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4-04-1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3-29
成交日期
2024-04-17
成交供应商
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359.55932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8687485288
采购单位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湖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3415368
代理机构名称
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4-3317986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4-13
二、项目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海亚金域湾西苑 12 号
成交金额(万元):359.5593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配套布展(包含不限于:吊顶、电路及地面铺设;安装排风循环系统、灯光若干;安装整体或局部各类标本专用展示柜、台若干,断层标本、系统解剖标本展示柜若干,能满足标本展示;形象墙、背景展墙及馆内外文化建设等,整个场馆建设的文化墙内容设计及文化建设)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常方涛
执业证书信息:豫 24117182851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美(组长)、蔡丽琼、杨婕、张锡芬、龚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与学校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执行。
金额:2.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0874-3415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5楼
联系方式:0874-331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1868748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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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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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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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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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docx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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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B-2024-13采购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标时间及地点....................-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9-1.总则....................-9-2.竞争性磋商文件....................-11-3.响应文件....................-12-4.投标....................-13-5.开标....................-14-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15-9.质疑接收、回复....................-16-10.纪律和监督-16-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8-一、评标办法前附表....................-18-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32-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6-第五章采购需求-5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5-一、投标函....................-5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59-三、资格条件承诺函....................-61-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63-五、项目经理简历表-6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5-七、技术部分....................-66-八、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申明函....................-72-九、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7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2024-13项目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82195.38元(叁佰陆拾捌万贰仟壹佰玖拾伍元叁角捌分)。采购需求: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配套布展(包含不限于:吊顶、电路及地面铺设;安装排风循环系统、灯光若干;安装整体或局部各类标本专用展示柜、台若干,断层标本、系统解剖标本展示柜若干,能满足标本展示;形象墙、背景展墙及馆内外文化建设等,整个场馆建设的文化墙内容设计及文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建设周期:240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为贯彻落实曲财采[2023]16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若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若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逐项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本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人社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3月29日17:30至2024年4月8日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方式:供应商持以下资料现场获取磋商文件:3.1售价:700元,售后不退。3.2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3.3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我方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湖东路1号联系方式:0874-3415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5楼联系方式:0874-33179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加赛电话:0874-3317986、158087702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874-3415368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5楼联系方式:0874-33179861.1.4项目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配套布展(包含不限于:吊顶、电路及地面铺设;安装排风循环系统、灯光若干;安装整体或局部各类标本专用展示柜、台若干,断层标本、系统解剖标本展示柜若干,能满足标本展示;形象墙、背景展墙及馆内外文化建设等,整个场馆建设的文化墙内容设计及文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3.2建设周期240日历天。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1(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为贯彻落实曲财采[2023]16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若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若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逐项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本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人社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1.4.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的书面修改、补充文件;按磋商小组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及签名。注:1、在盖章的地方加盖公章,无需逐页加盖公章。2、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3.7.4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彩色打印),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包含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扫描件)。(1)PDF版的响应文件必须是签字盖章后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包含封面)彩色扫描,扫描件与纸质文件正本必须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和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统一密封。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09 时30分。地点: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4.1.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标明“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加盖供应商公章。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内容。4.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09 时30分开标地点: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五楼)。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7.4.1履约担保不缴纳履约保证金。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 词语定义11.1.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供应商有权提出听证程序的罚款额度)等行政处罚。11.2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价)□不设最高限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82195.38元(叁佰陆拾捌万贰仟壹佰玖拾伍元叁角捌分)。11.3 “暗标”评审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11.4样品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要求,……。11.5述标或演示是否述标或演示否11.6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1.7成交公告采购人将成交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1.8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供应商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1.9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11.10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1.11监 督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依法实施的监督。11.12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释。11.13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关于证明材料要求的说明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被认定或不能被完全认定,如有虚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2、开标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9900.00元。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建设周期、服务地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前面已表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除采购人另行通知,供应商自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踏勘。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澄清内容。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修改内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资格条件承诺函(4)供应商基本信息表(5)项目经理简历表(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技术部分(8)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申明函(9)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3.2.