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4)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
二、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000000(元)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徐平,吴柳平,任文东,樊晔,周寅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0
79.0
79.0
74.0
83.0
79.6
10.0
89.6

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72.0
74.0
62.0
77.0
75.0
72.0
9.58
81.58

1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74.0
64.0
66.0
77.0
73.0
70.8
9.74
80.5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紫金路7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寅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15217
质疑联系人:陈德权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15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希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9773
质疑联系人:戴勤登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97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11.7K

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文件3.28.doc546.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1:55

评审专家名单
翁徐平,吴柳平,任文东,樊晔,周寅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希青

项目联系电话
0578-2789773

采购单位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丽水市紫金路7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8-2615217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8-2789773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丽水市本级地质勘测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909:00:002024-04-1909:00:00开标地点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叁佰万元整)2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80000(叁佰零捌万元整)3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3130000(叁佰壹拾叁万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909:00:00开标地点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1909:00:00开标地点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时间为准。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1.01.01.02商务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1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1.01.01.03技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认知、把握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4技术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5技术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综合比较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6技术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内容理解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6.05.05.07技术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必要性、意义的把握情况是否完整、全面、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6.05.05.08.1技术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理解透彻、分析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8.2技术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总结,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的以及针对本项目的不足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9.1技术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1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44.04.04.09.2技术2.拟派本项目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0-77.07.07.09.3技术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0-66.05.05.010技术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1技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3.012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13技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4技术反馈机制:根据与采购人建立积极的信息反馈机制、沟通渠道便利快捷,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15技术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2.0合计合计合计0-9083.074.072.0专家(签名):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时间为准。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1.01.01.02商务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1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1.01.01.03技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认知、把握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4技术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5.05技术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综合比较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4.06技术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内容理解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7技术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必要性、意义的把握情况是否完整、全面、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5.08.1技术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理解透彻、分析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3.08.2技术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总结,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的以及针对本项目的不足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6.05.05.09.1技术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1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44.04.04.09.2技术2.拟派本项目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0-77.07.07.09.3技术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0-65.05.05.010技术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1技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12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4.013技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4技术反馈机制:根据与采购人建立积极的信息反馈机制、沟通渠道便利快捷,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4.015技术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合计合计合计0-9079.064.074.0专家(签名):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时间为准。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1.01.01.02商务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1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1.01.01.03技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认知、把握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4.04技术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5.05技术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综合比较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2.06技术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内容理解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7技术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必要性、意义的把握情况是否完整、全面、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8.1技术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理解透彻、分析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3.08.2技术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总结,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的以及针对本项目的不足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3.09.1技术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1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44.04.04.09.2技术2.拟派本项目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0-77.07.07.09.3技术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0-65.05.02.010技术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11技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3.012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2.013技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5.014技术反馈机制:根据与采购人建立积极的信息反馈机制、沟通渠道便利快捷,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5技术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2.02.0合计合计合计0-9079.066.062.0专家(签名):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时间为准。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1.01.01.02商务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1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1.01.01.03技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认知、把握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4技术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5技术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综合比较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6技术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内容理解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7技术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必要性、意义的把握情况是否完整、全面、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8.1技术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理解透彻、分析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8.2技术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总结,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的以及针对本项目的不足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3.05.05.09.1技术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1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44.04.04.09.2技术2.拟派本项目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0-77.07.07.09.3技术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0-65.06.06.010技术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1技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12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3技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4技术反馈机制:根据与采购人建立积极的信息反馈机制、沟通渠道便利快捷,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15技术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合计合计合计0-9074.077.077.0专家(签名):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应阶段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履约证明时间为准。