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 排涝机器人中标结果公示(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4)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第一包)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YS-202403-FS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0-2024-00214
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25号20号楼B
中标(成交)金额:95.5(万元)
综合评分法:98.20(分)
货物类
名称:排涝机器人(含平板拖车) 品牌(如有):北京凌天 规格型号:RXR-Q200L 数量:1 单价:95.5万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唐卫星(包1)、汪志金(包1)、李文秀(包1)、王永奎(包1组长)、位植(包1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4-12
2、评审地点: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8号
联系方式:1388681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联系方式:0719-8118702 、8118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皮冰松 郑 炜
电话:0719-8118702 、8118701
相关下载
十堰市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招标文件.pdf
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包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十堰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YS-202403-FS001采购人:十堰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名称: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3月1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www.hbca.org.cn)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投标人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人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投标人确认。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人应按照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七、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中作出专门规定,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九、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十堰市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并于2024年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YS-202403-FS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4-002143.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90(万元)第1包:100万元第2包:100.3万元第3包:89.7万元6.最高限价:290(万元)第1包:100万元第2包:100.3万元第3包:89.7万元7.采购需求:消防抗洪排涝应急救援器材8.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签定合同后30日历日;第2,3包签定合同后20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3.方式: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2/#/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投标人登录www.hbca.org.cn查询)。(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投标人。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已办理CA的投标人。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投标五、开标1.时间:2024年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8号联系人:叶挥翰联系电话:13886819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采购编制:皮冰松联系电话:0719-8118702采购执行:郑炜联系电话:0719-811870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22中标后分包不允许21现场讲解或演示不组织20现场考察不组织19实物样品不提交18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7备选方案不允许16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4资格预审不进行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及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9投标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6监管部门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财政局223室,联系电话:0719-81027915集中采购机构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4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项目属性货物2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1项目编号SYS-202403-FS001序号名称内容33政采贷融资中标人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政采贷平台融资。32其他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2)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31招标结果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0公告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229质疑及提交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八条”。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结果等实质性内容的质疑。4.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并答复投标人对采购流程及程序或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28中标人确定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审专家的产生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25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2)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3)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的采购。2.当事人定义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2.3“监督管理机构”是指: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项目属性及定义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3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6.2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因“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政府采购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7.4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8.1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2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3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三、投标文件9.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文件编制1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11.2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11.4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11.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11.6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7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6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企业声明函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招标内容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企业制造(服务)。