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厕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2024)



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机关 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X-2024-D-0032)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机关

一、项目编号:TJHX-2024-D-0032

二、项目名称: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风致里73号增1号前楼
911201032388005935
022-28160083
67.4832
94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4832
94

2
合创诚(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1356
93.97

3
天津市鸿亿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5.3072
93.63

4
天津市盛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7.662
87.02

5
天津昊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78.1459
66.97

6
天津市顺嘉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8.1536
62.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文燕,于欢
采购人代表:贾玉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文化中心管控中心A座

联系方式:文老师 022-83882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022-232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

电 话:022-232782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TJHX-2024-D-0032-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最终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8日

.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HX-2024-D-0032)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4.04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委托,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磋商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TJHX-2024-D-0032二、项目内容第一包: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三、项目预算第一包:781564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磋商,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邮编:300220)(三)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2.采购文件咨询:022-232782273.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4.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文化中心管控中心A座(三)采购人联系人:文老师(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3882982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3.联系人:康老师4.联系方式:022-23278227(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24年4月9日附:业务提示函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后附: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附1:《“政采贷”业务提示函》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附1:“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附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设施设备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4.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文化中心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五)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三)供应商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四)供应商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44分)分值1供应商业绩评价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服务内容。B.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C.提供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内至少一个月的服务方开具的发票凭证原件扫描件。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92供应商相关证书评价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63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评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为磋商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身份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提供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该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具备3年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扫描件。提供上述合格人员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44保洁员评价(1)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扫描件。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的:得1分,最多得1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员具备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履历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上述合格证明材料的:得1分,最多得1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45服务人员无犯罪评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服务人员均满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且无犯罪记录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第三部分 主观分(46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总体实施方案评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化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对项目整体情况的认知(目标设定)、服务标准、管理方式、完善服务、项目管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92组织设置、人员配置评价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内容,制定详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参与服务的人员一一对应的岗位职责分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标准、部门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评价管理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93安全防范措施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工作人员及操作安全防范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对安全防范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检查、安全作业标准化、事故调查处理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94人员培训方案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目标、培训成效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95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风险因素的分析预警、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事后评价机制、善后恢复措施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6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接受投诉流程、解决投诉流程、投诉意见反馈渠道、定期满意度调查、完善预防措施等全项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合计100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按照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工作标准对文化中心内公共厕所进行日常保洁、维护管理,对文化中心内公厕化粪井及其相关管道定期疏通维修吸粪,服务期内公厕达到一类公厕标准。