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亮化工程 美丽乡村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朝阳市龙城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4)
项目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30013828874
标段(包)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六标段: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美丽乡村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130013828874006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15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1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静
监督部门电话
0421-2573928
招标人
朝阳市龙城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
联系人
朱万力 、李海成
电话
0421-2578892
邮箱
4060341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楼A楼5层
联系人
张洪叶
电话
0421-2919333
邮箱
3350192577@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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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0
967018.41元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
61
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0
969606.35元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
61
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
966180.38元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
61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杨鸿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21228669)
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郭靖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232431)
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康旭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33753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六标段: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美丽乡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130013828874联系人张洪叶电话0421-2919333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楼A楼5层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楼A楼5层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楼A楼5层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3350192577@qq.com联系人朱万力、李海成电话0421-2578892地址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招标人朝阳市龙城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邮箱406034135@qq.com监督部门联系人李静监督部门电话0421-2573928监督部门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局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其他公示内容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4月15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4月18日标段(包)编号202421130013828874006202421130013828874006202421130013828874006标段(包)名称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六标段: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美丽乡村工程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六标段: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美丽乡村工程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六标段: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编号202421130013828874202421130013828874202421130013828874项目名称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3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3.97966180.38元达到国家相关规范612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86.79969606.35元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611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92.58967018.41元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61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3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集)[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集)2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1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响应情况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3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康旭[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337533)2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郭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232431)1朝阳龙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杨鸿飞[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21228669)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就字慧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真负责责人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P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亮化工程 美丽乡村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