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代测序试剂耗材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第1包、第2包、第3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
二、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93.1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经十五路99号科技产业园发展区中心研发区18号楼
中标金额:105.99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37号院1号楼 C座101室
中标金额:34.3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7层707
中标金额:152.7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经十五路99号科技产业园发展区中心研发区18号楼
91321191595636955F
105.99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2.6 分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37号院1号楼 C座101室
91110114556887989H
34.3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0.56 分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7层707
91110108MAC178M0X8
152.7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5.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项食源性致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
JTO15-50
4
2.79万元
11.16万元
用于食源性多病原筛查的多重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可以同时筛查16种食源性病原菌。灵敏度可达1000copies/mL,特异性达到100%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项腹泻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
JTO16-50
4
2.79万元
11.16万元
用于腹泻多病原筛查的多重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可以同时筛查16种腹泻病原菌。包括细菌和病毒,覆盖90%的腹泻病原体。灵敏度可达1000copies/mL,特异性达到100%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种致泻大肠核酸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
JT011-50
12
0.9万元
10.8万元
冻干预分装型,根据客户需求,操作更便捷,效期更持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诺如病毒核酸双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I+II型]
CN09-13C
130
0.343万元
44.59万元
试剂盒基于one-step实时荧光PCR技术,选用Taqman探针,实现对诺如病毒GI型和诺如病毒GII型核酸的定性检测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轮状病毒A组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CN24-01
11
0.17万元
1.87万元
试剂盒基于one-step实时荧光PCR技术,选用Taqman探针,实现对轮状病毒A组核酸的定性检测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札如病毒、星状病毒和腺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
CN19-4
40
0.518万元
20.72万元
试剂盒基于one-step实时荧光PCR技术,选用Taqman探针,实现对札如病毒、星状病毒和腺病毒核酸的定性检测等
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轮状病毒(A+B+C)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
CN21-7
11
0.518万元
5.698万元
试剂盒基于one-step实时荧光PCR技术,选用Taqman探针,实现对轮状病毒A组、B组、C组核酸的定性检测等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四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50 人份/盒
50
0.495万元
24.75万元
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各种多通道校正的全自动荧光PCR检测仪等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核酸荧光定量PCR检测试剂盒(2+3版本)
50 人份/盒
10
0.96万元
9.6万元
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采购人的荧光PCR检测仪的常用检测通道FAM、VIC、ROX、Cy5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
JC-nCoV024
15
2.55万元
38.25万元
适用性:用于本单位测序仪的纳米孔测序建库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三代纳米孔测序DNA多样本辅助建库试剂盒-A/B
JC-EXP024
15
2.48万元
37.2万元
适用性:用于本单位测序仪的纳米孔测序建库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测序芯片
FLO-PRO114M
5
9.32万元
46.6万元
单张芯片孔数≥5000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连接测序试剂盒
SQKLSK110
2
1.05万元
2.1万元
建库原理:连接法建库,无需对扩增产物进行打断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芯片清洗试剂盒
EXP-WSH004
2
0.155万元
0.31万元
可用于本次招标测序芯片的清洗等
透彻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流感病毒分型检测试剂盒
SJ-LG-401-2
50
0.566万元
28.3万元
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采购人的荧光PCR检测仪的常用检测通道FAM、VIC、ROX、Cy5等
项目用途:用于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测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第1包:用于测序仪的纳米孔测序建库等;第2包:用于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等检测;第3包:用于食源性多病原筛查,可以同时筛查16种食源性病原菌等。
合同履行日期:第01包:合同签订且生效后,用户要求送货后50日内送达;第02、03包:合同签订且生效后,用户要求送货后10日内送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阳、任冰、魏江平、白玫、王海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6966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的计取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上浮5%,以每包项目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时间:2024年04月18日。
第一包代理费金额:2.184378万元,第二包代理费金额:0.541013万元,第三包代理费金额:1.644277万元,合计4.369668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
联系方式:敖冉,010-6777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010-60624505-809、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
电 话: 010-60624505-809、8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7:31
评审专家名单
曹阳、任冰、魏江平、白玫、王海滨
总中标金额
¥293.10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世杰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624505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7773678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0624505
附件:
附件1
050微生物检验科业务工作等政府采购项目 第1包:核酸检测 0329调整版.pdf
附件2
第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第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050微生物检验科业务工作等政府采购项目 第3包:食品、病原检测 0329 调整版.pdf
附件5
050微生物检验科业务工作等政府采购项目 第2包:流感、手足口检测0329调整版 .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1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3月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现根据一年来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有关新政策要求,就《示范文本》进行更新。《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招标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示范文本》在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1.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1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12.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分包限价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01核酸检测捕获试剂盒等标的159.1836一批用于测序仪的纳米孔测序建库等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用户要求送货后50日内送达。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设置采购包。本项目第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3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许可。1.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本项目第1包中的新型冠状病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三代纳米孔测序DNA多样本辅助建库试剂盒-A/B、测序芯片、连接测序试剂盒、芯片清洗试剂盒,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1.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联系方式:敖冉,010-677736782.名称: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010-60624505-809、8033.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电话:010-60624505-809、803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现场考察■不组织口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家投标人计算。2.4核心产品口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包不适用。口本项目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流感病毒分型检测试剂盒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须知第24.3条的规定执行,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当核心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不同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须均为不同品牌,有一个(含以上)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仍按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口是否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口服务口货物条款号条目内容9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6.流感病毒分型检测试剂盒工业5.芯片清洗试剂盒工业4.连接测序试剂盒工业3.测序芯片工业2.三代纳米孔测序DNA多样本辅助建库试剂盒-A/B工业1.新型冠状病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工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10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述?时12P单单A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中钰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上浮5%。