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HXZJ-C2024-0004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05MA1R5N4094
苏州高新区横山路30号星韵花园店铺103-1号
93.92(均分制)
1470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554815471L
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701室
93.7(均分制)
14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
服务范围:苏州大市范围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为全面掌握分析苏州市居民小区、二级机构、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提升,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单位参与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单位将采取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二级机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各居民小区或单位及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宣传氛围的营造,分类垃圾的收运情况、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等,同时就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服务。测评及调查任务完成后,负责统计汇总测评数据,及时反馈测评结果,并形成相关测评报告,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与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与依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二级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的现场测评工作,各项评估表附后,中标期内测评标准如有调整,以采购单位最新发布为准。其中对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的测评,至少有50%的考核应在垃圾投放时间段进行,未在时间段内的测评不计入有效测评次数,采购单位可按季度或月度对测评时间进行调整。成交单位需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根据垃圾分类测评工作要求及时对测评时间及方式做出调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琦茹、陈志红、顾岑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次成交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713号
联系人:顾岑霞
联系电话:0512-69331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州华星周燕萍
电话:138620293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pdf
《采购包1(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HXZJ-C2024-0004采购单位:苏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内容: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类别:服务类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目录前附表-2-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5-第二章磋商须知-9-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2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4-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45-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47-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48-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50-附件5、承诺书-62-附件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63-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64-附件8、服务响应对照表-65-附件9、类似业绩一览表-66-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67-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8-附件12、投标保证承诺书-69-附件13、资格证明文件-70-(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70-(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71-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3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日历日)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均不适用。5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1)询问:可将疑问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zhxdl@126.com,并电话确认收到疑问。(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邮编:215021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联系电话:0512-65200462提交方式:书面形式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采云磋商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8导致无效因素:(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机器码检查中,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供应商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签章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服务费账号:账户名: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20958193351开户银行:中行东环路支行本项目每标段成交服务费: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00)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HXZJ-C2024-0004项目名称: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共分为二个标段,每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注: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响应。采购需求:为全面掌握分析苏州市居民小区、二级机构、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提升,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单位参与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单位将采取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二级机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各居民小区或单位及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宣传氛围的营造,分类垃圾的收运情况、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等,同时就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服务。测评及调查任务完成后,负责统计汇总测评数据,及时反馈测评结果,并形成相关测评报告,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与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与依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服务范围:苏州大市范围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根据《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通知》(苏分办〔2021〕22号)文件要求,凡参与苏州大市范围内生活垃圾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参与各市(区)、街道(镇)的垃圾分类考核评价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本项目属于市级测评服务。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2.地点:报名系统下载3.方式:网上报名。3.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3.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3.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邮编:215021联系人:周燕萍联系电话:0512-65200462提交方式:书面形式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713号电话:0512-68830371联系人:顾岑霞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电话:0512-65200462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电话:0512-65200462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测评周期及范围标段一:按照采购单位测评工作要求,每季度(3个自然月)为一个测评周期,本标段成交单位在中标期内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测评周期的测评范围为苏州市区(六个区),第二个和第四个测评周期的测评范围为苏州县级市(四个县市)。标段二:按照采购单位测评工作要求,每季度(3个自然月)为一个测评周期,本标段成交单位在中标期内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测评周期的测评范围为苏州县级市(四个县市),第二个和第四个测评周期的测评范围为苏州市区(六个区)。