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烟台市应急管理局2024)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

采购项目名称
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公告日期
2024-04-16 15:48:47.0

中标情况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聘请国家级安全
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 二、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三、供应商名称: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3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企业安全诊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 评审专家名单:姜涛祥、王伟、杨金超、冯烨明、(采购人代表)魏帅 六、本项目的成交服务收费按照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服务类计取。金额为334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2115室 联系方式:0535-678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B区一楼西 联系方式:18554113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丽 电   话:1855411391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业绩清单 4.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5.未中标原因 6.报价明细表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定稿.pdf附件下载  附件.pdf附件下载  

中标供应商名称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中标价格
3300000.000000 元(人民币)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中标公告、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三、供应商名称: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文学馆路苟药居37号楼中标金额:330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服务范围: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服务要求: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企业安全诊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类五、评审专家名单:姜涛祥、王伟、杨金超、冯烨明、(采购人代表)魏帅六、本项目的成交服务收费按照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服务类计取。金额为33400.00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2115室联系方式:0535-6789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B区一楼西联系方式:185541139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秀丽电话:18554113913十、附件1.招标文件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业绩清单4.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5.未中标原因6.报价明细表烟台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采购人(盖章):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3、投标人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多轮报价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4、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第三部分第26.1.4条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7、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8、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王秀丽,联系电话:18554113913谢谢合作!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其所需的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有关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由烟台市财政局下达付款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采购人每3个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开展阶段评估,评估合格并由烟台市财政局下达付款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进度款,计算方式为:支付比例=已完成人工天数/合同约定的总人工天数(单位:人*天)。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款与进度款付款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90%。本项目执行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并由烟台市财政局下达付款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合同价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有关说明:3.1.投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服务工作,提供所需的服务及成果,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服务期内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干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所需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保险费、打印费、咨询费、后续服务、技术配合费、各类审查费、专家论证费、会议费、出具成果、编制方案等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招标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服务时,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3.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332.50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投标人凡对本次投标提出的询问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投标人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3.8.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H中标服务费。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0.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10.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12.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附件)3.1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4.质疑方式4.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4.2.质疑函接收方式: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提交(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5.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5.1.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5.2.投标人通过线上进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报价、答疑等有关内容确认,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616409440。进入房间后,请各投标人将备注改成与投标人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人名单后,将移除不是参加本项目会议的人员,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承担。开、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5.3.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5.4.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5.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5.6.投标人报名: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报名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注: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的;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一致的,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7.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9.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5.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30分钟之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无效报价。5.11.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一投标人专场”进行学习。也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学习。6.招标议程安排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方式:(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须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陆永波联系方式:0535-6789791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2115室7.2采购代理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秀丽联系电话:18554113913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B区一楼西开户名称: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海港路支行帐号:53590446271080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0535-6788614、40099800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35-6788616、6788618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共划分为1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进行全部响应,若有遗漏,视为对采购人免费提供。二、服务目的为有效应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新局面,解决整合矿山复杂生产系统重构基建等新任务,强化非煤矿山常态化监管,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拟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到我市开展驻在式监管技术服务,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深化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拟选用1家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包括:参与安全发展政策研究,协助出台行业技术标准,开展企业安全诊断,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等,助力推动非煤矿山产业转型升级。三、服务要求1.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企业安全诊断。2.解读国家、山东省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的规划、政策、标准等,参与烟台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划和政策研究,根据需要协助出台烟台市技术标准,提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3.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推广非煤矿山领域先进技术、工艺、方法、装备的应用。4.参与烟台市非煤矿山应急体系建设,为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处置及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四、人员要求1.组建烟台项目部,项目部成员不少于5名专家,覆盖安全、采矿、机电、地质、尾矿库等重点专业领域,并根据烟台市阶段性监管需求及时调整人员构成,常驻烟台开展工作。2.合同期内,项目部累积在烟服务不少于1000人工天,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入选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或近两年参加过国家级专项督查检查的项目组成员的服务天数不少于400人工天;其他项目组成员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15年以上非煤矿山领域从业经验或1年及以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借调经验,服务天数不少于600人工天。(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采购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服务1:山东政府合同融资与履约保服务平台网址(二维码):http://www.ccgp-shandong-rz.cn/2山东政府合同融资与履约保服务平台网站截图:附件: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平台简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建设运营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重点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中征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2019年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为广大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了畅通的线上渠道。1.联系方式:0535-3577872(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2.官方网站:https://www.crcrfsp.com/3.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二区4号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为畅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更具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依托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政务信息、整合市内外金融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公益性金融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可在平台发布融资信息,直接点对点与金融机构对接,同时,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平台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会,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信用增信等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1.联系方式:0535-68835852.官方网站:www.ytjf.com,www.yantaicredit.com3.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79号烟农发展大厦18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市融资担保业的龙头企业,已加入国家和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开展“二八分险”基础上的全面合作,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风险分担。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聚焦“服务小微三农,助力经济发展”普惠金融为主责主业,引导更多银行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发展,集团借力享受各级政府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1.联系方式:0535-66110050535-66110022.官方网站:http://www.ytdb.cn/3.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12楼、13楼4.微信二维码:附:安全体检及安全素质提升技术指导项目项目扫描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点击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序号证书名称查看新疆巴州矿山安全体检项目扫描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点击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序号证书名称查看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属于采矿行业):承接单位为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属于非中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日期20月12日附件三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总计330.0研究报告印刷费100元/份印刷报告210本2.1研究报告编写平均每人每月研究费3000元课题组投入8名研究人员,每人为课题工作10个月24外聘专家费平均每位专家咨询费2000元聘请专家1200人次,提供智力支撑。240.0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平均每次参会人员30人,平均每人550元/天召开4次座谈会,1次研讨会、1次评审会,会期1天9.9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理办法实地调研(相关矿山调研)往返路费450元/人·天(含路费、餐费及住宿费)1200人天5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费用明细单价数量合计(万元)测算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4月12日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应急管理部信总诉究院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2)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3)本表未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的前后不一致,评审时不予承认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4年4月16日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187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分包数量分包数量1个1个1个采购人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万元)332.50中标成交330.00金额(万元)中标成交330.00金额(万元)中标成交330.00金额(万元)评审地点评审地点评审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16日12:00时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评审劳务报及账号3元开户银行评审劳务报及账号3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扣减(元)支付金额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备注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羊币630羊币630羊币630羊币630王伟49%//400.t羊币630羊币630羊币630羊币6304006///77444444杨金超4006///77冯烨明1//400、心合计东省中金金项目管理总计东省中金金项目管理总计东省中金金项目管理总计东省中金金项目管理总计东省中金金项目管理总计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采购代理加盖公章招标彩购业务专用章K50日23291姜涛祥有未中标原因:北京科技大学由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财务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6.2.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未通过资格审查,作废标处理。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分其他分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