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 超高用量组织研磨仪 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
[公开]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
二、项目名称: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21.2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政府西院办公楼109-115室
中标金额:193.6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17层1709-2
中标金额:127.6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政府西院办公楼109-115室
91110105MA04DJDM62
193.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455 分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17层1709-2
911101086336751633
127.6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46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超高用量组织研磨仪
JXFSTPRP-1152
1
25.4万元
25.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浓度测定及均一化
MatrixAnalyzer
1
70万元
70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
APTAR-2in1
1
7.3万元
7.3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降落值测定仪
FN1000
1
22万元
2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种子活力综合检测系统
FluorCam
1
68.9万元
68.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式无线农业气象远程监测系统
BNL-GPRS-11G
1
3.19万元
3.1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土壤水分、 温度、盐分、pH、氮磷钾测定仪
TZS-pHWY-7G
2
1.98万元
3.96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小麦表型检测系统
TPM-BX-1
4
3.798万元
15.19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育种小区测产系统
TPXQ-C-1
1
15.69万元
15.6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式作物千粒重测量仪
BIO-SeedM-P
2
3.98万元
7.96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人机变频充电站
D12000iEP
2
1.849万元
3.69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4拖拉机
354
1
6.99万元
6.9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杠拖拉机
SF200
1
3.49万元
3.4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谷物播种机
2BYFSF-4
1
2.1万元
2.1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液压翻转犁
1LYF330
2
2.49万元
4.9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收割机
CX108Q
1
22.93万元
22.93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管式多深度土壤监测仪
ETY100
4
2.98万元
11.9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业土壤、气候综合监测系统
TP-WMS-1
1
10.95万元
10.95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比重精选机
QXJ-1A
2
1.63万元
3.26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种子丸粒化设备
RH-325
1
4.98万元
4.9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式土壤盐分测试仪
COMBI5000
2
1.1万元
2.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式土壤养分检测
BNL-GPRS-7G
2
2.1万元
4.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货物类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娜、孙江、史海玲、袁东、郑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64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二包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455.00分,综合排名第一;第三包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465.00分,综合排名第一。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第二包:2.6986万元;第三包:2.0658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
联系方式:苑老师,010-51503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
联系方式:赵晓明、程远卫,010-53387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晓明、程远卫
电 话: 010-53387002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docx
招标文件-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第三包)(1).docx
中标结果公告-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docx
招标文件-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第二包)(1).docx
