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壳试验件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24)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XTC-C-24630200(招标文件编号:GXTC-C-24630200)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阳市金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镇杨塘村杨塘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46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东阳市金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机壳试验件
东阳市金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定制
1套
46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海一、于兰萍、姜明、李佳、陶海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载明的“货物”收费标准计取,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54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东阳市金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评审综合得分:94.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1号        
联系方式:陶海亮 15101049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徐中制18311012352、刘昊正18346139343、徐常城1810032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中制
电 话:  183110123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航天工业设备/发动机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6:14

评审专家名单
龚海一、于兰萍、姜明、李佳、陶海亮

总中标金额
¥4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中制

项目联系电话
18311012352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陶海亮 15101049564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中制18311012352、刘昊正18346139343、徐常城18100329961

附件:

附件1
GXTC-C-24630200招标文件售卖稿.docx

招标编号:GXTC-C-24630200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XTC-C-24630200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10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22一、资格审查及标准22二、评标方法22三、评审标准22四、评审程序23附表一资格审查表25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27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29附件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30附表五价格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32第四章合同条款33一、合同专用条款33二、合同通用条款35三、合同格式45第五章采购需求50一、综述50二、技术要求50三、项目其他要求51四、需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52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53六、设备运输53七、零部件验收、现场验收及提货要求5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评标索引54附件1投标书55附件2报价表56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7附件4授权委托书58附件5投标保证金59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表62附件7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63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4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65附件10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75附件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76附件12投标承诺书79附件13技术偏离表80附件14技术方案81附件15实施方案82附件16项目组人员83附件17拟投入设备表85附件18安装、调试方案86附件19售后服务方案87附件20企业管理体系88附件21技术支持资料89附件2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90附件23质疑函范本92附件24保密承诺书94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TC-C-24630200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机壳试验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9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机壳试验件1套。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所在地,甲方自提。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方式:现场或线上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为:投标人通过电脑网页登录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login.jsp,进行供应商简单注册,(注册不成功不影响电汇标书款及报名,但请投标人尽快联系我公司协助登记),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购买文件登记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我公司(邮箱:GXZB4ftbzy02@163.com),并致电项目联系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机壳试验件加工图纸由采购人自行发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领取机壳试验件加工图纸。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责任。2.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账户信息:(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账户)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汇款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11093791891060124000075734.购买标书登记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制造商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邮编招标文件价格¥元/本合计¥元预投标段号(所投项目不分包的无需填写):购买人(签字):年 月 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1号联系方式:陶海亮151010495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联系方式:徐中制18311012352、刘昊正18346139343、徐常城181003299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中制电话:183110123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工业1.2采购预算49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该预算金额,超过该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3最高限价49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该最高限价金额,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5.1合格的申请人/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否1.6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2核心产品□服务采购(不适用)■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 2.3.3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4.1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质疑函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范本格式编写。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联系人:徐中制、刘昊正、徐常城联系电话:18311012352、18346139343、18100329961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二层3.6.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仅限于北京地区银行开具)、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人民币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1109379189106012400007573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汇款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汇款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投标保证金退回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要求填写信息并盖章,单独密封在“投标保证金”中,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8.2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书、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8.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份;(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2 份。电子文件应为正本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3.8.4装订方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4.1密封和标记(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密封,且在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字样。(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并将“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同放入此信封内。(3)投标保证金可以提前递交,也可以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关于投标人从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与“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一同放入此信封中。