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标结果公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XYTDZB-2024CS089
二、项目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11000(元)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14街99号21幢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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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对喀什市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类、水果、鲜蛋等),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共计948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包括镉等重金属,多菌灵等农药残留,氯霉素等兽药残留等79个指标。
对喀什市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类、水果、鲜蛋等),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共计948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包括镉等重金属,多菌灵等农药残留,氯霉素等兽药残留等79个指标。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
所有项目参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大毛拉·依布拉音,乌布力塔里甫·夏斯依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6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喀什市解放北路248号
联系方式:1521498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8-1-1室
联系方式:1750998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
电 话:1750998100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修改完.doc914.8K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YTDZB-2024CS089采购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吾科长联系电话:15214986662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17509981008联系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8-1-1室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6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及评标16六确定中标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5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1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3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9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55第一部分合同书5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6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66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编号:XYTDZB-2024CS089项目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53200元最高限价:8532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数量:948预算金额(元):853200元单位:批次简要规格描述:对喀什市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类、水果、鲜蛋等),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共计948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包括镉等重金属,多菌灵等农药残留,氯霉素等兽药残留等79个指标。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采购文件(进“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248号联系方式:15214986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8-1-1室联系方式:175099810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丹电话:1750998100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XYTDZB-2024CS0892招标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853200元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853200元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将作废标处理。6采购需求对喀什市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类、水果、鲜蛋等),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共计948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包括镉等重金属,多菌灵等农药残留,氯霉素等兽药残留等79个指标。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服务期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9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进行第一次拨款(30%取整),用于抽样准备工作;抽样任务结束, 10 月底检验工作全面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拨款(剩余抽检经费);为保证抽检工作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完成,乙方需提供《完成任务承诺书》,如果项目未通过验收或未完成,双方商定按乙方实际完成任务量及质量支付具体金额,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 20%予以扣除。10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 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2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 13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2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政采云随机抽取。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1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2%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帐户。账户名: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帐 号:991904723110215(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是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网银转账须知:1.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2.1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2.2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2.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1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的签章处签章的,应逐一签章,在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无效。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18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8-1-1室联 系 人:陈丹电 话:1750998100819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新建招协【2024】4号文件规定计费收取。支付形式:对公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方支付一次性支付2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5日内,将中标金额的10%打款至甲方指定账户(中标单位须注明汇款用途“ 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法律允许的非现金方式)缴纳及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约定21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规定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2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3监督部门名 称: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5楼联系方式:0998-283990524核心产品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 注:投标单位通过 PS 造假等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事实、虚假投标并中标,验收过程中经过严格验收发现问题后,立即终止并反馈当地采购办要求列入黑名单,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服务需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宙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盖章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加密情况。