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第二包)主要标的信息4.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02项目名称: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超高用量组织研磨仪上海净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国91310118598119902M小型净信JXFSTPRP-1152254,000.001254,000.002浓度测定及均一化成都瀚辰光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都,中国91510100MA6B80UG34小型瀚辰光翼MatrixAnalyzer700,000,001700,000,003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湖南隋候珠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国91430100MA4Q15YE87小型隋候珠APTAR-2in173,000.00173,000.004降落值测定仪Perkinelmer瑞典其他PertenFN1000220,000.001220,000.005种子活力综合检测系统PSI捷克其他PSIFluorCam689,000.001689,000,00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1936000.00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北京兴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8日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第三包)主要标的信息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03项目名称: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信用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便携式无线农业气象远程监测系统浙江托普日农技份云公科股有限公司小浙江/中国9133000067387196XEB小型托普BNL-GPRS-11G319001319002土壤水分、温度、盐分、pH、氮磷钾测定仪浙江托云科股普农技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9133000067387196XE小型托普TZS-pHWY-7G198002396003小麦表型检测系统浙江托云科普农技股浙江/中国9133000067387196XE小型托普TPM-BX-1379804151920有限公司4育种小区测产系统浙江托普农技工科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9133000067387196XE小型托普TPXQ-C-115690011569005便携式作物千粒重测量仪北农京科市林学智装技研科院能备术究中心北京/中国1211000069322804X9北京汇X小型博迪思BIO-SeedM-P398002796006无人机变频充电站深圳疆新技限市八创科有公大司深圳/中国9144030079542大型大疆D12000iEP184902369807354拖拉机中国一集有公拖团限司阳/中国91410394MA9LA6LH64大型东方红35469900169900特专车分公司8单杠拖拉机山东风集有东时(限任团)有责公司山东/中国913715261682127528中型时风SF200349001349009谷物播种机农哈械团限河哈机集有公北司河国北/中91130128107831752B中型农哈哈2BYFSF-42100012100010液压翻转型心隆德州农丰制机(造有限公司德州/中德国91371460MA3NY0W967小型隆丰1LYF3302490024980011联合收割机久保田农业机州)械(苏有限公司苏州/中国91320594608208459B大型保田CX108Q229300122930012管式多深度土壤监测仪智东感浙方(江)科汉份技取有公股限司浙江/中国911101087003918159小型智摘ETY10029800411920013农业土气合壤、候综监测统浙托云科股江普农技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北京X9133000067387196XE小型托普TP-WMS-1109500110950014比重精选机卫市大良科机辉金地种研械设备广出国10781MA41971E45小型金大地QXJ-1A1630023260015种子丸粒化设备岛青润农科华业业限技有公司青岛/中国91370285MA3EPENC4R小型润华立农RH-3254980014980016便携式土壤盐仪北京特科技支限公司北京/中国911101086742719661小型STEPSCOMBI50001100022200017便携式土壤养分检测浙托云江普农技科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9133000067387196XE小型托普BNL-GPRS-7G21000242000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1276900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内容(如有),可另页描运北京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北京汇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8日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包号:03采购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资格审查20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包号:032.项目名称: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3.项目预算金额:497.54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127.9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或承建。□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网上关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免费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具体操作如下:(1)投标人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投标人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后,持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证书驱动下载: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注: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注: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请各个供应商务必在该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线下开标结束后无法确定中标人,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联系方式:苑老师,010-515037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联系方式:赵晓明、程远卫,010-533870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晓明、程远卫电话:010-533870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包不适用。□本项目_ 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 03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小麦表型检测系统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便携式无线农业气象远程监测系统工业土壤水分、 温度、盐分、pH、氮磷钾测定仪工业小麦表型检测系统工业育种小区测产系统工业便携式作物粒重测量仪工业无人机变频充电站工业354拖拉机工业单杠拖拉机工业谷物播种机工业液压翻转犁工业联合收割机工业管式多深度土壤监测仪工业农业土壤、气候综合监测系统工业比重精选机工业种子丸粒化设备工业便携式土壤盐分测试仪工业便携式土壤养分检测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3包:20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支票(北京地区投标人)、汇款、投标担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1)支票(支票抬头: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留空);2)汇款(1.