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 桩基检测中标结果公示(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2024)



  
中选公告

关于【 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 】选取【 桩基检测 】的中选公告

我平台于 2024-04-17 , 为 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 桩基检测 中介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

项目编号:

联系人名称:
小林

选中中介日期:
2024-04-17 09:32

服务事项:
桩基检测

实际服务金额(元):
125000

服务金额(元):

金额说明:
(一)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标准的4折(即:优惠率60%)及项目暂估工程量测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万元)。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该费用中均已包括了中选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本次采购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中选后再以该报价金额转换成优惠率(即:[1-中选价/(最高限价25万元/0.4)] ×100%=中选人报价优惠率),最终检测费以实际委托检测内容的总价×(1-中选人报价优惠率)计取。若最低价报价竞价人有两家及以上,则采取随机选择的方式确定。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随机选择

中选企业名称:
福建荔建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企业名称:
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6066328

附件下载:
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检测需求书及合同格式-定.docx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 2024-04-17 09:32

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需求书及合同格式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天桥跨北江滨路,主桥净宽5.5m,桥梁全长43.17m,整体跨径布置为(1.9+38.5+2.77)m;主梁梁高1.4m。上部主梁及梯坡道均采用钢箱梁结构,下部结构靠堤岸侧采用L型墩,与挡墙共建,其余墩采用钢管柱,梯道连接采用钢筋砼承台,基础为桩基础,配套建设公园景观绿化约6272㎡。二、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具体检测内容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建筑材料、现场试验、桩基检测等检测工作。实际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在检测试验后出具6份正式检测报告及1份电子扫描件。三、服务周期:中选人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进场工作,并在完成所有检测任务之日3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退场工作,不得无故拖延。中选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先行进场检测,并做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的现场配合工作。中选人负责到现场取样,试验检测进度需满足项目进度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在试验项目周期结束后,需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6份正式报告及1份电子扫描件。四、质量要求: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指标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范标准、建筑材料检测相关规范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规范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五、资格要求(一)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2.福建省省外检测机构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3.参选人须在漳州市有独立的检测实验室。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检测范围和项目应符合规定;(三)拟担任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须具有检测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检测试验人员的岗位证书(岗位名称包含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满足本项目检测需求),应为参选人本企业的在岗人员。六、最高控制价: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标准的4折(即:优惠率60%)及项目暂估工程量测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万元)。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该费用中均已包括了中选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七、委托方式:网上竞价+随机选择,本次采购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中选后再以该报价金额转换成优惠率(即:[1-中选价/(最高限价25万元/0.4)]×100%=中选人报价优惠率),最终检测费以实际委托检测内容的总价×(1-中选人报价优惠率)计取。若最低价报价竞价人有两家及以上,则采取随机选择的方式确定。八、服务费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中选人须在每月2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全部检测报告及检测费用清单,采购人于20个工作日内核对中选人提供的检测费用清单后予以支付检测费。2、合同价款支付前中选人应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发票开具项目、金额等与实际交易相符,如因发票违法违规等行为导致采购人被补税罚款,由中选人承担赔偿责任。中选人未按前述约定提供发票的,视为中选人未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当次价款,并不构成违约(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税率,采购人有权在乙方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九、合同签订1、中选人应在接到系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林工联系,联系电话:0596-6066328,商定合同事宜并缴交履约保证金。2、中选人需按附件中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选人签订合同前需按成交总报价填写《报价承诺函》报采购人审核。十、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全称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序号开户行账号1招商银行漳州分行596900625710101注:履约保证金需从成交供应商总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596-6066328联系人:林工附件:1、报价承诺函;2、技术服务合同;报价承诺函致: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司自2024年月日参加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竞价,并以优惠率为%,暂定总价为(¥:元)作为本次竞价最终成交报价,采用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最终检测费以实际委托检测内容的总价×(1-中选人报价优惠率)计取。该费用中均已包括了本司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中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建设单位(甲方):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2、技术服务的目标: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建筑材料、现场试验、桩基检测等检测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报告一式6份及1份电子扫描件。3、技术服务的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建筑材料、现场试验、桩基检测等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检测规定为准。4、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服务地点:工地现场。2、服务质量要求: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指标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范标准、建筑材料检测相关规范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规范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3、服务期限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进场工作,并在完成所有检测任务之日3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退场工作,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先行进场检测,并做好与建设单位、施工方及设计单位的现场配合工作。乙方负责到现场取样,试验检测进度需满足项目进度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在试验项目周期结束后,需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6份正式报告及1份电子扫描件。(2)如遇不可抗力或确实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取得甲方同意,若甲方需相关说明材料,乙方应与3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说明材料,否则,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采用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方式,具体如下:(1)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优惠率为(大写)(%)作为本项目的检测单价。检测事项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委托检测成果计算,即最终结算价=∑各项检测费×(1-中选人报价优惠率)计取。(2)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乙方须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全部检测报告及检测费用清单,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核对乙方提供的检测费用清单后予以支付检测费。4、合同价款支付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发票开具项目、金额等与实际交易相符,如因发票违法违规等行为导致甲方被补税罚款,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提供发票的,视为乙方未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当次价款,并不构成违约(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税率,甲方有权在乙方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第四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2)设计说明、桩基设计说明;(3)施工平面图、桩基平面图;(4)施工记录;(5)检验委托书。2、提供工作条件:(1)配合场地内交通、现场供水、供电;(2)指派专人现场配合和监管。第五条义务和权利1、甲方义务和权利:(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2)甲方授权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3)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4)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现场检测的,甲方应提前1个日历天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2、乙方义务和权利:(1)乙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及时出具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2)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3)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立即通知甲方。(5)主动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及验收。乙方负责人:,电话:。(6)甲方通知乙方到工地收样,乙方需在5个小时内至工地收取检测材料,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取样,处以200元/次的违约金。(7)乙方应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问题,所产生的对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9)检测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0)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确保公司资质等相关证书持续有效,若发生变更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证书失效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资料,并在完成撤场及移交工作后三个日历天内与甲方共同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施工,并有权处置乙方未搬离施工现场的设备,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履约保函: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00)。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利息等一切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提取履约保函项下金额,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甲方所需的全部合格有效且完整的检测报告后,且完成档案资料完整归档之日止,由乙方提出申请终止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00),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利息等一切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甲方所需的全部合格有效且完整的检测报告后,且完成档案资料完整归档之日止,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应于14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无□:其他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的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得对外披露其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者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与该业务活动有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生效至乙方对相关信息解密;4、泄密责任:按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的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对外披露其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与该业务活动有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内;4、泄密责任:按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个日历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无;第九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现场服务;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指标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范标准、建筑材料检测相关规范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规范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提供检测报告;4、验收的时间:按实际工程进度确定;5、验收的地点:检测现场。