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书档案管理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
文书档案管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书档案管理
采购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4-2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4-17
成交日期
2024-04-28
成交供应商
昆明金安融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7.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敏
项目联系电话
15887020374
采购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747302
代理机构名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87020374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1340-GDZB-0032
二、项目名称:文书档案管理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文书档案管理
供应商名称:昆明金安融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466号盛唐城C2地块C6幢4层C414号
成交金额(万元):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文书档案管理
名称:文书档案管理
服务范围:一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综合文书档案和专项档案立卷、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归档整理的结果符合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程的规定,达到移交档案进馆要求;二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数码照片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及文件扫描、数据加工、录入目录,数码照片登记、分类、录入目录等服务,达到云南省档案馆移交归档纸质及电子数据、数码照片档案进馆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服务要求: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
服务标准: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媛,滕燕(第1包采购人代表),吴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收取。
金额:0.109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方式:0871-65747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
联系方式:1588702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敏
电 话:1588702037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文书档案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2024-04-29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doc
2024-04-29
下载
其他文件
成交公告.docx
2024-04-29
下载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名称的文书档案管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书档案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鸿鑫档案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1人,营业收入为Y4045.464571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19163万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昆鹏鸿鑫档案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期:2024年04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文书档案管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书档案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昆明金安融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7人,营业收入为1528.60万元,资产总额为2226.3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昆明金安融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4.28“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文书档案管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书档案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举贤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03.97万元,资产总额为551.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举贤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2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文书档案管理竞争性商文件·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名称)的文书档案管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书档案管理(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勤修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8.97万元,资产总额为172.7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勤修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1340-GDZB-0032二、项目名称:文书档案管理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昆明金安融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466号盛唐城C2地块C6幢4层C414号中标(成交)金额:73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文书档案管理服务范围:一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综合文书档案和专项档案立卷、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归档整理的结果符合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程的规定,达到移交档案进馆要求;二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数码照片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及文件扫描、数据加工、录入目录,数码照片登记、分类、录入目录等服务,达到云南省档案馆移交归档纸质及电子数据、数码照片档案进馆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服务标准: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具体详见响应文件。5.评审专家名单:吴虹,张媛,滕燕(采购人代表)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收取。金额:0.1095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联系人:滕老师联系方式:0871-65747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联系方式:贺扬凡、余敏、谭新林、李贤、孙彪18087964546、1588702037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扬凡、余敏、谭新林、李贤、孙彪电话:18087964546、15887020374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编号:YNZC2024-C3-01340-GDZB-003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8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7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书档案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书档案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3-01340-GDZB-0032项目名称:文书档案管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8万元最高限价(万元):8万元采购需求:一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综合文书档案和专项档案立卷、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归档整理的结果符合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程的规定,达到移交档案进馆要求;二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数码照片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及文件扫描、数据加工、录入目录,数码照片登记、分类、录入目录等服务,达到云南省档案馆移交归档纸质及电子数据、数码照片档案进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质量要求: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gdhc.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2.响应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n)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联系人:滕老师联系方式:0871-65747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联系人:贺扬凡、余敏、谭新林、李贤、孙彪联系电话:18087964546、1588702037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扬凡、余敏、谭新林、李贤、孙彪2.电话:18087964546、1588702037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1.1.3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文书档案管理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3.1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1.3.2服务期限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1.3.3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考察集中地点: 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2.4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286674877@qq.com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食宿、交通、保险、专家咨询、媒体组织、场地租赁及布置、服装、学具、物料、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成交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计算)。3.4.1磋商保证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提出:鼓励采购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六稳”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2响应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5.2开启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6.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以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1.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磋商无效。11.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1.3.1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条件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3.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或者修改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5.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3.6.5.开启时间和地点5.1开启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启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本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9.8.询问与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0.9.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87964546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1.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服务要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服务要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磋商小组职责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七、评审办法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一)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当符合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符合性审查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标准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1.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磋商报价0.1010分技术部分0.7070分商务部分0.2020分合计1.00100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审查内容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评审10分根据各供应商最后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每年磋商报价得分计算。