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加密、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响应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磋商开启及评标18.磋商开启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开启。18.2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供应商应该使用供应商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供应商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效。18.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记录,须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对报价进行签章确认。18.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开启过程和磋商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业主专家1名,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名)。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会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磋商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本项目共100分,其中价格部分:20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详见评分标准打分表。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一次提出全部质疑。36.5本磋商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7.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7.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7.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7.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8.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38.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8.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保证金保函(格式)(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皮格式范本(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2X年月日上午XX之前不得启封(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2X年月日上午XX之前不得启封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注:1、此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本项目不适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我单位针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签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否则无效。(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7、供应商基本情况8、投标人近三年项目业绩表9、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10、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11、样品运输及冷藏设备12、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磋商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公司将积极响应贵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经过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详细阅读,对招标文件无疑问,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充足,对招标文件中的递交截止时间无异议;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履约,并承诺若我方中标绝不分包、转包任务;3、我方理解,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方有关评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天。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抽检项目单价(元)数量(批)合价(元)备注123...投标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序号抽检项目单价(元)数量(批)合价(元)备注123...投标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20年月日注: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投标人按照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的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项目所有的费用(包括项目检验费、买样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务、税金等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要求填写:检验项目完全满足的在“投标响应”栏中打“√”,若有差异的在“投标响应”栏中打“×”,并将差异情况在“差异描述”栏说明,在“所在位置”栏中填写检验项目在“CMA”后附表的具体所在位置。检验项目响应表(具体检验项目详见附表)序号商品名称检验项目备注投标响应差异描述“CMA”后附表所在位置偏离情况123...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列出并在偏差内容“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應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6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7、供应商基本情况单位名称资质名称营业范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信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说明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本表后需1.单位情况简介2、工作场地证明资料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8、投标人近三年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国家级)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12...(省级)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12...(市、区、县级)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12...附:承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业绩内容必须按级别分别填写并按填写顺序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单位须对提交的业绩真实性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9、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学位职称职务现所在机构或部门服务时间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务备注附:1、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表序号姓名职称证书号专业职责分工附:人员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注:后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职称、学历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0、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序号设备或仪器名 称规格型 号单位数量生产厂 家设备用途及功 能设备金额(元)投入使 用日期来源渠 道123456...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行数不够时供应商可自行添加注:后附购置发票、实验室放置图片证明、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证书、购销合同或售后服务保障证明需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1、样品运输及冷藏设备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注:需提供本地采样车辆和冷藏设备的图片证明材料,冷库建设或租赁合同。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2、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制度2.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3.响应方案(技术服务方案)4.项目实施时间进度5.售后服务书面承诺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喀什地区地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抽检监测明细见附表(不同包应附不同表格,具体略)。三、工作要求(一)承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监测工作质量。严禁集中抽样、集中检验,所有抽样检验数据均应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抽检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同时提交所有抽检食品的质量分析报告。