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中标结果公示(勐腊县人民医院2024)



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招采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招采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

采购单位
勐腊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版纳州
公告时间
2024-05-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4-11
成交日期
2024-05-06

成交供应商
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1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钱海萍

项目联系电话
13988434237

采购单位
勐腊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1-812226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8434237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BNZC2024-C3-00020-YNJY-0001

二、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招采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拥护社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地块)5幢32-33层3204号
成交金额(万元):11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结算阶段配合审查工作)、结算审核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对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结算阶段配合审查工作)、结算审核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小明,王丽蓉,丁光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3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
金额:1.166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腊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
联系方式:0691-8122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
联系方式:13988434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海萍
电 话:139884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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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4.23)竞争性磋商文件(勐腊县人民医院监理和造价)(1).doc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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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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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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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4.11)(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勐腊县人民医院监理和造价).doc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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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YZX-2024-02采购人:勐腊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4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否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否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否4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否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否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否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否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否10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投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否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否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岐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否13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诉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否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的情形。否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否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审查结果如选择“是”,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YZX-2024-02。2.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5.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捌拾万元整),造价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大写:人民肆拾万元整)。6.采购需求:对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结算阶段配合审查工作)、结算审核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3.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供应商。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1日。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地点:勐腊县人民医院内。2.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4.发布公告的媒介4.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4.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5.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输入代理机构编码hxzb即可完成登录,并按要求填录申领资料;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08819205、13988434237)。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5.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勐腊县人民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联系方式:0691-81222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联系方式:189088192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海萍电话:1398843423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勐腊县人民医院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联系人:孙晓波电 话:0691-8122264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联系人:钱海萍电 话:18908819205、13988434237          1.1.4项目编号JYZX-2024-021.1.5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7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1.1.8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捌拾万元整),造价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大写:人民肆拾万元整)。1.1.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1.1.10服务地点勐腊县人民医院内。1.1.11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1.1.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所有资格要求。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供应商。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1日。1.3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具体要求如下:1.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在上述网站对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各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1.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一旦查询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5)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采取电子文档方式将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5.2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3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3.4.1磋商保证金提交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户 名: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人民东路支行银行账号:5305016861360000087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磋商保证金。3.5.1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上传至网络即可。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份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将已签字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后装订成册)。3.5.2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5.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1)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4联合体供应商名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凡涉及填写供应商名称之处,均应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全称。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总价的5%;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提交。11技术支持11.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智能开标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1.2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11.2.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输入代理机构编码hxzb即可完成登录,并按要求填录申领资料;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08819205、13988434237)。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11.2.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1.总则1.1项目基本情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信用信息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政策1.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残疾人福利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①标的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型企业:100人≤从业人员<300人;小型企业:10人≤从业人员<100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④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1.5费用承担1.5.l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1.5.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2.2除第2.1款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首次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联合体协议书;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8.技术方案;9.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其他资料。3.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3报价3.3.1供应商应在首次报价一览表上进行首次报价,其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后,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及确认。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3.3.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资料费、技术咨询费和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一旦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编制依据(1)市场供求状况;(2)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和要求等,以及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3)供应商应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情况进行报价。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3.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响应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联合体供应商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所有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供应商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参加现场抽取磋商顺序的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3.7.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及提交。4.评审4.1竞争性磋商小组4.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4.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4.1.3评审中因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4.2评审工作4.2.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4.2.2评审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无效标书情形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最后报价审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无效标书的情形。6.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和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成交结果通知7.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履约保证金8.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8.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签订合同9.