(4)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递交地址:(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6.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3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7.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8.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采购人确认中标人8.4.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载明的“货物”收费标准计取,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10.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果所投货物为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对环保、节能产品,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备注中注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均不能得分。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邀请。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邀请。1.1.4.采购货物名称见投标邀请。1.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预算见投标邀请。1.3.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邀请。1.4.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1.5.申请人/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1.合格的申请人/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见投标邀请。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5.4.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5.5.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详见投标邀请;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第3款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5.信用信息查询主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主体1.5.6.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第1.5.5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格的货物1.7.7.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来自上述1.5.1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货物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安装督导或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8.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3.2.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采购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采购人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4.2.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5.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分项报价表;7.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12.投标承诺书;2.技术部分:1.技术偏离表;2.技术方案;3.实施方案;4.项目组人员;5.拟投入设备表;6.安装、调试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8.企业管理体系;9.技术支持资料;10.保密承诺书;3.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2.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如有);3.质疑函范本。3.2.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3.2.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2.4.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3.2.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3.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6.投标有效期3.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6.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3.7.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3.7.4.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对招标范围以及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加盖人名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8.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邀请。4.2.3.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情形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5.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6.资格审查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7.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3.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采购人按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中标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2.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8.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5.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9.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9.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附表三(如涉及)。(4)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如果所投货物为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对环保、节能产品需在分项报价表备注中注明,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本条款4中情形)或不能得分。(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及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包括本数)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二。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3.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具体分值详见附表三及附表四3.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3.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3.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3.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附表五(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4%至6%)的扣除。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至6%)的扣除。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报价(按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4.评审程序4.1.符合性检查。4.1.1.评标委员会按附表二所列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1.2.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2.商务和技术评审4.2.1.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详见本章附表三。4.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4.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投标人得分=A+B+C4.3.评标结果4.3.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3.2.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或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了“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未组成联合体。如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了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6报价修正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7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3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4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时,投标人未分包5商务、技术响应(服务标准)符合“合同专用条款”、“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满足星号“*”条款要求)。6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序号商务部分分值评审内容1投标人业绩8提供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同类产品加工生产(大型汽缸或机壳或排气装置或燃烧室或轴承座等零部件)的有效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8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或技术开发合同相关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相关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包括首页、产品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日期页。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8分。2企业管理体系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有效证书,得1.5分,最高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保密承诺书1有提供根据本项目编制的保密承诺书,得1分;没有,得0分。4节能或环保标志产品1所提供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中的任何一种得0.5分,共1分。