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中标结果公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
二、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上海铃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20MA1JJUEY9G
上海市奉贤区肖湾路511号2幢3层
89.67(均分制)
73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
服务范围:加强我县17个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自动检测质量管理,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对我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情况开展第四方质控服务。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子朝、奚苏、王玉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2日。
2.定标日期:2024年04月15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心主楼三楼商务局
联系人:路明峰
联系电话:05168922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佳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壹号一期北门门面102
联系人:韩月
联系电话:1816845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月
电话:181684512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采购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佳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各供应商: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二、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三、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④“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详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全程使用谷歌浏览器。第二章保证金12.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若项目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十三、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3、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磋商文件格式与客户端格式不同,以《磋商文件》附件为准,但首次报价必须相同);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六)提交的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7.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五、评审程序(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在未进行第二次报价前,请不要离开开标系统,随时接受磋商小组提出的二次报价,因供应商未能及时二次报价而引起的废标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0、项目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3、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4、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十八、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十九、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二十、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十一、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四、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人:韩月联系电话:18168451205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3#幢1单元1111号第八章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地址:丰县飞龙湖北侧联系人:奚苏联系方式:0516-892258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佳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3#幢1单元1111号联系人:韩月联系方式:18168451205第九章其他要求及附件二十五、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徐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的文件标准执行;见附件。二十六、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②本项目应当履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执行国家相关绿色标准,推动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和相关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应用的要求。③若项目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④本项目若选用商品,其包装验收要求需达到《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⑤本项目若选用商品通过快递方式运送的,其快递包装需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验收要求。二十七、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十八、附件:附后。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7、《承诺书》8、《授权委托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评分细则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术部分(72分)质控(QC)检查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控(QC)检查方案进行评分。评分标准:1.方案目的明确;2.符合需求;3.流程清晰;4.内容全面;5、整体服务方案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且每项无缺陷的得25分,有一项不提供的扣5分;每项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最高得25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目的不明确、与采购需求有差异、流程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不强。技术部分(72分)质保(QA)核查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保(QA)核查方案进行评分。评分标准:1.方案目的明确;2.符合需求;3.流程清晰;4.内容全面;5、整体服务方案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且每项无缺陷的得25分,有一项不提供的扣5分;每项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最高得25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目的不明确、与采购需求有差异、流程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不强。技术部分(72分)管理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分标准:1、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项目需求;2、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符合项目需求;3、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性强等;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且每项无缺陷的得12分,有一项不提供的扣4分;每项有缺陷的扣0-4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最高得12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是指:制度完善性、合理性较差、与采购需求有差异、可操作性不强。技术部分(72分)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该预案是否有按时保质完成质控检查任务的措施,该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该预案是否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该措施是否合理、可操作。以上两点同时满足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5分。