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培训中标结果公示(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2024CG008
二、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58200(元)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88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农民培训
农民培训
武义县
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2024年9月30日前
按照采购人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陈峰,李若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金涛,陈绍猫,孙宾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70.5
73.3
72.5
74.0
75.9
73.24
19.81
93.05
1
浙江师范大学
72.5
70.3
69.0
72.0
75.5
71.86
19.69
91.55
1
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
43.5
43.5
43.0
40.0
41.4
42.28
19.87
62.15
1
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4.0
41.0
38.5
43.0
43.6
42.02
20.0
62.0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武义县武阳西路1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618712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967963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
地 址: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慧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046816
质疑联系人:徐凯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0468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供电大厦520室
传真:
联系人:魏女士 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附件信息:
4.18农民培训.docx210.6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2024CG008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金华市本级专业技能培训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024CG0082024CG008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809:00:002024-04-1809:00:00开标地点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456750(肆拾伍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2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458200(肆拾伍万捌仟贰佰元整)33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453850(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44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461100(肆拾陆万壹仟壹佰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2024CG008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809:00:00开标地点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符合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符合3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师范大学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2024CG008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809:00:00开标地点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符合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符合3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师范大学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1.1商务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0-32.03.02.03.01.2商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0-33.03.00.02.02.1技术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0-10.01.00.01.02.2技术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0-43.03.52.03.52.3技术培训教学场所0-43.53.52.53.52.4技术实践实训基地情况0-43.53.53.03.53.1技术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0-100.010.00.010.03.2技术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0-22.02.02.02.03.3技术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0-30.03.00.03.04.1技术整体服务方案0-43.03.03.04.04.2技术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0-30.03.03.03.04.3技术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0-30.03.03.03.04.4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0-44.04.04.04.05技术信息报道0-40.04.00.04.06商务同类业绩0-20.02.00.00.57技术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0-42.52.52.53.08.1技术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0-43.53.53.03.58.2技术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0-1212.012.012.012.08.3技术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0-20.00.00.02.09商务履约能力0-21.51.02.02.010商务政策分0-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0-8043.570.544.072.5专家(签名):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1.1商务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0-32.03.02.03.01.2商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0-33.03.00.02.02.1技术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0-10.01.00.01.02.2技术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0-43.03.52.03.02.3技术培训教学场所0-43.03.52.03.02.4技术实践实训基地情况0-43.03.52.03.03.1技术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0-100.010.00.010.03.2技术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0-22.02.02.02.03.3技术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0-30.03.00.03.04.1技术整体服务方案0-43.03.52.03.04.2技术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0-30.03.03.03.04.3技术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0-30.03.03.03.04.4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0-44.04.04.04.05技术信息报道0-40.04.00.04.06商务同类业绩0-20.02.00.00.57技术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0-43.03.52.03.08.1技术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0-44.04.04.04.08.2技术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0-1212.012.012.012.08.3技术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0-20.00.00.02.09商务履约能力0-21.51.81.01.810商务政策分0-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0-8043.573.341.070.3专家(签名):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1.1商务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0-32.03.02.03.01.2商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0-33.03.00.02.02.1技术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0-10.01.00.01.02.2技术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0-43.03.51.52.52.3技术培训教学场所0-43.03.52.03.52.4技术实践实训基地情况0-43.03.51.52.53.1技术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0-100.010.00.010.03.2技术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0-22.02.02.02.03.3技术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0-30.03.00.03.04.1技术整体服务方案0-43.03.52.03.04.2技术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0-30.03.03.03.04.3技术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0-30.03.03.03.04.4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