须根据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合计13附件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序号技术部分分值评审内容1131技采购需求响应112评标专家针对投标人对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响应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得基础分12分。带有“*”标记的为核心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无标记的为一般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扣2分。本项打分最高12分,最低0分。2技技术方案117提供技术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需求及难点分析②针对本项目的工艺流程③安全可靠性、材料配置等内容。1. 项目需求分析应全面详细、针对性强。(4分)方案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详细或针对性一般得2分,详细针对性差或方案过于简单得1分,未提供得0分。2.难点分析应重点明确、分析详细充分、针对性强。(4分)方案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分析不详细不充分、针对性一般得2分,重点不明确或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3.针对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应合理可行,全面详细,针对性强。(4分)方案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针对性一般得2分,不合理或方案过于简单或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4.提出或实现的安全可靠性措施合理可行、材料配置完整(5分)方案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较合理、较完整得3分,不合理、不可行得1分,未提供得0分3实实施方案118提供实施方案,至少包括: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对生产周期的管控措施③交付计划④拟投入加工设备、拟投入人员等内容。本项最高18分,最低0分。1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较合理、较详细得3分,措施过于简单得1分,未提供得0分。2. 生产周期的管控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较合理、较详细得3分,措施过于简单得1分,未提供得0分。3. 交付计划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较合理、较详细得2分,措施过于简单得1分,未提供得0分。4.拟投入加工设备、拟投入人员配备完善、合理、能够满足生产需求且证明材料较全得4分,欠完善但仍能满足生产需求且有一定证明材料得2分,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注:拟投入加工设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设备表及设备照片。拟投入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简历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售售后服务方案110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维修响应时间、②跟踪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紧急维修安排及恢复时间、巡检、技术交流等支持服务)③质保期外服务等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内容全部内容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2.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5分,较详细、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方案过于简单、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打分为0分,本项目打分最高5分,最低0分。质保期后,延长免费维修服务时间,且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均按照质保期标准执行,每延长1年,加1分,最多加2分。(需在方案中说明)合计57附表五价格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价格部分分值评分说明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报价(按本章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本章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合计30分第四章合同条款一、合同专用条款序号内 容1甲方名称: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乙方名称:合同名称:项目现场:乙方试验件加工所在地,甲方自提。*2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40%作为首付款;(2)所供设备完成出厂检验,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要求后,乙方在设备发货前15天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作为提货款;(3)所供设备在项目现场验收合格或者设备到达项目现场12个月,上述时间以先到为准,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作为现场验收款;(4)支付现场验收款12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尾款,该条款与质保时间不冲突。以上合同款到款7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对该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3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误期赔偿费: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总额的0.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5%。注:1.合同装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得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合同通用条款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如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五章采购需求有矛盾,以第五章要求为准。2.招标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为商务合同得一般要求及形式,仅供参考,并不限制采购人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或者范本进行签约的权利,具体的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以甲乙双方协商和认可的形式为最终文本。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7)“合同条款”包含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当合同条款与合同协议书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为准。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9)“日”指日历日。2.合同标的2.1.乙方提供及其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专用工具、试验装置和相关服务。范围如下:1.1.1.乙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交付的货物完全满足合同附件(按对应附件序号填写)“技术规格与要求”的要求;1.1.2.……1.1.3.……2.2.乙方应承担依照合同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适用性3.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4.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5.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6.设计及设计联络(适用大型或成套设备)6.1.双方应按照附件(按对应附件序号填写)的规定进行设计联络。6.2.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双方各自负责的设计工作能顺利进行,从而使合同设备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可以提出日程建议由双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讨论决定。原则上第一次、第三次设计联络会在乙方所在地召开,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在甲方所地地召开,根据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可随时增开协调会。6.3.双方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的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交详见附件(按对应附件序号填写)的规定。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设计联络会的内容、日程安排、地点、和参加人数详见附件(按对应附件序号填写)的规定。6.4.在一方人员启程前(7)日,应书面告知另一方参会人员名单和预计启程日期。6.5.每次联络会应签署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6.在当次联络会上应决定下一次联络会的议题、参加人数及确切日期。6.7.会议在甲方所在地举行时,准备、组织和安排联络会议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但甲方不承担乙方人员的往返机票、食宿费、交通费。6.8.会议在乙方所在地举行时,准备、组织和安排联络会议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人员提供当地交通。6.9.甲方参加会议人员的往返机票及食宿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10.为使甲方人员更好地理解有关合同设备设计和运行的各种技术文件,乙方将免费为甲方人员安排参观工厂。6.11.除设计联络会外,各方提出的合同设备的所有设计修改或改变,应进行讨论,并经对方同意。从(一方)收到对方任何需批准的资料或图纸(21)日内,应以书面提出批准或意见给对方。除非在设计联络会上双方同意缩短时间。6.12.乙方应在每次设计联络会前(14)天向甲方提供关于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以便甲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资料和图纸。6.1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28)天内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合同范围内有关设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向甲方免费提供有关技术文件。7.知识产权7.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8.履约保证金8.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0~10)%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履约保证金采用下述方式第(1)/(2)/(3)/(4)方式提交:(1)银行保函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2)担保机构保函(3)支票(4)汇票8.4.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28日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9.检验和测试9.1.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9.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甲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9.