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吸油烟机 抽油烟机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BZJ-CG2024-032(招标文件编号:XBZJ-CG2023-03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乾憬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雪莲社区健康路106号三运大厦1幢5层544室
中标(成交)金额:12.186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新疆乾憬商贸有限公司
抽油烟机
乐创
HF-FH-6000-12000
5 套
24372.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雅薇、黄元元、黄园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为 100 万以下按 1.58%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9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中巴友谊路5号
联系方式:革警官 0998-3422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联系方式:李明璋 1919000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革警官
电 话: 0998-342209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喀什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8: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雅薇、黄元元、黄园瑛
总成交金额
¥12.186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革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0998-3422090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中巴友谊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革警官 0998-342209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明璋 19190009309
附件: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3).doc
附件2
新疆乾憬(油烟机).pdf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8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在祥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为同一人的情形。100288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6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采购编号:XBZJ-CG2024-03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招标人(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人:革警官联系电话:0998-3422090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明璋电话:19190009309详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日期:2024年04月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询价办法………………………………………………………………23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五章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32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3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或到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处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BZJ-CG2024-03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09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409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抽油烟机5套,其中四套连接安装于长19.2m,宽1.35m,高1.5米位置,1套安装于长3m,宽1.35m,高1.5米位置,单台处理风量≥6000m³/h,油烟净化率≥98%,设备阻力≤280Pa,设备额定电压220v-380v,额定功率≤40kw。不锈钢材质,智能数显,烟罩、净化器、风机一体组合,不单独分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邮箱获取或到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处领取方式:邮箱获取或到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处领取,如投标单位通过邮箱获取,请将投标人信息文件打包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986893395@qq.com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的信息文件应完整清晰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中巴友谊路5号联系方式:革警官0998-3422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联系方式:李明璋191900093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明璋电话:19190009309投标人须知一览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人:革警官联系方式:0998-34220902代理机构名 称: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联系人: 李明璋电 话: 191900093093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BZJ-CG2024-0324采购需求抽油烟机5套,其中四套连接安装于长19.2m,宽1.35m,高1.5米位置,1套安装于长3m,宽1.35m,高1.5米位置,单台处理风量≥6000m³/h,油烟净化率≥98%,设备阻力≤280Pa,设备额定电压220v-380v,额定功率≤40kw。不锈钢材质,智能数显,烟罩、净化器、风机一体组合,不单独分开。5采购方式询价6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7供货期及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中巴友谊路5号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8服务质量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与要求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报价方式采购预算额度:1409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报价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敬请报价人注意!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 65050174604209699999行 号:10589400009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克孜都维路支行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 2024年04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无须换取收据。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0月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无14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询价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各潜在供应商如有质疑,请于规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供应商递交的质疑书,视为供应商可完全响应。)15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1:00(北京时间)1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9验收要求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逐项验收20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2询价响应文件份数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档(光盘和U盘)、报价一览表23询价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24询价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1)采购人名称;(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4)供应商名称;(5)供应商法人签字或盖章;(6)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5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26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业主专家代表0人,专家库抽取3人。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28关于运距补充说明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29评审前采购人及监督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符合 性核验开标时,供应商需单独提供以下证件进行核验: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0月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或保函);(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未按要求单独提供相关资料,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启,做无效投标处理。30履约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函承保期限:至项目结束后15天内退回)3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询价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询价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其他说明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转卖此次合同,如被发现转包转卖合同将废除此次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追究责任。3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制造业;4、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5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提供服务的服务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36其他补充内容特别提醒:询价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询价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询价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37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用以下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100万以下按1.58%计取。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电汇38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质疑函的时限: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1986893395@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联系人: 李明璋电 话: 19190009309备注:如询价文件中前后不一致时,请以前付须知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询价通知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1.6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定义1.2.1“采购代理人”系指组织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1.2.2“采购方”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2.3“供应商”系指已获取了本询价文件(通知书)的供应商。1.2.4“供应商”系指已获取了本询价文件(通知书),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5“货物或设备(产品)”系指供方按询价文件(通知书)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或设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6“服务”系指询价通知书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保养、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中的各条要求。1.3.2供应商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1.3.3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询价通知书。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3.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3.6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供应商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加询价协议连同询价通知书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加询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询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进行询价。1.3.7一个询价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询价。1.4.参加询价费用1.4.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自理。2、询价文件(通知书)2.1.询价文件(通知书)的组成2.1.1询价文件(通知书)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询价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询价文件(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询价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2.1.2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文件(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询价文件(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2.2.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对询价文件(通知书)中存有疑问或表述不清晰、缺页、漏页、损页等,可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或补齐。要求澄清的函应按询价文件(通知书)中载明的地址并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方(或代理机构)将收到书面函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澄清或补齐,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供应商认可的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通知书)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通知书)的组成部分。2.2.2从询价文件(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2.2.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和供应商受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询价时间。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1.2供应商应当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1.3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3.