凡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huixin6283@163.com并确保款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时间到账;2.投标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11000024210200078956-XM001】);注:邮件标题须以“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 保证金”命名,邮件中需注明汇款经办人姓名、电话、投标单位账户信息;如因未发送邮件、内容缺失、扫描件不清楚无法辨认造成未能查询到投标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账户名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 号:9121 0078 8019 0000 1350 3)投标担保函原件(投标担保函须符合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11]2882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格式见附件7-10);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形式来满足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内容。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递交。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3387002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3387002;联系人:马女士;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者银行汇款的方式递交中标服务费。账户名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账 号:1109 2986 6310 501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增加的变动1最多中标包数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口本项目不适用;口不限制;■限制,具体规定如下:1、本项目【1】~【3】包中,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为【1】个。2、关于投标人所投包的优先中标顺序,规定如下:本项目为保证服务质量按质完成,每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每个标段的自然顺序顺延确定中标,并以此类推。3、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1)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相关规定;(2)在所投包的范围内,如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包数超过规定的最多中标包数,则按照每个标段的自然顺序顺延确定中标,同时决定放弃其余各包的中标资格。未承诺则视为投标无效。2进口产品及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123455.15.25.2.1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5.2.35.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和电子版1份(具体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电子版应为响应文件最终版的Word格式文件和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的完整扫描件并编辑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且可打开可复制,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封面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逐页盖章并编写页码,页码须与目录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4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按以上规定签字和加盖章的投标视为其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文件密封装在投标文件袋中,投标文件袋在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制,在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袋正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标号、包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填入开标日期和时间。15.3外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4.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汇款单底联复印件或者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提供二份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原件,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投标现场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第14条款相关要求制作密封的,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33条相关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6.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8.3未宣读的投标报价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4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8.5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必须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不适用)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不适用)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有效凭证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2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6.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如果是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取。