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关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4)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08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WQCG2024-086

二、项目名称: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北京诚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2号院1号楼2层202室
91110302MA01GHX95L
13132215883
7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北京诚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0

2
北京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0.3

3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70.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 12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赵金炬,王淑华
采购人代表:庞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G10楼

联系方式:0222931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光明道7号底商2楼

联系方式:1335209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伯杰

电 话:1335209615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QCG2024-086)招标单位: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公司: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8一、采购内容8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8三、技术要求8四、商务要求9五、投标要求9六、投标程序9七、评定中标的方法10八、项目需求书14九、其他注意事项20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2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33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6第一部分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4-086) 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QCG2024-086项目名称: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预算金额:70.46万元最高限价:70.46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 (万元)最高限额 (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其他 1 是70.4670.46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6日到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公告第三条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及单位介绍信(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电汇截图现场提交或打包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3352096156@1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标题若未注明清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经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400元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3日14点30分。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底商10-7二楼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其他补充事宜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紫泉支行开户行账号:0302097509000012394联系电话:15332147062注:1)汇款时备注目编号;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G10楼联系方式:022-29311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底商10-7二楼联系方式:153321470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工电话:15332147062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编 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 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随身携带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3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以邮件形式通知。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底商10-7二楼交时间:详见公告5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公告6开标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底商10-7二楼递7项目周期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 12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9招标文件费用领取招标文件文件时间:详见公告。领取招标文件费用:详见公告 领取地点:详见公告 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变更采购方式的,见招标文件说明)11投标保证金无12履约保证金无开标前投标单位若未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的视为废标处理。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就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实施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标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工作。2.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三、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二)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所投项目提交详细的方案,对本项目内容描述准确,无遗漏。(三)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负责人员简历及参与项目经历。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谈判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期: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9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总额的60%定金;全部完成,结清余款,即合同总额的40%。(以合同为准)。(五)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有效。(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五、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中标单位不得转让、转包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3.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交货验收时要求对项目需求书中的每一项技术指标进行严格验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欺诈,如果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六、投标程序(一)参加人员及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被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三)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接受审查。(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件以CD-R光盘形式递交,一式三份,随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一同提交。七、评定中标的方法(一)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技术标与资信标的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只有投标人技术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的投标单位方能进入下一轮商务报价,否则将被拒绝,不再参与商务标评审。(二)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三)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本项目投标价格不能超过财政上限,若报价均超过财政上限,则本次投标无效;在技术指标、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条件下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四)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1]11号)的规定,对于一级不诚信行为投标人给予其报价5%的加价,二级不诚信行为投标人给予其报价7%的加价,三级不诚信行为投标人给予其报价10%的加价。(五)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围标或陪标的;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5.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未按主要设备技术要求清单备注要求完善投标清单的;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资格不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递交有效证明文件的;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包封、胶粘的。第一部分 资信、技术因素 (100 分)分值1投标人实施能力1、2021年至今承担的本项目同类型项目业绩,每具有 1 项得 1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具备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5 分;无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0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附在标书内,并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3、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机构颁发的人员参加相关项目培训的证明文件 8 人以及上,10 分;4-7 人,5分;4 人以下,0 分。(提供人员培训证明复印件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附在标书 内。上岗证或培训内容,需包含柴油机动车尾气检测因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因子及加油站检测因子,否则不得分)4、每具备一名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得2.5分,最高得5分;每具备一名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5、在天津市具备长期固定的服务场所得 5 分,否则 0 分。(独立实验室或子公司、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标书内,否则不得分)30 分2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15 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不强,10 分;方案一般,无针对性,5 分。153检验设备及手段检测设备齐全、能更快、更好的完成本项目、且投标人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的,15 ;检测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且投标人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的,10 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的,5 分。(提供仪器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154质量保证 措施体系完整,措施有力,15 分;体系较完整,措施较有力,10 分;不完整或措施不得力或缺少,5 分。156工作组织科学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合理、进度安排合理、机械设备配备得当、协调配合方案可行,15 分;组织较为合理,包括人员结构、进度安排、机械设备配备较得当、协调 配合方案基本可行,10 分;组织一般,5 分。157突发事件 响应能提出应急预案与合理化建议,能够在应急状态下及时响应:1 小时以内响应并抵达现场检测:10 分;2-4 小时到达:6 分;4 小时以上到达:2 分。1014、响应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最多减20分(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3)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4)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5)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响应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7)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小组提出的问题的;(9)如果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10)投标样品不齐全的,但不属于重大偏离的。(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围标或陪标的;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5.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投标人资格不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递交有效证明文件的;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保证金收据原件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包封、胶粘的;1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原件一致,如现场查验时与原件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八、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根据《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及《市环保局关于规范移动源和加油站储油库排气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津环保车〔2017〕158号)等文件要求,武清区需全面开展柴油机动车尾气上路检查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及加油站油气回设施检测。2.项目采购范围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设施,项目期限约为12个月。