(二)服务内容标段一: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序号名称单位全年数量备注1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专项测评服务个/次6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2公共机构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3经营区域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4公共场所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5小区视频监控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4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6问卷调查服务份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7报表汇总和系统上报(周报)次78上下浮动不超过5%8专项分析评估报告(季度测评报告、年度测评报告、总体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次59测评数据存储项1标段二: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序号名称单位全年数量备注1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专项测评服务个/次6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2公共机构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3经营区域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4公共场所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5小区视频监控专项测评服务个/次24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6问卷调查服务份2000上下浮动不超过5%7报表汇总和系统上报(周报)次78上下浮动不超过5%8专项分析评估报告(季度测评报告、年度测评报告、总体全年分析评估报告)次59测评数据存储项1(三)测评要求1.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专项测评服务(1)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专项测评服务范围是苏州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及街巷,主要对小区及街巷内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设置、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督导员履职情况、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情况、分类投放准确率等内容进行测评。合同周期内居民小区测评总数不少于6000个/次,其中5354个小区至少全覆盖测评一次,每季度每个街道(镇)测评小区数量不少于该街道(镇)小区总数的1/4,其余测评次数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安排。(2)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专项测评服务需对每个小区及街巷的每个投放点进行测评,投放点设有二维码标识的,每次测评需扫码打卡。(全市垃圾分类投放点总数约1.5万个)(3)测评小区数量地域分布如下表,新增调整小区数量浮动不超过5%,具体以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基础数据为准。区域小区数量(个)张家港528常熟550太仓485昆山1187吴江区457吴中区555相城区302姑苏区501工业园区474高新区315合计53542.公共机构专项测评服务公共机构专项测评服务范围是苏州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商务办公、企业办公场所,培训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体检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对公共机构内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置及日常维护管理、宣传引导设置、分类投放准确率、源头减量等进行测评。合同周期内应进行2000次测评,每季度每个街道(镇)至少测评10个以上不同机构。测评周期内各机构类型实行全覆盖。3.经营区域专项测评服务经营区域专项测评服务范围是苏州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商场(店)、商业街、风貌街、沿街商铺等,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游艺厅(室)、电影院、KTV、网吧等,酒店、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寓等,咖啡馆、酒吧、茶座、甜品店等,饭馆、餐厅(中餐、西餐)、自助餐厅、小食店、快餐店、配餐厨房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等,银行、加油站、洗车店、花店、书店、快递收发站等区域。主要对经营区域内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及日常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等方面进行测评。合同周期内应进行2000次测评,每季度每个街道(镇)分别测评10个以上不同的经营区域。测评周期内各经营类型实行全覆盖。4.公共场所专项测评服务公共场所专项测评服务范围是苏州市开展垃圾分类的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主题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纪念馆、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寺庙教堂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等,公共活动广场、纪念性广场、文化广场、步行街等,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港口码头、公交枢纽站、公共停车场,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等区域。主要对公共场所内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及日常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测评。合同周期内应进行2000次测评,每季度每个街道(镇)分别测评10个以上不同的公共场所。测评周期内各场所类型实行全覆盖。5.小区视频监控专项测评服务小区视频监控专项测评服务范围是小区清洁屋已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的居民小区,安排专人主要对各区域居民小区通过视频监控进行检查,发现过时投放等违规现象进行抓拍截图记录,定期进行数据汇总整理。合同周期内视频监控检查小区总数不少于24000个,每季度测评范围内所有接入市级平台的小区检查全覆盖,其中50%的小区视频监控检查应在清洁屋正常开放时段(早晨或晚间开放时段)进行,每日视频监控检查小区数量不少于100个。成交单位需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根据视频监控测评要求及时对监测时间及方式做出调整。6.问卷调查服务对本次项目内包含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和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的居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一个项目周期不少于2000份。问卷调查数据需要上传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同时调查问卷转为PDF格式并保存至云数据存储空间以便备查。问卷调查表附后,采购单位有权对调查表的内容进行调整,以采购单位提供的最新调查问卷为准。调查结束及时汇总相关数据,根据调查结果逐项进行分析总结。7.报表汇总和系统上报标段一:(1)测评期间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全部进行图片记录,问题特别严重、突出的可采用视频记录。每日测评结束及时整理当日测评数据、图片或视频并存档。(2)每周测评结束,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格式汇总一周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小区视频监控等测评内容,并将测评成绩及图片录入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3)每周负责两个标段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和小区视频监控一周测评内容的汇总,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测评周报(52次/年)和视频监控检查周报(52次/年),于每周二中午12:00前提交给采购单位。(4)周报的编制任务两个标段每半年轮换负责。周报内容及形式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采购单位可根据情况做出调整。(5)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做好各项测评成绩等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测评报告应能够全面如实的反映本周期内测评情况,保证测评的客观、公正性。标段二:(1)测评期间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全部进行图片记录,问题特别严重、突出的可采用视频记录。每日测评结束及时整理当日测评数据、图片或视频并存档。(2)每周测评结束,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格式汇总一周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小区视频监控等测评内容,并将测评成绩及图片录入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3)每周负责两个标段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一周测评内容的汇总,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测评周报(52次/年),于每周二中午12:00前提交给采购单位。(4)周报的编制任务两个标段每半年轮换负责。周报内容及形式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采购单位可根据情况做出调整。(5)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做好各项测评成绩等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测评报告应能够全面如实的反映本周期内测评情况,保证测评的客观、公正性。8.专项分析评估报告标段一:(1)成交单位在完成季度周期及全年测评任务后,应对测评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前三个季度周期按标段测评范围提交季度测评报告(3次/年),最后一个季度周期提交全年测评报告(1次/年)。(2)全年所有测评任务结束,负责汇总整理两个标段的问卷调查数据及结果,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总体问卷调查分析报告(1次/年)。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分析全市主要薄弱环节及其成因;(2)对于各板块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分板块进行问题剖析和整改建议;(3)结合实际测评或调查情况,对现有测评标准或调查问卷存在的问题或不合适的地方,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4)对现场执行操作层面存在有待提升的环节提出意见,提升测评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工作效率。标段二:(1)成交单位在完成季度周期及全年测评任务后,应对测评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前三个季度周期按标段测评范围提交季度测评报告(3次/年),最后一个季度周期提交全年测评报告(1次/年)。