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燃气锅炉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浙江自然博物院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中标单位其他项目出现突发情况,导致资金链断裂,致使该项目中标后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行合同义务,经过该公司管理层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此次项目:ZJTY20241-GH-005的中标。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自然博物院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050631
质疑联系人: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12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1305室(金泰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2299
质疑联系人:韩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22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弃标函.pdf166.1K
评审报告.pdf982.6K
发布稿-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doc391.1K
采购结果更正原因说明.pdf269.3K
弃标函.pdf
评审报告.pdf
发布稿-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doc
采购结果更正原因说明.pdf
弃标函致: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方的信任和支持,再次表达最真挚的感谢和最真切的歉意,给你们工作带来麻烦了。我司在2024年4月16日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因公司其他项目出现突发情况,导致资金链断裂,致使该项目中标后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经过公司管理层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此次项目:ZJTY2024-GH-005的中标。给贵公司造成不便,深感歉意!特此函知!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组织机构: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3、项目编号:ZJTY20241-GH-0054、采购内容: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5、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采购单位:浙江自然博物院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202414089号8、采购预算金额:61.8656万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入十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4-03-26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4-04-1614:30:0013、供应商意向情况: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皋田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丰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安徽惠创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杭州明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富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汇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温州特富热力技术有限公司15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墓田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7家供应商投标、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自行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手机号码备注董扬德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正式专家13588721855组员王宏海浙江工商人学正式专家13666618573组员徐林机临安区於潜二中正式专家15888846171组长卢玫浙江警察学院正式专家13858016502组员叶兵中国财税博物馆采购人代表18989890096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白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评审小组成员签名: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无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无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不符合,说明:1,经评审总价超过预算:1.经价格修正后,报价超过预算:1经价格修正后,总价超过预算。: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核算后超过预算金额:1,经价格修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限价。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于采购需求史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问:报价明细单中(核心产品)全预混低氮冷凝燃气常压热水锅炉1,单价为240000元,数量为2台,产品合计为240000元核算错误。以单价调整总价实际应为:单价为240000元,数量为2台,产品合计为480000元,报价明细单中所有产品总价实际为721000超过项目预算金额618656元,贵单位投标无效。答:已澄清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问: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丁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问: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丁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经综合评审推荐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元)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最终得分排序1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423000元(肆拾贰万叁仟元整)59.730.089.715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549980元(伍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65.323.0788.3724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09000元(伍拾万玖仟元整)60.224.9385.1333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78500元(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58.426.5284.9247杭州皋川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03000元(伍拾万叁仟元整)43.125.2368.3356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602790元(陆拾万贰仟柒佰玖拾元整)43.321.0564.356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签名:现场监督员签字豆爽项口经办人签字:2024年04月16日采购结果更正原因说明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1.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中标后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最终决定放弃该项目的中标资格。2.由于项目急需开展,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9(7)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选取第二名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确认后,最终选取第二名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弃标函致: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方的信任和支持,再次表达最真挚的感谢和最真切的歉意,给你们工作带来麻烦了。我司在2024年4月16日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因公司其他项目出现突发情况,导致资金链断裂,致使该项目中标后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经过公司管理层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此次项目:ZJTY2024-GH-005的中标。给贵公司造成不便,深感歉意!特此函知!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组织机构: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3、项目编号:ZJTY20241-GH-0054、采购内容: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5、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采购单位:浙江自然博物院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202414089号8、采购预算金额:61.8656万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入十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4-03-26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4-04-1614:30:0013、供应商意向情况: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皋田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丰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安徽惠创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杭州明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富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汇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温州特富热力技术有限公司15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墓田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7家供应商投标、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自行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手机号码备注董扬德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正式专家13588721855组员王宏海浙江工商人学正式专家13666618573组员徐林机临安区於潜二中正式专家15888846171组长卢玫浙江警察学院正式专家13858016502组员叶兵中国财税博物馆采购人代表18989890096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白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评审小组成员签名: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无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无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不符合,说明:1,经评审总价超过预算:1.