计划于武清区辖区内的主要道路设置1个不固定路检点位,对路上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进行抽查,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对辖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情况进行检测;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施进行检测。3.项目采购目的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严格管控、严厉查处柴油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效果,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转。通过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情况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机械方可进行作业。4.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1)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2)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情况依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3)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二.项目预算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46万元(伍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委托第三方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合计70.46万元,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本预算。三.项目需求(一)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项目1.检查(测)项目、点位和执行标准(1)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检测对象为武清区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检查(测)项目(至少执行其中一项):柴油机动车排放标准、尾气处理装置、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及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依据GB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2)检测点位设置按照采购方要求每次上路在辖区内的主要城市道路设置1个路检点位(非固定)。2.服务时间和频次(1)服务时间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2)服务时段和频次每天(周一至周五,雨雾等不适宜开展检测的天气除外,但需作好记录)开展检测,检测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原则上每天检测时间不低于4小时,每天检测柴油机动车40辆以上,工作周期内检查(测)柴油机动车总量不低于13200辆,并且检测不透光烟度的柴油机动车数量不低于4000辆,如遇重污染天气按采购方要求开展检测。此外,中标人还需根据采购人的临时管理需求,开展其他柴油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如中标人检测人员根据采购人检测方案已经到达检测现场,但由于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如期开展检测的,中标人应做好出勤记录,并由采购人确认,其出勤工作量仍纳入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时段工作量。3.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4.检测人员要求中标人须提供2组以上固定的柴油机动车尾气检测队伍,每组每次路检工作需配备至少3名检测工程师,以及一台车辆配合工作。项目现场检测执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明,且证书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柴油机动车尾气检测参数。5.检测设备要求(1)检测仪器及相关设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并通过相关计量认证。(2)中标人负责检测仪器的校准、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耗材费用。(3)中标人负责提供开展尾气路检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4)若检测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须及时提供备用检测设备。6.其他要求(1)中标人负责黑烟车上路检测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填写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判定等。(2)中标人负责数据的整理、收集和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3)中标人须协助区、镇(街道)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有关黑烟车路检工作的专项行动,及后续跟踪处理黑烟车复检工作。(4)中标人须负责提供所需车辆开展路检工作,并配置道路执法所需的反光标识和劳保用品。(5)中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检测人员的健康、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的保险。(二)委托第三方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项目1.检测项目、点位和执行标准(1)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检测对象为武清区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依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采用不透光烟度法进行检测。(2)检测点位设置在辖区内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放地以及使用(或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等。2.服务时间和频次(1)服务时间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为期约一年。(2)服务时段和频次平均每月不少于3次开展检测,每天检测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300台。此外,中标人还需根据采购人的临时管理需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或其他特殊条件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工作。3.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4.检测人员要求中标人须提供1组以上固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队伍,每次检测工作需配备至少2名检测工程师,以及一台车辆配合工作。项目现场检测执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明,且证书内容包含本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参数。5.检测设备要求(1)检测仪器及相关设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并通过相关计量认证。(2)中标人负责检测仪器的校准、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耗材费用。(3)中标人负责提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4)若检测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须及时提供备用检测设备。6.其他要求(1)中标人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填写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判定等。(2)中标人负责数据的整理、收集和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三)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1.检测项目、点位和执行标准(1)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检测对象为武清区范围内的加油站;检测项目(至少检测其中一项):《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内涉及排放限值的项目,主要包含气液比、液阻、密闭性、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检测)及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等。(2)检测地点数量在武清区辖区内的加油站,25座。2.服务时间和频次(1)服务时间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2)服务时段和频次每月检测2座加油站以上,检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3.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内涉及排放限值的所有参数;(10)供应商的项目现场检测执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明。4.检测人员要求中标人须提供1组以上专职人员完成此项检测任务。每组每次参加检测工作需配备至少2名以上检测工程师,以及一台车辆配合工作。项目现场检测执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明,且证书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检测参数。5.检测设备要求检测仪器及相关设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检测设备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校准证书。6.其他要求中标人应能满足采购方与油气回收相关的其他检测要求。9.其他注意事项(一)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发电子邮件至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号为:13352096156@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两份副本投标文件,其中,纸质投标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标报价,投标文件须每页加盖公章、法人章。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3.第二阶段提交商务标报价文件。(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其他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2.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4、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窜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设备检测服务工程。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组织机构,即“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组织机构解释为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第7.1条所涉及的文件以及所有根据本须知第8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第9条:招标文件的澄清编制的文件资料。4.2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合格的投标人5.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资质。5.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说明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招标和参加招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技术标准和要求(3)投标人须知(4)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文本7.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7.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须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法律约束力。8.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8.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9.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以在投标预备会时以书面形式递交相关资料。9.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出。9.3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四、投标文件的编写10.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11.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文件,业绩文件的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表格,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表格。(2)其他补充文件,包括开标时所提供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投标人应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两副),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装订包封,投标人自行准备包封袋和封皮。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2第二阶段商务标(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两副)。投标人自行准备包封袋和封皮。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14.投标货币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16.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必须提交下列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及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等);(3)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17.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7.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2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投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结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9.4针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规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发出。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20.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编写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套文件,每套文件包括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在规定的位置签字、盖章。20.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盖章。20.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0.