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序号评审条款评审项评审细则1价格(30分)价格(3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部分(70分)基础分(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打分:(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打30分;(2)一般性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减3分,扣分最高不超过30分;(3)#项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分最高不超过30分。2技术部分(70分)供货方案(10分)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价,其中:(1)配送方式(2)供货时间(3)技术方案及保障措施(4)货物交接的具体技术方案(5)风险分析与解决方案,进行评价:上述五项内容均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2分,最低得0分。2技术部分(70分)项目实施方案(12分)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其中:(1)应急保障措施(2)备品备件情况(3)车辆维护保养方案(4)人员配备及整体水平,进行评价:上述四项内容均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3分,最低得0分。2技术部分(70分)售后服务方案 (18分)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及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其中:(1)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响应及处理周期,(3)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4)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网点整体情况,(5)培训服务方案及目标,(6)培训人员整体水平,进行评价:上述六项内容均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18分;每有1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分;每有1项内容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3分,最低得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便携式无线农业气象远程监测系统件12土壤水分、 温度、盐分、pH、氮磷钾测定仪件23小麦表型检测系统件44育种小区测产系统件15便携式作物粒重测量仪件26无人机变频充电站件27354拖拉机件18单缸拖拉机件19谷物播种机件110液压翻转犁件211联合收割机件112管式多深度土壤监测仪件413农业土壤、气候综合监测系统件114比重精选机件215种子丸粒化设备件116便携式土壤盐分测试仪件217便携式土壤养分检测件2便携式无线农业气象远程监测系统主机功能要求:系统显示:带背光显示的液晶屏,显示信息包含:当前日期与时间、传感器数量、测量参数及数值、电池电量、语音状态、经纬度、网络状态、数据存储数量、存储卡状态、SIM卡方式等;数据采集方式:支持定时采集和手动采集两种模式,并且可以自由切换,对工作无影响;手动数据采集:设备有手动采集数据及保存数据的功能,快捷及时保存特定环境中采集的数据指标;自动采集频率:5分~99小时内任意设定采集时间,最小间隔时间5分钟,数据自动记录并存储,存储数量可通过屏幕显示信息查看,同时数据记录带有存储时间;数据上传:设备自带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测量数据通过4G/5G实时自动上传到服务器后,可通过网页端或手机APP进行查看,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能上网,均可查看下载数据;安卓和苹果系统均可支持手机APP端查看;数据管理:设备支持在仪器显示屏上直接查看数据和数据删除功能;数据储存:主机可储存至少5万组数据量,也可通过外置SD/TF储存卡存储,存储卡最大支持32GB;超限报警:可根据需要进行设定参数超限值,当检测到数据超出设定值后会有报警信息,设置简单、快捷,并有语音超限值报警提示;网络状态:设备自动显示当前网络状态链接状态,可直观判断网络链接成功与失败;扩展接口:设备自带SIM卡*1、TF卡*1、电源接口*1、USB接口*1、有线传感器接口*1;数据导出:设备支持多种数据导出方式,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导出文本数据或者通过网络端口直接上传至平台,方便用户在电脑端查看;传感器连接:可通过有线传感器接口与传感器进行连接,同时设备支持多个传感器的连接,连接时可通过集线器进行连接,集线器有一拖四、一拖六,实际使用时按需配置,可连接不少于32种不同类型传感器(扩展线为IP68,一体结构);超声波风向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采用超声波原理,范围宽,数据准,无无机械损耗;系统供电:采用交直流两用模式电池容量:7.4V/1800mAh大容量锂电池供电,并且有电池过充和过放保护功能;省电设计:系统采用低功耗设计,确保系统在电池充满电量后,可以长期在野外使用,长期不间断进行数据采集;屏保功能:设备具有屏保功能,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以自动屏保,可省电,但不影响数据采集;自动唤醒:设备应用时具有唤醒功能,可轻触唤醒键自动唤醒显示;待机要求:待机时长≥7天;适配器要求:设备充电须用专配的电源充电,适配器规格8.4V/1.5A,充满电需约3.5h;充电中适配器指示灯为红灯,充满后指示灯变为绿灯。精准定位:实时显示采集点经纬度并保存;坐标精度:3位小数,±0.05分(≤50M);手动选项;远程升级:设备具有对硬件进行嵌入式固件程序远程升级的功能,优化程序过程中不影响用户使用;语言切换:设备支持中英文任意切换,不影响使用;工作环境要求:温度:-40℃~80℃;湿度:5%~98%;传感器技术参数要求:温度测量范围:-40℃-120℃;分辨率:0.1℃;精度:±0.4℃湿度测量范围:0-100%RH;分辨率:0.1%RH;精度:±3%RH光照强度测量范围:0-200000Lux;分辨率:1Lux;精度:±2%(0~20000LUX)二氧化碳测量范围:0-2000PPM;分辨率:1PPM;精度:±(50ppm+测量值×3%)土壤温度测量范围:-40~100℃;分辨率:0.1℃;精度:0.1℃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分辨率:0.1%;精度:±2%土壤盐分测量范围:0~23ms/Cm;分辨率:0.01ms/Cm;精度:±2%光合有效辐射范围:1-2,700μmolm-2s-1(400-700nm);分辨率:1μmolm-2s-1;精度:±1μmolm-2s-1风向测量范围:0-45m/s;精度:±(0.13-0.015)m/s风速测量范围:0-359度;精度:±3度雨量测量范围:0~4mm/min;分辨率:0.1mm;精度:±0.1mm土壤PH测量范围:0-14PH;精度:±0.5土壤水分、温度、盐分、pH、氮磷钾测定仪主要功能1.无线通讯功能:自动上传测量数据,设备通过2G/4G网络方式与服务器通讯,实时发送至服务器,上网页查看数据,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能上网,均可查看下载数据;2.含手机APP,支持安卓及苹果系统,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能上网,均可查看实时数据;3.低功耗设计,增加系统监控和保护措施,避免系统死机;4.中文液晶显示,可显示当前日期时间,各传感器测量数据,存储容量,已存储数据条数等信息;5.主机数据存储容量大:设备内部Flash可存储近3万条数据,标配4G内存卡,亦可与Flash中数据同时存储;6.内置锂电池供电:7.4V2.8Ah锂电池,具有充电保护、电压过低提示功能。外接电源为8.4V(1000mA以上)直流电源;7.