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响应文件包括资格类文件和报价主要文件(询价通知书“第七章”规定的内容)。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通知书)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3.2.2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必须对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每一合同包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3.3.响应文件语言3.2.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3.4.响应文件的编制3.4.1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通知书)中“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询价文件(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通知书)要求更有利于采购方的承诺。3.4.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通知书)有关供货计划、询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范围、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4.3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3.1条规定文件组成的资格类文件及竞标主要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除安装图、需加以说明的插图等图页外)打印并胶装,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3.4.4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签字的位置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开标时的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3.4.5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3.4.6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询价文件(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3.4.7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3.4.9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无法辨认其报价、技术指标或参数、规格或型号、主要的技术方案等其询价将被拒绝。3.4.10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除非询价文件(通知书)另有规定,不得将一个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开进行报价。3.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5.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3.5.2供应商在询价时间开始起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询价时间开始起修改响应文件的,其询价将被拒绝。3.6.询价有效期3.6.1响应文件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询价时间起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在询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7.保证金3.7.1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3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7.4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3.7.5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报价无效。3.7.6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载明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占用费。3.7.7在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方如有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足)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3.7.8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询价有效期满后的60个日历日。3.7.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7.10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4、询价程序4.1.询价程序4.1.1采购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4.1.2询价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方、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4.1.3首先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或由采购方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逆顺序当场逐一解密。4.1.4询价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确认或者制定询价文件(通知书)。询价文件(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5、询价5.1.询价小组5.1.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1.2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1.3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5.2.评审5.2.1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的有关询价的评审标准,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2.2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5.2.3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在评审期间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2.4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供应商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被没收保证金。5.3.响应文件的初审5.3.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保证金、密封是否完好、响应文件数量是否准确,响应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5.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4.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不满足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将被拒绝。5.4.2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询价小组还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存在实质性实偏离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询价通知书,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章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2)响应文件“正本”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4)技术及服务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期等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6)响应文件的内容或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5.5询价5.5.1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并向其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5.5.2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5.3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6.响应文件的澄清5.5.1询价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5.5.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5.5.3算术性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中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中的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竞标将被拒绝。5.5.4询价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询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5.6确定成交供应商5.6.1询价活动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5.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6.3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不合理或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询价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询价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5.6.4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结果,可根据项目所需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6、重新采购6.1.重新采购6.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授予合同7.1.成交通知7.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当在刊登本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1.2成交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7.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7.2.签订合同7.2.1采购方、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参照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的《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7.2.2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询价通知书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或少于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8、质疑与投诉8.1质疑8.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8.1.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1.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9.11条、第9.13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8.2投诉8.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8.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8.2.4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需补充的内容9.1需补充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询价办法1、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项目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的有关询价的评审标准。询价小组对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询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也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货物(或设备)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优劣顺序进行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依据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审标准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响应文件的初审2.1.1询价小组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询价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2.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对各询价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询价资格。如果询价供应商不具备询价资格,不满足询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询价将被拒绝。2.2.2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还将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存在实质性实偏离的,其询价将被拒绝。实质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服务期限、质保期限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询价将被拒绝:(1)询价响应文件是否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是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3)是否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文件未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8)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9)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2.3澄清有关问题2.3.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询价小组将允许询价供应商修改询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询价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3.3算术性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报价函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中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中的单价。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果询价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2.3.4询价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询价,询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3、询价3.1询价程序3.1.2.询价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文件让其报价。(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3.2询价(1)询价小组对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2)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3)询价小组应给予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平等的询价机会。在询价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5)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文件让其报价。