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成交,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五、投标文件的提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质文件、技术文件装订成一册(即第一阶段),商务标报价单独装订成一册(即第二阶段),并分别进行包封,且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先用内层包封密封,“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并分别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密封,在外层包封上标明“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字样。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密 封 (第一阶段)资质文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第一阶段电子版 (资质文件、技术文件 )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副本两份密 封 (第二阶段)商务标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第二阶段电子版商务标 (报价文件)副本两份如上述文字与图示理解有出入以图示为准21.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正确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开标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21.3内层包封的封口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外层包封只加盖投标人公章。21.4如果内层、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与标注,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或造成废标的责任,招标人将此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并视为无效标予以拒绝。2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3.迟交的投标文件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24.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4.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2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相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开标27.开标27.1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封。2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项目法人(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或密封,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投标资格文件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印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以及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2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8.评标委员会28.1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28.2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程序:28.2.1投标文件初审经评标委员会初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⑴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⑵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⑸投标人资格不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递交有效证明文件的;⑹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⑻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⑼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⑽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⑾当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在采购人采购预算(不含采购预算)以上时;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8.2.2第一阶段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与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比较与评价,通过评审投标文件和质疑,主要评议投标人资质、资信、技术评分因素等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8.2.3第二阶段:技术评分达到要求的投标人将进行商务报价的评审,通过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成为成交候选人。28.2.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28.2.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8.2.6编写评标委员会意见。评标委员会意见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28.2.7若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单位,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书面确认意见中具体说明选择该中标单位的理由。29.评标过程29.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9.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30.1在正式开标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0.2在正式开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30.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0.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0.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调整投标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0.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1.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31.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询,请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内容。31.2澄清或说明的答复须全部是书面形式,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的亲笔签字。作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说明的答复具有与投标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3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投标的;(2)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32.投标的评审和比较。32.1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32.2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价和供货期以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1)营业执照和特殊专业资质是否原件齐全,是否经过年检。(2)投标人的实施技术水平管理能力;(3)配备的服务人员情况;(4)以往项目业绩;(5)其他特殊要求因素。33.评审原则和方法33.1评审原则(1)招标文件是评审的依据。(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33.2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3.3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4评审按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交货期、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34.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4.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4.2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与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4.3为保证确定中标单位的公正性,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34.4评标委员会不向未成交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4.5如出现无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后全部投标人均不响应采购需求、投标人因串标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结束招标,宣布全部废标。七、授予合同35.合同授予标准35.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中标单位。35.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且是最终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同时认为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人。36.资格最终审查36.1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是否具备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被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保修期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36.2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将对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作同样的审查。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设备的采购数量以及各分项产品设备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并且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将采取的行为作任何解释。39.中标通知3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4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40.2招标组织机构将协调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40.3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41.合同转让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42.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结算审查项目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为期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供方应随检测服务进展情况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成果。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检测成果进行验收。需方验收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政府采购中心存档备查。采购人如果取得检测资质,可随时终止本项目合同,按照实际检测的发生量结算。七、货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总额的80%定金;全部完成,结清余款,即合同总额的20%。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日期从合同送至政府采购中心签收后第二日起开始计,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验收工作。如有其他问题需延期支付余款的,需方应书面函告供方和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同同意支付余款。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第一份需方留存,第二份供方留存,第三份、第四份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 月 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一、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文件。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价格及任何与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采购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谈判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及签订承包合同。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受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委托单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是否验收及用户意见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注:“投标人须提供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公平招标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5.本投标人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条款,对我方的投标文件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6、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理解处罚。特此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二、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投标时提交的报价文件。2、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3、所有价格应按投标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4、对于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交以下全部文件;对于只分项不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交除《报价一览表》外的全部文件。附件6报价书致:天津市伯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1.本次我方作为投标方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项目工期:2.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同意贵方有权要求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截止之日起有效期6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6.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附件7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1 项其中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其他要说明事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关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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