(2)全年所有测评任务结束,负责汇总整理两个标段所有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测评数据及结果,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总体全年测评分析评估报告(1次/年)。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分析全市主要薄弱环节及其成因;(2)对于各板块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分板块进行问题剖析和整改建议;(3)结合实际测评或调查情况,对现有测评标准或调查问卷存在的问题或不合适的地方,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4)对现场执行操作层面存在有待提升的环节提出意见,提升测评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工作效率。9.测评数据存储服务(1)所有测评产生的影像、图片、测评记录表、测评报告等原始记录资料,成交单位须妥善保存,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采用光盘或其他方式将全部数据移交至采购单位。(2)测评结论的影像、图片、文字数据等应实时上传至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测评结论应与测评依据、原始影像数据等对应,同时确保测评数据的安全,不得遗失、损毁、篡改或泄露。10.人员要求(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名称数量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管理复杂信息系统项目和多项目的经验和能力;能根据需求组织制订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能够组织项目实施,并实际参与现场测评;对项目的人员、资金、设备、进度和质量等进行管理,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外巡测评人员至少6人负责各区域外巡测评工作,采集上报问题,按照要求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外巡测评人员不得频繁变更,如需更换必须向采购单位进行报批,服务期限内外巡测评人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30%。视频监控人员1人依托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对各区域居民小区通过视频监控进行抽查,发现过时投放等违规现象进行抓拍截图记录,定期进行数据汇总整理。(结合监控工作要求,需要安排晚班)测评支撑人员2人支撑人员固定周期为采购单位提交项目报告,包括:(1)各项测评内容成绩汇总,问题照片或视频整理,并形成测评通报;(2)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汇总,调查情况的分析、总结,结合调查结果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帮助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改进方案;(3)负责测评所需车辆、人员实时及历史轨迹数据的正常上报。注: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11.测评标准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二级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的现场测评工作,各项评估表附后,中标期内测评标准如有调整,以采购单位最新发布为准。其中对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街巷)的测评,至少有50%的考核应在垃圾投放时间段进行,未在时间段内的测评不计入有效测评次数,采购单位可按季度或月度对测评时间进行调整。成交单位需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根据垃圾分类测评工作要求及时对测评时间及方式做出调整。12.质量要求(1)按采购单位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客观、公正、规范地组织实施现场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含测评人员的培训、测评线路的设计等)。配备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手持设备,主摄像头要求不低于1200万像素,须安装采购单位提供的测评软件APP,采取现场拍照或视频记录,保证图像清晰,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落实信息化工作。测评所需的车辆、影像录入设备等均由成交单位提供。(2)现场测评时须按照要求对每个测评对象及点位进行图片或影像的采集,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点有效图片不少于5张,每个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图片不少于10张,每个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图片分别不少于5张;问题突出采用视频记录的,视频拍摄需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每月记录保存问题视频不少于10条。所有采集的图片或影像应及时整理并存档,相关问题图片按信息化要求上传至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3)所有完成的测评任务必须是有效测评次数(有效测评次数是指成交单位提供的测评结果,必须由采购单位审核通过方可作为完成的工作量),未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的测评不作为合同规定的次数。(4)问卷调查需提供被问卷调查人的联系方式(手机或邮箱),采购单位可对问卷调查开展的真实性进行核查。(5)测评工作应在不影响环卫收运作业和业主(或单位)正常生活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与此相关事宜由成交单位负责沟通协调,测评软件由采购单位提供,测评用手机等设备需由成交单位自行配备。(6)成交单位应保证每项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每次测评各检查点位区域内所有分类设施需全部检查,并进行拍照取证。提交的每份报告应当内容详尽、准确符合采购单位要求。(7)各测评责任区域,磋商单位应对测评点位进行踏勘,所产生费用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磋商单位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测评点位现场及交通实际情况,采购单位不负担因磋商单位对测评点位现场及交通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任何费用。13.管理要求(1)测评团队及人员要求:须建立独立部门负责垃圾分类测评工作,并固定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数量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要求,团队人员应保证与响应文件人员名单一致,项目负责人和测评支撑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若有特殊原因,需提前2个月向采购方申请,采购方未通过之前不得更换。项目测评人员如有更换,应提前1个月向采购方申请,采购方未通过之前不得更换,成交单位合同期内人员更换不得超过30%。采购单位有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测评人员进行更换,成交单位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2)项目负责人负责成交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管与协调。测评期间,项目负责人需参加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梳理测评问题,统一测评标准,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3)成交单位应建立人员培训内部机制,定期组织所有测评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培训内容包括测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职业道德等;新进人员需完成岗前培训方可上岗。(4)采购单位有权安排成交单位根据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测评,安排的次数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次数。(5)采购单位不定期对测评工作进行跟车抽查,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并提供车辆。(6)如采购单位有突击性或临时性任务,包括完成市城管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城管业务(市容、停车等)专项现场测评工作,环卫专项检查、迎检保障等内容,成交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随叫随到进行现场测评记录工作。以上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费用。(7)不允许成交单位和被监管方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严禁出现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和监管人员互相勾结的情况,一旦查实,采购单位有权利立即终止和成交单位的合作,所有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8)成交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不得参与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9)成交单位不得参与各市(区)、街道(镇)的测评服务;参与各市(区)测评的第三方不得参与所辖街道(镇)的测评。(10)成交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专业性。(11)成交单位不得在约定支付的委托服务费用之外,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采购单位和测评对象索取其他报酬费用,不得接受采购单位或测评对象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提供的可能影响测评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的利益输送。(12)成交单位应建立日常廉洁教育培训制度,与实际开展测评的人员签订廉洁协议,并提交一份给采购单位备查。对在测评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测评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采购单位汇报,对有严重情节的考核人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3)成交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承担所有作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14.