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海洋大学2024)
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HZB2024-089(招标文件编号:SHZB2024-089)
二、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希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芙蓉路5号305F室
中标(成交)金额:34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青岛希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青、张立军、隋焕新、李劲华、王晓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19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得分:96.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海洋大学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0532-66781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联系方式:张蕾、肖颖梦、孙伟、梁冰、毛允东0532-67737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蕾、肖颖梦、孙伟、梁冰、毛允东
电 话: 0532-677379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服务器
采购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行政区域
山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5:22
评审专家名单
施青、张立军、隋焕新、李劲华、王晓东(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蕾、肖颖梦、孙伟、梁冰、毛允东
项目联系电话
0532-67737979
采购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老师0532-66781979
代理机构名称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蕾、肖颖梦、孙伟、梁冰、毛允东0532-67737979
附件: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zip
开标一览表六、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B2024-089投标包:第包投标总报价小写:¥34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元整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且检测验收合格。质保期整机(包含异构加速卡)5年质保,提供5年7×24原厂商上门免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硬盘不返还,软件提供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服务、24小时技术支持与下一工作日上门支持服务投标人名称(盖公章):青岛希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分项报价明细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包:第包包名称: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序号设备类别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单位合计1内贸产品人工智能服务器安擎天津EG440-G306880005台3440000内贸产品合计报价(元)内贸产品合计报价(元)内贸产品合计报价(元)344000034400003440000344000034400003440000外贸产品11外贸产品合计报价(美元)外贸产品合计报价(美元)外贸产品合计报价(美元)000000合计总报价合计总报价合计总报价3440000元+0美元3440000元+0美元3440000元+0美元3440000元+0美元3440000元+0美元3440000元+0美元投标人名称(盖公章):青岛希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A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上册)采购人:中国海洋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HZB2024-089日期: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目录2.其他规定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采购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数量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一章招标公告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海洋大学的委托,对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HZB2024-0892.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3.项目内容及预算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46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洋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时间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6.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6.3方式:现场获取、电汇获取、在线获取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三选一{选择(1)或(2)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缴纳平台使用费}:(1)现场获取:投标人现场填写标书购买交款单并根据交款单注意事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2)电汇获取: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汇款底单备注填写项目编号,汇款完成后,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标-选择“电汇”方式,上传交款凭证,等待审核,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需在线缴纳保证金,审核通过后可在线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进行缴纳。(3)在线获取: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主页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入口,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200元/包/投标人,平台使用费发票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下载)。在线获取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6.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8.1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止。8.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9.1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10.联系方式10.1采购人:中国海洋大学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电子信箱:zhaobiaozx@ouc.edu.cn采购项目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532-6678197910.2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电子信箱:shzbqdb@163.com邮政编码:266000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蕾、肖颖梦、孙伟、梁冰、毛允东电话:0532-6773797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开户名: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2213010010005376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中国海洋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人: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5%向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法:请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结果查看”—“招标代理服务费”—“导出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获取对应标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请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缴纳代理服务费。11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法定质疑时间一致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5投标报价的范围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辅料、人工费、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16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备注:设定最高限价的,本项内容改为最高限价)。17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进口产品18样品及演示□√不需要□需要样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送样截止时间:。4.送样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5.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6.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无。7.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可以有相关信息标识□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产品信息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8.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报价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对于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投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需要演示□需要演示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所需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19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金额:30000.00元。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3.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5.电汇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保证金账号,请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此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注意事项:(1)上述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投标人本项目对应标包的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保证金请勿支付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注册、保证金账号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项目保证金有效期同项目报价有效期。6.保函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投标人提供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响应项目的名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具有电子投标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另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办理方式:请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选择电子保函,进入保函申请页面,获取保函信息,选择支付电子保函服务,完成后约10分钟完成电子保函开具。20投标文件编制装订1.投标文件必须胶装。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3.投标文件封装背脊打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4.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5.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21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彩页(须包含技术参数)或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出具的技术支撑材料(须加盖厂商公章),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等有效资料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如有条款未提供佐证资料,该条款按负偏离进行处理。在“技术响应表”中“偏离情况”一栏标注该佐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2.所投产品参数必须与供货产品实际指标完全一致,如果验收不通过投标人需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3.商务条件3.1交货期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3.2交货地点中国海洋大学指定地点(到房间)。3.3付款方式内贸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合同金额在十万人民币及以上,中标人需按照合同额5%付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100%支付给中标人设备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争议,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合同金额在十万人民币以下的,采购人100%支付给中标人设备款。中标人于采购人付款之前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向采购人提供抵扣联。外贸货物:货物办理完免税手续后支付合同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20%。3.4验收3.4.1在设备满足所有的性能指标(实验室现场测试),并且无障碍运行至少一个月后,用户接收设备。3.4.2为方便招标人设备的正常接收及顺利开展安装前期准备工作,中标人应配合用户提出安装条件要求,包括电气要求等。3.4.3提供的产品须为原装正品,相关的配套附件质量优良,数量齐全,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可选配件的价格。3.4.4货物到达用户使用现场后,由投标人派出工程师与用户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后免费安装、调试;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3.4.5在货物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派专业工程师对使用人员(至少两人)免费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包括货物基本原理和结构介绍、操作方法、基本保养维护程序等内容。培训方式可根据用户实际需求,由双方协商时间,可进行多次预约培训。3.4.6中标人应提供各种文档资料和中文电子版说明书以及调试设备所需要的工具。