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中标结果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4)


一、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
二、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998500(元)
广西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3号楼2626号、26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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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
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
对广西区内37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疫木除治效果开展检查评估。对现有疫区和近三年已拔除的14个疫区枯死松树残留开展检查。
详见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林业局验收。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以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艳,林东,邓艳(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9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95分。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1-4308370,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联系方式:0771-678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方式:0771-430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一燕
电 话:0771-430837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88.1K

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竞争性磋商文件-4.7发布版.doc547.9K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单位名称)的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盛麒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2633万元,资产总额为20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盛麒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1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众联1ZHONGLIAN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7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6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最高限价: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采购需求:对广西区内37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疫木除治效果开展检查评估。对现有疫区和近三年已拔除的14个疫区枯死松树残留开展检查。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林业局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5.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8日9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网上发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联系方式:莫如江、0771-67837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联系方式:戚一燕、0771-43083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戚一燕联系方式:0771-4308370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07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2.“▲”是指“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3.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磋商无效。4.供应商应对响应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并且对采购人信息数据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6.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磋商,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磋商的做无效标处理。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业技术需求1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1.项目概况对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服务进行采购。二、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对广西区内37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疫木除治效果开展检查评估。对现有疫区和近三年已拔除的14个疫区枯死松树残留开展检查。(二)应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以下主要内容:对广西区内37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疫木除治效果开展检查评估。对现有疫区和近三年已拔除的14个疫区枯死松树残留开展检查:无人机监测面积30万亩以上,航拍高度≤500米。发生面积大于1000亩的疫区,通过低空无人机监测结合地面人工调查核实,对疫区小班及周边2km未清理或新枯死的松树进行检测,识别枯死松树,生成枯死松树分布图,提供枯死松树数量、位置座标参数、地面核实数据及全套监测调查数据资料。发生面积小于1000亩的疫区,可以只通过地面人工调查和小型无人机确定残留枯死松树数量及位置信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作出质量评估,提交监测调查数据资料和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效果”部分应按疫区县分节描述,并有全区综合分析情况。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开展补充调查,直到项目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为止。三、质量保证要求(1)接到委托任务后,需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服务工作,如遇特殊客观原因不能开展服务工作的,需与委托单位及时沟通并经委托单位同意; (2)所有任务均需按时限要求完成,并按时提交报告、数据记录。▲四、成果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提交调查评估报告、原始记录和采样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二、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林业局验收。▲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1)服务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管理费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2)室外评估仪器折旧费、不可预见费,也包括专家审查的所需要的差旅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各种一切费用。(3)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4)保险费和各项税金。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以外的费用。▲付款方式第一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第二期: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1.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2.提供后续技术服务支持;提供5x8远程技术支持及7x24技术服务支持;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与本评估相关的技术问题,自接到问题开始1小时积极响应,并在24小时内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遇到重大技术问题,48小时内提供技术解决方案。4.售后服务期限自成果交付一年内,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应负责评估报告的调整完善。(此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里,成交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数据资料归属及保密1、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服务工作完成后,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应填写“资料移交清单”,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光盘、录像和照片等材料,应附文字说明和标识随材料一并归档。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失效。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项目实施方案;2.验收:由采购人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方法》以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4.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21.3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3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供应商资格及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54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5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与分包□允许转包与分包7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缓缴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或缓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2022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所述财务报告如未经审计,须随财务报告附上承诺书,承诺所有财务信息真实有效)。(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0.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如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技术文件: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 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813磋商报价规定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贰佰万元整(¥2,000,000.00);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范围则报价无效,做否决磋商处理。915.1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期后60天。1016.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1118.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9时30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1220.3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32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1421.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1525.2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所确定的事项订立书面合同。1626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无1729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根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以本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以服务招标类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729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民主支行银行账号:78900188000231237 18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果经查实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磋商无效,如成交,即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定义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述项目的采购内容。1.2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定义:1.3.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1.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1.3.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3.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其他相关的服务1.3.6“采购文件”专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内容、附件以及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种澄清、修改、补充等公告。