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以下文件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投标人不必编制在其投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十六项食源性致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十六项腹泻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五种致泻大肠核酸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华科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27.51万元,资产总额为480.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诺如病毒核酸双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I+II型]、轮状病毒A组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札如病毒、星状病毒和腺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轮状病毒(A+B+C)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1231.88万元,资产总额为2592.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5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名称)的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核酸荧光定量PCR检测试剂盒(2+3版本)(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33880万元,资产总额为3628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四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33880万元,资产总额为3628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日期:_2024年04月16日_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3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3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3月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现根据一年来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有关新政策要求,就《示范文本》进行更新。《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招标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示范文本》在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1.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3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32.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分包限价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03食品、病原检测检测试剂盒等标的106.4164一批用于食源性多病原筛查,可以同时筛查16种食源性病原菌等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用户要求送货后10日内送达。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设置采购包。本项目第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3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许可。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本项目第1包中的新型冠状病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三代纳米孔测序DNA多样本辅助建库试剂盒-A/B、测序芯片、连接测序试剂盒、芯片清洗试剂盒,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1.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联系方式:敖冉,010-677736782.名称: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010-60624505-809、8033.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电话:010-60624505-809、803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考察口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注:当核心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不同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须均为不同品牌,有一个(含以上)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仍按家投标人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须知第24.3条的规定执行,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货物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3科研仪器设备口是否口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包不适用。2.4核心产品口本项目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3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诺如病毒核酸双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I+II型l。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项目属性:2.2项目属性口服务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白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考察地点:3.1■不召开年月日点分开标前答疑会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09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十六项食源性致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工业2.十六项腹泻病菌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工业3.五种致泻大肠核酸检测试剂盒(预分装冻干球形式)工业4.诺如病毒核酸双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I+II型]工业5.轮状病毒A组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工业6.札如病毒、星状病毒和腺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工业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7.轮状病毒(A+B+C)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项目名称: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项目名称: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中钰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上浮5%。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以下文件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投标人不必编制在其投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2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2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3月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现根据一年来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有关新政策要求,就《示范文本》进行更新。《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招标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示范文本》在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1.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4920-XM001/02项目代理编号/包号:ZYZB-2024-0050/022.项目名称:微生物检验项目-三代测序试剂耗材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分包限价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02流感、手足口检测检测试剂盒等标的34.40一批用于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等检测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用户要求送货后10日内送达。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设置采购包。本项目第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3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许可。1.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本项目第1包中的新型冠状病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三代纳米孔测序DNA多样本辅助建库试剂盒-A/B、测序芯片、连接测序试剂盒、芯片清洗试剂盒,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1.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联系方式:敖冉,010-677736782.名称: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010-60624505-809、8033.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刘晶晶、李倩、李娟、张书玲、卢雪电话:010-60624505-809、803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现场考察■不组织口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家投标人计算。2.4核心产品口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包不适用。口本项目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2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柯萨奇病毒A6型L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核酸荧光定量PCR检测试剂盒(2+3版本)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须知第24.3条的规定执行,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当核心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不同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须均为不同品牌,有一个(含以上)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仍按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口是否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口服务口货物条款号条目内容9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四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工业1.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A16型/肠道病毒71型/肠道病毒核酸荧光定量PCR检测试剂盒(2+3版本)工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3.1考察地点:考察地点:考察地点:10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项目名称: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项目名称: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中钰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上浮5%。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以下文件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投标人不必编制在其投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代测序试剂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