采集设置: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使用,可设置定时采集,也可手动采集;8.语音设置:可根据需要设置语音播报功能开/关/超限开;9.语音报警功能:主机语音设置为超限开后,即可语音播报超限信息;10.主机可通过集线器接入不同类型的传感器,互不影响精度;11.自带GPS定位功能,数据采集时可自动显示采集点地理坐标;12.可扩展传感器类型及数量,最多32个种(扩展线为IP67,一体结构)。管理云平台功能:1、自带仪器云管理平台包含C/S架构,可将所有便携式设备及在线设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数据备份不丢失,查看操作方式包括网页端及手机端(安卓/苹果系统均可用);2、显示每种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检测时间、采集地点GPS坐标信息;3、数据可通过4G/2G网络方式或者USB数据线导入方式上传至管理云平台。平台内数据可下载,分析,打印;4、平台支持设备数据存储,提供足够容量存储;5、平台为设备数据提供曲线与表格等报表形式,且数据可导出与导入;6、平台可以结合数据进行报表制作,报表打印,报表导出功能;7、软件可在线升级。详细主机技术参数:记录容量:设备内部Flash可存3万条数据,标配4G内存卡存储采集时间间隔:≤5分~99小时语音播报:中文普通话工作电源:≤7.4V锂电池供电工作电流:待机功耗10mA,其他功耗据配置而定传感器技术参数:土壤氮范围:≤0~1999mg/kg精度:≤士2%FS分辨率:≤1mg/kg土壤水分范围:≤0~100%精度:≤±3%分辨率:≤0.1%土壤磷范围:≤0~1999mg/kg精度:≤士2%FS分辨率:≤1mg/kg土壤温度范围:≤-40℃~100℃精度:≤±0.5℃分辨率:≤0.1℃土壤钾范围:≤0~1999mg/kg精度:≤士2%FS分辨率:≤1mg/kg土壤盐分测量范围:≤0~23mS/cm测量精度:≤±2%FS分辨率:≤0.01mS/cm土壤pH范围:≤0~14分辨率:≤0.01▲小麦表型检测系统功能要求:检测指标:可测量小麦亩穗数、理论产量、穗长、小穗数、总粒数和千粒重、小麦株高、夹角、茎粗、等指标,这些表型参数为小麦品种筛选、小麦产量预测、麦穗动态发育、基因定位、功能解析和小麦遗传育种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小麦田间亩穗数区域面积:可检测0.25平方米内的小麦亩穗数,可根据用户需求对图片任意区域面积进行裁剪,也可以进行全图裁剪,自动获取裁剪区域面积、对应面积的穗数、折算的亩穗数。面积标定:利用升降可调四球式面积标定组件,快速标定固定面积的小麦数量。面积标定组件沿其杆中心间距为765mm,标定高度为750-1600mm可调。2.批量分析:可同时检测和批量分析5张照片的亩穗数量(≤5张),并可获取其平均值,可先拍照后批量处理,提高效率。3.小麦理论产量计算:通过自动检测标定物范围内的小麦数量,并折合成亩穗数量和理论产量,穗粒数、千粒重、结实率用户可手动进行输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也可以计算实收产量。4.具有遮挡率和灵敏度补偿特性:对小麦在扬花期、灌浆期、半成熟期的小麦进行测量,误差<±5%,并可缩放图像进行查看。小麦多穗同时测量:一次可以测量10个麦穗长度、小穗数和自动求取平均值。5.序号自动定位:可从左到右自动定位麦穗序列号,作物名称和麦穗序列号一一对应。6.符号标记功能:长方形的框可表示小麦的穗长,红色的圆点可表示小穗数数目,便于用户观察。7.一体式连接:压板和转轴柄一体式连接,方便固定作物茎部,减少风吹草动对作物角度拍摄的影响。数粒速度快:成像清晰,数粒准确,自动去杂,1000粒以下种子识别只需1秒。数粒范围:10-8000粒8.自动换成千粒重:可通过识别的种子粒数,输入重量,可自动换算出千粒重。自动高度识别:自动识别结果中显示识别的株高和穗长数据,手动录入作物其它数据(如品种、生育期等)完善作物信息。9.数据采集方式:可多点快速取样,数据可批量分析并获取平均值。10.品种名称批量添加:作物和品种可以直接在手机上进行添加。添加品种时,可对品种单个名称进行添加,也可批量添加。解决用户材料多,单个输入较为繁琐的问题。11.数据互联互通:该软件嵌入知种APP中,轻量级移动端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时采时分析。各模块数据高效实时互联互通,提高数据的高度融合性。12.动态加密:可通过验证码进行加密,一个账号可在多个手机上使用,但不能同时使用。比例尺自动矫正:任意手机可拍照,且拍摄成像视角可以被自动矫正,避免了拍照变形误差。智能修正:触摸屏幕可进行修正,使结果更精准,可达100%。数据查看:数据查看多样化,拍照分析后即可查看结果,也可在历史记录中查看数据报表。数据导出和共享:支持数据修正、查询、编辑和导出,数据可导出Excel格式,并可分享至微信、QQ或者钉钉,便于多应用方式查看数据。13.外形尺寸:小麦亩穗数外形尺寸:765*765*(750-1600)mm标定杆可上下伸缩调节高度;麦穗形态外形尺寸:460mm*340mm*38mm;小麦夹角茎粗外形尺寸:307mm*140mm*80mm;千粒重外形尺寸:33.5*23.3*0.4(cm);株高外形尺寸:0-1.8m。测量范围和误差:小麦亩穗数测量误差≤±5%;麦穗形态测量范围:5~20cm,误差:穗长:±2%,小穗数:≤3个;小麦夹角测量范围:0-180°,作物茎粗:0-5.2cm,夹角测量误差:±5%,作物茎粗测量误差:±1%;千粒重测量误差:±2‰;株高测量范围:0.6-1.5m,测量误差:±1‰。硬件配置:1.十字标定杆1支:四球式面积标定支撑组件2.麦穗背板装置1块:黑色双面细磨砂亚克力材料装置3.小麦夹角手持装置1台:便携式手机固定装置4.小麦株高标定杆1支:便携式黑色移动标定杆5.超薄发光板1块6.数据采集器彩色屏终端机1台育种小区测产系统仪器用途该产品广泛用于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的产量测量。仪器配置测产箱1台,主控台1件,三防平板电脑1台,空气压缩机1台,方形进料斗1件,U盘1个功能参数1)配置10寸触摸彩屏:出厂已安装软件,方便用户直接使用,软件可在线直接更新。2)提供多种水分测量曲线:可支持玉米、小麦,水稻进行谷物水分测定,带多点水分曲线校准(支持用户自行校准)、重量校准的设置。高精度水分测量原理可以快速准确的测量水分,可实现实时收获和测产。★3)自动规划小区路线图:软件可在线规划16种小区测产路线图,可以把实际测产谷物和地块相匹配,方便用户整理各个地块数据,用于做谷物对比分析。4)采用分组取样测量:每次可以测量2.5kg谷物,解决物料紧实度对测量水份重复性及容重准确性的影响。5)模式切换:自动和手动测产模式可自由切换。自动模式状态下,仪器可以判断和识别料位状态,依据路径不断切换小区,减少用户。手动模式状态下,当该小区测量完成后,需用户手动启动下一个小区的测量模式。★6)热力图方式呈现:软件可将测产数据用热力图的方式呈现,颜色深浅表示水分、重量和容重的高低。图像化展现方式,使各个小区的数据更直观。7)称重精度高:利用倾角和振动补偿称重原理,减小物料仓斗晃动和振动对称重精密性的影响,使称重更精准8)设备可自由移动:底部配备有刹车万向轮,可360度旋转和实时固定,方便设备实时移动。9)设备一体式连接:电脑、谷物测产箱、打印机可以一体式连接,并可方便安装和拆卸。10)数据打印:平板可以直接与打印机连接,支持数据实时打印。11)数据导出:可大容量存储数据,支持数据单选、全选和删除,并可导出Excel格式。12)测量数据快速:测量时间快且稳定、准确,稳定后6秒输出数据结果。13)数据传输:设备支持与Android平板RS232串口通信,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和反向控制。14)障碍小区自动规避功能:在规划小区路线时,若该小区有障碍物或无种植作物,测产时可自动跳过该小区。#15)配套APP可与作物夹角茎粗,稻穗形态,亩穗数,作物株高,株型等数据在同一平台上分析,查看,支持banner图左右滑动查看,并可点击图片,对内容进行详细查看;(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4、技术参数1)外形尺寸约:760mm*480mm*135mm2)供电模式:DC12V-24V,适配常规的电池或者电源适配器3)设备功率:30W4)测量作物:玉米、小麦、水稻5)测产指标:重量、水分、容重6)称重范围:2.5kg/次7)称重精度:精度:±10g/次8)含水量精度:精度:±1%9)容重精度:±10g/L/次便携式作物粒重测量仪1.功能:可快速获取种子的重量、数量、千粒重、籽粒长、宽、周长等参数信息。2.参数:检测分析时间小于5秒/次;可测量种子直径不小于1.5mm;3.