3.5质量保证期3.5.1整机(包含异构加速卡)5年质保,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执行技术要求中的质保期。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投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3.6售后服务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执行技术要求中的售后服务。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6.4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执行技术要求中的售后服务。3.7培训要求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执行技术要求中的培训要求。注:本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带“▲”标注的产品不符合强制节能政策的投标无效。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该项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开标时须提供该产品完整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体现型号的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封存样品。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核心产品竞争不足3个品牌的,本包废标。带“*”条款为重要技术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货物,合同清单中需包含服务器,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5.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附件17),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5.3对于专门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5.3.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3.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5.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5.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5.4.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5.5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总分100分总分100分(2)技术55总分组成(1)价格30总分组成(3)商务15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55分产品响应一般技术需求情况18分符合产品一般技术需求得基本分18分。负偏离(与一般技术需求存在负偏离),每项给予2分的扣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55分产品响应重要技术需求情况8分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4分符合产品重要技术需求得基本分8分。负偏离(与重要技术需求存在负偏离),每项给予4分的扣分,扣完为止。(带“*”条款为重要技术需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使用的成功案例、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市场反馈情况,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市场反馈结果好、支撑材料详实,得4分;B.市场反馈结果较好、有支撑材料,但存在一定瑕疵的,得2分;C.市场反馈材料粗略,支撑材料存在大量不足的或无市场反馈支撑材料,得0分。产品功能适用性、运行稳定性4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功能适用性、运行稳定性,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投标产品功能完全满足使用需求,运行效果稳定,性能成熟,得4分;B.投标产品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运行效果比较稳定,性能可靠,得2分;C.投标产品功能不能全部满足使用需求,运行效果、性能落后,得0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2分售后服务保障与支持6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产品供货安装总体时间及阶段性进度安排:A.时间规划科学合理、阶段性进度安排切实可行的,得3分;B.时间规划基本合理、阶段性进度安排基本可行,但有瑕疵或存在问题的,得1.5分;C.时间规划不合理、阶段性进度安排混乱的,得0分。2.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A.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详实明确,流程清晰合理,措施完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B.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比较详实明确,流程比较清晰合理,措施比较完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C.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粗略,流程不清晰不合理,措施不完备,不足以指导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或无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得0分。3.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团队人员配置:1.评价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状况:A.能够充分保障售后维修服务得2分;B.能够基本保障售后维修服务得1分;C.不能较好地保障售后维修服务得0分。售后服务保障与支持6分2.评价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培训方案、技术人员配置、维修响应时间承诺、服务标准承诺、质保期内的产品维护措施、质保期后的维修价格优惠方案等):A.售后服务方案完备、合理,得4分;B.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备、合理,得2分;C.售后服务方案粗略、不合理或无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A.组织架构合理、人员配置充足、技术力量强的,得3分;B.组织架构基本合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技术力量较强,但有瑕疵或存在问题的,得1.5分;C.组织架构不合理、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较弱的,得0分。4.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A.措施完备、切实可行的,得3分;B.措施比较完备、基本可行,但有瑕疵或存在问题的,得1.5分;C.措施不完备、难以发挥质量保障作用的,得0分。培训方案3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时长、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培训内容详实明确,流程清晰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B.培训内容简单,流程基本合理,但有瑕疵或存在问题的,得1.5分;C.培训内容粗略,流程不清晰不合理,不足以指导培训工作或无培训方案的,得0分。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5分交货承诺及交货保证措施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内容中须包含服务器),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合同复印件及中标公告网站截图(须加盖公章),两项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根据投标人的交货承诺及交货保证措施等,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交货承诺详实,交货保证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得4分;B.有交货承诺,交货保证措施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C.无交货承诺,交货保证措施简略、可操作性差的,得0分。产品销售渠道3分货物由生产商或其销售子(分)公司直接销售,得3分;货物由厂家(生产商)或其国内总代理长期授权(授权书中授权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固定代理商销售,得2分;货物由厂家(生产商)或其国内总代理临时授权(单次或授权期限少于一年)的代理商销售,得1分。国内货物未提供授权书仅提供合法供货渠道证明的,得0分。注:①投标人文件中的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理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②授权书属于针对本项目的或针对采购人或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销售区域限定为中国海洋大学等情况,无论授权时间长短,均视同为临时授权。免费质保期3分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节能、环保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保产品按以下标准给予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评审内容评分标准节能环保加分(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公告内认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说明4.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2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未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不得分。4.3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中国海洋大学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下册)采购人:中国海洋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HZB2024-089日期:2024年03月目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投标保证金18.质疑19.投诉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评标程序5.评标6.澄清有关问题7.定标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投标无效10.废标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违法违规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货物质量与验收2.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内贸产品人民币报价,外贸产品美元报价。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10.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0.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10.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11.3投标文件11.3.1商务文件11.3.1.1投标函;11.3.1.2声明函;11.3.1.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3.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3.1.6投标报价:(1)开标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3.1.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1.3.1.8产品销售渠道证明材料;11.3.1.9交货承诺及交货保证措施;11.3.1.10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11.3.1.11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3.1.1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3.1.1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3.1.14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3.1.15按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需要提供的信息、数据、方案等;11.3.1.16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3.2技术文件11.3.2.1货物清单;11.3.2.2技术响应表;11.3.2.3产品功能适用性、运行稳定性证明材料;11.3.2.4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证明材料;11.3.2.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1.3.2.6售后服务保障与支持方案与证明材料;11.3.5.7培训方案;11.3.2.8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11.3.2.9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3.2.10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2.1)技术方案;(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3.2.11按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需要提供的信息、数据、方案等;11.3.2.12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4资格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1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11.4.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内容。11.4.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数量小计12………………………合计说明:1.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开标时,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可查,否则视为不响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13:货物清单投标包:第包,包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以及指标单价数量及单位合计123456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14:技术响应表投标包:第包,包名称: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3456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1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投标包:第包,包名称: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备注123456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1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投标包:第包包名称:姓名职务学位职称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17: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8: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第包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20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智能服务器节点2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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