(二)按照国家总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喀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任务量的一定比例针对疆内大型批发市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检,随机指派抽样人员、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承检机构应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上报表》(自行下载),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向喀什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后方可开展抽样工作。(三)承检机构抽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规规章执行。(四)抽样单位应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抽样人员必须与检测人员分离,承检机构必须对本单位参与抽样的人员进行抽样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监测内容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原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复印件)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抽样结束时,抽样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交给被抽样单位,并告知被抽样单位如对抽样工作有异议,可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填写完毕后寄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被抽检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违法违规情况及其他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拍照取证等措施,并向当地或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五)承检机构应明确抽样部门、检测部门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强内部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抽样程序合规有效、样品安全保存,确保抽检监测结果真实、客观和准确;为保证监督执法的有效性,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对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抽样错误、抽检监测生产企业覆盖率不达标、备份样品丢失或失效,出具错误的检验报告、主动推翻初始检验结论、复检后初始检验结论被推翻、抽检监测信息报送迟缓或错误等情形,将视情节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抽检监测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抽检数据及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七)本次抽检监测数据、原始记录、问题样品报告及处置等文件,应作为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未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严禁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尤其将对承检机构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样覆盖率、抽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每月报送信息时效性及质量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影响经费结算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根据承检机构本阶段抽检监测任务完成质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力对下阶段抽检监测任务量做出调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节会商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注:抽样检验工作要求及所需文书,待采购工作结束后由采购方与投标单位自行商定给予方式。2024年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抽检品种、批次和项目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抽检项目批次数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包子(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其他生制面制品(自制)a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油饼油条(自制)b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其他油炸面制品(自制)c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焙烤食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糕点(自制)d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肉冻、皮冻(自制)铬(以Cr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熏烧烤肉类(自制)e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a]芘、铅(以Pb计)、铬(以Cr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调味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调味料(自制)调味料(自制)*蘸料(自制)f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黄曲霉毒素B1 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自制)预制水产制品(自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g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花生制品(自制)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饮料(自制)饮料(自制)*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自制)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餐饮具复用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餐饮具复用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i极性组分、酸价(以脂肪计)(KOH)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1餐饮食品淀粉制品(自制)粉丝粉条(自制)粉丝粉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13(其中你点我检20批次)备注:1.带*项目为自治区局结合既往抽检不合格、各地舆情情况确定。 2.a.其他生制面制品(自制)包括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和水、揉捏后未进行加热、蒸煮等处理的面制品,可抽取未煮的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等。 b.油饼油条(自制)包括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包含添加少量杂粮面类),经过和面、醒发、成型,并经过油炸(浸油)熟制的油条和油饼,还可抽取包尔萨克、油香,不包括油煎馅饼、葱花饼、葱油饼(非油炸)等。 c.其他油炸面制品(自制)包括除了油条油饼外,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包含添加少量杂粮面类),经过和面、醒发或不醒发、成型,并经过油炸(浸油)熟制的其他油炸面制品,可抽取麻叶、韭菜盒子(油炸)、馓子、甜甜圈、油炸小馒头、油炸发面饼、炸素丸子等。 d.糕点(自制)限抽取自制的,包括现制现售的非预包装糕点检测。冷加工糕点(餐饮自制冷调韧糕类糕点、冷调松糕类糕点、 蛋糕类糕点等)和热加工糕点(餐饮自制烘烤糕点、油炸糕点、水蒸糕点等)的抽样比例是1:1。糕点(预包装食品除外)可在餐饮自制、经营环节(如蛋糕房、西点屋、烘焙坊、甜品店等证照齐全的单位)抽取。 e.熏烧烤肉类(自制)包括以鲜(冻)畜禽肉及其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过熏、烧、烤制成的肉制品,如烤羊肉、烤鸭、烤鸡、烤肠(热狗)、脆皮五花肉等。 f.蘸料(自制)包括自制的可直接食用的蘸料类,可抽取芝麻酱、辣椒酱、秘制酱料、海鲜酱等。黄曲霉毒素B1 限花生酱检测。 g.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限抽取“腌制水产品海蜇”。 h.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自制)包括以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仅抽取鲜榨果蔬汁(浆)。 i.煎炸过程用油包括在餐饮单位抽取的煎炸过程用油,从煎炸用锅等容器内取出约2L(kg)样品于经营单位提供的干净瓷质或铁质容器内,现场冷却后,将约1L(kg)样品盛装于清洁干燥的样品容器内。