每项不完全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18分)人员配置(4分)供应商拟派持证核查人员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技术培训合格证每人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拟派人员劳动合同、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章上传至本评分点内,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18分)车辆配置(4分)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专用车辆的,每辆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车辆采购或租赁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本评分点内,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18分)类似业绩(4分)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的有效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至本评分点内,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18分)企业资信(6分)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本评分点内,否则不得分。说明:(一)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75万元的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包含并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设备费、税费、保险、培训、售后服务、验收、利润等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概况为加强我县17个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自动检测质量管理,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对我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情况开展第四方质控服务。1、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2、服务地点:丰县乡镇(街道)3、服务期限:1年4、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实施。三、总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质控质保核查方案。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至少2-3名经验丰富质控核查人员,并随时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自动监测质控比对工作,同时确保至少2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核查。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自动监测质控核查人员管理方案,提出解决稳定人员队伍的措施。4、成交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质控质保核查细则,做好质控管理等工作,质控核查工作不符合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经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四、质控、质保和核查目标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质控(QC)、质保核查(QA)方案,其中QC核查不通知运维单位,独立完成核查工作,QA核查质控单位应与运维单位共同完成,并在相关记录上由质控单位和运维单位签字确认。2、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相关技术要求,合同期内对现有17个站点每季度进行1次QC检查,共计68次,合同期内对现有17个站点进行1次QA检查,共计17次,QA和QC不得同时进行,并按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的要求,确保各站点仪器正常运行。3、合同期内需按时提交站点查核报告(内容包括:站点季度及年终检查报告汇总、运维单位工作评价等)。4、应根据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开展其他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相关的其他工作。五、核查用设备与标准品要求1、所使用标准气体需要为国家生态环境部标样所或中国计量院生产的一级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使用的臭氧校准设备需在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NISTSRP52#传递的一级标准光度计进行传递后使用。2、5ml-30L标准流量计,要求精度≤±2%。3、传统机械式,可校准风速、风向,用于与站房上安装的气象设备进行比对测试。4、阿斯曼干湿球计,用于进行温度湿度的测量。5、标准大气压力传感器。6、动态校准仪及零气发生器。7、便携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8、所有核查用的设备均由供应商自备,且每台设备均有相关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且使用时,应在取得的证书有效期内。六、技术与装备要求1、车辆要求,质控检查所需车辆及车辆使用维护维修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监测实施和环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拥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固定的监测实验场所,满足监测仪器设备放置、盲样配制、样品分析、开展质控检查和监测活动所需的条件要求。3、仪器设备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监测方法要求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进行监测。配备不少于1套检查所需的工具;并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套标准气体、流量计、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质控比对用监测仪器。七、第三方核查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至少需配备共2-3人的核查人员,且核查人员具有相关设备维修、检查与维护经验。2、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需具备熟悉站房内各设备操作的能力,均应可独立完成各台设备的操作与检查。3、成交供应商具备能够独立操作各厂牌分析仪及相关设备的能力。八、人员管理要求1、技术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助理,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每月的质控检查计划,协调处理安排具体的检查工作。在质控检查实施期间,该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采购人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2、合同期间,本项目所有技术服务人员的更换均须经过采购人同意。3、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质控检查活动中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对采购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九、质控质保核查相关内容质控质保核查单位应根据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工作,需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制定、完成每月的检查计划。每季度全部站点开展1次QC检查,每年全部站点开展1次QA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1、质控(QC)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如下:(1)检查站房内卫生、站房供电、空调、稳压器是否工作正常,协助开展防火、防水及防盗相关设施完整性与有效性检查。(2)观察并记录站房周边变化,是否会有影响空气站房采样、局部污染等对测值带来影响的环境变化。(3)气态污染物分析仪(SO2、NOX、CO、O3)需对其精密度、响应时间、零点检查,并记录最终测试的情况。(4)颗粒物分析仪需对其流量及内部参数值检查、COUNT值测试、背景值检查、气密性、采样相关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并记录最终测试的情况。(5)采样管路、采样部件的清洁度、密封度检查。(6)站房内动态校准设备与零空气工作性能检查,检查标准物质更换日期,并记录相关情况。(7)检查各分析仪内部运行参数,了解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8)检查气象参数、站房内温湿度传感器工作状态。(9)检查站房内配套设置是否工作正常,如门禁、摄像头。(10)对配备能见度和拍照系统的站点,应确保相关测值合理有效,且拍照系统上传照片正常。(11)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查看记录)(12)异常情况处理情况(调取异常数据、查看处理记录,并征求县(市、区)站反馈意见);(13)数据采集及通讯情况(查看数据上传情况);(14)运维人员情况(检查运维人员配置情况);(15)核查异常报警时段视频;(16)档案管理情况等(查看记录)。质控质保核查单位需安排专门的审核人员对运维体系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异常检查结果,并报告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2、质保(QA)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如下:(1)现场需使用比对追溯校验后的标准品(如追溯过的臭氧光度计),对气态分析仪进行多点校验,测试各测量因子与标准品之间的偏差、斜率、截距、相关系数。(2)现场需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转化炉进行性能多点测试,并在同时对二氧化氮测值亦进行多点校准,测量其偏差、斜率、截距、相关系数。