(6)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7)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2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不合理或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供应商应按询价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询价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3供应商的报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是可选择的报价(报价唯一);(2)供应商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分项报价或价格构成未作说明,有所隐隐含有可能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纠纷(非正常的追加或索赔等)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中的货物内容与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内容不一致的。3.3.4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不合理或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供应商应按询价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询价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6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结果,可根据项目所需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3.4编写评审报告3.4.1询价小组完成询价后,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4.2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4.3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评审报告送采购方。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序号评审内容是否合格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0月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或保函);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询价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询价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内容通过打“√”,不通过打“×”审查标准1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审查标准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审查标准3未按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审查标准4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情况;审查标准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数量及参数是否与询价文件要求的一致,是否有改变询价文件提供的规格参数的;审查标准6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价文件规定期限的;审查标准7供应商之间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竞标的;审查标准8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审查标准9是否提供健全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服务承诺;审查标准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审查标准11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结论是否通过评审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询价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询价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第四章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吸油烟机采购项目本标段采购金额140900.00元。1.采购需求抽油烟机5套,其中四套连接安装于长19.2m,宽1.35m,高1.5米位置,1套安装于长3m,宽1.35m,高1.5米位置,单台处理风量≥6000m³/h,油烟净化率≥98%,设备阻力≤280Pa,设备额定电压220v-380v,额定功率≤40kw。不锈钢材质,智能数显,烟罩、净化器、风机一体组合,不单独分开。2.行业标准及产品要求1.安全性能抽油烟机应具有以下安全保护措施:(1)漏电保护:抽油烟机应该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当漏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2)过热保护:抽油烟机应该配备过热保护装置,当油烟机温度过高时,应该能够自动切断电源。(3)过流保护:当抽油烟机电机过载时,应该自动切断电源。2.噪音等级噪音等级应该低于70分贝,并且在最大风量状态下,不超过75分贝。3.安装要求在安装时,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抽油烟机应该与烹饪设备保持一定垂直距离,以保证抽油烟机效果。(2)抽油烟机的安装高度根据所投产品说明、空间高度和操作习惯,不得低于0.8m。(3)排气管弯曲数≤1处,以保证排气畅通。三、供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中巴友谊路5号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四、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五、验收方式及标准供应商安装完毕后向甲方展示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同时提供设备参数或权威检测报告,确保设备参数达到所列需求要求。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五章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抽油烟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抽油烟采购项目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询价方式对厨房抽油烟机进行了采购。经询价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5套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人民币元。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提供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1.5.2履行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中巴友谊路5号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内1.5.3履行方式:现场验收。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9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3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8.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8.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履约保证金无2.21合同份数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1.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四、开标一览表五、报价明细表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七、(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九、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十一、供应商已提交本项目询价保证金的证明材料(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4.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起日历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承诺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询价响应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被委托人身份证正面被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四、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如有)采购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期限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 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须包含设备安装、调试、税金、运输、装卸、损耗、风险、检测、验收、管理、利润等其他费用)。2.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保证质量和服务的承诺。五、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金额合计大写:注:供应商应根据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本表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软件及硬件。询价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业务员注册资金其中售后服务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培训人员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诚信申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记录,未处于任何投标禁止期内。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八、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九、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文件的全部要求,并保证能正常使用。若我方中标,在服务时若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我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不符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服务内容,由此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及相关事故,我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十一、供应商已提交本项目询价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技术部分1、货物详细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及原产地单位数量备注1234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注:与询价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如条款出现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条款无偏离,则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技术条款偏离表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注1、根据询价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如条款出现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条款无偏离,则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2、提供的货物性能指标以符合采购要求为原则。如有偏离,需客观反映,不得以“优于”、“正偏离”等带主观色彩的描述影响专家评审。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彩页、产品检测报告等进行对照。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3、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据实自主编制)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4、验收计划、售后服务安排及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供应商)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2、询价通知书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3、供应商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由招标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能力。4、投标单位(供应商)1.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中型500万元-20 000万元农、林、牧、渔业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40 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2 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 000万元一80 000 万元建筑业小型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6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300万一5 000万元建筑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批发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5 000万元一40 000万元批发业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5 000万元批发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零售业中型从业人员 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20 000万元零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3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一3 000万元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仓储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仓储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 000万元仓储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邮政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邮政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邮政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住宿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住宿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住宿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 0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 000万元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50万元一1 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 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型营业收入1 000万元一200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 000万元一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2 000万元一5 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 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 000万元物业管理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1000万元物业管理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一120 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一8 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房吸油烟机 抽油烟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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