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环境卫生作业养护服务项目 道路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6105240329186275-16098479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4101800.00元
上海屹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2638弄11号3幢
89.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吕巷镇干巷社区域内的道路、公厕、垃圾房、小区管理保洁,镇级、村级垃圾房及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做好镇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吕巷镇环境卫生作业养护服务项目,吕巷镇干巷社区域内的道路、公厕、垃圾房、小区管理保洁,镇级、村级垃圾房及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做好镇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使环卫作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让居民幸福生活。
2024.05-2027.04
环卫作业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上海市道路与公共广场保洁质量与作业规范》及《上海市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垃圾分类需严格按照当年度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落实。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其祥,陈志军,蒋霖,王志国,杨长琴,张海滨,侯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26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屹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小型企业)服务方案内容相对较为详实且针对性较强、人员及设备配置较为完善且项目负责人资历相对较优,综合得分最高为89.3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吕巷镇郭家新村132号
联系方式:021-57376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
联系方式:15821798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嘉
电 话:1582179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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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 屹城.jpg109.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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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pdf646.7K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上海屹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4-2026年度金山区昌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问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屹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9人,营业收入为833.2565万元,资产总额为421.9189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屹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30日采购编号:JSFSCG1624-10549939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4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与程序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6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服务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日);(6)提供《上海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书》类别及专业包含: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陆域范围)。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2、招标编号:SHXM-00-20230228-110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624-10549939)3、预算编号:1624-10549939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吕巷镇环境卫生作业养护服务项目,吕巷镇干巷社区域内的道路、公厕、垃圾房、小区管理保洁,镇级、村级垃圾房及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做好镇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使环卫作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让居民幸福生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6、交付日期:2024.05-2027.04(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每年分别签订合同实施。第一年度项目完成后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业主要求,续签次年合同)。7、采购预算金额:4117138.00元(国库资金:4117138.00元;自筹资金: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24-04-09至2024-04-17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止,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查看招标公告并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截止时间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09:00时截止,完成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09: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09:00时。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3、开标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和方式:3.1提交材料:(1)供应商的法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壹份,电子文档内包括技术标标书、商务标等全部内容。投标电子文件中的投标单位简称必须使用中文名称,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3.2提交方式:(1)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2)提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开标应携带的资料与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3)提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4)联系电话:15821798510(5)联系人:张明嘉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八、其他事项1、审核通过,可在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4117138.00元。3、生活垃圾统一卸点:采购人指定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九、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联系人:张明嘉电话:15821798510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郭家新村132号联系人:蒋霖电话:021-5737776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置)表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金山区吕巷镇干巷社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2、采购编号:JSFSCG24-105499393、服务地点:上海金山区吕巷镇4、项目内容:吕巷镇干巷社区内的道路、公厕、垃圾房、小区管理保洁,干巷社区镇级、村级垃圾房及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做好干巷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使环卫作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让居民幸福生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5、生活垃圾统一卸点:采购人指定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6、服务期限:2024.05-2027.04(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每年分别签订合同实施。