0-44.04.04.04.05技术信息报道0-40.04.00.04.06商务同类业绩0-20.02.00.00.57技术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0-43.03.52.03.08.1技术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0-43.53.52.53.58.2技术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0-1212.012.012.012.08.3技术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0-20.00.00.02.09商务履约能力0-21.51.51.01.510商务政策分0-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0-8043.072.538.569.0专家(签名):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1.1商务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0-32.03.02.03.01.2商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0-33.03.00.02.02.1技术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0-10.01.00.01.02.2技术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0-43.03.53.03.52.3技术培训教学场所0-43.03.53.03.52.4技术实践实训基地情况0-42.03.52.03.53.1技术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0-100.010.00.010.03.2技术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0-22.02.02.02.03.3技术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0-30.03.00.03.04.1技术整体服务方案0-42.54.02.53.54.2技术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0-30.03.03.03.04.3技术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0-30.03.03.03.04.4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0-44.04.04.04.05技术信息报道0-40.04.00.04.06商务同类业绩0-20.02.00.00.57技术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0-42.53.52.53.08.1技术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0-43.04.03.03.58.2技术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0-1212.012.012.012.08.3技术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0-20.00.00.02.09商务履约能力0-21.02.01.02.010商务政策分0-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0-8040.074.043.072.0专家(签名):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1.1商务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0-32.03.02.03.01.2商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0-33.03.00.02.02.1技术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0-10.01.00.01.02.2技术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0-42.03.92.04.02.3技术培训教学场所0-43.44.03.24.02.4技术实践实训基地情况0-42.04.02.04.03.1技术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0-100.010.00.010.03.2技术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0-22.02.02.02.03.3技术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0-30.03.00.03.04.1技术整体服务方案0-43.54.03.04.04.2技术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0-30.03.03.03.04.3技术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0-30.03.03.03.04.4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0-44.04.04.04.05技术信息报道0-40.04.00.04.06商务同类业绩0-20.02.00.00.57技术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0-43.54.03.44.08.1技术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0-43.04.03.04.08.2技术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0-1212.012.012.012.08.3技术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0-20.00.00.02.09商务履约能力0-21.02.01.02.010商务政策分0-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0-8041.475.943.675.5专家(签名):10/10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2024CG008)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458200元(肆拾伍万捌仟贰佰元整)73.2419.8193.051√4浙江师范大学461100元(肆拾陆万壹仟壹佰元整)71.8619.6991.5521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456750元(肆拾伍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42.2819.8762.1533磐安县飞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453850元(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42.0220.062.024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4月18日1/1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2024CG008采购单位: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单位: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备案单位: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文号:[2024]80号项目编号:2024CG008项目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预算金额(元):46.4万元合同期限:无。采购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至2024年4月18日9点00分00秒,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9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178581589090579-87622385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锋联系电话:135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武义县武阳西路12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618712质疑联系人:李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9-876187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地址: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2楼传真:0579-88046811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046816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9-8804681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供电大厦520室传真:/联系人:魏女士裘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11.1.3中小企业申明函(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不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请在报价标中提供)。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投标标的清单;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详细报价清单;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不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请在报价标中提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资格审查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信用信息查询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评标20.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1.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2.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4.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预付款26.1预付款支付方式详见第三部分;26.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履约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9.