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本费、人员工资、标准附件、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4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3.4磋商保证金3.4.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应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5.2资格条件承诺函。3.6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建设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投标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5.2开标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3)介绍参会人员和单位;(4)请监督人员核验供应商提交的证件;(5)请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6)请相关监管部门监督工作人员将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磋商、评审;(7)开标会议结束,宣布散会。6.评标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4招标代理服务费7.4.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7.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7.5履约担保7.5.1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7.6签订合同7.6.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9.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标准3.1资格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为贯彻落实曲财采[2023]16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违法行为。若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若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逐项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人社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以上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3.2符合性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3.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签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3.2符合性审查标准建设周期及项目实施地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3.2符合性审查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3.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总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价,不低于成本价3.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3.2符合性审查标准权利和义务投标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符合性审查标准其他要求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弄虑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3详细评审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评估法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2.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的得分总和;3.按照各供应商最后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推荐1-3名为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3.4统计分数原则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供应商最后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详细评审标准:本章附件A;2.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A;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及顺序对投标文件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26.6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竞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详见评标办法附件A。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否决其投标。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规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提供《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9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评标结果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5.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5.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3)详细评审;详见本章附件A(4)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投标控制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供应商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资格评审招标代理公司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结果。不通过资格评审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A3.3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竞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决投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A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A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A4.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应按照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A4.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进行评审,对有效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Z=F1+F2其中:Z:指供应商的最后得分;F1: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F2:指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得分;A5.详细评审细则附件A-1:详细评审表(满分100分)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F1技术部分:70分F2报价部分:30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施工技术方案 (25分)1、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得25分;2、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的得20分; 3、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5分; 4、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得10分;5、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不齐全的得5分;6、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10分)1、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得7分;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4、无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7分)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7分;2、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得4分;3、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分。4、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资源配备计划(7分)1、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响应,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得7分;2、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得4分;3、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1分。4、无资源配备计划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1、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7分;2、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4分;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基本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1、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5分;2、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3分;3、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1、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4分;2、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2分;3、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F1(满分70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切实可行的,得满分5分;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够合理,图示标识不够清楚、准确,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3、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图示标识不清楚、准确,无针对性的得1分。4、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不得分。报价部分F2(满分30分)报价评审(满分30分)①当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报价为0分;②当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等于或低于本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③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的投标总报价最低者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其报价得分:(如果计算中出现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④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0注: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A6.采购失败若出现下列情况时,本次采购失败:(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采购单位原因暂停、终止采购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A7.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A7.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A1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A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8.1关于采购活动暂停A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8.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A8.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此处所列的否决竞标条件为准,其他地方所列的否决竞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根据“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以外的条款否决投标。B1.否决竞标条件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竞标处理:B1.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B1.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表决明显低于成本价的;B1.3供应商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B1.