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个案艺术家画册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2024)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HTC-ZC2024-010                  
二、项目名称: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达盛路3号
报价:140000(元)
86.9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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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
一年
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个案艺术家画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万香,匡永萍,梁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定额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356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01号2楼01号房
联系方式:158992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玮
电 话:15899266877           

 
 

附件信息:

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招标文件.pdf355.0K

中小企业声明函422.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HTC-ZC2024-010号项目名称: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格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第八章评审办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委托,拟对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ZHTC-ZC2024-010号2、项目名称: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3、采购人: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5万元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ZHTC-ZCC(2024)-009号,1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线上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4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ZHTC-ZCC(2024)-009号,2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联系人:殷杰联系电话:1509906463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01号2楼01号房邮编:830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992668772024年4月ZHTC-ZCC(2024)-009号,3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5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无分包项目本段删除)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5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低于采购预算,本注解删除)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9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8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出版印刷)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对未进行承诺的失信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6对磋商文件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殷杰联系电话:1509906463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提出质疑时间: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备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联系电话:15899266877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1589926687713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9926687712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9926687711履约保证金/10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元(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银行账号:991906119010201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6:00时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分包号,以便登记、查询。22疫情防控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过程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往返交通,自行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政策。21现场须递交材料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2、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20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定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治区财政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对磋商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99266877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01号2楼01号房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备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范围。ZHTC-ZCC(2024)-009号,7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4.1报名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6.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ZHTC-ZCC(2024)-009号,8(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的;(三)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ZHTC-ZCC(2024)-009号,50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ZHTC-ZCC(2024)-009号,51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ZHTC-ZCC(2024)-009号,52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指标和配置、履约能力等。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ZHTC-ZCC(2024)-009号,53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5紧急情况处理方案10%10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完整、合理,对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合理可行的处理机制及预案,内容完整10分;内容编制情况一般的得6分;内容不严谨,缺项漏项、文字不流畅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提供应急方案4服务承诺5%5分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提供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服务承诺函3项目实施方案30%30分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分析;②项目组织、实施进度计划;③质量保证方案;④安全保密方案;⑤重难点分析;⑥成果文件编制方案、资料归档办法;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共同评分因素2履约能力15%15分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份的5分,最高的15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履约能力评分因素1报价30%3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磋商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6措施方案10%提供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安装供货进度保证措施,产品运输安全措施,设备安装保障措施完整全面,措施得当;根据以上提供措施方案进行打分:1.提供粗略的实施运输安装过程方案得3分;2.提供完整的实施运输安装过程方案,但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当得5分;3.提供实施运输安装过程方案措施完整全面,叙述无漏洞,有针对性,措施得当得10分提供项目措施方案共同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ZHTC-ZCC(2024)-009号,55(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ZHTC-ZCC(2024)-009号,56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合同金额:本工程成交价:,元(人民币大写:,整);五、合同履约担保:乙方向甲方缴纳成交价5%的基本履约担保现金:元,(人民币大写: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不计息)。六、结算方式:1.工程量增减、工程项目的增减按实调整。2.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及相关配套文ZHTC-ZCC(2024)-009号,57件计价等规范执行。3.工程结算以有权机构审查后的工程总造价(含所有措施费及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纳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结算工程价款(经双方认质认价后确定的材料不下浮);七、付款方式:八、工程工期:工期:日历天,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计算。本工程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处以1千元/天罚款。如果乙方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15日,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乙方终身负责;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质量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十、工程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结构质量终身负责;十一、本工程甲、乙双方现场人员:1.甲方派驻现场人员:监理公司:2.乙方派驻现场负责人员:身份证号码:证书名称:(专业:)证号: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十二、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由甲方出面协调;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应服从甲方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如影响施工和制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十三、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法规,按相关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对施工通道的要求;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通道造成损害,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对甲方人员和对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害);乙方在施工中应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十四、乙方在办理、编制、送审本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造价,对本工程超过5%的工程竣ZHTC-ZCC(2024)-009号,58工结算中介机构审核咨询服务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其审增(减)部分;十五、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四套(电子版竣工资料一套);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合法组成部分;十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本地财政局、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各执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ZHTC-ZCC(2024)-009号,59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的(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美术馆馆藏艺术家画册出版印刷项目),属于(出版印刷);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6人,营业收入为28671.96万元,资产总额为92579.8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4日注: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个案艺术家画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