(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每年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技术部分评审70分项目服务方案及内容(满分30分)第一个档次(30分)::文书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内容充分,针对性强,以及针对采购人性质、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妥当、考虑周到的;第二个档次(20分):文书档案数字化整体方案合理可行,工作方案合理,工作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以及针对采购人性质、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有瑕疵、考虑欠妥的;第三个档次(10分):文书档案数字化整体方案缺乏合理性可行性, 工作方案及内容较差,针对采购人性质、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不当,考虑有误的;技术部分评审70分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且针对性强的;第二个档次(6分):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整、可行,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内容较差,内容不完整或无具体内容的;技术部分评审70分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满分20分)第一档次(20分):售后服务承诺完善,针对性强,有严谨、可行、全面的保障措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二档次(13分):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完善,有针对性,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三档次(7分):售后服务承诺不完善,保障措施不清晰的;技术部分评审70分项目组织机构(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专业配置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要的;第二个档次(6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第三个档次(2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较差,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商务部分评审20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20分)根据供应商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4分,满分2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考核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为国家党政机关、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大型场所提供的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六)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磋商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六.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相同的,按下列顺序进行推荐: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最终推荐结果由磋商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七.评审报告编写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5.1.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质量保证期4付款方式5验收标准(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合同书样式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单价:明细附后。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三、服务成果使用要求服务成果符合本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人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服务内容并将符合验收标准的成果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金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配备人员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2.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成果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相关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产品;服务及主要合同内容有效期自至止,并保证所提供服务成果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具体服务内容:。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服务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配合甲方共同对服务内容及成果进行验收。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需求和乙方服务承诺情况一致。九、甲乙双方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十、项目实施期限、成果质量要求:1.项目实施期限:。2.项目实施地点:。十一、验收标准:验收费用:验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二、付款方式:十三、违约责任:。十四、合同纠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份,乙方执份。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1.合同书附件;2.成交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十九、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6.第五章采购需求6.1.文书档案管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需求:2024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综合文书档案和专项档案立卷、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归档整理的结果符合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程的规定,达到移交档案进馆要求;二是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2024年及库存的数码照片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及文件扫描、数据加工、录入目录,数码照片登记、分类、录入目录等服务,达到云南省档案馆移交归档纸质及电子数据、数码照片档案进馆要求。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发布第8号令)2、《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3、《云南省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行办法》(云档发〔2012〕89号)4、《云南省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行办法》5、《云南省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档发〔2013〕94号)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云自然资办〔2021〕49号)(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要求:档案整理符合文书档案整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归档相关要求,准确分类;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目录,著录等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要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档案日后的查阅及维护。归档整理及电子数据的录入要求100%正确。2、安全规范:参与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档案资料电子数据保证不得离开规定有监控系统的场所。达到相关数据的保密要求保证。3.技术基本要求:(1)、接收(各处室需整理归档的文书档案、专项文件及资料、数码照片)(2)、文书档案归档预处理:检查纸质文档的完整性,查缺补漏完善纸质内容。(3)、归档整理(分类、排列、修理、编号、编页、装订、装盒)(4)、编目(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编制):目录录入、检查、修改。(5)、数码照片(整理需归档的数码照片):登记表、分类、目录录入。(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现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各业务档案管理需求的规定,对2023-2024年及库存的综合文书档案和专项档案立卷、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整理结果符合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数据备份存储介质要求:1.最终提交文书档案原始扫描图像数据移动硬盘存储介质各三套;同时提供原始档案数据存储介质:存储格式为PDF格式2套,TIFF格式2套;档案扫描图像文件和档案目录数据(Excel格式)。2、提交文书档案原始扫描图像数据光盘存储介质(蓝光档案专用)2套。3、提交文书档案存储介质目录表3套,记录存储介质号与案卷内容。4、提交数码照片档案目录一式两份,同时移交机读目录。5、提交数码照片电子档案光盘2套(每套2张)。时间:中标之日--2025年3月,实施地点:昆明市。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025年3月前,按相关要求整理合格的各类档案提交采购方使用。1、服务标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和档案管理的相关办法开展工作。(1)、加强项目进度管理(2)、加强项目质量管理(3)、加强设备保障及数据安全(4)、安全保密措施2、服务期限: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按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向省档案馆进行档案移交,移交的档案通过省档案馆的验收视为合格通过验收。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发布第8号令)2、《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3、《云南省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行办法》(云档发〔2012〕89号)4、《云南省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行办法》5、《云南省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档发〔2013〕94号)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云自然资办〔2021〕49号)7、对归档文件材料齐全性、完整性、规范性、数量、纸电一致性检查。8、卷内目录录入完整、100%的正确。(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必须向项目单位承诺技术支持,并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一年内的免费技术支持。2、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后,进入售后服务期,自双方代表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叁年。(2)、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内要无偿为数据使用方提供符合移交档案的纸质资料、电子数据库和目录库的统一修改。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三、采购需求应当在采购人委托采购项目前制定完成,并作为委托代理协议必须的附件。如采购需求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时存在技术问题,采购人可发另行打印作为本委托代理协议附件。7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1.1.响应文件封面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编号:YNZC2024-C3-01340-GDZB-0032)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8.1.2.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8.1.3.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扫描件)8.1.4.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1.5.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扫描件)(2)提供近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8.1.6.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七、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商务技术部分8.1.7.一、初次报价表磋商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要求备注小写:大写:备注: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大写常识: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角、分。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1.8.二、磋商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文书档案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3)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8.1.9.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8.1.10.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授权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8.1.11.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税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供应商可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等。8.1.12.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序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服务期限:中标之日到2025年3月;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计算)。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1.13.八、项目服务方案及内容(供应商自行编制)8.1.14.九、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制)8.1.15.十、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8.1.16.(供应商自行编制)8.1.17.十一、项目组织机构序号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工作经验1.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专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等复印件。2.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表拓展本表,但不得改变格式。8.1.18.十二、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供应商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考核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8.1.19.十三、其他资料(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大写:小写:其他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进行二次报价时将此表作为附件上传政采云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书档案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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