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2024)
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QYC-WH-202406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1-2024-00991
三、项目名称
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鲜钵汇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纺机路20号美林青城梧桐道会所A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94.5%
综合评分法:92.18分
货物类
名称: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0 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伯华(包1)、胡洪森(包1)、段正赢(包1)、余世骏(包1)、高春保(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4-05-06
2. 评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401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不足三千元按三千元计取。
2. 收费金额(万元):3.98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馨街113号
联系方式:027-8478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文治路17号联合创业中心2栋1单元2层1-201室
联系方式:027-87866655、027-8786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王工
电 话:027-87866655、027-87866699
067招标文件—金地分校食材-终.pdf
采购需求.pdf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编号:QYC-WH-202406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投标人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人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均得到了投标人确认,且具备法律效力。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人应按照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在客户端对应上传每一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五、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七、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撤回五、信息发布媒体六、开标与评标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二、采购清单及要求三、服务要求四、评审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权重二、评标步骤三、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投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七、声明函八、商务要求偏离说明表九、“★”标注的技术、服务响应十、商务部分十一、技术部分十二、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YC-WH-2024067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4-009913、项目名称: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80万元6、最高限价:280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1)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2)简要技术要求:为学校食堂配送粮油、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材(3)数量:1批(数量及单位)(4)预算金额:280万元(5)交货期:每天早上5:30前(6)质保期:供货期限1年8、合同履行期限: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1页(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然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5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第2页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2、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查询开标信息。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及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馨街113号联系方式:027-847839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联系方式:027-87866655、027-87866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王工电话:027-87866655、027-87866699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道办事处2.2“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的合格投标人。2.7“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货物“货物”是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不足三千元按三千元计取。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第4页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分方法、步骤及标准5)合同书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投标人在本项目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3.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1商务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5页2.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洪山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项目进行投标。2.2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基本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2.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6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报价3.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报价表格式报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3《投标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本项目要求范围内的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3.4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人员工资、社保五险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采购人将不予支付。3.6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第6页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简介(包括规模、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结构等);2、附件资格性检查表中所有证明材料;3、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第36页七、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根据文件中对应所属行业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根据文件中对应所属行业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7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8页(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9页(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40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41页八、商务要求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投标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逐条说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2页九、“★”标注的技术、服务响应第三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或未提供响应材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响应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3页十、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内容,格式自定。十一、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内容,格式自定。