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 环境保洁 秩序维护 综合管理 会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51000240313179050-5108948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
18731435.00元
上海锦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6号楼305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
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
总建筑面积为88271.11平方米,由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三个单体)、六号楼组成。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综合管理、建筑及设备管理、环境保洁、秩序维护、会务服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一致。本次项目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
提供综合管理、建筑及设备管理、环境保洁、秩序维护、会务服务等,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其祥,顾秋林,韩磊峰,郑岚,朱甲军,张彪,庄珍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锦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案详尽,综合得分为84.96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
联系方式:021-69611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翠竹路1501号421室
联系方式:021-69696988转8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花
电 话:021-69696988转851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行政办公中心).png153.4K

附件信息: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pdf817.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03

评审专家名单
张其祥,顾秋林,韩磊峰,郑岚,朱甲军,张彪,庄珍花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松花

项目联系电话
021-69696988转8517

采购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69611606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翠竹路1501号4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69696988转8517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文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锦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10403.7655万元,资产总额为4377.977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上海锦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7日项目编号:310151000240313179050-51089485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清单及投标文件有关格式附件:—2—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310151000240313179050-51089485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总建筑面积为88271.11平方米,由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三个单体)、六号楼组成。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4、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5、交付日期: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一致。本次项目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3—6、采购预算金额:18745900元。本次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一致。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3-15,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3-22,上午下载(获取)时间:00:00:00~12:00:00,下午下载(获取)时间:12:00:00~23:59:59。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2、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4-04-0710:3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2、开标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4—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联系人:张彪联系电话:(021)69611606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邮编:202150联系人:张松花电话:(021)69696988-851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项目需求情况:详见《项目需求》。二、交付方式:详见《项目需求》。三、验收方式:详见《项目需求》。四、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季度考核季度支付,季度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费用,季度考核分数84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扣除本项目中标价的5%的25%。五、时间安排: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3、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六“★”、最高限价:18745900元。本次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一致。投标人必须使用人民币进行投标报价。七“★”、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上传至指定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投标的,则被授权人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前述证(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投标人须提交二份(一正一副)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八、投标文件中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九“★”、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十、其它具体要求:1、最终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应规则,如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一切由供应商负责。2、集采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7—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之处应按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执行。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采购人将保留解除合同、拒付款项之权力。十一“★”、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投标。十二“★”、投标单位在制作纸质投标文件时,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单位应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十三、采购人将通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充分考虑价格、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应急预案以及综合实力等因素,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十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当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有歧义时,本中心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作出相应解释。十五、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以便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十六、本招标文件中出现带“★”条款的,均为实质性条款。十七、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投标视作无效投标:1、许可类证书超出有效期的或超出经营范围的;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大于)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书;4、公开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如法人授权书、身份证等);5、无详细的投标报价表;6、投标文件项目需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须经全体评委一致认定。);7、带“★”条款出现负偏离的;8、如符合带“★”参数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按“实质性”响应少于3家处理,宣告招标采购失败;9、投标文件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十八、询问与质疑:—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第94号)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十九条中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式。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5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从业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52—投标人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987654321序号资质等证书名称数量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53—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序号管理制度名称执行起始时间备注—54—人员来源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数量人员来源说明:“人员来源”是指:本企业在职职工、前物业留用人员、招聘人员、派遣工和临时工等。—55—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项目名称:……987654321序号材料名称品牌供应厂家单价/单位月消耗量小计备注—56—项目经理情况表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5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5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987654321本单位所有租赁其他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设备来源设备来源设备来源—59—类似项目业绩…321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序号年份项目名称物业类型项目建筑面积(m2)合同金额(万元)管理年限用户情况用户情况用户情况说明:(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有效类似项目。(2)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服务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 环境保洁 秩序维护 综合管理 会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