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融雪剂中标结果公示(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1062024AGK00031
二、项目名称: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潍坊森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黄桥魏家村159号
报价:926000(元)
96.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采购包1
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
潍坊森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
926
1 吨/包或50kg/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苗,郭玉梅,田雨丰(第1包采购人代表),郭云静,王爱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8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
地 址:青年路213号
联系方式:0351-4091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南海东街北三巷1号楼4单元8号
联系方式:15383646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媛媛
电 话:15383646437
附件信息:
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4.11.docx341.1K
中小企业声明函228.0K
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062024AGK00031采购人: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第五部分合同文本3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通 过 山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山 西 政 府 采 购 平 台 (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062024AGK000312.项目名称: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96万元4.最高限价:96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个包,采购1000吨融雪剂(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太原市迎泽区范围内的各仓储点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开启之日在评审现场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4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213号联系人:梁瑞联系方式:0351-40918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海东街北三巷1号楼4单元8号联系人:宋媛媛联系方式:153836464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媛媛联系方式:1538364643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1401062024AGK0003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4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太原市迎泽区范围内的各仓储点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6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招标公告7踏勘现场不组织8标前会不召开9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承诺函;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0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实施方案描述;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4002001040025765行号:10316100020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采用电汇、转账支付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线或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 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 应 通 过 山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山 西 政 府 采 购 平 台 (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传经过 CA 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15.1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1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标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19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同招标公告最高限价:同招标公告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中标人的确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提供的“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 (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 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 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 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中的帮助文档。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4其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 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招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5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 [2002]1980 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 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 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 密。1.2 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 成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 保存后提交。1.3 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 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 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 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 需自行携带电脑。2.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2.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所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的; (3)投标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 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投 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 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 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 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 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天”指日历天。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商务、技术要求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该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出,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详见须知前附表。6.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须知前附表。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并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与价格。具体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等予以编报,若出现误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8.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商务、技术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2.1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盖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包段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参加,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5.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一律视为投标人接受此结果。15.5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6.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5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6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初步评审17.1资格性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17.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4.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7.4.3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0.确定中标人2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0.4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确定中标人。21.评标过程保密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1.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重新评审及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中标24.1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3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6.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0.4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0.5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 提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的承诺函。1.2 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 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1 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2 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 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 符合性进行审查3.1 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3.2 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4.1 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承诺函。4.2 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 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函。5.2 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 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7.1 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7.2 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 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证明文件;1.2 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加盖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证明材料。2.2 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加盖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文 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 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授权人签 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文件要求 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 提供投标函;3.2 投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 盖电子 CA 章。否则,响应无效。4商务资信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建议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投标人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5技术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建议投标人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 明文件(包含投标人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三、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8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指与招标货物内容相一致的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8分。8分二、技术部分62分1.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0分)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20分。②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2分。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投标无效。③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正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每有一项技术指标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2分。 22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12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②配合、③验收、④售后等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过于简单;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12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2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进度计划、②安全保障、③应急预案、④运输方案等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过于简单;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12分4.人员安排(4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其他人员配置,人员姓名、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分5、质量保证措施(12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管理目标,③、质量管理制度,④、质量控制措施等以上内容清晰完整、全面详细得12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方案存在不符合逻辑或描述存在瑕疵、错误或不具备针对性,每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不符合、错误是指: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本项所述瑕庇是指: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等。12分三、报价得分(30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价:96万元;采购项目:采购1000吨融雪剂(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二、商务要求:1.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太原市迎泽区范围内的各仓储点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三、验收标准:1、由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2、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货物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用户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货物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抽检,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所提供货物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有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或更换。2、验收小组对验收结论负责(不含检验报告),并签署验收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列明各自意见;4、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四、质保要求:1、本项目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货物送达通过验收时起)。2、供货到位后,由供应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区县环卫部门融雪剂撒布等工作组织专业培训,进行技术指导。迎泽区融雪剂相关参数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名称数量参数融雪剂1000吨主要成分:※二水氯化钙※二水氯化钙≥90%※防腐剂≤5%※植物保护剂≤5%融雪剂1000吨气味无气味融雪剂1000吨固体溶解时间,s≤720融雪剂1000吨溶液色度、颜色色度≤30 度,无色或浅色融雪剂1000吨水不溶物,%≤5融雪剂1000吨固体水分,%≤5融雪剂1000吨★冰点,℃冰点<-20融雪剂1000吨★相对融雪化冰能力≥二水氯化钙融雪化冰能力的90%融雪剂1000吨★碳钢腐蚀率,mm/a≤0.11融雪剂1000吨★路面摩擦衰减率,%湿基≤10 融雪剂1000吨★路面摩擦衰减率,%半湿基≤6 融雪剂1000吨形状固体颗粒,粒径4mm-6mm的占融雪剂总质量的90%以上融雪剂1000吨皮肤刺激性无刺激性融雪剂1000吨★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50融雪剂1000吨★pH6.5 ~ 9.0融雪剂1000吨★亚硝酸盐氮,w/%≤0.006 融雪剂1000吨★硝酸盐氮,w/%≤0.05融雪剂1000吨★氯化物(Cl-),w/%非氯化物类:≤0.3融雪剂1000吨★氯化物(Cl-),w/%氯化物类:>0.3融雪剂1000吨★汞(Hg) ,w/%≤0.0001融雪剂1000吨★镉(Cd) ,w/%≤0.0005融雪剂1000吨★铬(Cr) ,w/%≤0.0015融雪剂1000吨★铅(Pb) ,w/%≤0.0025融雪剂1000吨★砷(As) ,w/%≤0.0005★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除冰融雪剂》(GB/T23851-2017)要求,冰点应满足当地气候使用条件★具有CMA资质的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注:1.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五部分合同文本(以下版本仅供参考,具体版本由双方协商签订)买受人:出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价格(一)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货物(具体品牌、型号、数量等见合同附件),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元)。此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价格;包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含进场抽检;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属于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其他费用。(二)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二、货款支付。三、交货(一)交货日期:年月日(二)交货地点:(三)出卖人交货时应无偿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有关资料:A、产品合格证B、货物清单C、使用说明书D、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四、验收(一)出卖人所供货物应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二)出卖人所供货物的质量应以出卖人出具的并得到买受人认可的货物验收方法进行验收。(三)出卖人所供货物经验收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四)出卖人将货物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如出卖人所供货物达不到质量要求,应在验收货物当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技术服务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出卖人应及时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买受人进行货物调试、维护、保养,并提供有关货物技术咨询服务。六、质量保证(一)出卖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且近期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所供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在其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包修、包换,费用由出卖人负担,由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一)出卖人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二)出卖人不能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三)出卖人逾期向买受人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所供货物价款额的1‰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后,买受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四)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赔偿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五)买受人逾期支付货款,每逾1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偿付欠款额1‰的滞纳金。九、其他约定事项(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集中采购机构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出卖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前题下协商解决(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出卖人有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明细表(四)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报价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六)供应商所承诺的其他条件十一、不可抗力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及解决方式(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二)依法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买受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出卖人全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商务部分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承诺函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等;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投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邮编:传真:(办公)(移动)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2.2;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不同人,则需同时提供以上2.1和2.2。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承诺函(采购人):现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截止开标之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二、技术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 (小写)(大写)供货时间供货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注:后附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附件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的(项目名称)迎泽区城乡管理局融雪剂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融雪剂,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潍坊森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850.67万元,资产总额为834.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公章):潍坊森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5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潍坊森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工业3.上年末从业人员25人,上年度营业收入850.67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雪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