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可解除服务管理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将承包的管理服务转包他人;(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3)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经采购单位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4)成交单位或项目成员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项目继续正常有效开展的;(5)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管理的其它行为;(6)私下与被测评对象接触,提供有偿服务等有悖于公正公平等行为;(7)在公平公正测评方面发生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责投诉;(8)在苏州市范围内承担生活垃圾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或在各县级市(区)、街道(镇)承担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服务;(9)在苏州市范围内开展测评工作涉及回避的。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为无效响应)(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人员信息、投入设备情况)。(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至少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4.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磋商报价分析表;(2)商务条款偏离表;(3)服务响应对照表;5.综合评审评分材料与本次磋商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产品性能比较的证明材料;综合实力情况等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规定的资料,并须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响应文件将可能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6.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响应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三、报价说明总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人工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等)、软硬件及相关设备费、加急费(项目加急产生的费用)、交通运输费、制作成果、方案费、实施费、资料费、咨询费、培训费、第三方成果验收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最后报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亦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四、磋商程序1.磋商仪式1.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苏采云系统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1.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开标解密、评审环节等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操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磋商小组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2.2.磋商小组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审查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响应条款;(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发起最后报价;(6)编写评审报告;(7)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4.响应文件审查4.1.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条件和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供应商澄清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在线与代理机构及磋商评审小组联系。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1磋商程序(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条款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系统。6.2磋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CA电子公章。6.3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中发起最后报价流程,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隐藏无法显示,在到达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各供应商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以最新的报价为准;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提交或报价超过预算,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满三家,则本次竞争性磋商失败。(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关于最后(二次)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五、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实质性响应磋商供应商不满3家或进入最后报价的不满3家或最后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综合说明: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服务费账号:账户名: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20958193351开户银行:中行东环路支行本项目每标段成交服务费: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00)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否则响应无效;(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5)实质性响应磋商供应商不满三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满三家或最后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供应商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项目终止。4.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5.成交供应商应对测评服务所有内容的版权负责。如有侵权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担保费、保全费等费用。)对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也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履约保证金(1)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2)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前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如果成交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因此给采购单位带来经济损失,或因成交单位责任应由成交单位承担的赔偿或违约金未足额支付,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部分。成交单位应于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成交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并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的收款收据退还余款给成交单位;(5)采购单位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成交单位有权要求采购单位自约定的退还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的0.03%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退还之日为止,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6)成交单位擅自解除合同,或因成交单位违约导致采购单位解除合同,或因成交单位违约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7.成交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8.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9.告知成交结果(1)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起的7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未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10.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一)成交原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响应人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认证机构情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认证证书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2、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1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1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5分第一步:最后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最后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15%×100(二)服务方案:54分1.根据磋商单位提供测评工作组织结构及实施计划方案比较进行综合评分,最高8分。方案表述分析透彻且具专业性及完整性最强的得8分;方案表述分析透彻且具专业性及完整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表述分析透彻且具专业性及完整性较差的得3分;无方案不得分。2.根据磋商单位提供的测评人员管理方案比较,最高8分。测评团队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结构科学合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描述清晰完善的得8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人员结构较合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描述一般的得5分;建有人员结构和分工,但合理性不高的得3分;无方案不得分。3.相关制度建设方案比较,最高8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8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够详细的得5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简单的得3分,无相关说明的不得分。