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服务商)为(企业名称),属于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企业;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服务商)(企业名称),属于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7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声明函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招标内容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制造(服务)。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服务商)为(企业名称),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服务商)(企业名称),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68附件1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单位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时间项目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职务职称职称学历学历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69附件13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654321序号姓名专业年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70附件1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项目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金额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投标人(公章):日期:71附件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投标人自拟)72附件1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的中小企业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作日。韩飞13797866006861677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4.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张经理1877295739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赵经理18671665596银行名称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1.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王丽88978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张政159719158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梁经理18627938975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企业名称注:1、采购预算单位或集采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待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出来1日内,将有融资意向的中标或成交中小企业填写的“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发送至邮箱:hbsycgb@163.com;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选择的意向银行,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74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的(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排涝机器人(含平板拖车),属于_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10808.19万元,资产总额为24918.91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11日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供应商)应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所投货物(服务)制造商(承接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情况,选择“企业类型”。如所填报的“从业人员”等信息与“企业类型”不符,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供的“从业人员”等信息确定所投货物(服务)的制造商(承接商)的企业类型。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包号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包预算(万元)备注11排涝机器人(含平板拖车)1100核心产品二、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水域救援、抗洪排涝装备建设水平,完善相关装备器材,切实担负起消防救援职能任务,购置一批抗洪排涝消防救援器材装备。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采购内容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名 称适应标注备注排涝机器人1.XF 892.1-2010《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四、技术、服务要求说明:1.投标人在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逐项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未逐项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评审点▲第1包1排涝机器人1.XF 892.1-2010《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1排涝机器人2.外壳材质采用或优于高强度工程塑料;预留多路超高液压输出接口,可以接驳液压圆盘锯等破拆工具;水陆两栖真空轮胎和履带底盘可实现快速拆装;1排涝机器人3.主要性能1排涝机器人3.1发动机额定功率≥60kw;越障高度≥300mm;绞盘最大牵引力≥7KN、8KN(真空轮胎、履带);▲1排涝机器人3.2采用6 X 6 液压驱动;整机尺寸≤2400*1600*1500mm(含履带);整机重量≤1300kg;1排涝机器人3.3工作时间 ≥8h,低温≤-20,高温≥+70℃;▲1排涝机器人3.4防护等级≥IP67 ;▲1排涝机器人4.双泵式设计,升降吸水口,可用于低水面排涝,吸排固体颗粒直径≥ 25mm ;▲1排涝机器人4.1单泵排水量≥450m³/h;▲1排涝机器人4.2额定工作压力 170bar,扬程≥10m;▲1排涝机器人4.3各配备 2个DN200mm进、出水口;▲1排涝机器人5.配套电动水带收卷车,自动收卷功能;1排涝机器人6.可实现车体端、线控、无线远程遥控功能,具备燃油箱液位、机油温度及车体浸水报警等信息提示,可查询油压、液位、电量等故障;▲1排涝机器人7.车体内部设置4处电动排水泵,可自动检测并排出车体内部积水;▲1排涝机器人8.具备互联网功能(GPS 功能、轨迹可查询),搭载水域救援监控综合装置及应急消防装备云管理平台系统;▲1排涝机器人9.配备专用国Vl排放标准运输车辆,且该车为免税车辆,如若不能提供免税车型则需由供货商承担车辆相应税款等费用。★1排涝机器人9.1整车设有双电源总开关,具备尾气净化装置尿素泵断电延时保护功能;长排警灯(红红)、(警报器警报器功率≥200W,带扩音喊话功能)、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独立电路设计;1排涝机器人9.2安装360度全景影像系统,全景监控≥4个摄像头360度全景影像;镜头分辨率≥1080P、并带夜视功能;配备≥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和单屏,支持24小时存储功能,存储卡不小于32G)和倒车雷达。 1排涝机器人9.3底盘具备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如果投标方案使用的底盘存在ESP电子车身稳定系统、EBS(电控制动系统)、排气制动、发动机缸内制动、缓速装置等选配安全装置,则凡能选配的应全部配置;无其中某些配置的,出具无相关配置的证明文件,保障山路、陡坡、冰雪路面等路面安全制动要求;1排涝机器人9.4驾驶室内部带冷暖空调、行车记录仪和车内视频监控系统;预留车载电台电源接口(随车配备1台车载台,350~400MHz,要同时满足公安350M无线通信要求和应急370M无线通信频率要求),配备≥1组12V、≥1组24V、≥1组220V电源接口≥2个USB接口(五孔),采用集成设计并做好固定;1排涝机器人9.5器材室、厢体为铝合金材质,内部器材骨架为铝合金型材和板材构建。内饰板、内饰底板≥3mm氧化铝合金花纹板;1排涝机器人9.6汽车应急启动电源;支持12V/24V车载电瓶柴汽双用打火搭电启动;支持手机、平板电脑USB充电,USB充电口≥2个;电源容量≥24000毫安;启动峰值电流≥2000A;自带加粗加厚电瓶夹,加粗铜线;自带LED照明灯;启动、打火寿命次数≥500次;1排涝机器人9.7车辆喷涂按照消防救援局涂装要求和标准执行(驾驶室前门环绕字内容信息与需求单位协商确定);1排涝机器人9.8功率≥130KW;发动机排量≥5000L;轴距≥4000mm;▲1排涝机器人9.9额定载质量≥5300kg;▲1排涝机器人9.10驾驶室乘坐3人。配备空调,方向助力,电动门窗,真空子午胎,ABS,液晶仪表,定速巡航等;1排涝机器人10.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及电子文档,含装备简介、使用注意事项及维护保养等内容;1排涝机器人11.装备交付时,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html/index.html)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标签,标签的形式、材质、尺寸、粘贴位置等按使用单位要求制作并粘贴;1排涝机器人12.排涝机器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级别佐证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防洪排涝救援装备 排涝机器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