2024年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批次和项目表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必检项目可选项目批次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猪肉氟苯尼考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纳(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喹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23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牛肉地塞米松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林可霉素、倍他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23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林可毒素、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23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禽肉鸡肉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30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禽肉鸭肉/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2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禽肉其他禽肉(重点品种:鹅、鸽子)/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5食用农产品蔬菜豆芽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总汞(以Hg计)14食用农产品蔬菜鳞茎类蔬菜韭菜毒死蜱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镉(以Cd计)、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酸甲胺磷、吡虫啉、啶虫脒15食用农产品蔬菜鳞茎类蔬菜洋葱/阿维菌素、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吡唑醚菌酯、铅、镉6食用农产品蔬菜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啶虫脒、毒死蜱阿维菌素、吡虫啉、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敌敌畏、铅(以Pb计)89食用农产品蔬菜叶菜类蔬菜油麦菜/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腈菌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多威、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89食用农产品蔬菜叶菜类蔬菜菠菜/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89食用农产品蔬菜叶菜类蔬菜芹菜毒死蜱、甲拌磷、噻虫胺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二甲戊灵、氟虫腈、镉(以Cd计)、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对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89食用农产品蔬菜茄果类蔬菜甜椒噻虫胺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克百威、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18食用农产品蔬菜辣椒啶虫脒、噻虫胺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9食用农产品蔬菜瓜类蔬菜黄瓜/阿维菌素、哒螨灵、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噻虫嗪、氧乐果、乙螨唑、乙酰甲胺磷、异丙威10食用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豇豆倍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7食用农产品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姜二氧化硫残留量、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镉(以Cd计)、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铅(以Pb计)、氧乐果32食用农产品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恰玛古(芜菁)/阿维菌素、吡虫啉、马拉硫磷、噻虫胺、倍硫磷4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鱼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16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其他水产品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恩诺沙星a镉(以Cd计)b、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a、氟苯尼考a、甲硝唑a、氧氟沙星、诺氟沙星6食用农产品水果类仁果类水果苹果/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三氯杀螨醇、丙溴磷29食用农产品水果类仁果类水果梨/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乙螨唑29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核果类水果杏/克百威、氧乐果、氟硅唑、腈苯唑、抗蚜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12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核果类水果枣/多菌灵、氟虫腈、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氧乐果、糖精钠(以糖精计)8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核果类水果桃/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多菌灵、氟硅唑、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溴氰菊酯、吡虫啉8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核果类水果油桃/多菌灵、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苯醚甲环唑、噻虫胺8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核果类水果西梅/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敌敌畏、倍硫磷、啶虫脒、氟虫腈4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柑橘类水果柑、橘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11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柑橘类水果橙/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2,4-滴和2,4-滴钠盐、苯醚甲环唑、狄氏剂、氯唑磷12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多菌灵5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猕猴桃/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4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葡萄/苯醚甲环唑、己唑醇、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氯吡脲、联苯菊酯15食用农产品水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草莓/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戊菌唑、吡虫啉、乙酰甲胺磷4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荔枝吡唑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氧乐果、毒死蜱、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除虫脲、氰霜咗、氟吗啉4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芒果吡唑醚菌酯、噻虫胺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戊唑醇、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嗪、噻嗪酮3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腈苯唑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狄氏剂、水胺硫磷25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敌敌畏、氧乐果3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石榴/克百威、啶虫脒、敌敌畏、倍硫磷、吡虫啉5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火龙果/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乙酰甲胺磷3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瓜果类水果西瓜/克百威、噻虫嗪、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苯醚甲环唑18食用农产品水果类瓜果类水果甜瓜类/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8食用农产品鲜蛋鲜蛋鸡蛋地美硝唑、恩诺沙星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地克珠利、托曲珠利40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吡虫啉、二氧化硫、糖精钠8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籽类/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限花生)、噻虫嗪、二氧化硫3注:1.部分项目检测结果说明: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以孔雀石绿表示;磺胺类(总量)包含的具体磺胺药物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相应食品类别要求检验。2.酸价、过氧化值依据GB19300判定时,样品前处理按该标准附录B规定:脂肪含量低的莲子、板栗类等食品,其酸价、过氧化值不作要求;其中芝麻的酸价不纳入2024年监督抽检。3.海水蟹、虾蛄中镉(以Cd计)仅限生产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4.可选项目选择原则:1)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药物在相关限量标准发布实施前不得纳入监督抽检;鉴于检测方法等问题,虾、蟹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纳入监督抽检。2)可选项目应根据当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既往抽检不合格、当地舆情等情况选择,如在本表可选项目之外确定检测项目时,应注意:农药残留项目在GB 2763-2021、GB2763.1-2022标准中有该品种最大允许残留限量及相应指定检测方法;兽药项目在GB31650- 2019、 GB 31650.1-2022有该动物类别相应组织部位的允许限量,或农业农村部公告250号有禁用要求,且有适用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应包含该动物及相应组织部位),符合上述要求的农兽药项目方可纳入监督抽检。5.因生干籽类细类中包含除重点品种花生外的其他生干籽类产品,其他水产品中包含除重点品种牛蛙、鱿鱼外的其他水产品,因此“国抽信息系统”不作必检项限制,但各承检机构应按承检区域必检项目要求实施检验,不得漏检漏报。