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9.4.甲方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9.5.在交货前,乙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9.6.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7条[保证]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9.7.合同条款第9条[检验和测试]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0.包装10.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1.装运标记11.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货物名称4)毛重/净重(用kg表示)11.2.对裸装(无需包装或无法包装)的合同设备,上述内容应用至少两个金属标牌标明并牢固地固定在其相应位置上。应提供足够的支承架和包装垫木。11.3.单件包装箱(或裸装的合同设备)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适当位置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2.交货和单据12.1.乙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乙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条款第10条[包装]、第11条[装运标记]规定。12.2.乙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预计到货日期等通知甲方。13.保险13.1.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13.2.乙方应按设备金额的110%投保的货物运输保险,并以甲方为受益人。14.运输14.1.乙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5.伴随服务15.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技术规格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乙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5.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5.3.乙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6.备件16.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件的资料,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6.2.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7.保证17.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7.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24)个月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的(24)个月内保持有效,以先发生的为准。17.3.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7.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5.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索赔18.1.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7条[保证]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8.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付款19.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第一次付款:(付款条件、付款金额)第二次付款:(付款条件、付款金额)第三次付款:(付款条件、付款金额)……20.价格20.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的价格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费用在合同协议书中给出。21.变更指令21.1.根据合同条款第34条[通知]的规定,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21.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28日内提出。22.合同的修改22.1.除了合同条款第21条[变更指令]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转让23.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4.分包24.1.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5.乙方履约延误25.1.乙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5.3.除了合同条款第28条[不可抗力]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5.2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6条[误期赔偿费]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6.误期赔偿费26.1.除合同条款第28条[不可抗力]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7条[违约终止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27.违约终止合同2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乙方履约延误]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1.2.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1.1.3.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乙方支付违约金达到合同条款18条[索赔]规定的限额。1.1.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1.5.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终止通知(28)天后选择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完成被终止部分内容,乙方须向甲方补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费用。合同终止后,并不能免除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的义务。27.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7.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8.不可抗力28.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可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12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9.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9.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0.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30.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0.2.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28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余的货物,甲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31.争议的解决31.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56日还不能解决,争议可约定下列第(1)/(2)方式解决:(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31.3.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2.合同语言32.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语言为中文。33.适用法律3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4.通知3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至第36.3款列明的地址。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5.税费35.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35.2.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36.合同生效及其他36.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的履约保证后生效。36.2.合同份数:甲方正本1份,副本份;乙方正本1份,副本份。36.3.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以下地址进行: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格式(此格式仅供参考,签订合同时格式可自拟)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甲方: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乙方: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下称:合同标的)及合同总价1、合同标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国别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总价已包含产品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如属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含第三方检定或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各项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本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符合厂商明示、公布或承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甲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C-23630604)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功能及技术要求。3.乙方提供的产品(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第三条价款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人民币(大写)元(小写:¥),时间: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按甲方书面验收报告为准)后1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方式为(□汇款□支票),乙方的信息如下:乙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或办理产品托运,运保费由乙方负担;2.交付的设备需保证为原厂包装,且包装完整,所有包装箱都需做出标记,注明货品名称、数量及序列号。适宜于长途陆、空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品安全抵达项目现场,乙方需承担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五条验收要求及方式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试制及检测后,进行验收。乙方提交全部试验件实物以及相关的加工检测报告,实物和检测报告须符合本合同及加工图纸的要求。