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
巴楚某单位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BZJ-CG2024-021-02(招标文件编号:XBZJ-CG2024-021-02)
二、项目名称:巴楚某单位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水净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机电科技产业园A4栋标准厂房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1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新疆水净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SJX-NaClO-5000g 互联网+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消毒设备
水净星
规格型号字数太多,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
5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荣建宝、刘胡琼、刘荣、张晓云、黄继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新建招协【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80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郭威
地址:巴楚县
联系方式:15099000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9999254329 邮箱:1436069063@qq.com
联系方式:彭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帆
电 话: 199992543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巴楚某单位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图书档案消毒设备/化学方法消毒设备
采购单位
郭威
行政区域
巴楚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7: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荣建宝、刘胡琼、刘荣、张晓云、黄继英
总成交金额
¥1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帆
项目联系电话
19999254329
采购单位
郭威
采购单位地址
巴楚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99000893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19999254329 邮箱:1436069063@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帆
附件:
附件1
水净星SJX-NaClO-5000g互联网+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消毒设备规格型号.pdf
附件2
巴楚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水净星SJX-NaClO-5000g互联网+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消毒设备规格型号精确自动配比系统2套,独家技术;稀盐水自动配比罐2台,材质:食品级PE;原装进口恒流阀2套,材质:PP;配套管道及配件2套,UPVC材质,耐压:1.0MPa;存贮装置2套,存储桶2台,材质:食品级PE,液位开关6只,防腐材料;进口干簧管电动球阀2只,材质:UPVC,KLD防腐型,排氢系统2套,风量:200(CFM)投加泵2台,材质:PVDF/PVC,调节范围20~100%电解电源2台,输入电压:三相AC380V输出电压:0~40V可调输出电流:0-1000A可调保护:防潮,防腐,防尘等三防处理、输入过压、欠压、缺相、输出过压、过流、短路、整机过热电气控制系统单元2套,控制元件2批,含变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交流接触器,指示灯、按钮、开关等,开关电源2台DC24V,100W,智能控制中心PLC(含扩展模块)2套,整个发生器运行的集中控制中心,可与上位机实现远程通讯功能。触摸液晶屏人机界面(含显示人机界面系统软件)2台,10英寸,实时显示发生器的水源压力、温度、电解、投加控制等一系列过程,并可通过触摸控制运行参数。电流变送器2台,规格:0~75mv,4~20mA输出,供电DC24V,电压变送器2台,规格:0~100V,4~20mA输出,供电DC24V,温度变送器4台,配套配套电缆2批,供配电及控制系统导线预处理软化系统2套,阳离子树脂过滤,软水罐2套,3m3/h承压0.8MPa物联网远程运维系统2套,物联网智能数据采集终端模块2套,通过串口或者以太网连接现场设备PLC、变频器、仪表灯,将数据通过以太网、GPRS、3G等传输到远端的服务器中,进行数据监控、程序维护、故障诊断等功能。物联网远程运维系统软件(运维平台)2套,数据服务器软件、应用软件、APP等。包含服务器维护、短信报警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等次氯酸钠溶液是一种非天然存在的强氧化剂,它的杀菌效力同氯气相当,属于真正高效、广谱、安全的強力灭菌、杀病毒药剂。消毒效果好,易于储存,对环境无毒害、不产生第二次污染,已经广泛用于包括自来水、中水、工业循环水、游泳池水、医院污水等各种水体的消毒和防疫消杀。次氯酸在杀菌、杀病毒过程中,不仅可作用于细胞壁、病毒外壳,而且因次氯酸分子小,不带电荷,还可渗透入菌(病毒)体内,与菌(病毒)体蛋白、核酸、和酶等有机高分子发生氧化反应,从而杀死病原微生物。次氯酸钠还能够分解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上所残存的微量农药。绝大多数农药都是由有机物组成的,次氯酸钠所释放出来的新态氧能氧化分解掉这些物质。具体应用范围如下:自来水厂的自来水消毒及高层建筑二次给水、饮用水消毒。农村、城镇、矿山、部队及野外工作人员饮用水、铁路沿线各供水站的消毒。果蔬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消除。游泳池、浴池水的灭菌消毒。发电厂、锅炉等工业用冷却循环水的除藻灭菌及中水回用中的灭菌及除异味。各种污水处理的消毒处理及餐厅、宾馆、餐具的灭菌消毒。食品饮料厂的器皿灭菌消毒及乳品厂、屠宰厂的管道环境灭菌等消毒。医院污水、器械的灭菌消毒。(二)技术特点和优势:1、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设备所有单元全部由“控制中心PLC”集中控制,用户可以通过液晶显示屏了解系统当前运行状态,并通过触摸来实现各功能控制。系统自带自动检测与自保护功能,实现了“一键”完成从配制稀盐水到电解、投加的全自动化,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单、安全。2、独特的溶盐设计,不用搅拌,不用水力循环,降低成本。在饱和盐水桶内加入食盐,食盐在桶底部沉淀,桶顶部设置机械浮球,随时补水,保障桶内水位;中部设置电子浮球,起到低液位保护的作用。桶的上部开有小孔,用于抽取盐水的软管通过,并确保抽取的盐水达到饱和。溶盐不用搅拌、不用水力循环,降低了设备的投资成本。3、稀盐水自动配比系统,不需稀盐水桶,节省成本。即时配比,不用停机等待。自动配比系统由配比阀,减压阀,恒流阀和止回阀构成。电动球阀控制自来水的开和关,当系统工作时,电动阀处于打开状态,管道内是否有水是通过其前端的压力表来监控的。恒定的自来水再通过饱和盐水入口注入定量的饱和盐水(饱和盐水泵的流量可调)就可以配置成2-3%的稀盐水,不需要专用的稀盐系统。4、次氯酸钠溶液浓度高独特的专利电极涂层技术和电解槽结构,设置合理的电解电流和电解液流量,使得产出液浓度高(6000~8000ppm)且稳定。高浓度的次氯酸钠消毒效果好,更易于保存。5、根据实时流量的变化自动调节投加量,实现消毒液精准投加。设备可接入水厂流量计信号或配置在线流量计,通过采集供水管网实时流量反馈信号(4-20mA或脉冲),自动调节投加泵的输出流量,从而控制次氯酸钠消毒液的投加量,获得管网余氯的稳定值,达到投氯的精确和稳定,防止加氯不足或过量,保证饮水安全。6、配置前置软化水系统,确保电解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由于电解用水中含有一些钙、镁离子,次氯酸钠发生器在工作过程中电极会逐步结垢,导致电解效率下降。