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违约责任:1、乙方如发生下列任一行为,将视为其违约:(1)违反试验检测服务合同的规定,将试验检测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或转包。(2)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试验检测服务人员。(3)试验检测服务人员严重失职导致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或向甲方及施工单位索贿或谋取私利,或在工作期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损失。(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保证主要配备检测设备及时进场、到位并报甲方备案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合同中承诺的主要配备检测设备。(5)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检测工作逾期完成的,乙方按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五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进场工作,乙方不按时进场检测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仍不进场检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完成所有检测任务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退场工作,不得无故拖延。逾期进场或退场的,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检测试验桩周边场地平整、试桩开挖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内。乙方应自行调配场地平整的机械和劳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组织检测,或要求甲方签证场地平整、试桩开挖等费用。因上述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按2000元/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8)每做完一项载荷试验,乙方要在结束后1天内调剂吊车到场吊装挪位。否则甲方发现调配不到位的,乙方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用于堆荷检测的配重运输车辆和吊车等进入工程场地,若损坏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应由乙方负责按实赔偿,否则甲方将从检测费用中扣除。(10)乙方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相应资质和检测范围,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项资质和检测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未具备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相应资质和检测范围的情况下即使进场进行检测工作,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费用;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工程检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在进行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且承担赔偿责任。(12)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相关验收标准要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检测费用作为违约金,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并补齐相关资料,该项目检测工作不另行收费。由此造成检测或施工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乙方按2000元/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3)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存在错误,乙方应双倍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检测费用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14)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3个日历天或累计停工7个日历天以上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5)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应在三个日历天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甲方无需向乙方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乙方延期提供的,应以合同总价款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6)乙方因违反协议任一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代付垫款等一切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其追偿。2、如发生上述的任一行为,甲方将视试验检测服务单位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1)发生合同条款第十一条1、(1)款所述情况,甲方按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总价款的5%对乙方处以违约金,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2)发生合同条款第十一条1、(2)款所述情况,即使取得甲方同意,对更换试验室主要试验检测服务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3)发生合同条款第十一条1、(3)款所述情况,甲方按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总价款的5%对乙方处以违约金,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4)发生合同条款第十一条1、(4)款所述情况,对擅自更换合同中承诺的主要配备检测设备,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若变更项目联系人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争议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因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各种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五条补充条款: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含阶段性成果)的审核、确认或同意,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责任。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第十六条通知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含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及传真等)为双方真实有效的通讯信息。本合同履行中发出的全部文件及诉讼、执行、仲裁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文书,须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1)由传真传送的,则于传真机生成发送成功确认时视为送达;(2)由专人送递的,送至对方的通讯地址时视为送达;(3)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含退件)为送达日;(4)由特快专递发送,以寄出日后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任何一方的通讯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通讯信息所作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成合同内容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一:拟派出主要检测人员表附件二: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仪器设备表附件三:乙方收费标准清单附件四:各材料样品检测的试验周期附件五: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以下无正文,转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邮箱: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附件一、拟派出主要检测人员表岗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本合同工程现场人员附件二、拟投入本工程检测的仪器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或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备注附件三、乙方收费标准清单附件四、各材料样品检测的试验周期附件五、廉洁承诺书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为防止出现廉洁风险,明确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加强项目合同、协议规范管理,合同签约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自愿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自觉遵守约定条款。(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财物或其他利益输送。(四)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项目中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子女、关联企业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谋取利益;保证利害关系人不索要或不接受合同其他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五)不以职务消费的名义从项目中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不为此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六)不接受合同其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为合同其他方提供上述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同其他方和关联方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为合同其他方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八)不接受合同其他方提供、也不向合同其他方提供通讯工具等高档办公用品。(九)不作出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发现合同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诺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除应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外,自愿接受城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约束。本《廉洁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承诺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廉洁承诺书》一式陆份,合同履行单位各留存叁份,监督单位留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经办人(签字并按手印):签署日期:年月日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为防止出现廉洁风险,明确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加强项目合同、协议规范管理,合同签约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自愿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自觉遵守约定条款。(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财物或其他利益输送。(四)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项目中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子女、关联企业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谋取利益;保证利害关系人不索要或不接受合同其他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五)不以职务消费的名义从项目中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不为此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六)不接受合同其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为合同其他方提供上述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同其他方和关联方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为合同其他方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八)不接受合同其他方提供、也不向合同其他方提供通讯工具等高档办公用品。(九)不作出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发现合同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诺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除应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外,自愿接受城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约束。本《廉洁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承诺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廉洁承诺书》一式陆份,合同履行单位各留存叁份,监督单位留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经办人(签字并按手印):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天桥及景观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 桩基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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