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508-SZST-G2024-0009



项目名称: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91320508466948987D
苏州市书院巷111号
96(均分制)
11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服务范围:规划范围北起外城河,南至湄长河、姑苏区边界,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盘胥路、盘蠡路,总面积约4.8平方公里。
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
1、单元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南门单元功能定位、“三条控制线”及其管控要求、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传导要求,针对不同地类形成不同深度的用地布局方案,细化城市控制线,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将相关管控要求分解传导至街区,同时提出地块开发管控通则。
2、街区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根据区实际建设需求编制部分街区详细规划,规划内容包括结合街区实际情况,加强用地策划,深化城市更新、交通分析、社区生活圈构建、城市设计等研究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制定地块具体控制指标及管控要求。
服务时间:规划编制周期大约为6个月
服务标准:
规划设计成果内容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数据库,数据库要求详见《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金荆、顾芝君、张涛、李涛、王骎骎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中标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6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289号
联系人:顾芝君
联系电话:65228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叶韵
联系电话:65231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韵
电话:0512-65231142-80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8-SZST-G2024-0009项目名称: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服务类2024年3月18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8-SZST-G2024-00092采购内容: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3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 最高限价:R有115万元 £无4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289号            联系人:顾芝君电话: 0512-652280635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业务联系人:高飞、叶韵、张欣昀、李文祥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6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7投标保证金:无8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9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10投标人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00~13:301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3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评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13:30(北京时间)评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1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5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预算金额的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1%;预算金额的500万以上-1000万(含)部分费率为0.8%;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签章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8-SZST-G2024-00092.项目名称: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15万元。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1)单元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南门单元功能定位、“三条控制线”及其管控要求、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传导要求,针对不同地类形成不同深度的用地布局方案,细化城市控制线,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将相关管控要求分解传导至街区,同时提出地块开发管控通则。(2)街区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根据区实际建设需求编制部分街区详细规划,规划内容包括结合街区实际情况,加强用地策划,深化城市更新、交通分析、社区生活圈构建、城市设计等研究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制定地块具体控制指标及管控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无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投标文件提交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综合处监督电话:0512-68728409。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289号联系人:顾芝君电话:0512-65228063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联系人:高飞、叶韵、张欣昀、李文祥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3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企业。2.3响应:投标单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团体组织。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企业。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特殊资格条件:(1)具有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4、投标委托4.1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于原定投标时间前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单位,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质疑9.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9.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9.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9.6联系单位: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9.7收件人:业务部-叶韵9.8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9.9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1.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1.1封面11.2开标一览表11.3投标报价分析表11.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1)投标函、关于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6)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6.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6.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6具有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11.5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11.5.1投标产品技术对照表(格式见第三章);11.5.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1.6综合评审响应文件11.6.1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11.6.2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11.6.3对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材料。11.7投标人如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8投标文件由11.1至11.7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1.9投标单位在在投标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1.9.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9.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1.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9.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1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1.1-11.7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1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12.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2.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2.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2.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12.5.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2.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2.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2.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3.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13.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因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证明。14.投标报价: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研究报告费、后续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机械、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14.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4.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1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主要条款另有规定。14.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保证金:不设置。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17.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到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本项目电子投标,无须密封。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地点。19.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操作。19.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1.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5.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5.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单位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采购人代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废标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电子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中标单位的确认2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汇总评分结果。28.2采购单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28.3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29.中标人标准29.1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虚假或对招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0.中标通知书30.1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有关合同签订的期限和地点。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告知招标结果31.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1.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告知方式为电子邮件,接收方式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书》所列电子邮件为准。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33.履约保证金:不设置。34.中标服务费34.1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中标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650元。34.2代理服务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34.3中标人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5.监督和公证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采购代理机构的投、开、评标过程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签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2、投标函(固定格式)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10、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投标人:(单位盖章)联系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时间1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究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12131……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包括服务及伴随货物内容(如有)。5、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2.投标单位须对照招标服务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文件响应”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服务的具体服务方案、措施、量化指标。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服务响应2到达现场3其他注:1、上述1条请明确期限,2、3条请明确时间;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格式)(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2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2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2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2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否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招标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可选)招标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招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6)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7)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其拟采购的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8-SZST-G2024-0009二、招标内容: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究三、本项目预算为:115万元整。四、采购要求:(一)研究背景详细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法定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要求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保障城镇发展和有序更新。