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万元)1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1批46.4二、培训内容及数量序号培训内容培训性质培训 人数(人)培训天数(天)全费用最高限价单价预算金额(元)备注1蚕桑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320元/人/天320002莲子栽培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02320元/人/天384003农创客能力综合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320元/人/天384004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2320元/人/天460005兽医动物检疫防疫技能培训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2320元/人/天128006现代化健康养殖与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54320元/人/天320007农家乐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320元/人/天480008美丽乡村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320元/人/天480009茶叶营销方向培训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320元/人/天4800010农田建设安全知识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320元/人/天3840011水果栽培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320元/人/天3200012粮食现代种植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320元/人/天32000合计464000注:培训人数为预计人数,最终结算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3天(含)以上需开展线上课程学习。三、项目背景为指导各地做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0号)文件要求和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能力。紧紧围绕稳产保供、“地瓜经济”、农业“双强”、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根据武义特色,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人员、农创客等为重点培育对象,科学开展粮油、茶叶、中药材、畜禽养殖、重大疫病防控、农村学法用法、农家乐、民宿、创业创新等培训,以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四、培训要求(一)培训对象我县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二)培训人数计划培训人数约为585人次。(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序号培训内容培训性质培训人数(人)培训天数(天)其中外出(天)累计天数(天)1蚕桑生产技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11002莲子栽培生产技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0211203农创客能力综合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21204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212005兽医动物检疫防疫技能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21406现代化健康养殖与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5421007农家乐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11508美丽乡村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11509茶叶营销方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115010农田建设安全知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212011水果栽培生产技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110012粮食现代种植技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1100部分外出培训课程根据业务科室培训需求需适当调整五、中标人职责及服务要求(一)中标人承接培训任务后一周内,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二)递交的培训方案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经批准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三)采购人将配合组织本次培训的招生工作,中标人将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信息实时录入《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标人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应确保师资、设备、设施等教学条件合格、到位,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每期培训结束后,做好合格率、满意率的跟踪统计,建立纸质和电子化培训台帐,最终培训人数及完成时间以系统录入及完成评价为准。(四)中标人应根据培训项目的实际和培训对象的需求,编制培训大纲,准备培训教材、课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教师上课,保证培训课时数和培训质量;精心组织培训,保障良好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和实践实训基地,不折不扣地完成培训任务。(五)中标人应做好考勤记录,并通过摄影或录像或拍摄视频等形式进行记录,以备采购人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六)中标人需设有联络员,帮助沟通解决培训、交通、后勤及日常联络等事宜;培训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七)每期培训后,中标人需组织学员进行线上学习课件和培训效果评估,如参评率低于90%,满意度低于90%或培训效果经测评不合格或存在其它重大缺陷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期培训班培训金额的1%。(八)中标人必须高度重视每期培训的出勤管理,实际出勤率和到课率未达要求的,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视情况扣除相应人头费,情节严重的拒绝该培训机构参与下一年度的同类培训服务项目投标。(九)每期培训结束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并附列当期培训的考勤记录、培训现场图片或视频资料等相关培训验收材料;(十)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所有培训工作的监管、检查;(十一)中标人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经发现,退还收取的费用,解除培训合同,退回已支付培训费用。(十二)中标人不得捏造培训事实、虚构培训验收资料骗取国家培训经费,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可处以当期培训经费2倍的罚款,解除培训合同并上报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十三)培训人员线上、线下学时学习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适时颁发结业证书。(十四)中标人应对培训活动开展广泛的宣传报道。报道数量按照县级0.1分/篇,市级0.2分/篇,省级0.5分/篇,全国性1分/篇的评分标准,最低应达到1分以上。(十五)培训费用包含场地费、授课费、餐费、教材、线上课程费、外出考察的车辆、保险、住宿及开展活动等所有费用。六、培训机构要求(一)具备培训资质。(二)具有科学完善的培训机构工作规章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三)具备固定的管理协助人员,负责培训签到、资料发放、信息录入、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专职教师应按实际要求配备。(四)具有良好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七、服务响应:1.服务期限: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二)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人的指令后,需在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未达到要求的,每迟到一次扣款2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三)后期服务: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后期服务(咨询、解释、分析等)。▲八、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及结算办法:(一)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价款作为预付款;2.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注:(1)预付款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中标人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不予支付;(2)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二)结算办法1.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的培训合格人员数量进行结算。在服务期间如实际培训人数多于预估培训人数,中标人须提供同等的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并按实际合格培训人数进行结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合同价款。服务价款=实际培训合格人数*中标全费用单价,超过合同总价的,超过部分不再结算。2.供应商随付款进度提供合规发票。九、其他要求(一)中标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二)中标后,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和税金及对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供应商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内容评标标准权重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情况1.投标人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的得1分,在金华地区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的得2分,在武义县范围内设有固定培训服务场所的得3分。未在浙江省范围内设立固定服务网点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给分。3客观分1投标人情况2.投标人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授予涉农领域培训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情况,每项次荣誉、奖励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给分。3客观分2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1.投标人与“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得1分;如投标人为“经省农广校认定的实践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则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得1分。1客观分2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2.