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中标结果公示(华安县水利局2024)



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9]ZZZD[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充、完善主要标的信息。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科诚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386,000.00元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华安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1500602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
联系方式:0596-2568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话:0596-2568744

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

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华安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17: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0596-2568744

采购单位
华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华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06027023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2568744

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3506291ZZZDfGK12023001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金额):贰佰叁拾捌万陆仟元整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投标人:厦门科诚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4月4日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为贯彻落实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响应《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等文件要求,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闽水〔2022〕34号)、《福建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闽水函〔2019〕542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55号)、《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申请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省节水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达到《标准》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参照标准:(1)《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2)《福建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闽机管综〔2022〕24号);(3)《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4)《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5)《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6)《用水单位水平衡图绘制方法》(GB/T42031-2022);(7)《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8)《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9)《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21-2002);(13)《福建: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8)。(二)华安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需开展的工作1、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华安县实际调查情况,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1.必备条件材料收集(1)收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上一年度关于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的华安县目标分解正式文件;(2)收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华安县双控目标的完成情况正式文件或证明。2.用水定额管理(1)华安县印发或转发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政策文件,如无可不提供;(2)2022年度全部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取水户名录(依据办证系统);(3)2022年度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涉及用水定额相关章节)及批复文件;(4)2022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名录、认定文件、申报材料(涉及用水定额相关章节);(5)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华安县开展的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若无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6)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4、计划用水管理(1)华安县关于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应明确公共供水管网内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的用水规模);(2)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清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户名录以取水许可台账登记系统名录为准,公共供水管网内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名单依据地方计划用水管理政策文件确定);(3)2022年度计划用水下达、调整文件等可以明确已纳入计划用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名单的相关文件;(4)2022年度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计划用水量及实际用水量统计台账。(5)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5、用水计量(1)农业计量:①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资源公报,明确2022年度农业灌溉用水总量;②华安县实施用水计量的灌区面积、2022年度用水量和用水台账、用水计量设施现场照片;③华安县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推动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等有关政策文件、项目验收资料等;④利用水泵、机井灌溉并采用以电折水方式计量的,需提供以电折水计算依据和测量验证证明,以及用水台账、电费缴纳凭证等佐证材料。(2)工业计量:①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资源公报,明确2022年度华安县工业用水总量;②华安县工信或统计部门提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③2022年度县(区)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用水户名录及用水量统计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户进行备注,并提供计量用水台账);④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工业企业用水户名录及用水量统计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户进行备注,并提供计量用水台账);⑤提供实施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工业企业计量的有关工作证明材料。(3)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水价机制6、水价机制(1)农业水价及精准补贴①华安县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等,需明确华安县计划实施改革的总面积等;②华安县累计已实际实施改革总面积的验收证明材料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③华安县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的标准(需明确占运行维护成本比例)、补助经费批复和使用证明材料;④农业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核算材料;⑤对于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需提供无相关任务的证明材料。(2)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①华安县关于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政策文件;②近两年部分用水户阶梯水价缴费发票或收据等凭证。(3)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①华安县关于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政策文件;②提供近两年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缴费发票或收据等凭证;③如未发生超计划超定额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水资源费征缴①漳州市、华安县关于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的政策文件;②2022年度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统计表(含用水户名称、征缴额、对应水资源量等);③2022年度部分水资源费缴费单据;④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本县(区)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文件及检查结果通报。若无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5)指导、协助完善以上不足资料7、节水“三同时”管理(1)华安县于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政策文件;(2)主管部门提供的评估年度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名录;(3)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及相应的节水措施设计和验收材料(不少于6份,不足按实际数量提供,其余备查);(4)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本县(区)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文件及检查结果通报。