甲方对零件进行随机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且乙方提交验收材料齐全,视为验收通过第六条保修和售后服务1.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环保安全法规和图纸资料、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甲方装配和使用要求。2.乙方按照《质量体系管理要求》(GJB9001C-2017)标准8.5的要求进行控制,并保留产品满足该要求的证据,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3.加工件原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产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4.乙方生产过程中有零件超差问题时,及时告知甲方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生产,《超差处理单》在产品交付时提交给甲方。5.加工及装配工装由乙方设计,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工装进行审核,工装及模具产权归甲方所有,试制交付后,乙方应保管好工装及模具,不得损坏。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工装的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重制或返修。6.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按照维修配件成本收费。第七条违约责任7.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总价的0.1%/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8.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应合同总价的0.1%/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产品;如乙方逾期30天仍未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应交付合同总价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乙方交付产品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产品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产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第七条第2款处理。10.如经两次更换,产品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产品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C-24630200)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最终报价表、评审报告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页甲方: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盖章)甲方代表:(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注1:本章技术要求内容中带有“*”标记的条款,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进行应答,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注2:对条款进行应答不宜简单的用满足、无偏离等概括,应针对相关规格要求对投标产品做出具体描述。如另有说明,请提供索引页码。一、综述1、货物交货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1机壳试验件1套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3、交货地点:乙方加工所在地,甲方自提。二、技术要求1、功能及总体要求概述1.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机壳试验件加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主要加工项目及数量见下表。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尺寸(mm)材料图纸重量(kg)1前轴承座1Q355D140002前缸上半12460×4850×3000Q355B177003前缸下半13450×4850×3000Q355B231004后气缸14300×3050×1900Q355B275005水压试验堵板1Q235259006台板6Q23535007蜗壳加工1最大外径5050、高度1500ZG310-5708导流锥1外径1200、长度800ZG230-45012009导流罩1外径602.5、长950、宽1200ZG230-45060010导流盘1外径4400、长度400ZG230-450535011静叶承缸1外径2246、长2700ZG230-4501250012中间隔板1外径3470、长度740ZG230-4501036013离心隔板-左1外径3080、长度650ZG230-4501600014离心隔板-右1外径3080、长度724ZG230-450500015气封体1#1外径1100、长度580ZG230-45082416气封体2#1外径1300、长度240ZG230-45038017气封体3#1外径1100、长度175ZG230-45036818气封体4#1外径780、长度180ZG230-4501561.2乙方提供表中所列的合格产品,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装配或试验过程中若发现由于乙方加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重新加工,由此产生的毛坯报废由乙方承担。2、技术要求2.1本技术规格规定了用于机壳试验件在制造、检验、包装等环节的最低要求。厂商应根据相关技术参数,按照本规格书的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并提供良好的质量保证。2.2所有铸件以正火的状态交货。根据设计要求按JB3288—83《汽轮机主要零件理化检验》进行材料理化性能试验。如果力学性能不合格,允许乙方将铸件和代表该铸件的试块一起进行热处理,并再次提交验收。为复验而进行的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复验的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验结果都达到要求,可判定该件铸件力学性能合格。若复验结果仍达不到要求,则判断该件铸件力学性能不合格。*2.3乙方负责铸造件模具的开模,开模质量须满足不少于30次的铸造要求,模具归属甲方所有。*2.4机壳试验件按照JB/T9629——汽轮机承压件水压试验技术条件进行检验、验收。上气缸和下气缸各自进行焊接装配,并完成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分段水压试验(过程见证)等。堵板等水压试验工装归甲方所有。2.5轴承座、座架、气缸、气封、油封等,应满足铸造、焊接质量、焊接试板性能检测、焊缝无损检测的相关标准。2.6精加工完成的轴承座应满足煤油渗漏试验的相关要求。*2.7气缸、轴承座、气封体等大型铸件和焊接件的精加工和总装要求:自然状态下中分面0.05mm塞尺不入,中分面螺栓紧固1/3数量时0.03mm塞尺不入;气缸上下半分开加工时,合缸后上下半卡槽错口须不大于0.03mm。轴承座的供油口附带不锈钢配对法兰及其紧固件。2.8各焊接处焊渣清除干净并打磨毛刺。2.9铸件须打磨光滑平整,外表面涂装防锈底漆。三、项目其他要求3.1乙方供货的材料、制造工艺、检验测试及性能考核要求,均应满足不仅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产品须满足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引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API617——石油、化学和气体工业用轴流、离心压缩机及膨胀机-压缩机(2)JBT10087——汽轮机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3)GB11352——铸钢件技术要求(4)GB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5)JB/T9629——汽轮机承压件水压试验技术条件(6)JB/T5000.15——无损探伤通用技术条件(7)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8)GB/T7233.2——铸钢件超声检测第2部分:高承压铸钢件(9)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10)GB/T5117——碳钢焊条(11)DL/T439——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12)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13)JB/T9637——汽轮机总装技术条件(14)JB/T2901——汽轮机防锈技术条件(15)JB/T2900——汽轮机油漆技术条件(16)JB/T2862——汽轮机包装技术条件四、需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交货前应向甲方提供校核完成的技术文件的最终版本: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铸件理化检验、探伤报告2零部件尺寸检验、轴承座煤油渗漏试验报告3壳体水压试验报告4发货清单按照技术要求,对于未列入上述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予免费提供。资料要求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应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所有乙方需提供的资料都为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都加盖乙方公章)。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5.1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环保安全法规和图纸资料、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甲方装配和使用要求。5.2加工件原料全部由乙方提供,投标方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招标方检验。投标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产品的质量时,招标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5.3投标方生产过程中有零件超差问题时,及时告知招标方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生产,《超差处理单》在产品交付时提交给甲方。5.4加工及装配工装由投标方设计,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设计的工装进行审核,工装及模具产权归甲方所有,试制交付后,投标方应保管好工装及模具,不得损坏。招标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投标方工装的设计问题,由投标方负责重制或返修。5.5质保期1年,自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投标方按照维修配件成本收费。六、设备运输6.1货品为甲方自提。七、零部件验收、现场验收及提货要求7.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零件加工及检测后,进行零部件验收。乙方提交全部试验件实物以及相关的加工检测报告,实物和检测报告须符合本合同及加工图纸的要求。甲方对零件进行随机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且乙方提交材料齐全,视为零部件验收通过具备提货条件,可以提货。7.2零部件发到现场与甲方自有部件进行装配后,满足机组正常运行,视为现场验收合格。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索引序号评标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资格审查12...二符合性审查12...三商务评审12...四技术评审12......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交货期(/服务期)及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表”。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或服务)。(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5)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招标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日期:附件2报价表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其他声明(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与附件6中的总价相一致。