4.根据磋商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的信息安全保障方案,最高6分。具备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功能,提供基于硬件基础安全、通道传输安全、业务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的方案。方案合理、专业性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最高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专业性较高、基本与用户需求贴合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专业性一般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5.磋商单位提供的针对测评工作开展的人员培训方案,最高6分。如何让测评人员熟悉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和单位及公共场所等的位置、测评标准,尽快进入测评工作进行说明。培训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培训方案较完善、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得4分;培训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6.根据磋商单位提供的对本项目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的理解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评价,最高6分。对重点与难点问题理解准确、深刻、全面,能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措施合理、可行,能针对性解决重点与难点问题的得6分;对重点与难点问题理解准确,给出的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4分;对重点与难点问题理解一般,给出的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7.磋商单位提供的针对服务期间节假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处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的方案措施进行评价,最高6分。方案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分;方案措施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措施简单,完整、科学、合理较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8.磋商单位提供的额外服务,最高6分。磋商单位除完成合同规定的测评服务之外,提供环境卫生、市容管理等测评服务,提供10次得1分,每增加10次加1分,最高3分;提供额外的垃圾分类测评,提供10次得1分,每增加10次加1分,最高3分。注:单人进行一天(8小时)测评服务为1次。本项最高6分。提供承诺书。(三)磋商单位针对本项目配置人员:16分1.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服务管理经验的(如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城市管理、文明城市、满意度调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测评服务),提供一份合同的得1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服务经验:6分拟投入本项目其他成员中具有类似服务经验的(如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城市管理、文明城市、满意度调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测评服务),每提供一人具有类似服务经验的得1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若合同无法体现人员姓名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涉及同一人员拥有多份合同的,不重复计分。3.本项目服务人员数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明细及磋商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四)磋商单位综合能力:6分磋商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其中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认证范围需包括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技术服务等与测评服务相关的认证范围,否则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五)磋商单位相关业绩:9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磋商单位实施过类似服务内容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根据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0-HXZJ-C2024-0004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一)乙方负责服务工作。服务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暂定,服务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二)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本合同书;2、合同书签署后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3、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4、成交通知书;5、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6、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7、其他合同技术附件。甲方如有本合同之外的委托,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费用参照本合同标准执行。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条款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标准较高的为准,其次以时间在后的为准。(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四)本项目乙方委派的项目组人员: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步骤:1、合同价款:乙方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等)、软硬件及相关设备费、加急费(项目加急产生的费用)、交通运输费、制作成果、方案费、实施费、资料费、咨询费、培训费、第三方成果验收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2.1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乙方完成项目任务的50%并提交相关数据、报告,甲方书面审核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40%的项目款。甲方每次在收到乙方的合格发票后付款。2.3待采购项目全部完成,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20日内提供所有测评数据及年度专项测评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30%的项目款,并退回履约保证金。若经甲方确认,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2.4项目款根据付款周期测评情况进行支付,每个付款周期内(除预付款)多次考核平均成绩90分(含)及以上全额支付;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扣除3000元项目款;低于70分(含)的,终止合同。《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工作考核表》附后。2.5乙方收款账号: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三、履约保证金1、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2、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前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因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或违约金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部分。乙方应于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并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凭乙方的收款收据退还余款给乙方;5、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约定的退还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的0.03%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退还之日为止,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6、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明。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乙方提交的响应材料虚假,或者乙方故意隐瞒,或者有其他违反约定侵犯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担保费、保全费等费用,且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实际损失超过保证金的,以实际损失计算。3、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且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4、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且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实际损失超过保证金的,以实际损失计算。5、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6、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解除事项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六、知识产权甲方对所有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物及交付物中所有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享有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对甲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不得使用或者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七、保密条款乙方及其人员对甲方及其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且自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乙双方的责任1、乙方应当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测评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乙方应当坚守工作范围的职责。