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智慧餐饮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中国人民大学2024)
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403-HXTC-IR1106(招标文件编号:2403-HXTC-IR1106)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研创园研发大厦A座8层
中标(成交)金额:255.35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营养自助计量一体机
乐牛
LN-JL-03
82台
6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雪原、孔瑾、周欣、俞芳、肖逸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0892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完全履行后截止。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3.82 分
3.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511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赵峰、杨晓楠、王东衍, 010-57456265;010-6396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文娟、吉国侠、郝路
电 话: 010-57456265;010-639699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8:39
评审专家名单
李雪原、孔瑾、周欣、俞芳、肖逸秋
总中标金额
¥255.357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文娟、吉国侠、郝路
项目联系电话
010-57456265;010-63969957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10-6251120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赵峰、杨晓楠、王东衍, 010-57456265;010-6396995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定稿.pdf
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人脸识别特殊添加剂管理柜、人脸识别管控门禁、智能数据网关、电源控制箱、智能视频分析处理终端、出入库智能称(含扫码枪)、智能莱品留样柜、菜品留样采集智能称、营养自助计量一体机、菜品管理下发终端、智能托盘绑定机、智能密胺托盘、称重取餐台装饰服务、双屏台式收银机、点餐订单出单机、智能晨检一体机(含手部检测)8寸人脸识别管控安全锁、称重收银一体机、出入库智能称(含扫码枪以及小票打印)立式自助点餐机、桌边扫码点单系统、服务台点餐收银机、菜品营养下发终端、菜品营养展示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7261万元,资产总额为48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智能水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2小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494.6万元,资产总额为2383.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温湿度传感器(含声光报警)、温湿度传感器、烟雾报警器、复合型空气质量检测仪、智能天然气探测器(声光报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仁科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4(AI分析可视化数据显示终端、电子菜谱信息发布终端、出品叫号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优色专显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0人,营业收入为9078万元,资产总额为800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5(通道磁力锁(含按钮套装)、双门磁力锁(带信号输出)、门禁磁力锁/按钮套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威安士电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6人,营业收入为83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26(电加热保温餐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日升餐厨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9人,营业收入为12895.9万元,资产总额为1283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交换机存储机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思倍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948.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81.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智慧食堂管理模块、智慧移动互动模块、库存运营管理模块、采购决策管理模块、掌上通智慧运营APP、智慧餐饮运营分析模块、第三方系统对接以及定制开发),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7261万元,资产总额为48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6皖201910173063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403-HXTC-IR1106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技术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403-HXTC-IR1106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3.预算金额:344.65万元,最高限价:342.65万元4.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范围1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北区食堂智慧餐饮系统购置项目1批提供食堂智慧餐饮系统建设所需的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完全履行后截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近三年内,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获取。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招标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1)请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2)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5745626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如下资料: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5112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赵峰、杨晓楠、王东衍,010-57456265;010-639699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文娟、吉国侠电话:010-57456265(项目报名);010-63969957(项目咨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内容内容1.1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电话:010-57456265;010-63961210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电话:010-57456265;010-63961210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电话:010-57456265;010-639612101.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红外AI筒型行为智能分析摄像机(防油污)工业2智慧巡检平板终端工业3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工业4智能水表工业5温湿度传感器(含声光报警)工业6人脸识别特殊添加剂管理柜工业7人脸识别管控门禁工业8通道磁力锁(含按钮套装)工业9智能数据网关工业10电源控制箱工业11智能视频分析处理终端工业12红外光栅工业13出入库智能称(含扫码枪)工业14AI客流统计摄像机工业15AI区域人数统计摄像机工业16智能菜品留样柜工业17菜品留样采集智能称工业18温湿度传感器工业19烟雾报警器工业1.3.4本项目属性:货物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属性:货物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属性:货物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2复合型空气质量检测仪AI分析可视化数据显示终端23营养自助计量一体机24菜品管理下发终端25智能托盘绑定机26智能密胺托盘27称重取餐台装饰服务28电加热保温餐炉29双屏台式收银机30点餐订单出单机31电子菜谱信息发布终端32智能晨检一体机(含手部检测)33双门磁力锁(带信号输出)348寸人脸识别管控安全锁35门禁磁力锁/按钮套装36称重收银一体机37出入库智能称(含扫码枪以及小票打印)38出品叫号终端39立式自助点餐机40桌边扫码点单系统41服务台点餐收银机42菜品营养下发终端43菜品营养展示终端44企业级监控级硬盘45交换机存储机柜46智慧食堂管理模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7智慧移动互动模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8库存运营管理模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9采购决策管理模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掌上通智慧运营APP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智慧餐饮运营分析模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2第三方系统对接以及定制开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智能天然气探测器(声光报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企业类型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规范导致缺项漏项或冲突矛盾、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企业类型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规范导致缺项漏项或冲突矛盾、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企业类型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规范导致缺项漏项或冲突矛盾、表述不清,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明确各相关单位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明确相关企业类型为小型或微型。否则将被认定为不通过资格审查。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1_*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应签署本人姓名)9.1_*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9.1_*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或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9.1_*6-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8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注: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视为无效响应。招标采购单位保留现场甄别核验的权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评标现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9.1_*6-9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10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1_*6-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12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第1包:68,000.00元整;递交时间: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编号及包号,汇款底单复印件于开标现场单独密封作为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13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15投标要求: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1份)分别密封提交。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期:2024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写。9项目人员情况说明(内容填写完整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情况表(参考格式)9-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主要业绩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各类专业技术证书联系电话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情况注:附学历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9-2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主要专业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类别学历工作时间典型工作经历拟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自行增加。2、附专业人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10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开具日期:致:(采购人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中标后开具)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智慧餐饮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