1.3.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费用3.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联合体磋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其他文书、文件格式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和采购要求,如发现内容有误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2任何要求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澄清内容、要求澄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同时认定其他要求澄清的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5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的澄清、修改、变更公告、更改通知等(或补遗通知等),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修改、变更公告、更改通知等(或补遗通知等)。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8.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磋商将被拒绝。9.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磋商项目的价格、服务要求、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10.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各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如下:11.1报价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商务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技术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2.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2.2响应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12.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12.4响应文件成交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12.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7CA签章上如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采购内容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作唯一完整报价。采购最高限价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供应商要求获得利润以及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3.3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3.4供应商在最终报价表中所填报的采购内容如存在有漏项的情况且在评审时被接受,则将被认定为该遗漏项已包含在最终报价中,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时应按文件及最终磋商结果的要求完整提供服务,采购人对其漏报的采购项目不追加任何货款。14、磋商货币磋商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15、磋商的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期后60天。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可同意或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将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对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16、磋商保证金16.1磋商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交纳。16.2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3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16.4磋商保证金的退付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7.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7.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磋商公告附件。17.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8.2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8.3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8.4采购代理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9.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2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19.4在磋商结束后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全部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20、磋商20.1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0.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0.3如成功解密供应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4磋商小组组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评审2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评审报告中书面体现。21.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1.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成交及合同22、成交结果公示22.1本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公布成交结果。22.2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成交通知23.1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到合同签署这段时间里,采购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可以进行磋商,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23.3本公司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4、合同授予标准24.1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采购评审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3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25、签订合同25.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25.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文件所确定的事项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3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全部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5.4如遇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25.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6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人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25.7采购合同必须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2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磋商内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响应文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26、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退付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代理服务费27.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代理服务收费以服务招标类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7.2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民主支行银行账号:7890018800023123728.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附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退付到以下帐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签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单位同意退付金额验收意见: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退付金额(大写) (¥ 元) 采购单位: 签 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意见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接表人填写),送表人签字: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意见经办人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单位财务意见 年 月 日单位领导意见 年 月 日1.此表一式一份,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2.附履约保证金凭据原件。3.附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书(须验收单位加盖公章)。4.附合同书原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审程序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响应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③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函”和“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分分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10分)磋商报价(满分10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评标价=最终报价。(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即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3)某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2技术分(60分)对项目情况的理解(满分1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的内容进行独立打分。注:未提供内容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一档要求的不予以计分。一档:对项目的背景基本了解,对项目现状理解基本合理,得5分。二档:对项目的背景比较了解,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对项目现状理解比较到位、分析比较全面,得7分。三档:对项目的背景了解充分,满足项目要求。对项目现状理解到位、分析全面,得10分。2技术分(60分)工作技术方案(满分2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的技术方案进行独立打分。注:未提供内容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一档要求的不予以计分。一档: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背景、目标、范围;基本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并结合当地实际项目情况,提出工作时间、策略方案,得10分。二档: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背景、目标、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结合当地实际项目情况,对工作时间及路线能够合理分配,跟踪服务承诺完善,并与采购人充分配合针对项目需求作出完全响应并有合理建议,得15分。三档: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 能深入了解相关规划、项目主要内容。方案的基本内容、技术路线、方式方法和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同时做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并有优化方案,可实施性强,得20分。2技术分(60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其可靠性(满分2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的内容进行独立打分。注:未提供内容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一档要求的不予以计分。一档: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投入10人以下具备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人员、设备配置基本满足采购要求,配备有专业设备、作业车辆1辆,有人员工作统筹和规划措施,内容简单,得5分。二档: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投入11-19人具备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人员、设备配备较合理,配备有专业设备、作业车辆数量2辆。制度健全,自控体系较完整,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和工作进度,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保证措施内容比较详细、有针对性、可靠性的,得10分。