十二、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第44页资格审查内容附件:序号审核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第45页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地分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2、预算金额:280万元3、交货期:每天早上5:30前4、质保期:供货期限1年5、采购范围:提供鲜肉类、调料类、粮食类、油类、禽类等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6、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本项目原服务合同到期之日至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时的工作继续由原食材配送单位执行,由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上述时间段的相关费用。7、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单价折扣(%)进行报价,年度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例:8折即折扣80%)8、结算方式:(采购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进行测算,在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送任务,超出预算金额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市场零售价*折扣市场零售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由中标人提供每月武汉市场(中百仓储、武商量贩、中商平价等大型超市)公布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以中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各包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合同中约定。7、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人须在每月26-30日将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的订单内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同时应提供所有的《送货清单》、《当月基准价》、《验收配送单》及供货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年度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8、质量要求:如发现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虚报价格等不诚信行为,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或要求中标人限期重送、补送合格食材等措施,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约定。二、采购清单及要求2.1采购清单每天不少于10个菜品,每天配送全天所需的食材、调料、主食(含成品)及半成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1页序号类别品类(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每个类别须对应所属行业,并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蔬菜类(核心产品)土豆、菠菜、蚕豆米、大白菜、冬瓜、番茄、篙芭、菜心、红椒、红薯、胡萝卜、葫芦、瓠子、花菜、黄豆芽、黄瓜、金针菇、板栗、韭菜、韭黄、韭菜花、苦瓜、篱蒿、绿豆芽、毛豆米、嫩南瓜、藕、平菇、茄子、山药、玉米粒、生菜、丝瓜、蒜苗、笋瓜、包菜、芹菜、豌豆米、莴苣叶、西芹、苋菜、香菜、小白菜、小红番茄、芋头、杏鲍菇、洋葱、油麦菜、竹叶菜、竹叶菜梗等农、林、牧、渔业2禽蛋类红壳鸡蛋、白壳鸡蛋、皮蛋、鹌鹑蛋、鸭蛋、咸鸭蛋等。农、林、牧、渔业3水产类鳊鱼、财鱼、刁子鱼、河虾、净鱼块、鲢子鱼、鲈鱼、鲶鱼、牛蛙、胖头鱼、鳝鱼、带鱼、泥鳅、草鱼、草鱼块、小龙虾、小鲫鱼、净牛蛙、黄骨鱼、黄菇鱼、刁子鱼、鱼籽等。农、林、牧、渔业4肉类牛肉、牛肚、牛腩、肉丁、肉丝、肉片、筒子骨、五花肉、鸭块、鸭腿、羊肉、猪肚、猪肝、猪心、猪血、土鸡、鸡爪、鸡块、鸡腿、鸡翅、猪排等。农、林、牧、渔业5冻品类冻三黄鸡、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冻鸡块、凤爪、半片鸭、鸭边腿、鸭肫、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冻鸭锁骨、冻鸭块、冻虾仁、冻剥皮鱼、冻带鱼、冻小黄鱼、冻牛肉等。农、林、牧、渔业6豆制品柴火豆腐、格子豆腐、臭干子、豆腐泡、豆油皮、腐竹、干子、老豆腐、霉千张筒、素鸡、蓑衣干子、香干、豆丝、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鸡蛋干等。工业7咸菜、卤品外婆菜、爽口菜、泡藠头、萝卜、酱黄瓜、笋、散装雪里红、泡包菜、散装酸豆角、苔菜、红油萝卜丁、腊八豆、雪菜、榨菜、红油萝卜丁、酸豆角、橄榄菜、琥珀金丝、五仁酱丁等;卤牛肚、卤肥肠、卤顺风、卤牛腩、酱板鸭、卤鸭、烤鸭、卤鸡、卤猪肚等。工业8调味品白糖、白醋、冰糖、生粉、鸡精、味精、白胡椒、黑胡椒粉、花生酱、番茄酱、酱油、黄豆酱、耗油、生抽、老抽、豆鼓、蒸鱼豉油、花椒粉、花椒油、辣椒酱、甜面酱、陈醋、料酒、豆瓣酱等。工业9调料类去皮蒜米、干朝天椒、生姜、八角、白果、陈皮、孜然、山楂、剁椒、五香粉、细孜然、香果、香叶、辣椒段、小茴香、玉果、碘盐、无碘食盐、芝麻酱、生粉、蒸肉粉等。工业10干货类苕粉、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干香菇、枸杞、黑木耳、龙口粉丝、红枣、梅干菜、花生米、清水笋丝等。工业11杂粮类苕粉、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干香菇、枸杞、黑木耳、龙口粉丝、红枣、梅干菜、花生米、清水笋丝等。工业12粉面类宽粉、热干面、细粉、小米、小麦仁、玉米渣、面粉、黄豆、绿豆等。工业13粮油大米、香米、纯芝麻油、麻油香等。工业14主食成品类馒头、花卷、面窝、包子类、饺子类等工业15半成品类肉丝、肉馅等工业注:1、以上类别、品类(种)、规格仅为初步制定,具体以采购人提供每日采购计划为准。2、投标人提供所供应货物各个类别的品牌或产地、品类(种)、规格等。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所需物资。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售卖过期、腐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和食品。4、采购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采购计划所列明的物资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供应。2.2产品质量标准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中标人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供应的干调、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商超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第3页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中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冻品等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1)鲜活肉类鱼类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冷鲜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4)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5)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6)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7)按具体食堂采购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2)蔬菜类1)质量标准: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第4页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包菜、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第5页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3)瓜果类质量标准: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瓜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4)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类1)辅料、佐料及副食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2)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3)包装: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在包装袋内还有产品合格证。4)颜色:有光泽无虫蛀,无杂质,颗粒整齐均匀。5)味道:纯正无异味。(5)主食类:包括热干面、汤面、粉等1)必须是新鲜的、无异味。2)成品须为当天制作,且须用保证新鲜及温度事宜。(6)粮油1)质量标准: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第6页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③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执行标准:①米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②大米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③油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④油类质量标准: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2.3产品质量要求1、食材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采购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2、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3、米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4、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5、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6、中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中标人按此要求处理第7页加工半成品时,原食材的标签合格证应留存,并在当日质量承诺书上签字。