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配置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在合同期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果甲方认为技术服务人员不具备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该成员进行更换。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根据招标文件及国家规定标准验收通过。验收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报告,不足部分由乙方立即无条件为甲方补充提供,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验收成功。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或“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表完成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的,应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乙方逾期超过15日或者逾期超过(含)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3)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其他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经甲方催告仍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以实际损失计算。(5)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被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解除合同)的,并不能免除其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且被解除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方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十、附则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2、本项目乙方委派的项目组人员3、投标保证承诺书……十二、合同生效、争议解决及其他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2、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有争议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1)乙方保证以下通讯方式为本单位各类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2)甲方可选择邮寄(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传真、电子通讯方式或专人送达等任一方式送达乙方。(3)因乙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变更未及时告知,或者乙方拒绝签收的,或者无人签收等,导致未被实际接收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且甲方有权但无义务再按照其他通讯方式向乙方送达。(4)如甲乙之间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乙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上述地址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3、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养护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4、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及相关部门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壹份备存。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苏州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表小区名称:所属区域、街道: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考核项目扣 分 项单项扣分项目小计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20分)1.三定一督小区非投放时间段发现投放点外有零散垃圾桶,每桶扣5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20分)2.分类指示牌缺失或不规范,分类收运时间、单位、去向、投诉电话未公布,每处扣3分;小区红灰榜(曝光栏)未设置,扣3分;榜单信息缺失、模糊或未及时更新,扣2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20分)3.除清洁屋之外,小区内无醒目宣传,扣3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20分)4. 三定一督小区内“过时投放点”未按照规定设置及管理,每处扣5分 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20分)5.三定一督小区内称重、监控、洗手池等设施未正常运行,每处扣3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1.三定一督小区投放点未按规定时间开放、关闭管理,每处扣5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2.分类投放点处收集容器标识标牌不规范、有损坏、污垢、涂贴及摆放不规范,每处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3.分类投放点处标识标牌不规范,附近有散落垃圾、周边环境脏乱的,每处每项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4.投放点处存在过时投放现象,每袋垃圾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5.非投放点处出现袋装垃圾,每袋扣3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6.小区内建筑、装修、大件、绿化垃圾堆放点未封闭围档或环境脏乱,每处扣3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7.三定一督小区垃圾收集桶满溢,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5分督导员履职情况(扣分上限10分)1.三定一督小区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未在岗,每处扣8分督导员履职情况(扣分上限10分)2. 分类投放点处督导员职责未上墙的,每处扣2分督导员履职情况(扣分上限10分)3. 督导员存在未持证上岗(或督导员身份信息未上墙)、未监督劝导、不文明用语等现象,每处每项扣2分督导员履职情况(扣分上限10分)4. 清洁屋内脏乱、垃圾桶脏污严重的,每处扣2分。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扣分上限10分)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发现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每名扣 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投放时间段观察人数必须满5名,若在非投放时间段内未发现 5 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以实际观察人数为准)分类投放准确率(扣分上限20分)1.厨余垃圾桶内存在1~3处其他垃圾,每桶扣3分;厨余垃圾桶内有5处及以上其他垃圾,每桶扣5分;2.其他垃圾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每桶扣3分;3.有害垃圾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每桶扣3分;4.可回收物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每桶扣3分;额外扣分项1.物业人员不配合,考核人员不能进入小区的,本次成绩计为0分额外扣分项2.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合计扣分总得分附件2苏州市开放式小区、街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表开放式小区(或街巷)名称:所属区域、街道: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考核项目扣 分 项单项扣分项目小计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1.责任管理区域内配齐所有种类分类桶,垃圾桶桶身颜色、标志应符合规范,且标识清晰、完整、朝外(朝上)。每缺少一种或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2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2.投放点位地面硬化处理、分类桶规格统一,成组整齐摆放,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3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3.设置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宣传栏,公示分类责任单位、社区、环卫等岗位职责网络图,分类投放点布局图等,每缺少一项扣2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4.投放点安排专人管理,每个点位设置分类指示牌,公示管理责任人、投放时段、分类收运时间、单位、去向、投诉电话等,每缺少一项扣2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5.宣传内容、公示牌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的,每处扣2分分类基础设施设置(扣分上限40分)6.非投放时间段发现投放点外有零散垃圾桶,每桶扣5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1.投放点未按规定时间开放、关闭管理,每处扣5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2.分类收集点、收集桶等设施有损坏、污垢、涂贴的,每处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3.分类投放点处标识标牌不规范,附近有散落垃圾、周边环境脏乱、有异味的,每处每项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4.投放点处有散落垃圾包,每袋扣2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5.非投放点处出现袋装垃圾,每袋扣3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6.垃圾收集桶满溢,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5分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7.