经价格修正后,报价超过预算:1经价格修正后,总价超过预算。: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核算后超过预算金额:1,经价格修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限价。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于采购需求史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扬州中瑞锅炉有限公司问:报价明细单中(核心产品)全预混低氮冷凝燃气常压热水锅炉1,单价为240000元,数量为2台,产品合计为240000元核算错误。以单价调整总价实际应为:单价为240000元,数量为2台,产品合计为480000元,报价明细单中所有产品总价实际为721000超过项目预算金额618656元,贵单位投标无效。答:已澄清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问: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丁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问: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内容不全。基丁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表10项内容为准进行资格审查。请贵单位重新提交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已澄清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经综合评审推荐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元)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最终得分排序1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423000元(肆拾贰万叁仟元整)59.730.089.715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549980元(伍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65.323.0788.3724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09000元(伍拾万玖仟元整)60.224.9385.1333苏州威博特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78500元(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58.426.5284.9247杭州皋川森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03000元(伍拾万叁仟元整)43.125.2368.3356杭州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602790元(陆拾万贰仟柒佰玖拾元整)43.321.0564.356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签名:现场监督员签字豆爽项口经办人签字:2024年04月16日采购结果更正原因说明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1.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江苏威特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中标后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最终决定放弃该项目的中标资格。2.由于项目急需开展,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9(7)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选取第二名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确认后,最终选取第二名杭州卡瓦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采购人:浙江自然博物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34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618656.00最高限价(元):618656.00采购需求:拆除原有4台常压燃气锅炉及与相关局部管道、水箱、水处理器等配套设备,更换成3台超低氮冷凝常压燃气锅炉及配套管道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锅炉房屋顶更换、板式换热器清洗维护等内容。详情: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本项目,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7gpLAcsgwZwknxxZYUUjQ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6.a34ebf70e72411eeba03919f579f62b3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6号项目联系人:俞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8050631质疑联系人:方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1290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1305室项目联系人:刘婷华王爽项目联系方式:0571-86802299质疑联系人:韩鑫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22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地址:西湖文化广场6号联系人:方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12906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3采购内容: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4项目预算:61.8656万;最高限价:61.8656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7项目实施地点:浙江自然博物院指定地点8投标报价及费用:(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方案编写、项目实施费用和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所承诺的货物或服务未在报价中体现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13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5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样品;15现场讲解或演示:无。17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18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方缴纳合同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19进口产品:不采购20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21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2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包装后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1305室;收件人:赵群;联系电话:0571-86802299)。(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中标人提供至少1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文件一致,因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2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已进行解密操作但未完成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7政策要求: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评分办法》。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类型:货物类,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服务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服务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服务项目不适用)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28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特别提示:(1)该项目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2)质疑、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3)潜在投标人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其未签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5)中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7)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选取第二名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3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如若逾期,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出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另行通知中未提及事项不作变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浙江自然博物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产品。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义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得转包。8、特别说明: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招标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2节能环保要求9.2.1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9.2.2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9.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9.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4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11条发出的补充资料。10.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3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10.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解释。11、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2.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2.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3.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政采云平台有相关要求的按照平台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4.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如果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注:上述证明材料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4.