第一年度项目完成后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业主要求,续签次年合同)。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郭家新村132号联系人:蒋霖电话:021-5737776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联系人:张明嘉电话:15821798510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服务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4)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日);(6)提供《上海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书》类别及专业包含: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陆域范围)。四、招标有关事项1、采购答疑会:不召开1.1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2澄清文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供应商关注。1.3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3、投标有效期:90天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6.1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6.2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7.3开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6人;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中标人推荐办法: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法:1.预留中标价格5%的考核奖以外的资金按月平均支付。2.考核奖以区对镇年度考核的等次来确定支付费用。2、质量标准:2.1环卫作业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上海市道路与公共广场保洁质量与作业规范》及《上海市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垃圾分类需严格按照当年度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投标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主要机械/工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机械/工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机械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机械/工具来源机械/工具来源机械/工具来源序号机械/工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机械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本单位所有租赁其他12345678910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7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投标人关于业主综合满意率等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措施等。第七章合同格式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要求(一)道路清扫保洁项目1、项目区域:吕巷镇干巷社区2、承包内容:道路清扫3、项目任务量:—74—3.1人工道路清扫保洁共17条路段,实扫面积94775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3条路段29629平方米,二级道路9条路段57877平方米,三级道路5条路段7269平方米。其他:/。人工捡白色垃圾共4条路段,路面面积:21520平方米;夜间(17:00-21:00)人工道路清扫为5段,路面面积:22919平方米。人工道路清扫共17条路段,路面面积:94775平方米,其中夜间(17:00~21:00)人工道路清扫为5段,路面面积:22919平方米。3.2机械道路清扫12条保洁总长度12.057千米,其中一级道路3条路段长度4.422千米,二级道路4条路段长度5.318千米,三级道路5条路段长度2.317千米。其他:/。3.3机械道路冲洗保洁长度12.057千米,其中一级道路3条路段长度4.422千米,二级道路4条路段长度5.318千米,三级道路5条路段长度2.317千米。其他:/。3.4人工道路冲洗保洁总面积/平方米。3.5废物箱管理保洁服务12只。3.6其他:/。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及《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4.2乙方应保证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呈现路面本色。4.3乙方清扫人行道、路面、沟底的垃圾后应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等。4.4其他:乙方保洁范围内公益广告宣传牌(栏)、候车亭擦拭干净,无积尘、黑广告。5、保洁人员配备要求5.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40名工作人员,其中清扫保洁等级工比例不得低于80%,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5.2乙方应准备一支4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3其他:/。6、保洁机械设备配置要求6.1本项目应至少配备清扫车1辆、冲洗车1辆6.2其他:—75—6.2.1道路清扫车1辆、冲洗车1辆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使用期间车辆维修、养护、保险、油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工清扫保洁工具、设备由乙方承担。7、其他:环卫作业养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低值易耗品,洗涤液、消毒液等洗涤用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公共厕所管理保洁项目1、项目区域:吕巷镇干巷社区2、承包内容:公共厕所(包括小便池、倒粪口)管理保洁3、项目任务量:3.1公共厕所管理保洁服务共6座,其中一类公共厕所/座,二类公共厕所3座,三类及以下公共厕所3座,/座,移动公厕/座。3.2倒粪站、小便池管理保洁服务/组(座)。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5-2011)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4.2乙方应保证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共厕所公开厕所等级、服务时间、服务管理标准、服务管理人员工号、服务管理单位和投诉监督电话。且按规定时间开放公厕并免费提供使用。4.3乙方须为公共厕所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带臂章、工号牌,服饰应保持整洁,工作人员服务时要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举止大方。4.4乙方应确保倒粪站、小便池设备齐全完好,内外环境整洁,无严重异味和无满溢现象。4.5其他:/。5、保洁人员及保洁班次配置要求5.1乙方须按公厕服务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安排保洁班次。①专人看管公共厕所合计安排保洁人员5人,每月保洁总班次为班次。②巡回保洁公共厕所合计安排保洁人员1人,巡回保洁频次不低于2小时/次,每月保洁总班次为45班次。③倒粪站、小便池合计安排保洁人员/人,保洁频次不低于/小时/次,每月保洁总班次为/班次。5.2乙方应准备一支5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3其他:/。6、保洁工具配置要求6.1其他:保洁工具、设备由乙方承担。—76—7、其他:环卫作业养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低值易耗品,洗涤液、消毒液等洗涤用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生活垃圾清运项目1、项目区域:吕巷镇干巷社区2、承包内容:镇垃圾房、村垃圾房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至中转站3、项目任务量:3.1后装式压缩车每天平均清运生活垃圾干垃圾18吨、湿垃圾3吨。3.2拉臂车每天平均清运生活垃圾/吨。年底按全年累计清运量按实结算。3.3人力运输车每天平均驳运生活垃圾/吨,其中:三轮车辆驳运/吨,四轮车辆驳运/吨。年底按全年累计清运量按实结算。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4.2严格按合同规定做好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4.3严格按规定路线清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清运;4.4做到文明清运,避免作业扰民。4.5其他:/。5、清运人员配备要求5.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5.2乙方应准备一支5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3其他:/。6、清运机械设备配置要求6.1本项目应至少配备3吨以上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辆(其中干垃圾1辆,湿垃圾车1辆)6.2其他:6.2.13吨以上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辆(其中干垃圾1辆,湿垃圾车1辆)若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使用期间车辆维修、养护、保险、油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垃圾箱房管理保洁项目1、项目区域:吕巷镇干巷社区2、承包内容:擦洗垃圾箱房内、外立面,地面,垃圾专用桶3、项目任务量:垃圾箱房管理保洁服务6座。