三档: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投入20-29人(及以上)具备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配备有专业设备、作业车辆数量4辆及以上。有科学、合理的人员工作统筹和规划,各主要实施工序应有合理周密的人员安排计划,有各工种人员安排计划,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和工作进度,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保证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较强、可靠性较高,对实现本工作目标有很好的保障,得15分。四档: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投入30人(及以上)具备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配备有专业设备、作业车辆数量6辆及以上。有科学、合理的人员工作统筹和规划,各主要实施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人员安排计划,有各工种人员安排计划,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科学,自控体系完整,能完全保证技术质量和工作进度,达到或优于承诺的质量标准,保证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可靠性高,完全能实现本工作目标,得20分。拟投入的人员及车辆为公司所有,提供人员劳动合同证明、技术职称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技术分(60分)后续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满分1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的内容进行独立打分。注:未提供内容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一档要求的不予以计分。一档:针对本项目有简单的后续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二档:针对本项目有比较详细具体的后续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及时,态度良好的,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三档:针对本项目建立详细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培训计划,具有保证技术服务的方案措施(含变更的进度控制承诺)、保证评估质量的服务方案措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措施(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事件,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有优于1小时的响应、24小时内的技术解决方案)、技术保密等措施;服务及时,态度良好,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质量保障、违约责任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培训、技术支持内容等方面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3商务资信分(30分)人员配备 (满分1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证书及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培训合格证的,得5分;具有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证书及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具有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5分。2、项目技术人员: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为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为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其他专业或其他级别职称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3、培训证书:拟投入项目技术人(除项目负责人外)中,除具备林学(林业工程)、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外,同时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证书的得0.5分。本项满分3分。注: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材料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人员不满足,不予计分。3商务资信分(30分)信誉实力(满分12分)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4分,满分12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总分:1+2+3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磋商小组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磋商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商务资信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采购合同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广西政采[2024]4771号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成交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17-GXZL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详见采购需求1项详见最终报价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现场调研、技术服务、专家评审、售后服务、税金、其他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响应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响应文件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专家组的验收。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保密要求工作过程中所使用到的甲方的相关数据、图表等资料或工作完成后提交主管单位的成果涉及保密要求的,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主管部门相关的保密规定进行使用。具体的保密要求另签保密协议。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职责(1)甲方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保证项目参加人员按照计划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活动,并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按合同要求及时为乙方办理支付与本合同相关款项的手续。(2)甲方负责成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出具成果验收证明。2、乙方的职责(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采购服务,并确保服务承诺书的要求。(2)乙方必须确保在甲方要求交付时间前完成本合同项目。(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应严格按质量管理方案实施项目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书面意见进行整改,否则视为违约,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4)乙方应自己负责合同执行期间施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责任。(5)乙方必须按后续服务承诺对本项目提供后续服务。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林业局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七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八条付款方式第一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期:完成评估任务和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无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果增加服务内容要求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除顺延要求交付成果的日期外,还应按双方补充合同约定支付增加服务内容的费用。(2)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由于甲方的要求,造成合同中止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的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的服务成果质量低劣或出现重大错误的,乙方应承担返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按返工费用的0.05%赔偿甲方的损失,但赔偿限额不得超过项目费用总额。2.乙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按损失情况酌情赔偿甲方。3.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服务时,每过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0.02%赔偿给甲方作过期违约金,超过20天(含2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成果报废的,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乙方应对其服务质量负责。在质保期内,甲方如发现服务成果有质量问题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三天内作出答复及给予处理。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因乙方服务成果质量造成损失的索赔权利。第十二条综合条款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2、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3、如因非乙方原因使项目的进展推迟或延误而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3、仲裁费用和法律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七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磋商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售后服务方案;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二、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响应文件目录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应附页码)。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1.磋商函格式:磋商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签字代表_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分标(如有):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技术需求)单价(元)单项合价(元)备注1…………总价大写:人民币 (¥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注: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3.如采购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4.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磋商报价表,否则磋商无效。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1.1.1.磋商声明磋商声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1.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磋商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1)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文件格式商务文件1.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磋商的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所在部门职务: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偏离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报价要求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注:请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如果采购文件的商务条件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商务响应的实际数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六、技术文件格式技术文件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需求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情况12345……注:1.供应商应根据提供服务或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内容在“偏离情况”栏逐一响应,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提供服务或货物的实际内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1.1.2.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格式项目实施人员配置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七、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第一节质疑函(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二节投诉书(格式)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除治质量评估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抽查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