种子重量测量误差小于0.05g;种子籽粒个数测量误差不大于1%;4.图像采集分辨率不低于500w;无人机变频充电站输出通道1.直流充电输出42-59.92V/9000W2.风冷散热器供电12V/6A3.交流输出220V/1500W4.电池充满时间:9-12分钟充满一块电池(智能飞行电池)5.油箱容量≥30L6.启动方式:一键启动7.发动机最大功率≥12KW8.燃料类型:92#汽油9.参考油耗≤500ml/kWh10.机油型号:-40354拖拉机1.外形尺寸约(mm)≤3600×1550×19102.最小使用质量≤1370(kg)3.最大配重质量前/后≤80/80(kg)4.发动机要求型式:四缸、水冷、直立、四冲程标定功率≤25.7(kW)额定转速≥2400(r/min)5.变速箱档数:前进/倒退≤8/26.速度范围:前进≤2.2~33.52(km/h)倒退≤2.9~13.38(km/h)7.轮胎规格:前轮6.5-16后轮:1.2-248.前轮轮距(可调)≤(mm)12009.后轮轮距(可调)≤(mm)120010.最小离地间隙≤300(mm)11.最小转向圆半径≤3.7±0.4(m)12.动力输出轴型式半独立式13.动力输出轴转速≤540、720(r/min)14.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20.56(kW)15.耕深调节方式高度调节、简单位调节16.最大牵引力≤6.7(KN)17.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单杠拖拉机1.分类:轮式拖拉机2.标准:国四排放标准3.配套功率≥20马力4.驱动形式:后轮驱动5.参考轴距约:1590毫米6.应匹配现有农机具改造技术服务谷物播种机1.结构型式:机械式、悬挂式2.配套动力kW:22.1~58.8#3.整机外形尺寸约(长×宽×高)mm:1560×2340×12104.作业速度范围(m/s):0.56~1.395.作业小时生产率(hm2/h):0.38~0.966.行距(cm)≥607.工作行数(行)≥48.工作幅宽(cm)≥2409.排种器型式:勺轮式、金属材料10.排种器数量(个)≥411.排肥器型式:外槽轮式12.排肥器数量(个)≥413.排种开沟器型式:芯铧式14.排种开沟器数量(个)≥415.深度调节范围(mm):30~5016.排肥开沟器型式:芯铧式17.排肥开沟器数量(个)≥418.排肥开沟器19.深度调节范围(mm):50~8020.种/肥箱容积(L)≥8.5×4/26021.排量调节方式:种:变速箱/肥:螺纹式22.播种部分传动方式:轴+链+齿轮23.地轮型式:橡胶轮24.地轮直径(mm)≥60025.地轮高度调节范围:0~10026.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液压翻转犁1.犁体个数,正反各3个,付犁正反各3个;2.配套动力80-100马力,卡座式结构,扁钢犁柱带安排剪切螺丝3.犁体高720mm,犁体间距650-700,主梁100*100高强管,4.带快速挂接,删条犁头,单铧耕副295-318mm。5.耕深20-30厘米,耕幅120厘米。6.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联合收割机1.结构型式:履带自走全喂入2.整机外形尺寸:长度约(mm)5400宽度约(mm)2450高度约(mm)27503.结构质量/使用质量(kg)≥3760/40304.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kW)≥80.15.行走部:履带接地压力(kPa):结构质量:21.1,使用质量:21.4最小离地间隙(mm)283-3006.割台部:割台搅龙螺旋拔齿式,作业幅宽(mm):2100喂入量(kg/s):57.脱粒部:脱粒滚筒型式:钉齿轴流式外径×长度约(mm):Ф620*1960★8.作业小时生产率h㎡/h:小麦:0.4-0.80、水稻:0.3-0.6★9.单位面积燃油消耗量kg/h㎡:小麦:15-30、水稻:17-3510.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管式多深度土壤监测仪1.土壤含水量测量范围:干土~饱和土;测量精度:±2%★2.土壤含盐量:测量范围:0~17dS/m3.测量精度:±10%(<5dS/m)5dS/m以上(盐碱地)需要校准4.土壤温度:测量范围:-25~80℃;测量精度:±0.5℃5.通讯方式:4G6.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25000h7.供电方式:内部磷酸铁锂电池供电;外部太阳能板适配器供电8.适配器供电:工作电压内部工作电压:3.2V;外部输入电压:9V9.长效续航内置大容量锂电池,可独立工作45天以上10.外接太阳能电池板,可实现连续工作11.防水防尘:最高级别IP68#12.需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报告农业土壤、气候综合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是一款基于物联网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研发而成无人值守气象多要素自动监测系统。由气象传感器、气象数据采集仪及管理云平台、APP等部分构成,可监测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土壤水分、土壤温度、风速、风向、雨量、光照强度等常规气象要素,具有实时采集、传输存储、超限预警、数据分析等功能。功能要求:#气象监测系统自带有管理云系统、APP,无论身在何处均可上网通过网页或手机查看实时数据。技术要求:1.整机工作环境:室外温度:-40~+50C;相对湿度:0~100%RH(不凝露);2.通讯:设备网络支持联通移动的2/3/4G(摄像头只支持4G卡),电信4G;3.位置:设备有GPS模块,具有自动获取位置定位和海拔高度计算功能;4.长效续航:系统供电系统为太阳能+充电电池结合模式。传感器内置大容量锂电池,可独立工作15天以上;外接太阳能电池板,可实现连续工作;双重供电系统保障设备正常供电。5.防护等级:IP656.数据采集频:出厂默认1h采集一次(后续用户可按需在手机app或者web平台上设定)7.主机可通过云管理系统远程设置数据采集时间、发送时间间隔及网络IP地址。8.传感器可在管理云平台进行任意配置,共50路,可接16种类型传感器,可通过手机app设置进行增加传感器。9.传感器采用低功耗设计,且内置一次性电池供电,可工作5年以上,传感器与主机无线联接;10.系统支持4G/RJ45网络与服务器通讯同,数据可以上传到上传到云服务器也可上传到自己指定的电脑,可切换,双重保障。11.系统可兼容RS485和Lora两种传感器通讯接口;12.配置超声波风速风向传感器,采用RS485接口+12V电源,无启动风速限制可零风速工作,360°全方位无角度限制,能够同时获得风速和风向数值。13.墒情传感器采用有线RS485+8V电源接口;#14.空气温湿度传感器、光照强度传感器、雨量传感器均采用Lora无线通信接口,独立于主机通讯,单独内置锂电池,系统自动分配设备ID。#15.系统采用FREERTOS操作系统,提升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多数据采集任务的实时性、系统模块化、CPU的高效化应用(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带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16.系统有海拔高度功能,自动获取海拔参数和GPS坐标信息并在app或web平台上显示,可知道设备及数据采集点具体的地理位置,防盗防位移;17.带摄像头:1920×1080,200万像素,焦距4mm,水平视场角89.1°,支持定时拍照功能,可将现场图片上传到管理云平台方便观察植物实际生长情况,亦可在平台上设置拍照间隔和时间;18.带智慧云管理系统包含B/S架构,可将所有便携式设备及在线设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数据永不丢失,查看操作方式包括网页端及手机端(安卓及苹果系统均可用)。19.显示每种参数过程曲线趋势,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显示查看,放大、缩小功能。20.数据可上传至管理云平台。平台内数据可下载,数据对比分析,打印。21.用户可为设备设置最低最高超限值,超限报警提醒。平台支持设备数据云端存储,提供足够容量可永久保存。平台为设备数据提供曲线与表格等报表形式,且数据可导出excel、pdf、csv等格式数据。22.