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日期: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投标,须提供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除本人外其他人作为本项目合法代理人,须提供附件3及附件4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另行递交。)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人民银行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再单独密封一份)5-2关于投标人从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关于投标人从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参加投标。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保证以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中转出,如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再单独密封一份)5-3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如有)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如在项目(项目编号:GXTC-)中获得中标,请按照《招标服务费通知单》中的服务费金额从我公司交纳的投标保证金RMB元中扣除,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投标人:(公章)日期:(注:放在“投标保证金”信封中在随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明细1.1货物11.2货物2…………1.n货物n2.专用工具、专用试验仪器(如有)3.备品备件(如有) 4.安装5.调试、检验7.培训8.质保与服务9.至最终目的的运保费10.其它费用11.最终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1、此表为报价表之设备分项报价表。2、所报内容需参照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相关条款的要求,以上所报明细名称可修改。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附件7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描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3、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4、投标人应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5、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成立日期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批准登记机关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资质类型资质等级主营业务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如有)银行账号电 话传 真邮 箱邮 编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此表另外再与附件2一起再单独密封提交一份)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9-1);1.2.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2023年度单位内部财务报表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能出具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说明理由并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9-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9-3、9-4)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详见附件9-5);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9-6)1.6.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详见附件9-7)1.7.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9-8)1.8.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有相关要求时提供)注:以上提供的扫描件清晰可辨认、各承诺、声明的原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2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9-2-1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说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2023年度单位内部财务报表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能出具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说明理由并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2-2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该行对企业有信誉评级,可另外提供信用评级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注:附件9-2-1与附件9-2-2二选一提供。9-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前1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9-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前1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前1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9-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函致:(采购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9-7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致: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9-8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致:我方不属于□/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附件10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年份名称品牌数量金额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备注注:1)提供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同类产品加工生产(大型汽缸或机壳或排气装置或燃烧室或轴承座等零部件)的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或技术开发合同相关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相关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包括首页、产品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日期页。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2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致: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3)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13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投标应答完全响应/偏离(正/负)说明索引页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1.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可在“说明”栏中对投标应答加以说明。2.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3.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填写响应表。技术要求内容中带有“*”标记的条款,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进行应答,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对“*”条款的应答不宜简单的用满足、无偏离等概括,应针对相关规格要求对投标产品做出具体描述。如另有说明,请提供索引页码。4.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条款相应的支持资料页码在表中标明。附件14技术方案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及难点分析②针对本项目的工艺流程③安全可靠性、材料配置等内容。(内容、格式自拟)附件15实施方案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对生产周期的管控措施③交付计划④拟投入加工设备、拟投入人员等内容。(内容、格式自拟)附件16项目组人员16-1拟派项目人员表类别姓名性别工作年限专业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注:提供完整项目组人员名单。16-2拟派人员简历表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拟任职单位任职时间专业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参加过的主要项目担任职务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注:1、可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毕业证(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可提供承担本项目组其他成员简历、高、中、初等职称(或执业资格)、毕业证(如有)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17拟投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年限制造商备注注:提供拟投入设备表及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附件18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格式自拟。附件19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维修响应时间、②跟踪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紧急维修安排及恢复时间、巡检、技术交流等支持服务)③质保期外服务等内容。内容、格式自拟。附件20企业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21技术支持资料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招标文件第五章标注“*”的条款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附件2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则不需提供此担保函。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日期:附件23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4保密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壳试验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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