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签名与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的签名相同的;B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B1.6投标文件内提供的相关证书、签章不在有效期内的;B1.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B1.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B1.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1.10有不符合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规定的任意一条评审标准的;B1.11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页或单位盖章页上无签字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B1.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B1.14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15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B1.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B1.17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此处不作要求,具体合同格式及内容按照最终签订的为准)(注: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工程及其他相关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规定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同时,责成承包人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3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30天将招标方案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20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30天将招标文件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2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会议;(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即:(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本工程主要材料的风险包干幅度为±5%(包含±5%)。项目实施期间,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包干幅度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根据施工期间当地每月的价格信息中该材料价格所跨月份算术平均后对照同投标单价下浮比例确定。属于价格调差范围的主要材料为: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主要材料调整基价按照《云南省建设标准造价基价》(2020年第期)综合材料价并结合市场行情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质疑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建设内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位于校区睿能楼一楼,建设面积2843平方米,设计面积2618平方米,设计施工要符合国家建筑等规范及装修要求,无室内外环境危害,融入使用单位特色。(一)装饰内容。包括:1、生命科学馆建设。2、吊顶、电路及塑胶地板铺设等。3、安装排风循环系统、灯光若干。4、安装整体或局部标本专用展示柜、台若干,断层标本、系统解剖标本展示柜若干,能满足标本展示。5、前言背景展墙及馆内外文化建设等(包括走廊),整个场馆建设的文化墙内容设计及文化建设由中标方完成,文化展板中涉及的图文内容需借鉴《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和《中华人体解剖学彩色图谱》等图谱或教材进行绘制设计与编辑,紧扣教学的同时,具有相应的健康科普作用。具体内容由采购方和中标方双方共同协商完成。(二)展区内容。初步分为形象区、北馆、过渡区、南馆四个部分。根据主要功能设计为两大区域,即:专业教育教学区(北馆)和医学科技科普区(南馆),具体可分为:序厅、溯源生命起点、探索生命奥秘、致敬生命大爱、健康休闲、展望医学未来、关爱健康生活、传统医学文化、地球家园共生九大展区。(三)新技术应用。在满足实践教学前提下,将信息化、数字化、动态化、虚实结合融入展馆。二、施工要求:根据我校提出的要求及对建筑物进行实际勘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整体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总体施工。我校生命科学馆的设计规划,需依据理念超前、合理把控成本、功能高效的原则,有效利用全新的媒体技术,让参观者全方位感受生命科技馆所带来的全新互动体验。1、展馆空间设计布局上科学合理。打破传统的展馆布局,在满足我校对展馆的各项基本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合理规划空间,整体结构布局合理、路线流畅、简约、大方富有趣味性,在参观流线上满足人的顺时针“流线设计”,不走回头路,有助于提高参观、学习效率和消防疏散能力。流畅的参观动线,超前的设计理念,先进的展示手段;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2、展馆的展示方式上多样化。在满足标本的陈列需求的前提下,要增加相关的图片文字的科普介绍,要增加相关配套的视频电子文件的补充,充分实物标本陈列相结合,图文并茂相结合,动态视频与静态实物标本相结合。3、展馆装饰色彩要求明快、整洁典雅、有一定的神韵、简约、大方。要凸显生命科技特色,装修务必做到文化氛围与标本布局的和谐统一,重点突出。4、展馆的灯光照明层次化。在满足我校基本教学的前提下,结合展馆的其他功能属性,设计不同主题,不同层次照明方式,总体以突出展品为主,辅助参观照明;展柜陈列展示照明(射灯);文化展示布展照明(轨道射灯),根据不同的展示对象配置专用光源,光线强弱搭配合理,重点突出,层次鲜明。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求。5、展馆的装饰材料要环保合理。材质例如:木质、金属、乳胶漆,塑胶地板、地砖以及分区域特殊木质油漆造型也可使用其他环保且满足国家建筑装饰消防标准要求的材料,合理使用环保材料,尽量降低能源消耗。三、本采购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四、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五、根据工程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六、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日期:年月日开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磋商报价大写:小写:建设周期质量要求项目经理姓名: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注册编号: 备注供 应 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应放在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目录注:投标文件内容须按照目录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格式自拟)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方愿以总价元(大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保证此投标报价不低于本公司的成本价。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本投标文件。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每逾期一天按元受罚。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反面)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职 务:身份证号码:电 话:三、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招标人或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为贯彻落实曲财采[2023]16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若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若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逐项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学历证书、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承诺书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报价,须由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人完成且在有效期内。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为本单位人员;如本单位造价工程师不满足要求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要求的公司进行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技术部分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3)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4)资源配备计划(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9)其他需说明的内容1.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应附拟派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人社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承诺书。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供应商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可自行把下列图表添加到相应的项目中。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吨位、容积单位数 量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吨位、容积单位合 计自 有租 赁新 购附表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三: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八、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申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16个类型之一,供应商应根据自行情况进行填写。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若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需填写。九、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此部分格式自拟八、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申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位名称)的_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1: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虫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2047.0352万元,资产总额为3122.69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虫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2047.0352万元,资产总额为3122.692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刘静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439日期:2024年4月1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16个类型之一,供应商应根据自行情况进行填写。440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B-2024-13二、项目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海亚金域湾西苑12号成交价:3595593.21元(叁佰伍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叁元贰角壹分)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装修,配套布展(包含不限于:吊顶、电路及地面铺设;安装排风循环系统、灯光若干;安装整体或局部各类标本专用展示柜、台若干,断层标本、系统解剖标本展示柜若干,能满足标本展示;形象墙、背景展墙及馆内外文化建设等,整个场馆建设的文化墙内容设计及文化建设)。建设周期:240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经理:常方涛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 注册编号:豫 241171828516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春美(组长)、蔡丽琼、杨婕、张锡芬、龚蕾(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与学校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执行,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元整(¥29900.0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湖东路1号联系方式:0874-3415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5楼联系方式:张加赛0874-33179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老师电话:186874852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