根据投标人具备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情况,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0-4分(须提供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并附实物图片,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分2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3.培训教学场所:根据投标人具备的教学场所场地大小、场地各区域分配合理性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0-4分。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场地平面图,图片说明等。4主观分2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4.实践实训基地情况:根据场地是否符合实际人员数量需求、场地各区域分配合理性,实践实训基地硬件配备情况(备有培训现场教学需求的场所,非自有基地,需提供合作基地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围绕培训主题,至少准备2个培训实操基地),根据教学场地及实训基地是否满足需求,分配是否合理且硬件设施是否先进齐全综合评分0-4分。4主观分3师资力量1.培训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自有或外聘农业农村领域相关专业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自有教师每人得2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聘教师每人得1分;未有相关学位或职称的教师不得分。最高得10分。自有教师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外聘须提供合作协议,以上人员须提供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10客观分师资力量2.有指定工作人员2人以上负责培训招生、咨询、报名登记等日常事务的,得2分,1人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2客观分师资力量3.自有的专业课老师在涉农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奖励等。每项次荣誉、奖励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只有文字描述的不得分)。3客观分4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1.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服务方案,培训期间的管理、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历年培训结束后的总结与验收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0-4分。4主观分4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2.根据培训程序和步骤、培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手段,承诺受训人员培训通过率达到90%,得3分。3客观分4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3.投标人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得3分。3客观分4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内容理解、调查情况、培训监督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每一条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高得4分。4客观分5信息报道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报道发布时间为准)有关农民培训信息报道,区(县)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得0.25分;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得0.5分;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得0.75分;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报道相关网站页面截图。4客观分6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培训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的扫描件。2客观分7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项目需求、项目背景的整体理解及分析全面完整、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分0-4分。4主观分8课程安排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课程安排内容设计合理0-2分、符合所投培训内容且符合当前农民所需课程0-2分。4主观分8课程安排 2.根据投标安排的培训班次,完成全部课程设计的,得12分;完成85%课程设计的,得10分;完成70%课程设计的,得8分;完成50%课程设计的,得6分;完成30%课程设计的,得4分;完成20%课程设计的,得2分;未设计课程的,不得分。12客观分8课程安排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时提供的课程安排培训,如有需要更换培训教师或更改课程安排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教师必须为同等级教师,未经同意更换教师或低于同等级教师,发现一起扣该培训班资金的5%。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2客观分9履约能力 根据投标人综合能力情况,教学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教育与实践结合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0-2分。2主观分10政策分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根据其重要性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可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客观分11商务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适用)2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武义县农业农村局以(政府采购方式)对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武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见证方(盖章):经办人: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目录(1)资格文件部分…………………………………………………………………(页码)(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页码)(3)报价文件部分…………………………………………………………………(页码)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页码)(3)中小企业申明函…………………………………………………………………(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武义县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我方参与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招标编号:2024CG00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三、中小企业申明函:格式参照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投标标的清单……………………………………………………………………(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武义县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招标编号:2024CG00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2.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2.2.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投标标的清单;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武义县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招标编号:2024CG00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武义县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详细报价清单………………………………………………………………(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武义县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招标编号:2024CG008】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总价(小写)投标总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详细报价清单序号培训内容培训性质培训 人数(人)培训天数(天)全费用投标单价(元/人/天)总价(元)备注1蚕桑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2莲子栽培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023农创客能力综合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4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25兽医动物检疫防疫技能培训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26现代化健康养殖与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547农家乐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8美丽乡村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9茶叶营销方向培训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310农田建设安全知识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311水果栽培生产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12粮食现代种植技术农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2合计注:培训人数为预计人数,最终结算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3天(含)以上需开展线上课程学习。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的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民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