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古籍保护中心)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KMJ[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图书馆湖东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福建省图书馆湖东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充上传中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瑞景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749,000.00元
97.04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图书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27号
联系方式:13559106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
联系方式:0591-87804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水芳
电话:0591-87804050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福建瑞景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zip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福建瑞景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08月09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建省图书馆)的(福建省图书馆湖东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福建省图书馆湖东馆物业管理采购),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瑞景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3013.870314万元,资产总额为681.926023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瑞景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08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