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相应阶段批复文件(或履约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1.01.01.02商务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1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1.01.01.03技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认知、把握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4.04.04技术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5.05技术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综合比较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4.04.06技术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内容理解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6.05.05.07技术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必要性、意义的把握情况是否完整、全面、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5.05.08.1技术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理解透彻、分析准确,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3.08.2技术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总结,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的以及针对本项目的不足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5.03.03.09.1技术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1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44.04.04.09.2技术2.拟派本项目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0-77.07.07.09.3技术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0-65.05.05.010技术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5.05.011技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6分,基本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66.06.05.012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5.04.013技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5.05.014技术反馈机制:根据与采购人建立积极的信息反馈机制、沟通渠道便利快捷,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5.05.05.015技术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内容完全符合得5分,基本符合得4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4.02.04.0合计合计合计0-9083.073.075.0专家(签名):10/10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浙中正采招[2024]01号)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元(叁佰万元整)79.610.089.61√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3130000元(叁佰壹拾叁万元整)72.09.5881.582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80000元(叁佰零捌万元整)70.89.7480.54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4月22日1/1四中标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中标人名称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人负责人马越峰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中标标的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130000003000000中标金额合计3000000服务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采购人(盖章):丽水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说明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履约保证金13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3六开标和评审14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9十质疑19十一投诉20十二授予合同20十三验收21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2十五其他事项23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8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0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9三报价文件格式60四中标人公告内容66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8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9一总则69二评审委员会69三评标程序70四评标一般规定71五评标办法和细则71六评审纪律和要求741.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中正采招[2024]01号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次预算金额:3500000元最高限价:322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4月19日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95763;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1314094@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2)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联系人:周寅峰联系电话:0578-2615217质疑联系人:陈德权联系电话:0578-2615125地址:丽水市紫金路70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希青联系电话:13754276036/0578-2789773质疑联系人:吴碧军联系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26幢104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3月28日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2采购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9: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1314094@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投标人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必现场参加开标。11履约保证金无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投标人解密1、硬件准备:(1)电脑(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间为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1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不允许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2.6“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须协商由牵头方提供银行账号接收采购人支付的项目款,形成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2.2.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10.2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11.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11.1.3投标人代表委派书;▲11.1.4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11.1.5资格声明;▲11.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7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导入资格文件要求。)。注: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1.3.3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2.4.四履约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无。1.2.5.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代理机构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为准。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2.6.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采用备份响应文件开标、评审。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议,供应商未安排人员准时在线参加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19.5解密成功(含异常处理后)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可通过系统平台查看供应商名单。19.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9.8供应商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或开标结果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的方式(921314094@qq.com)提出,并说明理由,疑义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26.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6.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7.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文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9)投标文件中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12)报价文件中出现“0元”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1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2.8.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1)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9.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1.2.10.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4.7质疑函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2.11.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2.12.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38.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将联合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2.13.十三验收39.1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9.2本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挠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1.2.14.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0.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0.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0.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0.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5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小微企业。40.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0.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9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10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2.15.十五其他事项4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为35000元;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招标条件、项目概况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已列入《浙江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1-2035年)》,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网络谋划研究,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采购人组织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起于缙云县双溪口乡,设枢纽与规划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交叉,路线途经丽水市缙云县、莲都区、松阳县、遂昌县,路线终于遂昌县湖山乡与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67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0亿元。