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招标服务费承诺书(4)投标人情况介绍(5)类似业绩证明(6)投标人认证情况(7)项目理解情况(8)投标整体方案(9)设备选型符合性合理性及参数响应情况(10)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1)锅炉整体性能(12)燃烧器系统及燃烧方式(13)排放指标(14)节能指标(15)实施方案(16)用户反馈(17)售后服务(18)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1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4.3报价文件(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内容编写。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均须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5.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特别说明的除外)。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7、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为在线上传文件及备份文件,无法在线解密时以备份文件为准,均无法打开为无效投标。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1.1.1.22、开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1.2.23、开标准备23.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3.2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3.24、开标流程(两阶段)2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应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工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4.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投标人资格审查25.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5.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26、评审工作的组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27、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的组建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28、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8.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9、评审原则29.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9.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30、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2、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32.1评审前准备32.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2.1.2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32.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32.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3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32.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2.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33.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错误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33.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限价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34、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3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评标办法。34.2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修改评审结果3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5.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6、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36.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36.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成交)候选人。36.3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低价优先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7、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8、评标内容的保密3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8.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39、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40.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40.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0.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0.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0.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定标及合同授予41、确定中标供应商41.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预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由招标人确认。41.2采购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41.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41.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2、签订合同4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其未签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42.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4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2.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2.5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43、采购方式改变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44、售后服务考核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杭州市财政局。45、质疑和投诉4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事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须保密的内容和商业秘密。45.2供应商质疑4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5.2.3.4事实依据;4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5.2.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须保密的内容和商业秘密。4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5.3供应商投诉45.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6、验收46.1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可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46.2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6.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招标人与供应商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6.4验收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6.5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支付。47、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自然博物院。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拆除原有4台常压燃气锅炉及与相关局部管道、水箱、水处理器等配套设备,更换成3台超低氮冷凝常压燃气锅炉及配套管道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锅炉房屋顶更换、板式换热器清洗维护等内容。二、现场条件1、安装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6号。2、已具备施工条件,但不能影响场地其它单位和设备的正常工作。3、★现场踏勘:1)供应商需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3)供应商须承担现场勘察期间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风险与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行使追偿权。4)如需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且成交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2)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3)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余款;4)质保期(至少2年,以中标供应商承诺质保期为准)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五、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核心产品)全预混低氮冷凝燃气常压热水锅炉1额定热功率:700KWNOx排放<30mg/m3CO排放<95mg/m32台1(核心产品)全预混低氮冷凝燃气常压热水锅炉2额定热功率:350KWNOx排放<30mg/m3CO排放<95mg/m31台2自动补水系统补水电动阀,1m³不锈钢材质高位水箱1套3全自动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t/h;供水泵:Q=1m³/h;自动控制1套4配套管道及线缆包括锅炉地面钢制基础、阀门、仪表、管道、保温、电气安装等1套5排烟管道不锈钢材质3套6电气控制柜落地式机柜,主要控制元器件选用施耐德品牌1套7锅炉房彩钢瓦屋顶更换1项8原有板式换热器清洗维护1项9原锅炉拆除1项10运输、吊装、现场防护、清理等1项★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完工后须确保设备正常稳定使用。若有其它相关设备或费用未列入上述清单,投标人报价时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六、锅炉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序号项目技术要求1▲锅炉类型全预混低氮冷凝常压热水锅炉2▲单台机组额定热功率两台700kw、一台350kw3▲热效率>100%4循环水流量(20℃温差)额定热功率700w锅炉为60 m³/h,额定热功率350w锅炉为15 m³/h5外壳材料钢材,防锈处理6▲锅炉本体材料铜或不锈钢7冷凝形式整体冷凝,不接受外置冷凝器8负荷调节范围30~ 100%9负荷调节形式全自动无级变频调节10表面平均温度≤室温+10度11▲最大负荷耗气量天然气额定热功率700w锅炉≤72m³/h,额定热功率350w锅炉≤40m³/h12额定供气压力 天然气≤6KPa13▲燃烧方式全预混燃烧14燃烧器效率>99%15排烟温度≤70℃16▲NOx排放浓度<30mg/m317▲CO排放浓度<95mg/m³18烟气排放黑度<1级林格曼19运行噪音1米距离<80分贝20电源三相380V±10% 50HZ±121机组设计使用寿命≥30年22远程监控PC端和手机端均可实现远程监控注:投标人须对带▲的项目完全响应,如未响应或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时将予以否决。