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4)



2024年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第二次)(BSQ24C0001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6日

一、项目号:
BSQ24C000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沿河东路78号
中标(成交)金额: 80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4年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第二次)
主要对重庆市璧山地铁站两个进出站口以及站前广场、治安岗亭、周边场地(包含地铁周边停车场、公交站、双龙大道及该路段上的地铁、云巴轨道沿线和站台)4个点位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等。其中,进出站口、站前广场和治安岗亭,至少设置1个值守区,周边场地至少设置4个值守区。各点位轮班值守、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不得交叉。
主要对重庆市璧山地铁站两个进出站口以及站前广场、治安岗亭、周边场地(包含地铁周边停车场、公交站、双龙大道及该路段上的地铁、云巴轨道沿线和站台)4个点位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等。其中,进出站口、站前广场和治安岗亭,至少设置1个值守区,周边场地至少设置4个值守区。各点位轮班值守、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不得交叉。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全天候24小时服务)。
针对服务内容,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璧城派出所的要求开展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杜婷婷,张帮平,邹航(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50%计算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总计:6003.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0
50.00
15.00
85.00
1

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7.98
30.00
15.00
62.98
2

重庆市璧山区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9.97
20.67
15.00
55.64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邹老师
采购人电话:1592315112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6号313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783006755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楼1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7830067558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pdf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小企业声明.pdf

竞争性碳商文件(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2024年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第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75人,营业收入为5121万元,资产总额为1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16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6人,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_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重企业名称(盖章):重庆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8012115-287竞争性碳商文件日期:2024年5月6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288竞争性碳商文件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289.竞争性碳商文件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服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不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600人及以上的为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0-2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铁周边安全防范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