本项目保洁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厕内空调、热水器、水龙头、开关、灯具、门锁、纱窗、玻璃、吊顶、隔板等常用设施维修更换,管路系统、排风系统、抽水泵等设备维修、水电维修,公厕建筑立面、地面及顶部防水维修、化粪井清掏疏通等。本项目服务范围:天津市河西区文化中心范围内9座公厕的保洁作业,其中移动式卫生间5座、下沉式公厕1座、普通公厕3座。公厕实行全天候24小时开放,每天16小时专人值守保洁,保持一类公厕标准。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本项目共需服务人员不低于13人,包括保洁员12人、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1人。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兼职维修电工)11.男,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2.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否每日6点至22点2保洁员121.性别不限,60周岁及以下;2.身体健康,工作敬业,有一定的服务意识;3.均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是每日6点至22点合计人数13人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遇政策调整的情况,供应商须配合办理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须确保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三)服务质量要求本项目按照《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及天津文化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公厕保洁作业服务,具体工作质量要求如下:1、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每天16小时专人值守保洁。2、公厕做到随脏随保洁,厕内地面随时做到无任何污染(包括无脚印)。3、门窗、标牌等设施整洁完好。门窗玻璃、窗台、标牌等包括各种装饰物,随时做到无灰尘等污迹。标准为:用白布擦不变色。4、小便池内外无尿碱、水锈、污物,外壁保持干燥;大便器内外无粪迹、污渍,口沿无脚印,座便器口沿保持干净、干燥;纸篓内的纸不能满冒。卫生间内暴露管道外部不能有任何污迹。对卫生器具及时消毒:随时保持厕内无臭味。5、公厕周围五米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积水,冬天不能有积雪、积冰;粪井周围无粪迹、无蚊蝇、无臭味。厕内工具不外露,墙面、天花板和隔断板随时保持洁净,做到用白布擦不变色。6、公厕内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洗手盆上下水畅通,盆口、面镜、洗手液盒、烘手器不能有水迹、污迹。7、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厕内无蚊蝇。8、公厕内外部照明灯具、电气设备、标志、挂衣钩、冲水设备、排风扇叶等无积灰、污物、无手印。9、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10、外墙面不能有乱写、乱画:屋顶无落叶、无积水、积雪等;卫生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11、作业保洁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提示标志及防滑标志,冬季地面随时保持干燥、整洁。12、每周必须对以下设施最少保洁一次:排风扇、全部内外墙、顶板、吊灯、灯箱、空调、对不锈钢器具上光保养、玻璃、厕内隔板、床单、沙发巾、门帘(织物特殊情况下随时清洗)、各种标志牌。13、厕所因供水、供电等客观原因不能开放时,应及时向群众公布信息,并做好疏导解释工作。1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一切违反操作规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15、成交供应商定期对公厕墙面定期进行维修粉刷,确保墙面无水渍、无开裂。本次采购需成交供应商对九所公厕存在的墙皮脱落、吊顶漏水等部位进行维修粉刷。1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厕现状进行接收维护,并负责维修公厕内全部设备至完好率100%。17、如有大型活动,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工作。在维护范围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全部工作。★18、成交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四季工作服、反光衣、雨衣、手套、扫把、拖把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清洁卫生用品及小型作业工器具(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生产安全。★19、本项目所涉及水电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0、成交供应商需对九所公厕每季度至少疏通、清掏两次。(四)服务人员要求1.员工交、接班期间不得空岗,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存有安全隐患,与接班人员结束交班后,方可离岗。交接班时要写好交接班记录。水、电等数据做到数字准确。2.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穿工作服。3.保洁所有工具及全天所需用品(香球等)及时补充,不得无故短缺。4.每天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好室内空气流通。5.保洁人员要态度和蔼、语言诚恳。如有如厕人不会使用厕内设施,保洁员应主动介绍正确使用方法。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如有如厕人求助,可适当给予帮助。6.保洁员文明作业,礼貌待人。在进入异性公厕前,问询声音要清晰、洪亮。7.公共厕所开放期间内,保洁人员不得从事与保洁服务无关的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8.保洁员要有高度警惕性,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要尽职尽责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可能地妥善处理,随时与主管领导保持联系,汇报事情进展及结果。9.对破坏、损坏设施的行为,有劝阻、报告的义务;并协助***门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10.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五)供应商工具设备配置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四季工作服、反光衣、雨衣、手套、扫把、拖把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清洁卫生用品及小型作业工器具(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六)培训内容计划本项目供应商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服务期内至少开展8次培训。(七)服务考核措施本项目依据《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和《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采用月度考核形式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不达标时,采购人将按照评分细则给予处罚,并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内容和期限及时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单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单月服务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取消磋商资格处理。附:《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文化中心区域办委托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视频巡检、定点巡查、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对讲机、微信群或数字平台派遣整改任务,并对任务处理全过程实施监督考核。1、视频巡检保障服务中心在四楼控制大厅安排人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充分利用整个区域223处视频摄像探头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巡检,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2、定点巡查保障服务中心每天8:30-21:00安排网格员按照固定线路和点位进行巡查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3、随机督查文化中心区域办领导、管理工作人员不定时对文化中心各项养护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由保障服务中心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并限期整改。