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质量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2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3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4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njyzxgs@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13988434237。10.质疑和投诉10.1本项目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1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3质疑函的接收10.3.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0.4.4事实依据。10.4.5必要的法律依据。10.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7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勐腊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691-8123024‬‬‬。11.技术支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更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1.1.1.1竞争性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编号:)竞争性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更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更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年月日1.1.1.2注: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供应商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此文件必须网上提交)。2.“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应对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提交响应文件以及现场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4.供应商须按本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该响应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为准。注:不同单位的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第三章评审办法1.总则1.1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X-2024-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与评审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3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4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研究决定。2.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2.1.1资格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审查。符合以下审查标准的,通过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6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的书面承诺。8联合体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2项的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9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2.1.2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认真审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细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符合以下审查标准的,通过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抽取磋商顺序的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3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标准和要求。4满足“采购需求”书面承诺提供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所有要求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内容须包含“我方已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如我方有幸成交,我方严格遵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执行”。5磋商保证金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的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6响应文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编制,内容完整、未出现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且组成格式、签字和盖章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7有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首次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款的要求。8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首次报价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最后报价以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2.2磋商2.2.1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现场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现场抽签顺序进行。2.2.2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3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变动实质性内容的,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以及对磋商过程中需补充的有关内容进行承诺。2.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5最后报价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最后报价的,通过审查;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不予通过审查。2有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款的要求。3最后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说明;(2)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需求的前提下,能支撑低报价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不予通过审查。2.3详细评审2.3.1评审方法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2.3.2评审因素和标准(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2)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分别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及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价。(5)具体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技术部分:83分。商务部分:7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得分标准技术部分(83分)对项目的理解、分析和重难点应对措施对项目的理解、分析和重难点应对措施,包括以下内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理解、分析和响应;②对本项目监理和造价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③对项目监理和造价过程中的风险提出有效的规避措施;④提出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工作成效。以上内容均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1-2分;分数扣完为止。0-16分技术部分(83分)监理服务方案监理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监理目标控制方案(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变更控制);②监理管理方案(包括对建设内容的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③组织协调措施。以上内容均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1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7分;每有一项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1-2分;分数扣完为止。0-21分技术部分(83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结算审核服务分析;②结算审核方案整体思路;③工作进度计划;④廉洁措施;⑤保密措施。以上内容均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1-1分;分数扣完为止。0-15分技术部分(83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包括以下内容:①监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②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③违约承诺。以上内容均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1-2分;分数扣完为止。0-15分技术部分(83分)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以下内容:①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方案;②造价团队人员配备方案;③人员到位承诺及保障措施;④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1-2分;分数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须是全职员工,不得兼职,并提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和有效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0-16分商务部分(7分)类似监理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每完成过1个类似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4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负责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0-4分商务部分(7分)类似造价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每完成过1个类似造价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负责造价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类似造价项目业绩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0-3分报价部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价)×1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供应商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评审结果2.5.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5.2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电话:乙方(成交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采购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5.服务地点:。6.服务标准及要求:。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其中:监理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造价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2.付款方式:。三、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响应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违约责任1.本项目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乙方按合同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不得将相关工作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行为本协议自动终止,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时限推迟的,甲方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直至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止。如因客观事实或甲方原因导致工作时限推迟的,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4.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5.乙方应确保各项服务及相应成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因为乙方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一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全部费用。6.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继续赔偿。7.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此处根据乙方实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选填,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成交总价的5%)。3.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采购的合同履行期限结束之日止。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甲方返还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六、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1.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属于勐腊县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参照国家信息化建设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文件精神,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委托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及造价。2.参考全国各省市“十四五”医疗信息化发展方向及任务,结合“数字勐腊”、勐腊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拟定我县“互联网+”智慧健康医疗“1345”的主要建设框架。“1”是指建设一个具有较高级别兼容性的医疗信息化综合平台,平台综合医院、卫健委、疾控中心、社区等各方统一的信息化和数据处理,为全县医疗行业提供强大的信息化基础支持。“3”是指重点建设面向居民、医务、监管的三个统一门户,实现手机APP、互联网、线下的多渠道融合服务。“4”是指建设县级完整的人口信息(全县人口库)、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4个主要数据库,各数据库统一标准,融合汇总并按需与政务数据库对接。“5”是指建设便民惠民应用、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应用、紧密型医共体公卫服务应用、紧密型医共体基层服务应用、综合管理应用共5大类应用,并根据医疗信息化的发展、疫情防控等阶段性工作实时进行新增、更新和完善。以勐腊县卫健委、医共体牵头医院为组织和建设单位,以县、乡、村医疗机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构为覆盖机构,最终实现:对内:县医院+乡镇医院+村卫生室通过智慧区域医疗平台、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县域内三级医疗机构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协同共建、结果共享、统一健康档案。县卫健委以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为抓手,实现全县卫生资源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对外:实现与勐腊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与县域疾控、妇幼、医保和银行以及公安人口数据库实现数据调阅。为全县域居民提供医疗互联网服务支撑,减少群众就医难度,为群众节省时间,减少就医负担。