本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二、采购内容及清单序号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1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1次3500000元3220000元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标准实施,本项目工作范围为负责本项目线位方案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阐述项目背景、编制依据和研究过程,从宏观上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对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判断。分析项目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环境等建设条件,阐述项目与城市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的关系、与铁路、高速公路等区域路网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根据项目功能定位、交通量预测结果,论证项目采用的技术等级、设计速度、车道数等技术标准;根据项目控制点和控制因素,做好起终点比选,进行多方案选线,同深度比选、论证,提出推荐线位方案;提出项目投资估算、风险分析以及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等。编制线位方案研究论证报告,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和方案动画成果。2.投入本项目人员最低要求▲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方案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路线分项负责人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路线设计或咨询分项负责人任务。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设计或咨询分项负责人任务。桥涵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桥涵设计或咨询分项负责人任务。隧道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隧道设计或咨询分项负责人任务。路线交叉工程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路线交叉工程设计或咨询分项负责人任务。注:1、人员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以及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的扫描件。2、对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批复(含项目核准)文件(规划类或附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文件)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公路等级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以上资料须放入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并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最低要求及到场情况等作出相应承诺。3、项目成果及要求供应商应组织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要制订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供应商编制研究报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供应商完成的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报告审查的要求,并根据审查意见,调整最终报告范围、内容。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3.1研究成果:1.中间成果报告的份数按满足审查需要提供;2.最终成果报告文件及图册各10套,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文件1份,及电子版汇报演示文件1份,最终成果归采购人所有。3.成果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稿,经相关部门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成果稿。3.2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针对研究工作内容向采购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的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采购人对线位研究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采购人对供应商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审查,并不免除供应商对本项目研究应承担的责任。3.3研究进度报告供应商应在每月月底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四、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稿,经相关部门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成果稿)并提供后续6个月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五、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六、保密要求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七、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八、结算及付款方式采购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方式根据《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委托工作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本合同的研究工作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研究报告通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没有收到付款时,则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成交人):签署地点:签署日期:根据采购编号为浙中正采招[2024]01号的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文件,并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公开招标会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1.1项目概况: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起于缙云县双溪口乡,设枢纽与规划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交叉,路线途经丽水市缙云县、莲都区、松阳县、遂昌县,路线终于遂昌县湖山乡与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67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0亿元。本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1.2服务内容:本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标准实施,本项目工作范围为负责本项目线位方案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阐述项目背景、编制依据和研究过程,从宏观上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对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判断。分析项目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环境等建设条件,阐述项目与城市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的关系、与铁路、高速公路等区域路网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根据项目功能定位、交通量预测结果,论证项目采用的技术等级、设计速度、车道数等技术标准;根据项目控制点和控制因素,做好起终点比选,进行多方案选线,同深度比选、论证,提出推荐线位方案;提出项目投资估算、风险分析以及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等。编制线位方案研究论证报告,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和方案动画成果。第二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稿,经相关部门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成果稿)并提供后续6个月的服务质量保证期。第三条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第四条合同价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4.2本合同报价应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五条合同款支付5.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5.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根据《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委托工作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本合同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研究报告通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没有收到付款时,则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5.3合同款由甲方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支付。结算合同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5.4有异议的支付: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甲方应在10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澄清,乙方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澄清(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乙方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甲方不予支付,直到乙方作出书面澄清为止。5.5审查: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研究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甲方有要求时允许甲方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5.6暂列金额:本合同不计列暂列金额。5.7费用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研究费用不作调整。5.8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不扣留质量保证金。5.9税费:乙方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研究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甲方不另行支付。第六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6.1本合同书及各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乙方提交的经甲方审核通过的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等)6.2中标通知书6.3乙方报价6.4乙方承诺6.5乙方澄清修改文件6.6乙方响应文件6.7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6.8招标文件6.9其他有关采购文件第七条服务成果及要求7.1乙方应组织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要制订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乙方编制研究报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乙方完成的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报告审查的要求,并根据审查意见,调整最终报告范围、内容。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7.2研究成果:(1)中间成果报告的份数按满足审查需要提供;(2)最终成果报告文件及图册各10套,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文件1份,及电子版汇报演示文件1份,最终成果归采购人所有。(3)成果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稿,经相关部门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成果稿。7.3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针对研究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具有可实施性的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报甲方审核后实施,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甲方对线位研究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甲方对乙方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对本项目研究应承担的责任。7.4研究进度报告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9.1甲方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研究工作量及合理的研究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9.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有关资料,并对自己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9.3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研作业时,甲方应对乙方与地**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9.4甲方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研究成果文件的报审工作,向乙方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乙方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9.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函、研究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研究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9.6甲方不应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甲方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研究周期。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10.1乙方的一般责任与义务10.1.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研究工作。10.1.2乙方应做好线位方案研究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研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对研究质量负责。