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项目编号:N5109812024000026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太和街道太和大道南段川矿一公司4A幢3-6-2号
36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2年
详见磋商文件
36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世发(采购人代表)、熊盛、黄靖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为基准,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东段5号
联系方式:19180185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四川射洪市滨江豪庭商业层D幢2层2-1
联系方式:0825-6673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25-6673632
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磋商文件(2024032902).pdf
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98120240000262024-04-12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服务方案、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系统平台管理(55分)价格环节(30分)人员配置、类型业绩(15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是/否47.5301289.500第一成交候选人: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7000(元)(叁拾陆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昇昌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200(元)(叁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菁蓉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000(元)(叁拾陆万捌仟元整)。2四川鼎昇昌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是/否4529.91286.900第一成交候选人: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7000(元)(叁拾陆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昇昌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200(元)(叁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菁蓉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000(元)(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四川菁蓉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30.8329.92363.750第一成交候选人: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7000(元)(叁拾陆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昇昌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200(元)(叁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菁蓉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8000(元)(叁拾陆万捌仟元整)。-第1页-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格性响应文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280.94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服务有业服m射洪晨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4月11日022605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4一一一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射洪)采购项目编号:N5109812024000026采购单位: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N51098120240000262.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3.采购人: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金额及来源:预算资金:37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五)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六、其他补充事宜(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期限:磋商文件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射洪市滨江豪庭商业层D幢2层2-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东段5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918018565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滨江豪庭商业层D幢2层2-1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25-6673632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6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4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注:以上1-3政策不重复享受。11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2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不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不超过10%)。缴纳方式: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开户行: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银行账号: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甲方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转账或其他非现金形式。15响应文件份数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2.其他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3.电子文档1份(备注: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U盘内容与正本一致)4.磋商时用于现场最终报价的磋商报价表1份(供应商自留,不用提交)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请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均盖公司鲜章。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将密封袋上标注“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7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25-6673632。18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25-6673632。1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介绍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身份证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25-6673632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滨江豪庭商业层D幢2层2-1成交单位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成交单位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20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4.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滨江豪庭商业层D幢2层2-1;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25-6673632。2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射洪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6838911。地址:射洪市太和大道中段财经大厦7楼。邮编:6292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4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5进口产品不允许26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的产品范围。27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为基准,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2.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收款单位:四川元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银行账号:51001677108050277633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3.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本次经评审的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按照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25%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组织机构、②工作时间计划安排方案、③培训方案、④服务方案、⑤重点工作内容);以上内容描述完整、详尽、切实可行的得25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每有一项描述存在缺陷的扣2.5分,直到本项分值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描述简略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等。)共同评分因素3人员配置3%3分拟派往本项目现场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证,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鲜章。共同评分因素4业绩12%1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共同评分因素5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25%25分供应商应提供其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①财务制度、②人事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④保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以上内容描述完整、详尽、切实可行的得2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每有一项描述存在缺陷的扣2.5分,直到本项分值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描述简略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等。)共同评分因素6系统平台管理5%5分具有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和省级联网平台支持密码认证,有U盾管理认证机制,支持多种安全认证方式;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经开区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乙方: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XX(项目编号:XXX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合同期限以双方的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第二条合同标的第三条合同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提交规划成果后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审查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服务期最后一个月通过经开区经发局认定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第四条知识产权、货物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货物产权。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七条质保条款:以双方的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供货及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供货质量及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因政策、法律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采购人需要停止执行本项目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供货并提供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合同款,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供货及提供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遂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分管领导:,单位地址:部门负责人:,邮编: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分管领导:单位地址:部门负责人:邮编: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投资统计工作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