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资信及价格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人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分+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低氮冷凝锅炉的销售或改造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分2投标人认证情况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2投标人认证情况投标人提供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本项目核心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提供一项专利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2分2投标人认证情况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证书(原2级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2分3项目理解情况1)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改造内容及建设目标的理解程度(3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是否到位,应对方案措施是否合理(3分)。3.针对本次改造需求和关键点的分析(1分)、与建议(1分)。8分4投标整体方案1)技术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3分)2)技术方案结构完整、条理清晰程度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3分)。6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是否满足技术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技术条款的得8分;有一项不能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扣1分,最多扣8分。8分6锅炉整体性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锅炉设备整体性能、先进性进行评审,锅炉生产工艺(1分)和检测数据(1分)、安全保护装置(1分)。3分7燃烧器系统技术性能对投标人产品所采用燃烧器的先进性、核心部件(风机、阀组等)的品牌知名度、燃烧效率、运行维护等进行评审。燃烧方式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3分8排放指标1)NOx排放浓度NOx排放浓度≤18mg/m3得4分,18mg/m3<NOx排放浓度≤25mg/m3得2分,25mg/m3<NOx排放浓度<30mg/m3得1分。2.CO排放浓度CO排放浓度≤10mg/m3得4分,10mg/m3<CO排放浓度≤50mg/m3得2分,排放浓度50mg/m3<CO<95mg/m3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由省、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含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8分9节能指标锅炉热效率:≥103%得4分,100%-102.9%范围内得2分,<100%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由省、市级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有效证明材料(能效测试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4分10实施方案提供完整实施方案,项目分阶段实施计划、工期进度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分10实施方案派驻的项目实施人员资质要求,具备焊工、电工、无损检测员、安全生产员等四类人员,每类提供1名,每名得0.5分,四类人员均提供得2分。注:投标人须资格证及社保证明材料。2分11用户反馈设备在节能方面、运行热效率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根据投标产品在用户反馈意见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作为评判依据,每提供一份报告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3分。3分12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程度、故障维护响应及时性情况,得0-2分。2分12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提供的维保措施、具备的有利条件,得0-2分。2分12售后服务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服务网点数量及服务响应时间,得0-2分。2分12售后服务质保期2年为基本要求,不得分;2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加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3分。3分13优惠承诺根据投标人除报价以外的优惠承诺进行评审,0-3分。3分14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分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浙江自然博物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甲方将视作认同。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应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浙江自然博物院。5、“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服务的地点。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二、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本项目,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且成交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2)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3)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余款;4)质保期(至少2年,以中标供应商承诺质保期为准)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四、服务要求五、验收标准及方法六、合同转让和分包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八、违约责任(以下内容供参考,用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改造、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乙方愿意继续维修、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方法解决(二选一):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已有内容供参考,用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定)(1)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2)服务质量标准(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4.[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含乙方的最终报价及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封面: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资格文件2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若有)—————(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页码)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JTY2024H-GH-00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1.(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2.2.封面: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页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3)招标服务费承诺书—————————————————————(页码)(4)投标人情况介绍——————————————————————(页码)(5)类似业绩证明———————————————————————(页码)(6)投标人认证情况——————————————————————(页码)(7)项目理解情况———————————————————————(页码)(8)投标整体方案———————————————————————(页码)(9)设备选型符合性合理性及参数响应情况————————————(页码)(10)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页码)(11)锅炉整体性能——————————————————————(页码)(12)燃烧器系统及燃烧方式——————————————————(页码)(13)排放指标————————————————————————(页码)(14)节能指标---———————————————————————(页码)(15)实施方案—————————————————————--——(页码)(16)用户反馈————————————----——————————(页码)(17)售后服务—————————————————————————(页码)(18)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页码)(1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页码)(2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参加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我公司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JTY2024H-GH-00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代理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如若逾期,我司承诺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出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承诺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情况介绍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类似成功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服务规模服务起始日期项目地址与服务单位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认证情况(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提供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本项目核心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证书(原2级且在有效期内))七、对项目整体要求的理解情况(1、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改造内容及建设目标的理解程度、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是否到位,应对方案是否合理,对项目重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可行3、针对本次改造需求和关键点的分析、技术方案的理解程度及专项特殊要求与建议)八、投标整体方案(详见评审细则)九、设备选型符合性合理性及参数响应情况十、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商务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锅炉整体性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锅炉设备整体性能、先进性进行评审,锅炉生产工艺和检测数据、安全保护装置)十二、燃烧器系统及燃烧方式(对投标人产品所采用的燃烧器的先进性、核心部件(风机、阀组等)的品牌知名度、燃烧效率、运行维护等进行评审)十三、排放指标(详见评审细则)十四、节能指标(详见评审细则)十五、实施方案(详见评审细则)16.