根据《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苏自然资发〔2021〕267号)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批准后,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原则上应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全覆盖,与城镇开发边界相邻的区域可因地制宜编制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精神,完善全域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规划编制体系,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一脉相承、一体贯通,姑苏区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传导要求,按需开展单元层次详细规划修编,及时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同时为保障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精准传导,《姑苏区分区规划暨城市更新规划(2035)》已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要求,划定了详细规划单元,对编制单元形成“线控”、“量控”及功能引导三大方面的管控要求与规划指引,指导下位控规落实。姑苏区原各项控规编制较早,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及指标传导的可操作性,根据重新划定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边界,按需展开新一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项目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起外城河,南至湄长河、姑苏区边界,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盘胥路、盘蠡路,总面积约4.8平方公里。(三)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过程稿)《姑苏区分区规划暨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过程稿)姑苏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姑苏区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四)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根据《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1、单元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南门单元功能定位、“三条控制线”及其管控要求、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传导要求,针对不同地类形成不同深度的用地布局方案,细化城市控制线,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将相关管控要求分解传导至街区,同时提出地块开发管控通则。2、街区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根据区实际建设需求编制部分街区详细规划,规划内容包括结合街区实际情况,加强用地策划,深化城市更新、交通分析、社区生活圈构建、城市设计等研究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制定地块具体控制指标及管控要求。(五)成果要求规划设计成果内容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数据库,数据库要求详见《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规划成果包含单元层次详细规划成果、街区层次详细规划成果:1、单元层次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及数据库,具体如下:(1)文本规划文本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位与规模、建设空间布局、蓝绿空间管控、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开发、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综合防灾、竖向规划、城市控制线、分街区管控传导。(2)图件图件包括图纸和图则两部分。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图、空间潜力分析图、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水系规划图、公共空间体系规划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城市更新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公用设施规划图、管线综合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城市控制线”(含道路红线,城市蓝线、绿线、黄线)规划图、街区划分图。单元图则包括各街区主导功能与规模、用地布局管控、各类控制线管控、各类设施管控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3)附件规划附件包含规划说明、现状资料分析汇总、必要的研究报告、相关文件汇编等内容。规划说明着重对文本条文作出解释,阐述规划分析过程;现状资料分析汇总可单独编制,也可纳入规划说明;相关文件汇编包括公众参与记录、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说明等内容。(4)数据库主要为现状及规划“一张图”成果,根据入库要求提交详规成果。2、街区层次详细规划成果主要为街区图则,包括图示内容和表格内容。图示内容应包括地块边界、建筑退线、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各类控制线、各类设施等;表格内容应包括地块编号、地块用地分类代码、地块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配套设施、混合用地地块内不同功能的比例、备注信息等。六、进度安排规划编制周期大约为6个月,具体安排分为下面五个阶段:序号阶段工作内容时间计划1前期研究资料收集/与多关方面座谈/现状研究和分析;前期分析及规划构思4周2初步方案规划方案编制;规划初步汇报4周3中期成果中期成果编制;中期成果汇报8周4成果论证成果编制;组织规划论证4周5最终成果验收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4周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方案、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范要求及服务要求做出承诺,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设备及工具使用费、成交服务费、管理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验收标准:(1)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3)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实际要求。5、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采购方,在项目完成时成交单位必须全部移交。6、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8.保密:8.1中标单位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相应实施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项目实施安全性和数据不泄密。8.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关于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在项目合同中单独签署保密条款;中标单位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实施后的信息安全管理;非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或采购单位商业秘密泄露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9、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发展政策要求:9.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如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3响应文件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响应人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10.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6个月。12.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阶段:乙方按计划完成中期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阶段:项目成果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应在每次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注:上述付款方式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苏财购〔2020〕42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13.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1、乙方负责姑苏区GS0009(南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服务工作。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调查、整理、物料、劳保、管理、维护、设备、成交服务费、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四、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阶段:乙方按计划完成中期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阶段:项目成果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应在每次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注:上述付款方式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苏财购〔2020〕42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付款方式:数字人民币支付4、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数字人民币账号: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2)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3)如因客观原因取消本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阶段或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偿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条2.2款的责任。(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以及场地人员的人身安全(非乙方能控制的情形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转播此次活动的任何情况。(7)乙方确保提供的设计方案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8)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乙方应及时办理审批或协助甲方办理,并确保依法取得审批。七、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活动延期,双方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活动因不可抗力取消,已经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八、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的,守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为实现债权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一、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三、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审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四、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冲突情况下以招标文件为优先顺序。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评标方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如出现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如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响应报价在等于或者低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响应报价。超出此范围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1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响应报价得分=(基准报价/响应报价)×10%×100(二)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最高为50分)1、项目理解与现状认知(15分)根据对项目编制背景及现状的了解,形成较为准确的对项目编制内容及重点的基本判断。编制内容贴合项目背景及现状,重点准确,切实可行,得15分;编制内容与项目背景及现状较吻合,重点较准确,具有可行性,得10分;编制内容与项目背景及现状相对贴合,重点偏离较小,得5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2、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10分)针对本项目的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完整详细、具有前瞻性、与现状背景、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契合程度高,分析全面得10分;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较为完整、前瞻性较强、与现状背景、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契合程度较高,分析较全面得7分;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较为完整、前瞻性较强、与现状背景、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契合程度一般,分析较不够全面得3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3、规划重点与难点(1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编制重点的分析以及规划成果的形式内容与采购人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定。规划编制重点、难点及解决策略把握准确,分析内容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符合实施操作的具体要求,得15分;规划编制重点、难点及解决策略把握较准确,分析内容条理相对清晰、逻辑较严密,比较符合实施操作的具体要求,得10分;规划编制重点、难点及解决策略把握不够准确,分析内容条理、逻辑稍有缺失,对实施操作的具体要求稍有影响,得5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4、项目组织管理和进度安排(5分)对投标单位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和项目进度安排进行评价,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图、内部实施人员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项目进度管理的完善程度等。方案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得5分;方案较为合理,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得3分;方案表述有所偏差,较为笼统得1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5、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及进度计划安排保证措施,并根据与采购人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定。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到位、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得5分;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比较合理、组织方案内容较全面,得3分;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单位、组织方案内容不够完善,得1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三)拟投入项目人员(最高为22分)1、项目负责人(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得2分,本项最高2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类:高级职称得4分、中级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4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6分)(1)项目组成员中每有1名注册城乡(市)规划师且具有规划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6分。(2)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职称、专业背景比较综合,项目组配备专业齐全:建筑、市政(给排水)、景观、道路、环境工程,有一项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及以下职称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分。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四)企业综合实力(18分)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证书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019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具备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2019年1月至今完成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每具备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下奖项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