建筑、装修、大件、绿化垃圾堆放点未封闭围档或环境脏乱,每处扣3分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扣分上限5分)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发现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每名扣 1分,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投放时间段观察人数必须满5名,若在非投放时间段内未发现 5 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以实际观察人数为准)分类投放准确率(扣分上限15分)1.厨余垃圾桶内存在1~3处其他垃圾,每桶扣2分;厨余垃圾桶内有5处及以上其他垃圾,每桶扣5分;2.其他垃圾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每桶扣2分;3.有害垃圾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每桶扣2分;4.可回收物桶内有明显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每桶扣2分;额外扣分项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合计扣分总得分附件3苏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表单位名称:所属区域、街道: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标准项目小计宣传引导(14分)在单位醒目处、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画、易拉宝等宣传载体,宣传内容符合苏州标准(10分)未设置宣传载体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宣传引导(14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或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4分)未开展宣传培训或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的,扣4分。未设置宣传载体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设施配置(48分)办公区域等室内场所设置其他垃圾与可回收物2类收集容器(8分)只设置单一类别收集容器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实行撤桶的办公室此项不扣分)设施配置(48分)楼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3类收集容器(12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只设置单一类别收集容器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实行撤桶的办公室此项不扣分)设施配置(48分)设置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包含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4类收集容器。(20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集中收集点管理维护不到位、垃圾桶满溢、周边有散落垃圾包的,每处扣1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设施配置(48分)食堂或集中供餐区域至少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2类收集容器(8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4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集中收集点管理维护不到位、垃圾桶满溢、周边有散落垃圾包的,每处扣1分。分类投放(34分)办公区域、楼道等公共区域、集中收集点各类垃圾投放准确(34分)查看办公区域(不少于5间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区域、集中收集点各类垃圾投放准确率,发现一处混投扣2分。源头减量(4分)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4分)发现使用一次性杯具的,扣4分。合计扣分总得分备注: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部队营区、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商务办公、企业办公场所,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其他学校、培训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体检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2.无表格中相应区域的,不扣分。3.各类机构的附属设施如停车场、广场等区域参照执行。附件4苏州市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表经营单位名称:所属区域、街道: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标准项目小计宣传引导(10分)在公共区域醒目处、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画、易拉宝等宣传载体,宣传内容符合苏州标准(10分)未设置宣传载体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设施配置(40分)经营区域设置其他垃圾与可回收物2类收集容器,具有餐饮业务的应再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40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5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分类投放(20分)各经营单位管理责任人准确投放,并引导各消费者。厨余垃圾分类准确,垃圾桶满足投放要求,清运处理及时,无满溢现象(20分)查看分类收集容器,发现错混混投1处扣2分。厨余垃圾桶满溢现象的,每处扣5分。日常管理(10分)各经营单位门前无暴露垃圾、散包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10分)发现暴露垃圾、散包垃圾、乱扔乱倒的,每处扣 2分。源头减量(20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不主动提供牙刷、牙膏、梳子、筷子、杯子等一次性用品,设置“不主动提供牙刷等一次性日用品”等相关提示(10分)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沿街店铺、超市等不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10分)宾馆酒店发现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每处扣10分;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沿街店铺、商超(店)、快餐、小食店等发现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带的,每处扣2分。合计扣分总得分备注:1.经营区域包括商场(店)、商业街、风貌街、沿街商铺等,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游艺厅(室)、电影院、KTV、网吧等,酒店、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寓等,咖啡馆、酒吧、茶座、甜品店等,饭馆、餐厅(中餐、西餐)、自助餐厅、小食店、快餐店、配餐厨房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等,银行、加油站、洗车店、花店、书店、快递收发站等。2.以上各类场所的附属设施如停车场、广场等区域参照执行。3.无表格中相应区域的,不扣分。附件5苏州市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表公共场所名称(位置):所属区域、街道: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标准项目小计宣传引导(20分)在公共区域醒目处、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画、易拉宝、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宣传内容符合苏州标准(20分)未设置宣传载体的,扣5分;宣传内容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设施配置(40分)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符合苏州标准(40分)未设置对应收集容器的,每处扣5分;收集容器不符合苏州标准的,每处扣1分。分类投放(20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有效分开(20分)其他垃圾桶内存在明显可回收物,每处扣 5 分;可回收物桶内存在明显其他垃圾,每处扣 5 分。日常管理(20分)生活垃圾规范投放,沿街无暴露垃圾、散包垃圾、积存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分类垃圾桶无满溢现象(20分)发现暴露垃圾、散包垃圾、乱扔乱倒的,每处扣 5 分;发现分类垃圾桶满溢的,每处扣5分。合计扣分总得分备注:1.公共场所包括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主题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纪念馆、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寺庙教堂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等,公共活动广场、纪念性广场、文化广场、步行街等,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港口码头、公交枢纽站、公共停车场,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等。2.以上各类场所的附属设施如停车场、广场等区域参照执行。3.无表格中相应区域的,不扣分。附件6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调查问卷(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内打√)居住条件:□购买□租住居住区域:□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1.您是否知道《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否2.请问您是否知道如何垃圾分类?□是□否3.您在家或单位是否参与垃圾分类?□是□否4.您所在的小区今年以来是否有人上门入户宣传垃圾分类?□是□否5.您所在的小区周末及节假日中午清洁屋是否开放?□是□否6.您所在的小区存在生活垃圾过时投放现象吗?□基本没有□偶尔□经常□非常严重7.您所在小区清洁屋的督导员是否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一直指导□经常指导□偶尔指导□从不指导8.您是否使用过“苏周到”进行可回收物或大件垃圾的在线预约服务?□是□否9.您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垃圾分类的?(可多选)□媒体□公益广告□社区、物业宣传□其他10.您对苏州垃圾分类目前的情况是否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11.请问您对苏州垃圾分类工作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工作考核表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得分:考核内容分值评分要求检查情况得分评估报告考评201、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测评周报(每周二)、年报(次年度10个工作日)提交,超过1个工作日扣5分。2、通报内容出现文字、图片、日期等明显错误,每处扣1~4分;通报内容不完整,有遗漏,每处扣2分;排版不规范,每处扣2分。