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植保无人机防控 植保无人机防中标结果公示(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竞谈-2024-4

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汴通财竞谈-2024-4-1
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
许昌展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兴华路南段阳光学校对面 1542 号
1,489,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
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组长:李守仁 其他评委成员:王晓芳,李彦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2,8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文卫路中段

联系人:王晓芳

联系方式:18337867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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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沐通财竞谈-2024-4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29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地址地址中标金额中标金额单位沐通财竞谈-2序号024-4-1植保无人机防控10许昌展硕农业科技万亩植保无人机防控10许昌展硕农业科技万亩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保盛龙城南苑铺6-0001006-3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保盛龙城南苑铺6-0001006-3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保盛龙城南苑铺6-0001006-31,489,000.001,489,000.00元沐通财竞谈-2序号024-4-1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沐通财竞谈-2序号024-4-1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通许县2024年小麦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通许县2024年小麦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三、评审专家名单评委组长:李守仁其他评委成员:王晓芳,李彦华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2,868.00元农业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公共服务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002348六、其他补充事宜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注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2.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联系方式:0371—22305031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南省通许县文卫路中段联系人:王晓芳联系方式:183378679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71-249919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371-24995996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汴通财竞谈-2024-4采购人:通许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招标文件编制委托我单位拟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且招标工作现委托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建设单位(招标人):(盖章)2024年4月24日我单位受通许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负责通许县农业农村局通许县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现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盖章)2024年4月24日准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谈判程序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19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汴通财竞谈-2024-42、项目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 汴通财竞谈-2024-4 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1500000.001500000.00是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服务内容: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5.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5.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5.5、包段划分:不分包。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自行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3.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期限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谈判文件后,投标人请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南省通许县文卫路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83378679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71-24991996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联系方式:0371—223050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1.1.1.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南省通许县文卫路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8337867922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71-249919961.1.4项目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1.1.5包段名称不分包1.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内容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详见“第五章”)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1.3.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谈判小组审查后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标: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和编制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联合体投标的;(5)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的;(8)谈判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10)谈判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11)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谈判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从获得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以书面形式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自谈判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自谈判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3.1.1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材料3.2.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供应商谈判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3.3.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根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汴财购[2019]2号)文件》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章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4.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2.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2.2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5.2开标程序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 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相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3名。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7.31.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6、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8、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注: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10.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其余的30%在小麦收割后一次无息付清。(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作业面积据实结算)10.3质疑和异议的递交质疑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与投诉,并电话告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10.4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到会员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3.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10.5中小企业中所属行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10.6硬件特征码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71.如供应商须知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1.1.总则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包段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1.3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1.3.1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7)“硬件特征码”一致的。1.1.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9.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2.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2.2.竞争性谈判文件1.2.1.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2.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上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1.2.3.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修改内容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2.4.3.谈判响应文件1.2.5.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目录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包括谈判响应文件目录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2.6.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响应函中的谈判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2.7.3.3谈判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公告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2.8.3.4投标保证金(免收)1.2.9.3.5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0.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2.11.3.7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7.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谈判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投标1.3.1.4.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4.1.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4.1.2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4.1.3供应商在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程)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1.3.2.4.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3.3.4.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1.4.5.开标1.4.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1.4.2.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1.4.3.6.谈判1.4.4.6.1谈判小组6.1.1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4.5.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4.6.6.3谈判谈判小组按照“谈判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5.7.合同授予1.5.1.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7.2成交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1.5.3.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5.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6.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7.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7.3.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7.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7.5.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谈判程序2.7.62.7.7.谈判程序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1.1资格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2.1.1资格评审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1.1资格评审标准证书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章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服务内容及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质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注: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2.82.9.一、谈判标准: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为有效谈判供应商。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响应。(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对存在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谓重大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所述期限、报价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2、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要求各个有效谈判供应商在系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由有效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高者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出现并列排名时,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响应文件编制质量等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排序)。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人。谈判响应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确定谈判响应人。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谈判活动。4.1本项目第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报价有时间限制(30分钟),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谈判活动)。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5、谈判小组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含一次或者二次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对所报的价格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6、谈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谈判作无效处理:(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谈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谈判作无效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谈判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3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9、谈判结果9.1谈判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9.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成交报告。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参考版本,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一、采购项目金额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单价:元/亩。二、服务范围全区总面积:10万亩。(乡镇明细:)三、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主要防治对象综合防治效果比农户自防区提高10%以上,提高作物的抗逆能力。四、服务内容、区域:。5.防控药剂清单及用量:六、服务期限:鉴于病虫害防治的时效性,防治服务期不超过天(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可适当延期)。七、甲方责任及义务1、协调各村庄确定作业时间,如时间有变动,应在原定时间前天通知乙方。2、协调乡镇向乙方提供作业区域位置。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服务按项目要求完成。4、甲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和合同履行具有指导和监督权。八、乙方责任及义务1、根据甲方提供的防治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药剂、植保无人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2、确保及时在各乡镇、村庄指定的区域内作业。3、按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农药品种及用量,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统防统治作业。4、承担统防统治作业期间所有安全责任,作业时应确保安全。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人民币元;其余的30%,人民币元在小麦收割后一次无息付清(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作业面积据实结算)。十、验收乙方服务结束后,由甲方组织农业专家或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在通许县签订,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5.服务内容及要求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要求如下:1、每亩小麦防控药剂清单:序号用药类型采购药剂名称亩用量1调节剂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10克2杀虫剂20%联苯噻虫嗪悬浮剂10毫升3杀菌剂400克/升戊唑咪鲜胺水乳剂25毫升4叶面肥含氨基酸水溶肥(氨基酸≥100g/L;Zn+B≥20g/L)4 0 克2、供应商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植保机械,植保机械为载重量40公斤以上(含40公斤)的植保航空器,以及持证的航空器地面操作人员。(附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一、谈判函及谈判响应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服务内容;五、技术及商务偏差表;六、分项报价一览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服务承诺;九、其他材料;一、谈判函及谈判响应函附录4.0.1.(一)谈判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包段)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小写:元的谈判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质量。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谈判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4.0.2.(二)谈判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投标有效期备注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服务内容5.技术及商务偏差表序号谈判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偏差说明12...注:“偏差说明”栏中详细注明响应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六、分项报价一览表序号药品名称品牌生产企业全称产品规格单价(元/亩)备注12345无人机服务费合计////序号药品名称品牌生产企业全称产品规格单价(元/亩)备注12345无人机服务费合计////注:1、投标供应商根据需求可自行修改或删除表格2、本报价表中的金额必须与投标函的投标总价一致。3、作业面积10万亩。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4.0.3.(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4.0.44.0.5.(二)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一: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我公司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4.04.1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二: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我们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对照项目要求,具备履行采购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我方成交,保证能够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如因设备和专业能力不足而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我方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特此承诺。4.24.34.4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三:硬件特征码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4.4.1.八、服务承诺(格式自拟)4.4.2.九、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4.54.6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4.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的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项目不适用可不提供此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企业盖章):日期:注:供应商的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项目不适用可不提供此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企业盖章):日期:注:供应商的本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4.6.2.附件44.6.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4.6.3.1.各供应商:4.6.3.2.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4.6.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4.6.3.4.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通许县农业农村局的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植保无人机防控10万亩(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许昌展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25万元资产总额为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许昌展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公共资源交35E46D1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的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植保无人机防控 植保无人机防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