10.1.3在研究过程中,乙方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线位的认可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10.1.4乙方在进行研究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乙方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研究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10.1.5乙方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甲方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将全部保险费计入合同报价中,甲方将不另行支付。10.1.6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10.1.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乙方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乙方的相关乙方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10.1.8甲方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研究成果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10.1.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第十一条人员保证与变更11.1乙方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研究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研究期间,未经甲方批准,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不得更换。11.2如果乙方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乙方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在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11.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11.4由于甲方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研究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第十二条违约与赔偿12.1甲方的违约12.1.1由于甲方变更研究项目、规模,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增付费用。12.1.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5.2款的规定办理。12.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除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2乙方的违约12.2.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乙方违约:(1)乙方将研究任务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研究,或未根据支撑性成果资料进行研究;(3)乙方未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文件(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4)在收到甲方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乙方未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研究成果报告的修改;(5)因研究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乙方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乙方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课以违约金,并由甲方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12.2.2乙方违约处理当乙方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乙方发生第1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乙方将研究任务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2)乙方发生第12.2.1(2)、(3)、(4)、(5)、(6)项约定的违约情况,甲方将有权并视情况严重程序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所有违约金在合同价款中扣除。12.3责任的期限乙方与甲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合同的延误、推迟和终止14.1延误14.1.1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14.1.2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根据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14.2推迟与终止14.2.1甲方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研究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14.2.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14.3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六条其它16.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16.2版权甲方就本项目线位方案研究工作而向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因受甲方委托进行的本项目线位方案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甲方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乙方的同意。16.3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和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附件: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研究人(研究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研究合同有关的研究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研究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甲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1.5.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1.5.1.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加盖牵头人CA章▲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要求:提供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查询结果截图,图像清晰。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的成员方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注:1、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2、本协议书的单位公章可为CA章,也可盖好实体章后进行扫描上传。3、投标人代表委派书3.1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现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盖章(CA签章):日期: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3.2投标人代表委派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委派在职工作人员(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且对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委派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派权,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委派书”需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4、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投标人盖章:日期:▲5、资格声明(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公司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注:“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投标人盖章:日期:▲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名称)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1.5.2.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加盖牵头人CA章1.投标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日期:2、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账号:1210205009200074187投标人盖章:日期: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承诺即可。3、投标人参标申请表(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标项/1234投标人盖章:日期:4、投标人业绩(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服务内容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需附证明材料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和细则。5、企业认证(格式自行设计)6、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格式自行设计)7、项目开展总体思路(格式自行设计)8、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格式自行设计)9、项目实施内容(格式自行设计)10、对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理解(格式自行设计)1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格式自行设计)12、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格式自行设计)注:具体要求及需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和第六章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和细则。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格式仅供参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业绩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项目班子一览表姓名职务年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编号实施经验说明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业绩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13、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格式自行设计)14、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格式自行设计)15、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行设计)1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格式自行设计)17、反馈机制(格式自行设计)18、合理化建议、实施意见(格式自行设计)19、其他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3)若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1.5.3.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加盖牵头人CA章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元)1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小写:大写: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盖章:日期:2、企业类型声明函2.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公路丽水段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2.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1.5.4.四中标人公告内容(1)中标人公告内容(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地址中标标的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公告内容(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牵头人)中标人(牵头人)负责人中标人(牵头人)地址中标人名称(成员方)中标人(成员方)负责人中标人(成员方)地址中标标的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5.5.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委派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均无利害关系。1.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1.6.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1.6.2.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1.6.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4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5报价文件评审3.5.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5.2报价修正;3.5.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6评标结果3.6.1评审结果汇总,相同品牌产品认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6.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6.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7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8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1.6.4.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商务技术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10%,总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1.6.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及技术分值为90分,权重为90%。(若为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及企业认证等所有涉及内容均予以认可)序号分值评分内容序号分值评分内容1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线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线位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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