3、建立测评信息台账(含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未建立相关台账或建立不完整的,扣3分。4、所有测评项目的成绩、图片等数据信息未按时录入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或未达到有效考核次数的,每项扣5分。测评质量考评401、测评任务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内容、数量、时间段进行,未按照要求完成的扣10分。2、测评点位出现混淆错误的(测评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等与基础台帐不相符),每处扣3分。3、测评成绩计算错误,每处扣2分。4、测评成绩弄虚作假、背离实际情况的,发现一次扣5分。5、现场测评时须对每个测评对象及点位进行图片或影像的采集,每个投放点有效图片不少于5张,每个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图片不少于10张,每个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图片分别不少于5张,每少1张扣1分;每月记录保存问题视频不少于10条,每少1条扣2分。6、项目问卷调查不少于2000份,每少1份扣1分;问卷调查内容存在缺项,不完整,每份扣2分;问卷调查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扣10分。日常管理考评201、测评单位未建立独立部门负责垃圾分类测评工作,未配置固定的项目专业人员,项目考核人员随意调整更换,未及时向采购方报备的,每项扣5分。2、项目经理更换扣15分;测评支撑人员更换扣10分;视频监控及外巡测评人员更换超过30%,超出部分每人扣10分。3、日常测评用的手持设备等设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或使用的,发现一次,每件设备扣2分。4、项目负责人在日常测评工作中未响应或达到投标文件要求、工作期间从事与第三方测评无关工作的,发现一次扣5分。5、测评期间测评单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委托方和测评对象索取其他报酬费用的,每发现一次扣30分。6、测评期间测评人员接受委托方或测评对象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提供的可能影响测评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的利益输送,每发现一次扣30分。7、测评单位未建立日常廉洁教育、培训制度,未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培训的,每项扣3分。8、未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迎检保障等突击性或临时性任务的,每次任务扣20分。其它情况201、擅自对外发布、透露测评计划、内容、成绩等相关信息的,经查实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2、如被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或是受被监管方投诉,每件次扣5分。3、测评期间发生车辆和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件次扣10分。说明:本考核表由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分类监督科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测评情况进行考评,每季度考核一次,付款周期考核成绩为周期内多次考核平均成绩,项目经费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支付。考核:审核:批准: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扫描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5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电子信箱: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响应报价(万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1 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一)(综合单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岗位名称人数综合单价(元/人*月)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服务时间12345678……合计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磋商报价分析表(二)(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条目价格1人工成本2劳动保险3办公设备4服装5保险费6税金7管理费8......91012(响应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更改条目)合计大写:人民币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磋商报价分析表(一)和磋商报价分析表(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分别与磋商报价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5、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1供应商响应文件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可选)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2法人代表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附件4-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扫描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4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扫描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扫描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承诺书承诺书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我公司不属于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苏州大市范围内生活垃圾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我公司不属于各市(区)、街道(镇)的垃圾分类考核评价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注:成交后不符合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回。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资质等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123…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填写本表。本表后须附人员履历表、学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2、人员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确需更换,需作出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内容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合同期限付款方式......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服务响应对照表服务响应对照表序号采购要求的服务内容响应的具体内容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响应单位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内容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情况。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单位备注123……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2、投标保证承诺书投标保证承诺书致: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JSZC-320500-HXZJ-C2024-0004)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3、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签章)响应供应商全称营业范围主要相关资质资质名称资质等级证号主要相关资质主要相关资质主要相关资质主要相关资质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是 □ 否认证编号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其中:正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 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 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初级职称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 技术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 联系方式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响应供应商简介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本表后。(全文完)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致:苏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33人,营业收入为17512.809696万元,资产总额为30331.2951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清研明智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1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致: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苏州市城市管理局_的_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标段一)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苏州市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2024年)(标段一),属于_其他未列明行业_;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80万元,资产总额为911万元,属于(小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5日监狱企业声明函致:_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非监狱企业。企业名称(盖章):苏州鑫中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小区、二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第三方测评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