数据评价:可以设置最低最高超限值,可自动进行数据预警分析。23.设备软件和web平台、APP均可支持在线升级。24.标准配置的传感器参数要求:空气温度测量范围:-40~+120℃;分辨率:0.1℃;精度:±0.3℃(-40~90℃);空气湿度测量范围:0%~100%RH;分辨率:1%RH;精度:±2.5%RH(0~90%RH);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分辨率:0.1%;精度:0~50%,±3%土壤温度测量范围:-40℃~70℃;分辨率:0.1℃;精度:±0.5℃风速测量范围:0~60m/s;分辨率:0.1m/s;精度:±2%m/s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1°;精度:±3°雨量测量范围:0~4mm/min;0~9999mm;分辨率:0.1mm;精度:±0.1mm光照强度测量范围:0~200000lux;分辨率:1Lux;精度:±2%FS比重精选机用于小麦、水稻育种、良种繁育及栽培研究中的小区试验种子清选作业。1.配套动力:2.2kw,220v2.清选精度大于99%,3.损失率小于1%4.生产率500公斤/小时或6~8小区种子/小时5.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种子丸粒化设备1.丸粒化合格率99%2.丸粒化单籽率99%3.单粒抗压力3-15N4.丸粒机电源220V,功率1.8KW变频调速5.烘干机电源220V,功率4KW6.整机采用不锈钢制造7.长×宽×高约:1125×580×1250mm8.单次加工量:300-500g裸种9.需提供现场作业技术指导3-5天服务便携式土壤盐分测试仪用途:用于快速测量土壤盐分活度的含量,采用不锈钢探针,直接插入土壤即读出数据。技术参数:#1.盐分量程:0-2.99(g/L)#2.分辨率:0.01(g/L)★3.探针长:250mm4.校准:出厂已校准,无需再校准5.外壳:防水、坚固6.连接器:BNC和8针插头7.电源:9V电池,>4000次测量8.测量频率:1min–24h9.内存:约2620个测量值10.尺寸约:180x85x50mm11.配置:主机,盐度电极250mm;说明书;便携箱。便携式土壤养分检测系统显示:带背光显示的液晶屏,显示信息包含:当前日期与时间、传感器数量、测量参数及数值、电池电量、语音状态、经纬度、网络状态、数据存储数量、存储卡状态、SIM卡方式等;数据采集方式:支持定时采集和手动采集两种模式,并且可以自由切换,对工作无影响;手动数据采集:设备有手动采集数据及保存数据的功能,快捷及时保存特定环境中采集的数据指标;自动采集频率:5分~99小时内任意设定采集时间,最小间隔时间5分钟,数据自动记录并存储,存储数量可通过屏幕显示信息查看,同时数据记录带有存储时间;数据上传:设备自带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测量数据通过4G/5G实时自动上传到服务器后,可通过网页端或手机APP进行查看,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能上网,均可查看下载数据;安卓和苹果系统均可支持手机APP端查看;(需提供具有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管理:设备支持在仪器显示屏上直接查看数据和数据删除功能;数据储存:主机可储存至少5万组数据量,也可通过外置SD/TF储存卡存储,存储卡最大支持32GB;超限报警:可根据需要进行设定参数超限值,当检测到数据超出设定值后会有报警信息,设置简单、快捷,并有语音超限值报警提示;网络状态:设备自动显示当前网络状态链接状态,可直观判断网络链接成功与失败;扩展接口:设备自带SIM卡*1、TF卡*1、电源接口*1、USB接口*1、有线传感器接口*1;数据导出:设备支持多种数据导出方式,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导出文本数据或者通过网络端口直接上传至平台,方便用户在电脑端查看;传感器连接:可通过有线传感器接口与传感器进行连接,同时设备支持多个传感器的连接,连接时可通过集线器进行连接,集线器有一拖四、一拖六,实际使用时按需配置,可连接不少于32种不同类型传感器(扩展线为IP68,一体结构)系统供电:采用交直流两用模式电池容量:7.4V/1800mAh大容量锂电池供电,并且有电池过充和过放保护功能;省电设计:系统采用低功耗设计,确保系统在电池充满电量后,可以长期在野外使用,长期不间断进行数据采集;屏保功能:设备具有屏保功能,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以自动屏保,可省电,但不影响数据采集;自动唤醒:设备应用时具有唤醒功能,可轻触唤醒键自动唤醒显示;待机要求:待机时长≥7天;适配器要求:设备充电须用专配的电源充电,适配器规格8.4V/1.5A,充满电需约3.5h;充电中适配器指示灯为红灯,充满后指示灯变为绿灯。精准定位:实时显示采集点经纬度并保存;坐标精度:3位小数,±0.05分(≤50M);手动选项;远程升级:设备具有对硬件进行嵌入式固件程序远程升级的功能,优化程序过程中不影响用户使用;语言切换:设备支持中英文任意切换,不影响使用;工作环境要求:温度:-40℃~80℃;湿度:5%~98%;#软件要求:(需提供具有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自带管理云平台,无论身在何处,可随时随地通过电脑网页在线查看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也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智能手机APP端查看历史和实时数据。2.数据中心具备历史数据表格、线形图及柱状图显示;平台内数据可下载,分析,打印。3.可为设备配置传感器报警条件,预置若干常用的农作物的报警配置。4.可以设置最低最高超限值,APP推送报警,可自动进行数据预警分析。5.设备主机采集的信息,加上云平台自带的历史数据,可按客户需求建立对应的作物生长模型,根据该模型,可对当下的作物提供适应的农事操作及作物病情灾害提前预警。6.平台支持设备数据存储,提供足够容量可永久保存。7.平台为设备数据提供曲线与表格等报表形式,且数据可导出与导入。8.各传感器数据可按各区块种植作物信息按天、周、月、生长季、半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各阶段分类查看,可环比、同比统计该时段最大、最小及平均值。9.登录界面可显示GIS地理信息,查看更加的直观。10.平台传感器示意图可显示传感器在线状态,流量状态及电池电量状态等,可远程在线校准传感器偏移值。11.可按用户需求自定义系统配置,包含:单位信息、基地信息、地块信息、用户信息、报警信息、我的仪器、卡号管理等。12.平台包含网页端PC端和APP端软件均可在线远程自动升级。13.可设置上下级查看权限,不同权限的管理者可根据需要调整所需查看的内容。传感器技术参数要求:温度测量范围:-40℃-120℃;分辨率:0.1℃;精度:±0.4℃湿度测量范围:0-100%RH;分辨率:0.1%RH;精度:±3%RH光照强度测量范围:0-200000Lux;分辨率:1Lux;精度:±2%(0~20000LUX)二氧化碳测量范围:0-2000PPM;分辨率:1PPM;精度:±(50ppm+测量值×3%)土壤温度测量范围:-40~100℃;分辨率:0.1℃;精度:0.1℃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分辨率:0.1%;精度:±2%光合有效辐射范围:1-2,700μmolm-2s-1(400-700nm);分辨率:1μmolm-2s-1;精度:±1μmolm-2s-1总体要求:投标总价应包含设备、软件、调试安装培训、装卸运输及商业税费等一切费用至用户现场落地价;环境设备分项报价应含云服务平台、支持安装通讯服务、基地土建基座、人工搬运、旧设备现场服务升级改造;农机设备分项报价应含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需各工程师现场3-5天服务,组装对接农场现有农机具配套升级服务、组织培训农机试车技术指导等;完成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中标人以外的任何费用。标注“▲”项设备为本项目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要求:1.安装和调试:中标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方应在产品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2.