a项目仅蛙科、鳖科食品动物检测,b项目限头足类、腹足类、棘皮类检测。6.抽样前,应制定抽样方案,抽取样品量、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应根据采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确定。7.2024年3月6日(含)起,铅(以Pb计)应采用GB5009.12-2023检测,镉(以Cd计)应采用GB5009.15-2023检测,铬(以Cr计)应采用GB 5009.123-2023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采用GB5009.227-2023检测,三氯蔗糖应采用GB 5009.298-2023检测,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8.所有项目参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检验。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186批次,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107批次,食用农产品635批次,你点我检20批次,合计948批次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内容要包括投标无效界定和详细评标标准)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同品牌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则:依据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投标报价不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中标;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决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资格性审查表说明:(1)资格审查表中的内容开标时由采购人审查。(2)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采购人对某一分项审查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论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论符合性审查表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4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4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20分)2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如涉及)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具有相关食品检测同类抽检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的6分。(提供相关材料,同类业绩按标段不同,可重复计算)。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机构评 估及工 作能力4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2分。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附表须覆盖本次全部检测项目,项目覆盖率100%得2分,其他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实验场地6分1、投标人具有独立开展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微生物检验区和理化检验区的得3分。(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实验室检验区布局图)注:须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实验室平面图(租房合同须为供应商签署或房屋产权证书产权人为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得 0 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管理制度6分投标人具有管理体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特别是抽样检验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制度(有相应的培训记录佐证材料)、责任追究制度、检验档案管理制度等齐全的得6分,每少一个扣1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制度)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抽样设备4分具有专用的抽样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移动类抽样设备和移动便携式打印机)6套及以上的得4分。注:提供抽样设备的购置发票(发票抬头须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服务方案(16分)5分1.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团队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结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5分;内容基本涵盖,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3分;内容欠全面,可操作性较弱,得1分;其他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服务方案(16分)5分2、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方案详尽、准确、佐证充分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提及,佐证较充分,得3分;方案内容提及,但其佐证性、准确性较弱,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服务方案(16分)4分3、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送检和检验措施:能够保证检验样品能在规定时限内送到承检机构,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措施及技术力量合理,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4分;能够保证检验样品基本能在规定时限内送到承检机构,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措施及技术力量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服务方案(16分)2分4、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抽样信息、需要时配合处理异议复检等相关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5分根据承担抽检任务提供的事前、事中、事后应急预防处理措施①但不限于采样②检测应急预案③实验室对食品检测安全事故④突发安全事件⑤实验室开展的检验检测⑥数据上报工作⑦出现重大安全失误的处理办法等。(1)处理措施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完整,针对性强的得 5 分;(2)处理措施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不够的得 3 分;(3)处理措施有缺陷,内容不完整、缺项较多,没有针对性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检验设备设施14分1.具备 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UV(紫外分光光度计)、AF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AS(原子吸收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等(或同功能设备)、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离子色谱仪)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得10 分,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如果具备以上设备,20 台以上(含)的,且 GC/MS、LC/MS各 2 台以上(含)加 2 分;如果具备以上设备 15 台以上(含)的,且 GC/MS、LC/MS 各 2 台以上(含)加 1.5 分;如果具备以上设备 10 台以上(含)的,且 GC/MS 或 LC/MS 各 2 台以上(含)加 1 分;其他情况得 0 分。3.设备供应商应与投标单位建立持续稳固的设备售后服务保障关系,得 2 分注:提供仪器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相关实验室放置图片证明、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认证证书、购销合同或售后服务保障证明。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样品运输及冷藏设备5分根据样品运输设备,如冷藏设备及车辆配置等情况进行比较(提供发票复印件):自有或租赁车辆 4 辆以上(含 4 辆)、冷藏设备 6 台以上(含 6 台)得 5 分;自有或租赁车辆 2-3 辆(含 2辆)、冷藏设备 4-5 台得3 分;自有或租赁车辆 2 辆以下(含2 辆)、冷藏设备 4 台以下得 1 分;其它情况 0 分。注:需提供项目本地采样车辆和冷藏设备的图片证明材料,冷库建设或者租赁合同。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实施团队能力(10分)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食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相关食品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和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实施团队能力(10分)5分1.投标人所配服务人员专职从事食品检验人员(本单位人员)数量:20人及以上得5分;11-19人得3分;10人及以下得0分。注:(1)须提供专职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名单及食品检验人员上岗证(或其他证明性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项目实施团队能力(10分)3分2.投标人所配专职抽检及检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本单位人员)数量:5人以上得3分;3-5人得2分;2人及以下得0分。