(3)现场需使用比对追溯校验后的流量计,对颗粒物分析仪的流量进行校验,记录分析仪内部的温度压力测值,对相关的偏差进行计算并记录。十、严禁出现数据弄虚造假行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利益单位贿赂或在质控检查任务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严格执行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立即报监管部门同意后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十一、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质控检查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成交供应商无权使用任何质控检查结果或将质控检查结果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保密程序》的相关规定,为采购人保密。十二、报告编写要求对全县17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质控质保评估,提交4份季度质控(QC)检查报告和1份年度质保(QA)检查报告。十三、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3、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磋商报价(小写)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3.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偏离表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技术部分的要求无偏离可填写“无”字。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甲方:乙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2、项目地点:丰县(详细地点见合同附件2)3、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现行相关标准2.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元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服务至第7个月和第十三个月月初,甲方根据考评办法(见合同附件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余下服务费。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三、总体要求1、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质控质保核查方案。2、乙方应配备至少2-3名经验丰富质控核查人员,并随时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自动监测质控比对工作,同时确保至少2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核查。3、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自动监测质控核查人员管理方案,提出解决稳定人员队伍的措施。4、乙方需承诺,中标后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质控质保核查细则,做好质控管理等工作,质控核查工作不符合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经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四、质控、质保和核查目标1、乙方需提供详细的质控(QC)、质保核查(QA)方案,其中QC核查不通知运维单位,独立完成核查工作,QA核查质控单位应与运维单位共同完成,并在相关记录上由质控单位和运维单位签字确认。2、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相关技术要求,合同期内对现有17个站点每季度进行1次QC检查,共计68次,合同期内对现有17个站点进行1次QA检查,共计17次,QA和QC不得同时进行,并按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的要求,确保各站点仪器正常运行。3、合同期内需按时提交站点查核报告(内容包括:站点季度及年终检查报告汇总、运维单位工作评价等)。4、应根据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开展其他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相关的其他工作。五、核查用设备与标准品要求1、所使用标准气体需要为国家生态环境部标样所或中国计量院生产的一级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使用的臭氧校准设备需在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NISTSRP52#传递的一级标准光度计进行传递后使用。2、5ml-30L标准流量计,要求精度≤±2%。3、传统机械式,可校准风速、风向,用于与站房上安装的气象设备进行比对测试。4、阿斯曼干湿球计,用于进行温度湿度的测量。5、标准大气压力传感器。6、动态校准仪及零气发生器。7、便携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8、所有核查用的设备均由供应商自备,且每台设备均有相关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且使用时,应在取得的证书有效期内。六、技术与装备要求1、车辆要求,质控检查所需车辆及车辆使用维护维修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监测实施和环境要求,乙方应拥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固定的监测实验场所,满足监测仪器设备放置、盲样配制、样品分析、开展质控检查和监测活动所需的条件要求。3、仪器设备要求,乙方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监测方法要求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进行监测。配备不少于1套检查所需的工具;并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套标准气体、流量计、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质控比对用监测仪器。七、第三方核查人员要求1、乙方至少需配备共2-3人的核查人员,且核查人员具有相关设备维修、检查与维护经验。2、乙方技术人员需具备熟悉站房内各设备操作的能力,均应可独立完成各台设备的操作与检查。3、乙方具备能够独立操作各厂牌分析仪及相关设备的能力。八、人员管理要求1、技术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助理,负责与甲方对接每月的质控检查计划,协调处理安排具体的检查工作。在质控检查实施期间,该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甲方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2、合同期间,本项目所有技术服务人员的更换均须经过甲方同意。3、合同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质控检查活动中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九、质控质保核查相关内容质控质保核查单位应根据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工作,需按照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制定、完成每月的检查计划。每季度全部站点开展1次QC检查,每年全部站点开展1次QA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1、质控(QC)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如下:(1)检查站房内卫生、站房供电、空调、稳压器是否工作正常,协助开展防火、防水及防盗相关设施完整性与有效性检查。(2)观察并记录站房周边变化,是否会有影响空气站房采样、局部污染等对测值带来影响的环境变化。(3)气态污染物分析仪(SO2、NOX、CO、O3)需对其精密度、响应时间、零点检查,并记录最终测试的情况。(4)颗粒物分析仪需对其流量及内部参数值检查、COUNT值测试、背景值检查、气密性、采样相关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并记录最终测试的情况。(5)采样管路、采样部件的清洁度、密封度检查。(6)站房内动态校准设备与零空气工作性能检查,检查标准物质更换日期,并记录相关情况。(7)检查各分析仪内部运行参数,了解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8)检查气象参数、站房内温湿度传感器工作状态。(9)检查站房内配套设置是否工作正常,如门禁、摄像头。(10)对配备能见度和拍照系统的站点,应确保相关测值合理有效,且拍照系统上传照片正常。(11)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查看记录)(12)异常情况处理情况(调取异常数据、查看处理记录,并征求县(市、区)站反馈意见);(13)数据采集及通讯情况(查看数据上传情况);(14)运维人员情况(检查运维人员配置情况);(15)核查异常报警时段视频;(16)档案管理情况等(查看记录)。质控质保核查单位需安排专门的审核人员对运维体系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异常检查结果,并报告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2、质保(QA)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如下:(1)现场需使用比对追溯校验后的标准品(如追溯过的臭氧光度计),对气态分析仪进行多点校验,测试各测量因子与标准品之间的偏差、斜率、截距、相关系数。(2)现场需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转化炉进行性能多点测试,并在同时对二氧化氮测值亦进行多点校准,测量其偏差、斜率、截距、相关系数。(3)现场需使用比对追溯校验后的流量计,对颗粒物分析仪的流量进行校验,记录分析仪内部的温度压力测值,对相关的偏差进行计算并记录。