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息化运维服务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运维服务 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2024)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059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300号3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大写)(147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

服务范围
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智,袁传国,赵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6282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优男
电话:0551-6622387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5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2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货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4日九、碳商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满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云签章:广东旭诚特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124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运维服务项目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运维服务工作。无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做好自治区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日常运维工作,确保平台长期稳定运行。无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包3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无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碳商,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1人,营业收入为10139.55万元,资产总额为10045.5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将法收抵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4日供应商电子签章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4日十一、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满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2024)服务范围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电子签章: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日2024年4月24日注: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全部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91.9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维服务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运维服务 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大气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平台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