技术培训:中标方应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直至买方能完全操作(投标人列明具体培训计划方案),提供详细培训计划。3.售后服务及验收:3.1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特殊要求货物,详见采购清单,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所提供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按三包规定执行;3.2质保期内免费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应明示售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3.3供货方需提供设备的全部技术资料。3.4验收要求:由招标人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以及验收,并出具验收清单,作为交货和结算的依据。验收依据为国家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4.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说明:1.招标方对所选购的配件保留最后解释权。)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服务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服务:数量:3、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5、本合同货物服务的交货(实施)时间及交货(实施)地点交货(实施)时间:交货(实施)地点: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买方: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7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付款条件详见合同特殊条款9技术资料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0质量保证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1检验和验收11.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索赔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延迟交货13.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应货物。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违约赔偿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5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6税费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违约解除合同18.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9破产终止合同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0转让和分包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1合同修改2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计量单位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适用法律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详见合同特殊条款。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6.2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各执2份,招标代理执2份。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市农林科学院。1.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人。1.3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客户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3、项目完成期及付款条件3.1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3.2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同时卖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合同价格5%);(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先期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自动转为质保金(或质量保函)。1年后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30日内无息退还给卖方。设备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中标方应将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送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5、质量保证:5.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5.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所有货物均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6、索赔:6.1索赔通知期限:10天。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2-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金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来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负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拒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 别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内容(如有),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该部分投标人应结合第五章中《采购需求》中内容并参照第四章中《评标标准》的各项评分因素自行编制: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1.农、林、牧、渔业,2.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实质性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在项目组中承担的职务职业资格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购置与更新中标结果公告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种质资源鉴定及育种设备 超高用量组织研磨仪 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