后报价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协商四、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七、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2.6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2.7编写协商报告-第21页-协商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的情形,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编写、签署评审报告。5.2.8争议处理规则在协商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协商情况记录中予以反映。5.2.9终止采购活动情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5.2.10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2.11协商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第22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2.12协商纪律协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24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条款i.docx-第25页--第26页-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宜君县公安局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4月02日第一章协商邀请单一来源受邀供应商: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君县公安局委托,拟对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编号:ZHXYZB-2024003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三、协商项目简介: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1批,该项目分为警务通讯终端设备和移动警务通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履约能力: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邀请参加该项目协商的供应商为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次协商邀请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送邀请书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君县公安局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8号邮编:727000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8091907938代理机构: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号紫郡长安4栋1单元15层3号邮编:710061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9991958101采购监督机构:宜君县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刘亚莉联系电话:0919-59960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00,000.00元供应商的包件采购报价高于包件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1,100,000.00元 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4协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5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6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7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3进口产品不允许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5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宜君县公安局和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采购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宜君县公安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协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协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采购文件2.3.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协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协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的合同文本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采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在系统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五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采购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协商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协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未成功提交或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协商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4协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产品性能需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所有产品需安装到位能够正常使用,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对货物(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终验:所有货物(产品)完毕交货,并可正常使用7个日历日后,由成交单位提请采购人组织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2.验收依据及标准:(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产品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3)采购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5)合同货物清单。(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检验报告、货物的执行标准等。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协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智华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函)。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协商过程、成交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项目概况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1批,该项目分为警务通讯终端设备和移动警务通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宜君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1.001,100,000.00批工业是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宜君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序号名 称规格和说明数量单位1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操作系统:Android双系统CPU:国产芯片 存储:≥12G+256G网络制式:双卡双待,支持5G(NR)网络、4G FDD-LTE、TD-LTE网络屏幕:≥6.69英寸拍摄功能要求:后置摄像头1:50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2:12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3:12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分辨率:最大可支持 ≥3840 × 2160像素 电池:≥4750mAh USB Type-C接口 50W快速充电识别方式:屏幕指纹识别,面部识别 视频彩铃要求:定制公安系统相关的视频彩铃,需经宜君县公安局审核合格。其他:陕西公安定制警务系统及生活系统。要求双系统安全加固,兼顾工作和生活119部2移动警务通讯套餐套餐包含每月240G流量、2000分钟通话费,定制的视频彩铃。使用期两年。119套3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移动警务通讯加密卡,与智能手机终端配套25张2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警务通讯套餐(自开通之日起2年),其他保修期≥1年(如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超过此规定,按供应商承诺实行)。2.所有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所有材料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并达到采购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3.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成交单位应以优惠价提供。4.要求供应商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维修人员,在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出现故障及时解决,保证4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紧急情况需要2小时内解决故障。3其他要求:1、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成交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造成的责任或费用。2、运输: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包死在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费用。3、安装、调试及培训:成交人负责所有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所有费用一次包死在总价内。每套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人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应用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技能。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宜君县公安局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所有合同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对货物(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终验:所有货物(产品)完毕交货,并可正常使用7个日历日后,由成交单位提请采购人组织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2.验收依据及标准:(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产品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3)采购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5)合同货物清单。(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检验报告、货物的执行标准等。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警务通讯套餐(自开通之日起2年),其他保修期≥1年(如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服务,质保期间项目所含内容的一切质量问题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产品按采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所有产品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和本项目合同约定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成交单位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5其他要求采购包1:1.线下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副本分开密封,封套须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等)。若电子化交易平台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化交易平台文件为准。线下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正大国际新城C座502室。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5.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第四章资格审查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5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6履约能力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业绩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7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协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三、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四、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协商程序5.2.1协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2.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3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 产品技术参数表 商务应答表 标的清单 报价表 项目实施方案 响应函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 产品技术参数表 商务应答表 标的清单 报价表 项目实施方案 响应函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份数提交;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投标报价(每轮)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5)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支付约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 (6)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响应文件封面 产品技术参数表 业绩 商务应答表 标的清单 报价表 项目实施方案 响应函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5.2.4协商一、协商会议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协商会议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二、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协商承诺函,承诺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四、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五、提交协商承诺函、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使用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5最后报价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通讯信息终端 其他信息化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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