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中标结果公示(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2024)
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3
一、项目编号: HYZB-2024-07 二、项目名称: 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南崇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一马路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和平汽车站旅社2楼2218室
91410204MA9LQ5XG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南崇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郜泽斌
豫2412023202407022
792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杭海莉(评标组长)、张娜、佟奇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7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涿鹿县东小庄镇 联系方式: 杨彦 0313-671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国际五金机电城4#619室 联系方式 : 李海环 0313-40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海环 电话: 0313-4079051 十、附件 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HYZB-2024-07-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
2024-04-23 地域:
涿鹿县东小庄镇 采购人:
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我公司参与编号为HYZB-2024-07的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且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承诺函不实,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024年4月22日注:此承诺函随中标(或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91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逐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泛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逐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层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崇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入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防票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4月22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5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YZB-2024-07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1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0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ZB-2024-07项目名称: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96017.97元最高限价:796017.97元采购需求: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5.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逾期加密投标的或者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解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解密时间30分钟)。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涿鹿县东小庄镇联系方式:杨彦0313-67121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国际五金机电城4#619室联系方式:李海环0313-40790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海环电话:0313-40790513.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1.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项目要求:1、项目概况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沥青路面5710.43㎡,混凝土路面3025.7㎡;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4、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清单以外的材料搬运费。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做好风险预判。6、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甲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额的30%,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表,甲方决定拨款额度,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7、质保期:一年。8、质保金:签订施工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扣合同额3%质保金,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3.其它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4.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4.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执行品目的,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请自行查阅(如有涉及)。4.3招标货物中含政府非强制执行品目的,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请自行查阅(如有涉及)。4.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如有涉及)。4.5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7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4.9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号)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要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4.10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4.1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4.1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4.14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第18号)内的产品,相应所投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1.总则1.1.1.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内容。1.1.2.定义1.“采购人”系涿鹿县东小庄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报名参加该项目磋商的单位。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制作递交的文件。5.“工程”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6.“签字”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书写事项,即应当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书写完整名字,并要求使用墨汁、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7.“公章”系指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公章(电子章和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扫描件”系指原件的扫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扫描件也包括原件的复印件的扫描件。1.1.3.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1.1.4.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7.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8.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供应商知悉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和采购人需求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有了充分的了解。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1.5.磋商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磋商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竞争性磋商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3.供应商须知4.响应文件格式1.1.2.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与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电子版)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已取得完整有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由此引起的磋商损失自负。2.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前5日内通过电子投标系统网上通知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并在认为必要时,将电文答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澄清记录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采购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之时,各供应商即已收悉。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清单无疑问,对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1.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网上通知所有获取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通知对所有获取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人认为自修改文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之时,各供应商即已收悉。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记录、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1.3.响应文件的编制1.1.1.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1.2.磋商货币与计量单位本次竞争性磋商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1.1.3.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2.磋商函;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磋商单位资格证明文件9.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果有)1.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文件统一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制作;2.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的响应情况,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手签章)。(河北CA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手签章);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1.5.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4.响应文件的递交1.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1.5.磋商与评审1.1.1.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磋商。2、磋商大会开始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进行解密。1.1.2.评审1.本招标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不符合评审办法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成交资格;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4.评审纪律、评审原则和标准将在评审会议上宣布;5.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6.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1.3.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1.第一阶段:进行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合格标准1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有效,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加盖公章5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提供承诺函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文件无需附10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具有11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具有12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蹉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其中一项的,由评审小组审查不予通过,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名称变更的,出具齐全的变更手续证明)2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3响应文件格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和样式制作的4磋商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5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8磋商函具有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结论(通过或不通过):3、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1)经评审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如认为不需实质性改变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可直接进入最终报价;(2)如需实质性改变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评审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发起响应30分钟内通过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第二阶段: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表项目评审项目满分评 分 标 准磋商报价30分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0.3×100技术分(70分)施工部署10分完善、科学合理10技术分(70分)施工部署10分较完善、较科学合理8技术分(70分)施工部署10分一般5技术分(70分)施工部署10分较差3技术分(70分)施工部署10分缺项0技术分(7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完善、科学合理10技术分(7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较完善、较科学合理8技术分(7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一般5技术分(7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较差3技术分(7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缺项0技术分(70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完善、科学合理10技术分(70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较完善、较科学合理8技术分(70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一般5技术分(70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较差3技术分(70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缺项0技术分(7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完善、科学合理10技术分(7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较完善、较科学合理8技术分(7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一般5技术分(7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较差3技术分(7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缺项0技术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完善、科学合理10技术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较完善、较科学合理8技术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一般5技术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较差3技术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缺项0技术分(70分)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7素质、资历高7技术分(70分)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7素质、资历较高5技术分(70分)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7一般3技术分(70分)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7较差1技术分(70分)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7缺项0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7完善、科学合理7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7较完善、较科学合理5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7一般3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7较差1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7缺项0单位业绩6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磋商文件中)1.1.4.评审结果的确定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果将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体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成交供应商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资格,则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5.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如未按期领取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6.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同级政府采购办投诉。1.1.6.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1.1.1.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1.1.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1.3.在磋商会开始直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评审专家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磋商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1.1.4.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进行泄露。1.1.5.评审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磋商资料一律不予退还。1.1.7.合同1.1.1.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1.1.2.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持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以及其它相关证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违约,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如遇成交供应商违约,代理机构可以从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排名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现场质询记录等确认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1.1.8.其它事项1.1.1.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照中标价格以差额法计取,由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通支行账号:634000179800015联系人:李海环电话:0313-40790512.代理服务费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形式支付。1.1.2.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编制的,解释权属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3.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按下列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国际五金机电城4#619室邮政编码:075000电话:0313-4079051联系人:李海环11.第四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河北省现行验收标准为合格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说明)(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清单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付款方式:完工后根据财政资金情况酌情拨付。10、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1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12、合同生效12.1合同订立时间:12.2合同订立地点:12.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视自身实际情况增加部分条款或内容。121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14.0.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文件编号:HYZB-2024-07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15响应文件16供应商:(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磋商日期:年月日16.0.1.诚信承诺书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张财字[2009]670号)的相关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单位或责任人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磋商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磋商,影响磋商继续进行的;(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擅自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降低成交货物配置、技术指标等级或质量等级、更换品牌、弄虚作假等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一)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的数量、配置、技术要求、质量、服务标准等进行虚假验收的;(十三)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四)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五)开标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六)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八)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0.2.磋商函格式磋商函致: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编号:HYZB-2024-07),正式授权(姓名)代表(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或盖章人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涿鹿县东小庄镇双树村大西良新村道路硬化项目:磋商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工期:。质量标准:。(2)我们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应当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天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7)遵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联系方式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16.0.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致: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果本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1)投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应符合现行清单计价规范。(2)工程量清单封面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章,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的,须附签订委托协议书、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投标单位自行编制的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6.0.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名称和概况:1.供应商名称:2.单位地址:邮编:传真/电话: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就我方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姓名)先生(女士)是我单位的正式员工,现委托其为我单位参加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磋商单位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5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11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我公司参与编号为的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承诺函不实,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承诺函随中标(或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四项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施工方案(格式自拟,参照综合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说明:本表后附项目班子人员的相关证件扫描件。供应商:(公章)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附: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证明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提供。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