十、严禁出现数据弄虚造假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利益单位贿赂或在质控检查任务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严格执行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立即报监管部门同意后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十一、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质控检查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使用任何质控检查结果或将质控检查结果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保密程序》的相关规定,为甲方保密。十二、报告编写要求对全县17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质控质保评估,提交4份季度质控(QC)检查报告和1份年度质保(QA)检查报告。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3、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4、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5、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6、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7、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十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3、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4、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5、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按合同价的0.5%/天向甲方缴纳延迟交货违约罚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者不在此列。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5、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6、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4.3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六、争议解决方式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3、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合同附件1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考核办法考核部门: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得分备注1在岗人员(10分)甲方随时抽查本项目在岗人员是否与成交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致,每发现1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设备配备(10分)甲方随时抽查本项目在岗设备是否与成交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致,每发现1处/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3质控检查内容(10分)质控检查的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每发现少1项内容扣2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4质控检查频率、数量(10分)质控检查的频率和站点数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每发现少1次或1个站点扣2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5质保工作内容(10分)质保的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每发现少1项内容扣4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6质控检查数量(10分)质控检查的站点数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每发现少1个站点扣2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7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0分)现场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佩戴工作证,每发现1次无证上岗,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8各级环保部门检查通报情况(20分)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大气检查考核被通报,每发生一次扣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9报告完成情况(10分)所有报告数量按甲方和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数量完成,每少一项扣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10合计注:本办法每季度考核一次,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付款时按付款前最近两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计算支付服务费,支付办法如下:1、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支付合同额的35%。2、分数在75分(含75分)以上至85分以下的,支付合同额的30%。3、分数在60分(含60分)以上至75分以下的,支付合同额的25%。4、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支付任何费用,且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合同附件2服务站点序号站点名称备注1孙楼街道12孙楼街道23凤城街道4中阳里街道5宋楼镇6大沙河镇7梁寨8范楼9华山镇10常店镇111常店212王沟镇13师寨镇14欢口15顺河16首羡17赵庄合同附件3保密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项目合作(以下简称“项目”);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合作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工作”);3.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以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4.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者政策变化等人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5.本协议有效期为年。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书面通知对方,按照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7.法律效力:本协议及本协议有效期内形成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7、承诺书致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1.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2.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3.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5.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供应商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10.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测试服务超过100万次。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企业规模类型贴口徐州工信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特此声明。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XGC-C2024-000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的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且(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丰县乡镇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38.40)万元,资产总额为(59.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O中型企业、四小型企业、O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7(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O中型企业、O小型企业、O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上海铃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4月15日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自动检测站运维第四方质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