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7、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8、如中标人送至的菜品品质、质量或其他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退回菜品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至合格的菜品;如不能按时送到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9、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如发现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具有合同中约定。10、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11、★中标人应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12、★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具有产品合格证。2.4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1)采购人于每个工作日的前一天17:00前向投标人下达《食品配送计划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于当天20:00前告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方可配送。(2)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计划,于需求当日上午5:30前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2、配送人员配送人员要求每辆车最少配备2人,要包含驾驶司机,卸货人员或交接人员。且前来交接及送第8页货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驾驶证、健康证),并着公司统一衣帽制服,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个人工牌,名字必须清晰可见,落实责任到个人。配送人员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电话证明留存,且各接收单位指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至少2人签署且注明联系电话)。3、验收要求★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人对不合格的物资不予验收和结算。4、应急服务响应★因临时需要(不受时间限定),由采购人在确定的物资采购清单中选择需求物资的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由投标人提供临时应急配送服务,应急服务响应的配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应急配送服务的响应时间进行承诺。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2、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方案。3、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特点,提供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安全风险以及安全责任方案。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5、如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诺。6、若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服务范围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第9页(8)超过保质期限的、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9)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影响恶劣的;(10)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商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12)须保障食品安全,并具有各类食品检验检疫报告证明,提供证明材料。9、★投标人配送及售后服务应科学完善,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服务网点、配送人员及车辆,同时售后服务体系中设立有预约、咨询、投诉的反馈渠道,建立7×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30分钟内应急响应服务需求,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能够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主动服务。10、★投标人能够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配送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投标人以转包、分包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应急事项并作出响应解决措施。12、投标人需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预加工处理。13、做好配送台账、索证索票工作。1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15、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投标人责任所引发的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6、投标人提供产品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及招标文件(含承诺事项)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供货、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整体验收等所用相关费用均应含投标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因此而增补合同价款。17、★服务考核: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服务人员、车辆硬件、配送时效服务响应时间、菜品质量、售后服务、主动服务等方面。若成交投标人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第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合同。18、★为贯彻落实武财采【2021】344号文及《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4号)的相关规定对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总额的15%;对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若中标必须按照此文件实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如文件中有未尽事宜,应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10页说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应满足或优于,须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四、评审内容1、投标人有类似项目经验、业绩和客户好评,认证管理体系完善,信誉良好,储藏、分装、加工场地、有配送车辆和服务人员,各类履约承诺有保证,能诚信履约。2、投标人应提交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响应要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评审小组将按响应程度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评审打分:(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包含采购需求中所有的工作内容。(2)项目重难点分析: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的应对措施。(3)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投标人针对在项目服务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①缺货补货、②车辆故障、③大型活动等),编制应急管理方案及措施。(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科学详细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配送人员配备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人员配备方案。(6)管理制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管理制度内容进行评审(①配送管理制度、②仓库管理制度、③成本控制措施、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⑤食品卫生管理制度、⑥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7)食品供货来源:投标人针对食品供货来源编制说明,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来源说明。(8)检验检疫报告: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检疫证明材料,每一个类别食材至少提供一份食物检疫报告。(9)验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验收方案。(10)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送达时间、不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补上的内容提供承诺函。第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