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防控项目 化学农药中标结果公示(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

二、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兴市晟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21283MAC5384FX9
泰兴市佳源新天地2号6幢521室
18.26元
18.26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扬州智雅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2MADAWRB67X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后营路58号
13.93元
13.9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采购包一:
名称: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
品牌(如有):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100g/瓶
数量:87069瓶
单价:5.8元
采购包二:
名称: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
品牌(如有):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40g/瓶
数量:57943瓶
单价:8.75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佳山、吴海红、程青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5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包一:10278元:采购包二:956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郇国磊
联系电话:18961366645
采购包2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郇国磊
联系电话:18961366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53271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532712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2(扬州智雅植保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泰兴市晟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

品目
化学农药

采购单位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
灌南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5: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海红,程青芳,陈佳山

总成交金额
¥0.003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菁

项目联系电话
15153271231

采购单位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6136664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菁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6%氟环唑·咯菌睛悬浮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22645万元,资产总额为1058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10200万元,资产总额为87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3人,营业收入为8500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扬州智雅植保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0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中型”“小型”“微型”“蓝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我单位参加本次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投标产品报价已最优惠,特此说明。企业名称(盖章):扬州智雅植保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0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6人,营业收入为17688万元,资产总额为622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漂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12393.64万元,资产总额为10933.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6人,营业收入为15632万元,资产总额为333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泰兴市晟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3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采购人: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25第四章项目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288万元,共分为二个采购包,(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一:150.5万元、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二:137.5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一: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单价最高限价为7.60元/瓶;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瓶;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6.00元/瓶。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9.00元/瓶;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瓶;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单价最高限价为0.55元/袋。注: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则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的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采购需求: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询价小组报告)。(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方式:(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响应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0:00:00(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0: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联系方式:189613666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联系方式:李工151532712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郇先生电话:18961366645八、电子招投标说明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17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询价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询价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5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开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5、询价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询价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询价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询价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按询价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8、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报价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响应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证明供应商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1.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响应函和开标一览表14.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响应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询价有效期15.1询价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询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予以拒绝。16、询价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于原询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这一要求而放弃询价,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询价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提供五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询价文件第二章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8.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报价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询价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1、开标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报价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21.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报价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询价小组22.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审。22.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询价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报价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报价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询价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5.1报价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询价小组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询价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询价小组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报价文件的。26.1.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2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或者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9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0报价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询价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27、确定成交单位27.1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2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4.2向采购人或者其他与本项目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8.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8.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8.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8.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8.4.4提起质疑的日期;28.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8.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8.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9.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9.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9.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9.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成交通知书29.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灌南县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灌南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1.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合计(大写): 人民币 (小写:¥)(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所有含税费用,同时包含分装送到指定地点价格,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分发、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三、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质保期和质保金7.1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质保金:/。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8.2交货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8.3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九、合同款支付9.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账后按合同付款(不计利息)。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采购人应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9.3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通知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合同款。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0.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0.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质量要求:乙方供货完成后,提供质检报告,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验收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11.4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由上述部门和专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灌南县。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县财政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3.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16.3.2技术规格16.3.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16.3.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16.3.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灌南县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二、采购清单采购包采购产品规格型号预估采购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元)预算金额(万元)登记作物防治对象采购包一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100g/瓶6.5789万瓶7.6050.00小麦赤霉病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ml/瓶10.0000万瓶5.0050.00小麦赤霉病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100g/瓶8.4166万瓶6.0050.50小麦赤霉病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40g/瓶5.6333万瓶9.0050.70小麦赤霉病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50g/瓶9.9000万瓶5.0049.50小麦赤霉病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袋67.8181万袋0.5537.30小麦调节生长采购包采购产品规格型号预估采购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元)预算金额(万元)登记作物防治对象采购包一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100g/瓶6.5789万瓶7.6050.00小麦赤霉病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ml/瓶10.0000万瓶5.0050.00小麦赤霉病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100g/瓶8.4166万瓶6.0050.50小麦赤霉病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40g/瓶5.6333万瓶9.0050.70小麦赤霉病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50g/瓶9.9000万瓶5.0049.50小麦赤霉病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袋67.8181万袋0.5537.30小麦调节生长注:本项目为预算固定总价方式,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数量和单价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农药对应的产品及采购预算价,采购人全部使用完采购预算(单项产品投标数量×单项产品单价=单项预算金额)。三、产品技术指标和要求1、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产品运输、分配、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使用安全问题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四、商务条款★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分发、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具体服务成本由采购方根据工作量统筹安排,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3、供应商必须考虑货物(产品)供应、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提供详细的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5、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将会对所供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6、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质保期:1年。★8、合同签订的时间: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同时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9、供应商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0、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项目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账后按合同付款(不计利息)。五、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在对采购项目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指标等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对所招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报价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的序号、品名、规格配置等,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报价中要求包括本次农药采购的所有费用。报价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农药加工制造、相关检测、第三方核查及试验费、采购、包装运输费、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验收、保险、交付、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六、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本文件所提出的采购农药的规格参数、技术要求、付款方式、质量要求、保质期限等重要商务要求,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询价采购小组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七、其它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第五章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评审程序)一、询价小组1、由采购人依法组织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2、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参加询价(投标)的响应文件,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3、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4、评审过程接受纪检、检察、财政监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公证等有关部门的监察和监督。5、评审过程保密(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或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无效响应文件。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政策功能(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根据《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通知》规定,该划型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三、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购人将委托询价小组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2、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重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澄清者,以不利于供应商为原则处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询价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询价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询价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四、详细评审1、询价小组仅对通过以上评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成交标准执行,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货物单价总报价最低(即综合单价最低)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五、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即综合单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结果按响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4、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对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六、其它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采购包(项目编号:)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须知、合同条款、项目需求及其他条款后,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响应报价(综合单价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计算方式及要求详见报价明细表。2.综合单价为各项单价报价相加的总和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包采购产品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元)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一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100g/瓶50.00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ml/瓶50.00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100g/瓶50.50汇总此处填写综合单价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40g/瓶50.70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50g/瓶49.50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袋37.30汇总此处填写综合单价采购包采购产品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元)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一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100g/瓶50.00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ml/瓶50.00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100g/瓶50.50汇总此处填写综合单价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40g/瓶50.70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50g/瓶49.50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袋37.30汇总此处填写综合单价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注:1、采购数量×单价=预算金额,否则做无效标处理。2、综合单价为各项单价报价相加的总和3、注:填报数量栏时,如遇到总价除以单价,除不尽的情况,数量一律按进一位填写格式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4、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公司在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则视为我公司出具的声明为虚假材料,我单位愿意接收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格式7、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格式8、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询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询价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格式12、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格式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防控项目 化学农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