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至少包含: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从事本技术领域年限、现在部门岗位)并加盖公章;(2)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2)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售后服务4分根据供应商能够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报告及派遣人员协助抽检监测数据汇总和信息公示进行打分,承诺两项均能做到得 4分;仅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报告得 2 分,仅派遣人员协助抽检监测数据汇总和信息公示得2 分;否则不得分。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3)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如供应商投标报价大幅度低于采购预算价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报价进行说明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1.本合同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旨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2.本合同书由项目委托方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甲方)和项目受托方(简称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订。3.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5.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项目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喀什市邮编: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受托方(乙方):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乙方负责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邮编:职务:职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一、乙方承担的任务及工作要求(一)工作任务根据2024年喀什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任务的要求,乙方负责区域大类个品种批次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本次监督抽检坚持“双随机”和科学合理的原则,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经营环节购买。1.2024年喀什市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见附件。2.抽样任务、地域、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方案由乙方提供,甲方审核)。3.负责从市场上抽取样品并按要求进行确认。4.负责对所有抽取的样品按规定开展检验,并按要求将检验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报甲方。5.负责对有掺杂、掺假嫌疑的产品应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也可向甲方报批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6.负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抽验品种的探索性研究和质量分析工作,注重收集、分析、研判各种食品风险信息,根据探索性研究检验的需要,对所有不同生产企业抽取的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形成报告报送甲方。7.负责及时按规定将检验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报甲方。8.应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参与喀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秘书处的工作,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抽检工作质量。9.(其他任务)。二、工作要求(一)承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监测工作质量。严禁集中抽样、集中检验,所有抽样检验数据均应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二)按照国家总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喀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任务量的一定比例针对疆内大型批发市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检,随机指派抽样人员、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承检机构应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上报表》(自行下载),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向喀什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后方可开展抽样工作。(三)承检机构抽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规规章执行。(四)抽样单位应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抽样人员必须与检测人员分离,承检机构必须对本单位参与抽样的人员进行抽样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监测内容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原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复印件)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抽样结束时,抽样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交给被抽样单位,并告知被抽样单位如对抽样工作有异议,可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填写完毕后寄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被抽检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违法违规情况及其他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拍照取证等措施,并向当地或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五)承检机构应明确抽样部门、检测部门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强内部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抽样程序合规有效、样品安全保存,确保抽检监测结果真实、客观和准确;为保证监督执法的有效性,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对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抽样错误、抽检监测生产企业覆盖率不达标、备份样品丢失或失效,出具错误的检验报告、主动推翻初始检验结论、复检后初始检验结论被推翻、抽检监测信息报送迟缓或错误等情形,将视情节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抽检监测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抽检数据及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七)本次抽检监测数据、原始记录、问题样品报告及处置等文件,应作为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未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严禁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尤其将对承检机构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样覆盖率、抽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每月报送信息时效性及质量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影响经费结算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根据承检机构本阶段抽检监测任务完成质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力对下阶段抽检监测任务量做出调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节会商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二、甲方承担的任务(一)应及时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甲方拟拨款合计(大写)(¥万元)。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应按0.3‰/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一次拨款(大写)(¥万元)(30%取整),用于抽样准备工作;抽样任务结束后10月底检验工作全面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拨款(大写)元整(¥万元)(剩余抽检经费);为保证抽检工作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完成,乙方需要提供《完成任务承诺书》,如果项目未通过验收或未完成,双方商定按乙方实际完成任务量及质量支付具体金额,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20%予以扣除。(四)对乙方完成任务(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五)根据乙方当前阶段抽检任务完成质量,甲方有权力对乙方下阶段抽检任务量作出调整。(六)如果乙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甲方可暂停或终止乙方任务。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文件。补充签订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因签订、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页为签章页)甲方: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单位盖章)年月日乙方:××检验研究院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