若无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5)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8、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包括水平衡测试工作和申报材料指导工作)(1)组织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培训会,安排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标准、日常节水管理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申报培训,下发资料收集清单;(2)节水型企业建设:确定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企业申报书每家企业各2本);(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公共机构单位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单位申报书每个单位各2本),完善其水表计量和现场节水器具推广改造等,树立节水典范;(4)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确定居民小区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节水型小区申报书每个小区各2本);(5)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标准要求,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50%;节水型小区建成率≥15%。进行走访调查,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监督各单位、企业完善计量装置,实施改造漏水环节,使用节水型器具,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和申报书。9、节水载体创建单位计量水表完善安装、改造根据对创建载体单位现场摸排情况,按照水平衡测试《企业水平衡通则》GB/T12452-2022、《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绘制其内部用水计量网络图,完善其内部用水计量设备安装,使各单位、企业二级计量率达到90%以上。3.供水管网漏损控制(1)收集华安县2022年城区公共供水总量数据和有效供水量资料,测算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再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评价值进行修订。(2)收集华安县供水基本情况说明及近两年相关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资料。11、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活动以及居民节水意识调查选择城区人流较大或人员活动密集地段(如居民生活小区、公共广场等场地),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分批次进行节水器具推广,同时通过有奖问卷形式,对城区居民进行节水意识调查,每次调查问卷预计500份,共计1000份。(1)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居民家庭进行用水器具调查,填写器具调查表(样本1000份),编制节水器具使用调查报告,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2)开展辖区内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工作,制作节水意识调查表(样本1000份),确定调查方式及对象,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确保70%以上调查对象有明显的节水意识,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12、节水器具普及率调查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对主要重点公共场所(商场、影院、公园、车站等)进行用水器具摸排工作,进行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调查,调查表500份,要求公共场所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对存在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的公共场所,要求相关负责单位进行整改。4.节水型器具改造通过现场勘查,对创建载体单位中,对损坏或淘汰的用水设备进行更换改造。5.节水宣传推广组织拍摄节水宣传视频,并通过互联新媒体、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等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投放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企业、学校,定期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张贴宣传海报、标语1000份,发放印刷有节水宣传的环保袋1000份。6.再生水利用(1)推动再生水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相关政策文件(2)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污水处理厂2022年度实际处理水量统计表(4)2022年度再生水利用水量统计表与说明(明确再生水水质、用途、用水单位或部门等信息)。(5)处理后外排的水质监测报告及相关情况说明7.加分项节水标杆示范:(1)收集区域内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企业的名单。节水激励政策:(1)收集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以及相关实施证明材料。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高效节水灌溉情况:(1)华安县灌溉总面积;(2)实施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灌溉面积统计表;(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17、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汇编、评估、现场验收统计、汇编各类数据成果、制度、文件、资料,指导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材料具体实施内容,完成申报材料汇编工作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18、拍摄影视片选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素材,编写脚本,拍摄高清影像资料,用于申报及现场汇报,并达到相关要求。19、现场迎检工作指导(1)协助确定现场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灌区检查名单;(2)对接抽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3)现场考核单位预检;(4)制作现场考核活动手册。(工作方案中需要提供手册框架样本)(三)、进度和质量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申报工作技术指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汇编、申报资料汇编、水平衡测试、节水型载体建设、节水型器具调查、节水意识调查、节水宣传和器具推广、影视片拍摄、现场迎检工作等。中标方必须保证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申报工作,确保通过水利厅的验收。具体申报与验收安排以福建省水利厅安排为准。如遇上级水利部门评价标准调整,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新标准要求落实和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四)报价要求:按以下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序号项目名称具体工作情况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节水型县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制通过对各个节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水利局、统计局、工信局、住建局、自来水公司等)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数据,对全市主要用水单位、企业、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编制华安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项12必备条件材料收集①收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上一年度关于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的华安县目标分解正式文件;②收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华安县双控目标的完成情况正式文件或证明。项13用水定额管理①华安县印发或转发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政策文件,如无可不提供;②2022年度全部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取水户名录(依据办证系统);③2022年度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涉及用水定额相关章节)及批复文件;④2022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名录、认定文件、申报材料(涉及用水定额相关章节);⑤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华安县开展的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若无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项14计划用水管理①华安县关于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应明确公共供水管网内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的用水规模);②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清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户名录以取水许可台账登记系统名录为准,公共供水管网内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名单依据地方计划用水管理政策文件确定);③2022年度计划用水下达、调整文件等可以明确已纳入计划用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名单的相关文件;④2022年度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计划用水量及实际用水量统计台账。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项15用水计量农业计量:①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资源公报,明确2022年度农业灌溉用水总量;②华安县实施用水计量的灌区面积、2022年度用水量和用水台账、用水计量设施现场照片;③华安县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推动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等有关政策文件、项目验收资料等;④利用水泵、机井灌溉并采用以电折水方式计量的,需提供以电折水计算依据和测量验证证明,以及用水台账、电费缴纳凭证等佐证材料。工业计量:①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资源公报,明确2022年度华安县工业用水总量;②华安县工信或统计部门提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③2022年度县(区)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用水户名录及用水量统计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户进行备注,并提供计量用水台账);④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工业企业用水户名录及用水量统计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户进行备注,并提供计量用水台账);⑤提供实施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工业企业计量的有关工作证明材料。