用户反馈(设备在节能方面、运行热效率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根据投标产品在用户反馈意见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作为评判依据)十七、售后服务十八、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服务承诺情况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二十、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封面:正本或副本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响应函————————————————————————(页码)(2)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3)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页码)一、投标响应函格式:投标响应函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采购编号:ZJTY2024H-GH-00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具体内容为:(1)投标(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清单;(2)投标资格、商务技术文件;(3)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1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小写:¥ 大写: 包含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清单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投标总价(以上费用之和,含税)注:1、此表总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2、此表可进一步细分,栏目可另加,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3.4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采购人:浙江自然博物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34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618656.00最高限价(元):618656.00采购需求:拆除原有4台常压燃气锅炉及与相关局部管道、水箱、水处理器等配套设备,更换成3台超低氮冷凝常压燃气锅炉及配套管道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锅炉房屋顶更换、板式换热器清洗维护等内容。详情: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本项目,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7gpLAcsgwZwknxxZYUUjQ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6.a34ebf70e72411eeba03919f579f62b3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6号项目联系人:俞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8050631质疑联系人:方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1290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1305室项目联系人:刘婷华王爽项目联系方式:0571-86802299质疑联系人:韩鑫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22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地址:西湖文化广场6号联系人:方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12906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ZJTY2024H-GH-0053采购内容: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燃气锅炉改造项目,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4项目预算:61.8656万;最高限价:61.8656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7项目实施地点:浙江自然博物院指定地点8投标报价及费用:(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方案编写、项目实施费用和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所承诺的货物或服务未在报价中体现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13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5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样品;15现场讲解或演示:无。17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18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方缴纳合同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19进口产品:不采购20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21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2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包装后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1305室;收件人:赵群;联系电话:0571-86802299)。(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中标人提供至少1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文件一致,因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2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已进行解密操作但未完成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7政策要求: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评分办法》。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类型:货物类,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服务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服务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服务项目不适用)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28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特别提示:(1)该项目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2)质疑、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3)潜在投标人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其未签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5)中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7)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选取第二名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3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如若逾期,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出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另行通知中未提及事项不作变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浙江自然博物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产品。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义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得转包。8、特别说明: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招标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2节能环保要求9.2.1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9.2.2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9.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9.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4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11条发出的补充资料。10.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3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10.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解释。11、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2.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2.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3.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政采云平台有相关要求的按照平台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4.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如果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注:上述证明材料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4.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招标服务费承诺书(4)投标人情况介绍(5)类似业绩证明(6)投标人认证情况(7)项目理解情况(8)投标整体方案(9)设备选型符合性合理性及参数响应情况(10)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1)锅炉整体性能(12)燃烧器系统及燃烧方式(13)排放指标(14)节能指标(15)实施方案(16)用户反馈(17)售后服务(18)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1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4.3报价文件(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内容编写。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均须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5.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特别说明的除外)。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7、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为在线上传文件及备份文件,无法在线解密时以备份文件为准,均无法打开为无效投标。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锅炉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