4、考核计分标准(1)检查考核记分标准,依据《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执行。(2)每扣1分,将扣除当期养管经费1000元。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为了提高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根据《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工作标准》和市政、园林等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一、关于考核评分细则施用的说明:1、本考核细则中,凡出现大于、小于具体数量指标的,都表示包含该指标界定值。2、在实施本考核细则时,一个考核点在一次考核中出现多次相同计分内容的,只计分一次(个别严重情况除外)。3、在实施本考核细则时,一个考核点在一次考核中可依据多条考核内容的,只按最高分值内容计分。4、本考核实施细则由监督管控科负责解释。5、本次修订的考核实施细则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通用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分)计分单位备注1-1日常管理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扣1-50每次1-2日常管理接待、迎检工作落实不到位,给天津文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扣1-20每次1-3日常管理工作推诿,拒不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扣1-20每次1-4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纠纷或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0.5-20每次1-5日常管理紧急情况下,不服从区域办统一调度,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扣1-20每次1-6日常管理谎报信息或上报情况不实扣0.5-5每次1-7日常管理发现严重损害公共设施或公共秩序安全隐患,而不及时处理或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10每次1-8日常管理发现严重损害公共设施或公共秩序安全隐患,而不及时处理或上报,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0.1-1每次1-9日常管理未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扣0.1-10每次1-10日常管理整改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扣0.5每次1-11日常管理平台派遣任务未及时受理扣0.2每次1-12日常管理平台任务处置工作超时扣0.2每次1-13日常管理平台任务处置结果不达标扣0.2每次1-14日常管理工作时间对讲机15分钟内不应答次数大于3次扣0.1每次1-15日常管理无正当理由参加工作会议迟到、早退或缺席扣0.2每次1-16日常管理管理、作业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停放扣0.1每次1-17日常管理管理、作业车辆不整洁,影响中心形象扣0.1每次1-18日常管理管理、作业车辆不合格,漏油污染石材或其他损坏设施行为的扣0.5每次1-19日常管理管理、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扣0.05每次1-20日常管理管理、作业人员违反园区管理规定,但未造成设施损坏的扣0.05每次1-21日常管理管理、作业人员违反园区管理规定,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扣0.2每次1-22日常管理管理、作业人员在公共场合打架斗殴、相互谩骂,损害中心整体形象的扣0.5每次1-23日常管理工作资料上报不及时扣0.1每次1-24日常管理定岗岗位工作时间内缺岗、空岗扣0.2每次1-25日常管理由于工作不到位,受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扣0.2-5每次1-26日常管理其他工作不达标的情况扣0.1-20每次1-27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新闻媒体曝光或主要领导批评的问题扣1-20每次1-28安全管理月度安全生产目标不达标(低于95分)扣1每分1-29安全管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报告、配合调查分析处理扣1-50每次1-30安全管理不配合区域办组织的安全检查,未及时整改查出的隐患问题扣1-10每次1-31安全管理未开展安全检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上报扣1-10每次1-32安全管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乏部署扣3每次1-33安全管理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责任目标考核等相关制度,或落实不到位扣3每次1-34安全管理未参加区域办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扣1每次1-35安全管理未按要求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扣0.5每次1-36安全管理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扣2每次1-37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教育内容不明确、效果不明显扣0.2-3每次1-38安全管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扣1每次1-39安全管理未组织新入职员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扣5每次1-40安全管理各类相关台账记录不齐全、不真实、不及时扣0.2-5每次1-41安全管理未上报安全相关材料,或缺少要点、不真实、不及时扣0.2-5每次1-42安全管理未建立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人员岗位不明确、器材设施不齐备扣0.5-2每次1-43安全管理主要作业区域、危险部位、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识扣1每处1-44安全管理未落实消防要求,如堵塞消防通道、重点点位堆放杂物等扣0.5每处1-45安全管理未落实用水用电要求,如充电车辆未在规定点位充电扣0.5每处1-46安全管理园区内违规存放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扣10每次1-47安全管理农药或有毒有害物品储存、登记不规范扣5每次1-48安全管理设备进场未经验收,未按安全规范维护、操作扣1每次1-49安全管理器材设施不符合规定,过期未检修,不满足正常使用条件扣1每处1-50安全管理不配合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规范、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1每次1-51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穿着防护用品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扣1每人1-52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无资质证明,无证作业(含证件过期)、人证不符等扣2每人1-53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如24小时值守点位空岗、在岗饮酒等扣1每次三、环境卫生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分)计分单位备注5-20厕所墙面有破损、剥落,有乱搭乱挂扣0.1每次5-21厕所目视公厕外围环境不整洁,乱堆杂物、粪便、污水等污物扣0.2每次5-22厕所纸篓满冒未及时清倒扣0.05每处5-21厕所目视墙壁、墙角、天花板、门窗、隔板、便器不干净,有积泥、污渍、蛛网,有乱涂乱画扣0.05每处5-22厕所公厕内地面不干净,有烟头、纸屑、果皮,有污渍,有积水扣0.05每次5-23厕所厕内外广告未及时清除扣0.1每处5-24厕所在公厕内从事与管理无关的其它活动,如做饭、售货、堆放杂物等。扣0.5每次5-25厕所化粪井外溢扣1每处5-26厕所公厕不能按时对外开放,且无正当理由扣1每次5-27厕所公厕内卫生洁具不齐全,不整洁,部件有破损扣0.1每处5-28厕所厕内有明显异味扣0.05每处5-29厕所大便蹲位不整洁,有积存物扣0.05每处5-30厕所小便槽(斗)有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不畅通扣0.05每处5-31厕所灯具、洗手台、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不完好,有积灰、污物扣0.05每次5-32厕所未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目视范围有蝇活动扣0.05每次5-33厕所管理间物品乱摆乱放,不整洁扣0.05每次5-34厕所保洁工具放置不整齐扣0.05每次5-35厕所清扫保洁时未设置国家规定的提示标志扣0.05每次5-36其他焚烧树叶、杂物扣5每次5-37其他往绿地、雨水井内等其他区域处扫、倒扫道土、废弃物及垃圾等扣1每次5-38其他其他保洁不达标现象扣0.05-2每次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供应商应当说明磋商货物的来源地,如磋商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磋商,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磋商,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磋商;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磋商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17.报价17.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7.