二、具体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监理服务: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2、造价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建设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项目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出具造价管理咨询意见。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法、合规。(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2.《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3.《GB/T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4.《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5.《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6.《GB/T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8.《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9.《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10.《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11.《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13)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14.《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36964-2018)15.《系统与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NESMA方法》(GB/T42588-2023)16.《软件工程造价评估指南》(T/CQAE11011-2019)17.《软件造价评估实施规程》(T/BSCEA002-2019)18.《中国软件行业基础数据》(以最新发布的为准)19.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监理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要求,做好“四控、三管、一协调”监理服务工作,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文档管理以及组织协调。2、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采购人要求。(四)服务范围1、监理服务: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作为监理原则,以“一协调:组织协调;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四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变更控制”作为指导思想,为采购人提供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协调管理、文件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2、造价咨询服务:坚持统一性、客观性、合理性、可靠性、动态管理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项目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出具造价管理咨询意见。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3、项目总体把关要求供应商充分理解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有效评估、规范与监督承建单位开展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各项实施工作,保证项目的建设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项目建设进行总体把关,从技术、质量、进度、合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确保项目的实施进程满足整体和本项目的要求。4、项目质量控制(1)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建设合同、实施方案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对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月报,对服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2)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确认;(3)对建设内容及承建单位提供的服务清单的检查及审核;(4)对各项软件系统、服务等的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5)根据项目各分项建设的特点,供应商须出具针对性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6)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项目质量的事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报采购人,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5、项目进度控制(1)审核项目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2)对项目各分项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各分项建设的进度和总体进度目标的一致性;(3)当项目各分项建设存在一些重要工作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控制措施。6、项目投资控制(1)具备信息化项目资金控制管理能力,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控制措施;(3)审查确认承建单位的工程量及项目变更申报: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审核承建单位的工作量清单和项目结算。7、项目变更控制(1)具备信息化项目变更控制的能力,熟悉信息化项目建设变更控制的流程;(2)接收各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并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分析产生的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并出具监理审查意见,提交采购人决策;(3)跟踪监控变更的实施,督促承建单位按变更方案开展建设工作;(4)记录和公布变更执行情况。8、项目合同管理(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承建单位按时履约;(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9、项目信息管理(1)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文档;1)项目监理月报及项目大事记;2)项目例会、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3)项目阶段性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4)项目各阶段的监理文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题监理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并按时提交给采购人。(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进度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2)项目建设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3)督促、检查项目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4)转发和督促承建单位执行采购人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工作联系单。(5)供应商应针对项目独立进行文档管理,形成完整的文档体系,及时协助采购人整理项目建设过程文档,项目完成后向采购人进行项目文档归档及移交。9、项目组织协调(1)根据项目建设合同,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3)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有效畅通,供应商可组织必要的会议,并出具应的会议纪要:1)项目协调会;2)项目例会;3)项目专题研讨会;4)项目问题通报会;5)项目阶段、分项验收及最终验收会。6)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4)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项目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制订项目例会的结果跟踪制度。10、信息安全管理具备网络安全咨询及测试能力,重点针对信息安全,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完全问题,通过对安全服务体系进行评估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测试,确保安全服务的落实,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水平。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控制管理,降低安全事故风险,要确保服务能满足以下要求:(1)监督检查承建单位提供的安全服务措施是否符合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要求;(2)监督检查承建单位为是否满足已提供信息安全的目标要求;(3)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4)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5)建立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6)运用相关标准,提高项目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7)监督承建单位定期开展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8)督促承建单位形成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数据隔离、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备份、数据访问权限等;(9)监督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建设过程的信息安全。(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其他单位的任何礼金。(3)不泄漏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7)在坚持按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担负的建设任务。(8)根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等,确保提交的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9)有信息化项目造价服务能力,有新颖科学的理念、有明确的方法论。使项目技术、经济可行,社会效益及项目资金可落实,建设内容符合实际要求,采购的设施设备、技术实施方案等符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对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及服务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1、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验收方式: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由采购人对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开展验收工作。3、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成监理和造价工作视为验收合格。4、验收时间: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建设且通过验收后,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验收申请,采购人在一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5、验收内容:由供应商负责编写本项目的验收内容并提交项目采购人审定。6、验收流程(1)供应商汇报项目服务情况及自评结论;(2)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定;(3)验收专家组讨论验收意见和签署验收专家报告。7、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项目监理标准、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1)未按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服务指标的;(2)所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3)监理服务的内容、目标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4)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服务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8、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由采购人根据验收依据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9、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1)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采购人备案。2)验收结论需要复议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3)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供应商重新申请验收。(七)关于监理和造价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保密协议,参与项目的服务人员应该履行保密义务,本项目监理和造价服务所产生的全部任何形式的数据均归用户单位所有。未经用户单位许可,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删改、篡改、剽窃,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任何形式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知识产权、内部信息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数据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由供应商所派遣服务人员造成上述问题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2、纪律要求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人员廉政监督和职业道德宣贯、处罚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在项目中保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形式(不限于礼品、礼金等)接收他人的好处,不会对数据进行任何的纂改、删除、过滤,也不会收受他人好处对数据进行纂改、删除、过滤。如果发生上述行为,不仅要追究服务人员责任,还存在被起诉的可能性。3、项目管理要求要求供应商按期提交服务月报,以定期文档形式汇报项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重点从其自身的项目管理角度出发,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需求、制定详实的技术解决方案。在重要和关键问题上,要收集项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讨论,为项目重大事项提供决策依据。4、人员管理要求供应商应组建项目服务机构,且满足以下要求:(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负责人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常驻现场服务。(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人员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替代人员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4)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供应商撤换任何不称职的服务人员,更换人员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5)针对本次项目供应商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及办公软件、录音笔等)。(6)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项目差旅费用、文档打印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价格内。5、质量保障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服务和售后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供应商须承诺提供5x8小时的咨询服务。若驻场人员或电话无法解决问题,2小时内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负责人到达现场参与问题分析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三、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自行下载电子版附件“建设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2.首次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联合体协议书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8.技术方案;9.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其他资料。1一、磋商函致:勐腊县人民医院1.