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项16水价机制1、农业水价及精准补贴①华安县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等,需明确华安县计划实施改革的总面积等;②华安县累计已实际实施改革总面积的验收证明材料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③华安县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的标准(需明确占运行维护成本比例)、补助经费批复和使用证明材料;④农业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核算材料;⑤对于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需提供无相关任务的证明材料。2、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①华安县关于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政策文件;②近两年部分用水户阶梯水价缴费发票或收据等凭证。3、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①华安县关于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政策文件;②提供近两年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缴费发票或收据等凭证;③如未发生超计划超定额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水资源费征缴①漳州市、华安县关于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的政策文件;②2022年度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统计表(含用水户名称、征缴额、对应水资源量等);③2022年度部分水资源费缴费单据;④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本县(区)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文件及检查结果通报。若无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指导、协助完善以上不足资料项17节水“三同时”管理①华安县于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政策文件;②主管部门提供的评估年度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名录;③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及相应的节水措施设计和验收材料(不少于6份,不足按实际数量提供,其余备查);④近两年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针对本县(区)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文件及检查结果通报。若无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应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无相关检查证明。收集以上相关资料,协助完善不满足的资料项18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包括水平衡测试工作和申报材料指导工作)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要求,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50%;节水型小区建成率≥15%。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每个单位均需4个工作日进行水量抄表、计算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用水定额,分析各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用水合理性,挖掘其节水潜力,制定节水规划方案;根据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评价标准,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协助其现场创建规范整改,每个单位、企业均需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及节水型小区创建报告,并协助申报及验收。初步预估公共机构单位40-45家,企业8-10家,小区6-8家家40节水型单位8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包括水平衡测试工作和申报材料指导工作)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要求,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50%;节水型小区建成率≥15%。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每个单位均需4个工作日进行水量抄表、计算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用水定额,分析各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用水合理性,挖掘其节水潜力,制定节水规划方案;根据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评价标准,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协助其现场创建规范整改,每个单位、企业均需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及节水型小区创建报告,并协助申报及验收。初步预估公共机构单位40-45家,企业8-10家,小区6-8家家8节水型企业8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包括水平衡测试工作和申报材料指导工作)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要求,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50%;节水型小区建成率≥15%。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每个单位均需4个工作日进行水量抄表、计算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用水定额,分析各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用水合理性,挖掘其节水潜力,制定节水规划方案;根据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评价标准,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协助其现场创建规范整改,每个单位、企业均需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及节水型小区创建报告,并协助申报及验收。初步预估公共机构单位40-45家,企业8-10家,小区6-8家家6节水型小区9节水载体创建单位计量水表完善安装、改造根据对创建载体单位现场摸排情况,按照水平衡测试《企业水平衡通则》GB/T12452-2022、《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 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绘制其内部用水计量网络图,完善其内部用水计量设备安装,使各单位、企业二级计量率达到90%以上。项5410供水管网漏损控制1、收集华安县2022年城区公共供水总量数据和有效供水量资料,测算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再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评价值进行修订。2、收集华安县供水基本情况说明及近两年相关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资料。项110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活动以及居民节水意识调查选择城区人流较大或人员活动密集地段(如居民生活小区、公共广场等场地),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等,分批次进行节水器具推广,同时通过有奖问卷形式,对城区居民进行节水意识调查,每次调查问卷预计500份,共计1000份。次110节水器具普及率调查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对主要重点公共场所(商场、影院、公园、车站等)进行用水器具摸排工作,进行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调查,调查表500份,要求公共场所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对存在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的公共场所,要求相关负责单位进行整改。次111节水型器具改造通过现场勘查,对创建载体单位中,对损坏或淘汰的用水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家5412节水宣传推广组织拍摄节水宣传视频,并通过互联新媒体、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等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投放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企业、学校,定期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张贴宣传海报、标语1000份,发放印刷有节水宣传的环保袋1000份。项1节水专题片12节水宣传推广组织拍摄节水宣传视频,并通过互联新媒体、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等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投放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企业、学校,定期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张贴宣传海报、标语1000份,发放印刷有节水宣传的环保袋1000份。项3小区、企业、学校节水宣传推广活动12节水宣传推广组织拍摄节水宣传视频,并通过互联新媒体、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等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投放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企业、学校,定期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张贴宣传海报、标语1000份,发放印刷有节水宣传的环保袋1000份。项1新媒体节水推广13再生水利用1、推动再生水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相关政策文件2、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污水处理厂2022年度实际处理水量统计表4、2022年度再生水利用水量统计表与说明(明确再生水水质、用途、用水单位或部门等信息)。5、处理后外排的水质监测报告及相关情况说明项114加分项节水标杆示范:1、收集区域内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企业的名单。节水激励政策:1、收集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以及相关实施证明材料。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高效节水灌溉情况:1、华安县灌溉总面积;2、实施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灌溉面积统计表;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项115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汇编、评估、现场验收统计、汇编各类数据成果、制度、文件、资料,指导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材料具体实施内容,完成申报材料汇编工作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项1合计 备注: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服务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