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7.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9.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磋商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9.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0.磋商保证金20.1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20.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1.磋商有效期21.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2.2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22.3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D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3.供应商须于《磋商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应答上传提交。24.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24.1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4.2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中《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4.3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4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25.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磋商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磋商的风险。2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磋商将被拒绝。E磋商程序27.磋商步骤27.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27.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7.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评审方法及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评估和比较。2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8.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8.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8.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9)不同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其投标(响应)无效。(10)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29.其他注意事项29.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9.4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审阶段。F授予合同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成交通知31.1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供应商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参考)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及年月日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的该项目成交结果及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成交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额:元(大写:),价格明细附后。2、付款方式:五、验收服务完毕并能正常运行,甲方开具“验收书”。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合同签订地点1、合同签订地点:十、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2)供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磋商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合同为文件通用范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磋商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磋商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3授权代表授权书致:(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和处罚,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信用承诺制,如不提供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选择采用信用承诺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信用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附件5-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2★(二)供应商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3★(三)供应商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5. 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3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岗位名称投入人数人员情况简介是否退休工作时间备注合计人数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成交,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6: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供应商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附件7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供应商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8-1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地 点单 位职 务主 要 工 作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时 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8-2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序 号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数 量备 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9-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报价书致: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价为第一包:报价元(人民币)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2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3……456789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2.上表中人员费用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3.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4.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5.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具体岗位人数(人)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月小计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人员费用合计备注: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2、供应商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月数。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盛泰(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公厕保洁服务项目(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4人,营业收入为3093.77万元,资产总额为2044.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托付盛泰不负信赖-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厕保洁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