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眼科医院2024)
天津市眼科医院 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CS-2024040114)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眼科医院
一、项目编号:ZCZBZC-CS-202404011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8层B01
9111010506725438XF
010-53602737
79.5
94.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79.5
94.00
2
天津市众远航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84
67.13
3
天津安泰银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4.5
66.4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实现全部功能上线(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金锁,韩广琳
采购人代表:田石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75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方式:022-27313336转7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联系方式:022-8749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萌
电 话:022-874952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ZCZBZC-CS-2024040114 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0411(终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CZBZC-CS-2024040114采购人:天津市眼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ZBZC-CS-2024040114项目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5.0万元最高限价:85.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85.085.0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实现全部功能上线(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11日到2024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7313336转72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联系方式:022-874952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晓萌电话:022-8749528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须提交联合协议,并在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与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磋商文件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响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关于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的规定。4.9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5.其他5.1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1.2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1.3供应商应当说明响应货物的来源地,如响应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1.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2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3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磋商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磋商项目要求;(4)合同一般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5)合同特殊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6)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各部分内容装订成一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1)响应书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3)商务要求偏离表4)技术要求偏离表5)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真诚磋商承诺书9)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非联合体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对所磋商服务项目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附件11非联合体声明致: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此次磋商响应属于非联合体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标的名称按所投包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X<10技术服务业100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4报价书致: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项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磋商总价分别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元。………………………………………………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书面承诺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4.响应单位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项报价。评审时应当要求响应单位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磋商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磋商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总价;确认不包含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报价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完成时间总价数量备注1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分项名称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人工费(含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人工费(含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系统建设费系统建设费系统调试费系统调试费运行维护费运行维护费利润及税金利润及税金其它其它…………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磋商总价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供应商所报磋商总价应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的最终优惠价格),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供应商响应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单位承诺与本次响应文件有关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如有虚假,我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二、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眼科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8人,营业收入为22288.2948万元,资产总额为35493.333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供应商名称(盖章):北京惠得云科技有限公司00日期:2024年4月22日同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