配置软化水系统可有效防止电极结垢,保证稳定的电解效率,降低设备运行成本,延长电极的使用寿命。7、采用互联网智能数据采集终端模块,实现远程监控,减少运行维护成本。采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物联网智能数据采集模块及智能在线仪表与PLC控制中心,将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云端服务器中,并可通过手机APP软件等实时监控整个系统的所有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况、设备故障报警信息等。监控界面友善易懂,设备运行情况一目了然。可及时提醒运维技术人员前往现场投加原料、处理设备故障,亦可远传至上位中控室,中控操作人员可直接在中控室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设备长期、稳定的运行。总反应方程式:NaCl+H2O→NaClO+H2电极反应:阳极:2Cl--2e→Cl2阴极:2H++2e→H2溶液反应:2NaOH+Cl2→NaCl+NaClO+H2ONaClO互联网+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是一套由低浓度食盐水通过通电电极发生电化学反应,生成次氯酸钠溶液的装置。工作时先将食盐加入到溶盐桶生成饱和盐水,通过过滤进入稀盐桶生成约2.8%的稀盐水溶液,用计量泵按设定流量使稀盐水溶液持续流入并通过专用电极夹层式电解槽,电解产生的次氯酸钠溶液(浓度6000~8000ppm)存储到储存罐,再通过计量泵将存储桶里的次氯酸钠消毒溶液投加到指定的目标水体。巴楚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BZJ-CG2024-021招标文件招标人: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巴楚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联系人:郭威联系电话:1509900089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彭帆联系电话:19999254329详细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13层23室1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适用法律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截止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投标偏离投标无效废标保密原则六确定中标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采购任务取消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廉洁自律规定人员回避质疑与接收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书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2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3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4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6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6分项报价不允许出现不均衡报价、偏离市场,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相关规定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供应商在线上传最终报价时,须同时上传附件最终报价单和相应明细报价(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4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7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每页均由投标人盖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8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已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合订成册,密封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在密封袋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供应商必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不按要求标注或不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供应商必须制作“电子版U盘”并每包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U盘必须是正本扫描件,并制作成与正本完全一致PDF格式文本及Word文档两个格式。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U盘”字样。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U盘,其投标无效。(密封包装出现破裂或密封明显不严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5.4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按本须知19.1规定现场提交一份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9年月日,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对巴楚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莎车总水厂消毒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付款金额及方式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及配送要求交付货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56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质保金:中标价的5%如果未按要求履约的,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中标价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收取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供货方还需进行履行合同。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5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58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4包装和装运2.4.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59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60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61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约定的方式,以电汇或公对公转账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中标下浮率后的金额的10%;2.21.2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62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6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毒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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