—77—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高层建筑中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标准》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4.2做好垃圾箱房六定工作:定编码、定清运单位、定保洁频率、定保洁责任单位、定市容环卫专业管理监督单位、定投诉电话。4.3其他:/。5、清运人员配备要求5.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5.2乙方应准备一支5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6、其他:环卫作业养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低值易耗品,洗涤液、消毒液等洗涤用品、工具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居民小区保洁项目1、项目区域:吕巷镇干巷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区域2、承包内容:居民小区外环境,公共走道、楼梯清扫保洁3、项目任务量:4个居民小区保洁及城乡结合部6个区域保洁。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4.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公共走道、楼梯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堆放垃圾等废弃物。4.3清扫外环境,公共走道、楼梯的垃圾后应倒入指定地点。4.4其他:/。5、保洁人员配备要求5.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13名工作人员,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5.2乙方应准备一支5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第二条环卫作业养护服务期限(一)本环卫作业养护项目,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3年,由2024年5月起,到2027—78—年4月止。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二)本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第三条环卫作业养护服务费用(一)服务总价本合同项目作业养护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第四条支付方式(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作业养护服务经费按以下第2种方式结算。1、支票结账2、银行转账3、现金支付4、其他(二)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作业养护服务经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中标价95%的1∕12。余5%作为服务检查考核经费,与12月份服务经费一并支付(以财政支付日期为准)。(三)甲方按月进行质监考核,并按检查结果实行年度考核支付,考核绩效经费为服务检查考核经费的60%,以阶梯式方式扣减。甲方年度考核分数:1、95分以上(含95分)一次性支付该全部考核经费;2、95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1万元(以整数计,小数部分计入整数);3、80分以下(不含80分),不支付该考核经费。(四)奖惩奖励费服务检查考核经费的20%。以金山区市容环境质量综合评估得分为基础,排名不低于全区平均排名,一次性支付全部奖励费;每降低一位排名扣款3万元,扣完为止。(五)其他:服务检查考核经费的20%为应急队伍应急作业所发生的费用补贴,以实际应急作业的频次为依据,一次性支付全额或部分补贴。第五条作业养护服务质量考核1、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等法规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2、服务达到《上海市市容环境整洁卫生状况检查和整改评分细则》要求3、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细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乙方作业养护服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等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每年组织对乙方的作业养护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为优—79—良的,可给予优先续约权或竞标时加分等奖励;评议结果不合格或差的,可给予惩罚性经济措施或解除作业养护合同的处罚。2、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乙方正常开展作业养护服务;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作业养护技术水平。3、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月视乙方作业养护服务任务量及质量考核结果办理结算手续,并结清上月的作业养护费用;本合同最后一笔作业养护服务费用,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付清。4、甲方应提供乙方道班房等管理设施。5、甲方应提供乙方作业服务人员工作服、佩卡的样服和样卡,作业设备的标识等。6、其他:/。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履行投标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作业养护服务。2、乙方应委派相关主管人员全面负责协调作业养护服务项目工艺的执行,质量、进度和安全,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3、乙方必须与从事本合同作业养护服务管理和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重视作业人员培训和技能等级提升,优化队伍结构,为不断提高作业养护服务质量,作业服务人员中职业技能等级工必须达到相应水平。承包第二年职业技能初级工占作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必须达到/%以上;承包第三年,职业技能初级工占作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必须达到/%以上,且中、高级工占初级工的比例大于/%以上。5、乙方应按《劳动法》安排作业养护服务人员从事作业服务。实际支付给各类作业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年度本市环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薪酬标准(以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发布的为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作业服务人员,按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协商意见,发放技能等级工补贴。6、乙方应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含节假日加班)以及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早夜班津贴等。7、乙方应保障员工的权益,按规定缴交社会统筹费用;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环卫作业服务人员意外人身保险等社会保险。8、乙方作业人员作业养护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鞋),并按规定佩带工作证件。9、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上报全年作业养护计划(包括季度、月度计划)送甲方(在合同期内,以后每年1月底上报年度计划)。—80—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需调整作业方案(作业组织、作业工艺(流程)、作业时间等),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11、遇突发情况或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12、其他:/。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作业养护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要求,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罚款)。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作业任务量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法人企业、民非组织和个人。乙方擅自将作业任务量转让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收回,另行处置。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合同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为服务总价的十二分之一。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轮服务期满后,甲方在未确定新一轮服务企业前,由乙方继续履行作业服务直至产生确定新一轮服务企业,甲方按日支付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例划去)。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财政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乙方(盖章):[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8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清运项目 环境卫生作业养护服务项目 道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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