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 充电桩中标结果公示(和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大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三路3号(温州珺祺服饰有限公司内)
中标(成交)金额:8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充电桩90KW双枪 品牌:大汽 规格型号:DQKC-90 数量:18台 单价:28000元
名称:充电桩120KW双枪 品牌:大汽 规格型号:DQKC-120 数量:6台 单价:33446.67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珂、孙勇、鲁克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33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187号
联系方式:鲁克锋1385657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和州路九龙华庭西大门门面
联系方式:18756566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玲、邵华军
电话:18756566769、1327577970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附件信息:

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和县交通运输局的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充电桩90KW双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大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2506.45005万元,资产总额为2123.0378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充电桩120KW双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大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2506.45005万元,资产总额为2123.0378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浙江大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供应商详细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的要求,谨慎声明。4、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一栏中填写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标的品目,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所属行业标注为“/”的标的品目,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5、供应商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一栏中只需填写其中的一种类型。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MASCG-2-F-H-2024-0265MASCG-2-F-H-2024-0265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浙江大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89000.00元/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采购人:和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与谈判第八章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第一章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30万元最高限价:130万元采购需求: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公交企业对充电桩使用频率较高,要求充电桩及模块的故障率较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2.1.2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2日9点00分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2、获取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4、获取谈判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谈判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187号联系方式:鲁克锋138565793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九龙华庭西大门南侧门面联系方式:1875656676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玲玲、邵华军电话:18756566769、132757797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7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谈判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同谈判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8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9(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所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谈判响应无效。1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注:(1)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视同供应商交纳。(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12谈判有效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1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15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注: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谈判文件,资金已落实。17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时间由谈判小组现场确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未被谈判小组接受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8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关于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详见“第八章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19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20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21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等。22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认证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谈判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涉及到供应商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4除谈判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25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缴款凭证。(2)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3)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6)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7)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扫描件。26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2)以上第①-④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查询时间为项目谈判当日,谈判小组应当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3)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成交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成交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28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4)缴纳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对于信用好的供应商,采购人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五、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项目编号:MASCG-2-F-H-2024-0265)谈判文件中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我方确认,对谈判文件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12…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注:1、“符合”指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谈判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谈判文件要求。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_(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填写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日期:20**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二)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委托,(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谈判、评审答疑、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可以用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20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提醒:1、供应商须确保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确保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一)谈判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的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1、营业执照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二)谈判响应文件中其他资料1、谈判文件要求的和评审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未列出的)第七章评审与谈判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2.谈判小组由为该项目专门组成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三人。本项目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2名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审程序包括谈判响应文件审查、谈判、最后报价和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候选人等几个步骤。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4.1.1谈判响应文件审查。谈判小组规定提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4.1.1.1供应商或其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初审不通过:(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函;(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提供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须为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或承接)】;(4)供应商所报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清单及数量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清单及数量不一致;(5)对谈判文件中用“★”标注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如果谈判文件中有标注“★”的技术参数);(6)对谈判文件中未用“★”标注的技术参数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注:“重大负偏离”须经半数以上谈判小组成员认定】;(7)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完全响应;(8)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9)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报货物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的;(11)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1.1.2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也不得进行最后报价。4.1.1.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1.1.3.1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1.2谈判。谈判小组按谈判响应文件提交顺序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对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4.1.2.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1.3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4.1.3.1最后报价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4.1.3.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无效,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4.1.3.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的,谈判小组以该供应商的上一轮报价作为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4.1.3.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谈判小组将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4.1.3.5最后报价评审过程中,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进行排序,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谈判小组规定的最后报价的截止时间到后,谈判小组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的有效性进行评审。4.1.5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4.1.5.1如果供应商的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摇号程序是: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摇出供应商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注:①按谈判响应文件提交顺序进行摇号,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摇号。②每次供应商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均须参加摇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供应商视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10。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5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4.1.6评审结束时,谈判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次序,依次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7供应商总报价与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总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4.1.8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1.9评审过程的保密。4.1.9.1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谈判及评审情况。4.1.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4.1.10谈判小组有权否决全部谈判响应文件。4.1.1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5、异常情况处理5.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5.1.1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同供应商所报所有货物均为同一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5.1.2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5.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八章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现将有关要求告知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采用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5-5200194。2、制作系统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3、网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4、系统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盖章。5、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5.1供应商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软件提示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5.2由于供应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所用电脑配置、系统、软件的差异性,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前,应当进行预览,检查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文字、图片内容是否完整呈现,否则因谈判响应文件中文字、图片内容呈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6、所有供应商应携带本单位CA锁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应在所有供应商完成CA锁解密工作后,进行采购人CA锁解密工作。7、采用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谈判时以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为准。8、谈判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谈判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封存,待设备恢复后继续进行谈判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设施 充电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