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姓名)全权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你方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承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承诺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愿意支付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总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1)监理服务费: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2)造价服务费: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注:总价=监理服务费+造价服务费,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服务承诺磋商保证金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其他承诺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本人(姓名)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下:。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在本协议书后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4公司类型5成立日期6营业期限7法定代表人8本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9公司电话公司传真10经营范围1.1.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本表。七、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其他格式由供应商自拟。附件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声明书中所述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是指2021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1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提交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1.21.3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声明函,并在声明函上加盖其单位公章;如不属于,则无需提供。1.41.51.6八、技术方案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和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技术方案及目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九、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04月至今。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十、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勐腊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3974万元,资产总额为466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4月30日9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勐腊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3974万元,资产总额为466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4月30日90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YZX-2024-02采购人:勐腊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4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否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否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否4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否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否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否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否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否10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投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否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否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岐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否13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诉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否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的情形。否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否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日期:2024*4月1日盖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审查结果如选择“是”,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YZX-2024-02。2.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5.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捌拾万元整),造价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大写:人民肆拾万元整)。6.采购需求:对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结算阶段配合审查工作)、结算审核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3.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供应商。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1日。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地点:勐腊县人民医院内。2.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4.发布公告的媒介4.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4.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5.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输入代理机构编码hxzb即可完成登录,并按要求填录申领资料;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08819205、13988434237)。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5.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勐腊县人民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联系方式:0691-81222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联系方式:189088192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海萍电话:1398843423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勐腊县人民医院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康复路27号联系人:孙晓波电 话:0691-8122264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联系人:钱海萍电 话:18908819205、13988434237          1.1.4项目编号JYZX-2024-021.1.5项目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7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1.1.8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捌拾万元整),造价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大写:人民肆拾万元整)。1.1.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1.1.10服务地点勐腊县人民医院内。1.1.11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1.1.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所有资格要求。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供应商。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1日。1.3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具体要求如下:1.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在上述网站对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各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1.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一旦查询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5)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采取电子文档方式将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5.2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3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3.4.1磋商保证金提交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户 名: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人民东路支行银行账号:5305016861360000087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磋商保证金。3.5.1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上传至网络即可。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份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将已签字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后装订成册)。3.5.2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5.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1)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4联合体供应商名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凡涉及填写供应商名称之处,均应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全称。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总价的5%;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提交。11技术支持11.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智能开标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1.2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11.2.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输入代理机构编码hxzb即可完成登录,并按要求填录申领资料;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08819205、13988434237)。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11.2.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1.总则1.1项目基本情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信用信息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政策1.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残疾人福利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①标的名称: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勐腊县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型企业:100人≤从业人员<300人;小型企业:10人≤从业人员<100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④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1.5费用承担1.5.l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1.5.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2.2除第2.1款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首次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联合体协议书;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8.技术方案;9.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其他资料。3.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3报价3.3.1供应商应在首次报价一览表上进行首次报价,其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后,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及确认。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3.3.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资料费、技术咨询费和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一旦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编制依据(1)市场供求状况;(2)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和要求等,以及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3)供应商应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情况进行报价。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3.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响应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联合体供应商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所有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供应商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参加现场抽取磋商顺序的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3.7.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及提交。4.评审4.1竞争性磋商小组4.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4.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4.1.3评审中因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4.2评审工作4.2.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4.2.2评审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无效标书情形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最后报价审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无效标书的情形。6.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和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成交结果通知7.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履约保证金8.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8.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签订合同9.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质量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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